关于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5
【发文字号】筑府办函[2014]138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
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4〕13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62号)要求,为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阳市任务细化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 1。
贵州电信:提升PPP指标优化3G网络
案 例 : DS P N系 统 升 级 后 , 南 P 连 接 成 功 黔 PP
分 析 系统, 更能提高网络质量分析和网络优 i
率大幅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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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地 方, 号较 差 且 难 以 ̄ f- 化 。目 信 _f 优 前只 对 极 少数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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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对 网络 日常维 护和 系统优化 工作 的梳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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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指 标。
于覆盖的点进行了 优化 , 指标有一定提升但仍较低 。
( 二)由于用户业务 - . 终端 数据 设 置 原 因, A-  ̄及 导
但修 改 后指 标 提 升也 并不 明显 。 在 用户终 端 数据 设 置 方 面, 终 端 数 据 设 置与 局 如
端 不 匹 配, 可能导 致 终端 与P S 协商 流程 间配合 出 问 DN 现
题 , 而 导到 PP 从 P 连接 失 败 。 问题 的确 认 及修 改均 需 此
终 端 技 术人 员的 配合 ,目 已在 积极 联 系中。 过 查 阅 前 通 相 关资 料 , 笔者 认 为该 问题 存 在可能性 较 大 。 ( ) 端 不 支持 休 眠 机 制 , 导 致 无 线侧 休 眠 三 终 会 后进 行 P P P 重建 , 导 致 PP& 功率 。 问题 也 需 终 端 会 P- 成 f 该
移 动 业 务 竞 争 的 焦 点 。移 动 宽 带 中的 P P 标 , P 指 是 指 手 机 M S 分 组 网 设 备 PDSN之 间 的 端 到 端 连 和 接 , P 连 接 成 功 率 反 映 了用 户 建 立 端 到 端 连 接 使 P P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大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着力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影响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城市运行安全、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就业推动,从2014年起,用4年时间,到2017年力争累计完成投资6200亿元,基本解决我省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一)基本建成畅通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
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10平方米;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成投运,2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贵阳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力争达到50%;城市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数达到20个。
完成投资5300亿元。
(二)显著提升城市供水保障及排水防涝能力。
设市城市和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5%。
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
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国家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2.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云网融合、加快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将面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含地级市、县城和特大镇)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建立多层次、体系化的应用场景和样板工程,提升信息消费水平。
3.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持续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融合应用,积极培育垂直行业应用场景,建设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优化IPv6性能和服务能力。
4.加快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推进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进构建民商统筹、集约高效的卫星遥感系统,加强民用遥感卫星应用,建设高低协同的卫星通信系统,推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
5.统筹布局绿色智能的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完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6.国家支持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化全面赋能。
包括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等工程,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7.推动数字服务赋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
包括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发展数字健康,推进教育数字化等。
8.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与实体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包括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中心建设,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应用,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等。
9.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优化升级。
包括加强数字产业基础研究,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
2023年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促进与发展第四章保护与监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促进与发展、保护与监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空间信息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
第四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绿色低碳、互通共享、安全可控、市场运作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大数据、通信、广播电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下列工作:(一)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中心及其产业集群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二)通信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电信网、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经营性数据中心、物联网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广播电视网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以及附属设施等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
网信、发展、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信息基础设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不得利用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向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关于加快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5G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关于加快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5G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农工党中央5G的广泛应用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还正在将中国经验向世界传播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我们认为应当从技术创新、人才、产业链以及推进社会改革和完善法制环境等方面集中力量抢占制高点,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我国产业升级换代尤其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为此,建议:一、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起到带动经济发展作用;在运营商企业的贷款、公用设施的共享、运营成本尤其降低电费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
着力培养5G垂直行业的重点应用,加快基于5G的远程医疗和AI 影像诊断应用研究,夯实基层医疗力量。
二是政府协调破除一些政策性因素的制约,实现资源共享;5G网络建设宜实行各运营商共建共享模式。
要考虑在共建地区,实行各自分配的频率能够对各个运营商开放共享。
三是早日谋划2G和3G网络退网。
二、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5G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大量作为基础设施的物联网终端所支持的海量设备连接,将给网络安全性方面带来重大影响。
同时5G的新应用中海量机器连接和高可靠低时延业务往往用于无人机、无人车、物联网等场合,如果被黑客攻击和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5G广泛采用与4G时代不同的各种中心云和边缘云,而其开放特性也给网络安全性带来很大考验。
因此,迫切需要研发和构建真实、可信、安全的5G网络环境,积极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针对5G应用,开发各种安全技术和产品,大力建设网络安全平台,推广网络安全标准,为5G保驾护航。
三、加速发展IPv6互联网现有IPv4的互联网在服务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方面广受诟病。
目前,通过采用IPv6协议,可以显著改善互联网服务和安全性。
截至2018年底,据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统计,移动宽带IPv6普及率仅为6.16%,固定宽带IPv6普及率仅为0.65%,固定宽带及移动宽带活跃用户数之和为951万户;根据“IPv6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末IPv6活跃用户数超过5亿,在互联网用户中的占比超过5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0•【字号】黔府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0日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一、加大建设力度(一)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进机关。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到2020年,省直机关和在黔国有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市、县级机关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鼓励其他社会企业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将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统计公共机构用电量时扣除非公务用车用电量。
(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局)(二)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进居民小区。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现有居民区应逐步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上自建充电设施,物业管理、供电等部门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规定,为业主配建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总体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省辖市城区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全省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镇、农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分别达到50M和20M;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3G/4G用户普及率超过120户/百人;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50%。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
拓宽互联网出省中继带宽,提升骨干网传输交换能力。
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和楼宇光纤改造力度。
大力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大幅提升农村宽带接入水平。
全光纤网络城市全面建成,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
加快国家广电骨干网江苏核心枢纽建设,基于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建成。
启动实施以光纤宽带为主的“企企通”工程,推广重点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
加快建设“宽带江苏”地图及江苏省互联网宽带测速平台,实现对网络速率等信息的动态监测。
(二)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
支持运营商加快4G网络布局和商用普及,提升移动宽带速率。
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相关企业在大型商圈、交通枢纽、医疗机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星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场馆、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免费、优质、安全的WiFi网络,加快实现市、县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面覆盖。
支撑智慧江苏建设的无线城市群全面建成。
发力新基建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访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娄松
■26/2020年第24期/6月8日发力新基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访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娄松—一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曾帅----------------------------------------------------------------------------------------------------新基建首次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成为两会热词之一。
作为全国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如何借新基建东风,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贵州的新基建将如何推动建设实现新作为?记者采访了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娄松。
打造国家产业创新高地贵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发展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致2018、2019"数博会"贺信精神,按照"一个坚定不移、四个强化、四个加快融合、六个重大突破"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数字经济增速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
5G方面,贵州5G发展进入快车道,省政府制定支持5G加快建设发展的意见、贵州省5G发展规划等政策措施,网络覆盖进一步加快,贵阳成为全国首批5G试点城市,各市州均已开通移动和联通5G试验网。
截至今年5月中旬,累计建成5G基站5012个,实现全省县县通;融合应用进一步拓展,5G在旅游、媒体、工业、疫情防控保障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取得成效;贵州移动5G之城、贵州联通5G创新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等。
通信基础设施方面,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
截至今年3月份,全省新增3G/4G基站4213个,累计达到20.25万个;新增光端口32.23万个,累计达1596万个;新增通信光缆1.92万公里,累计达113.1万公里;新增出省带宽150Gpbs,累计达到1.25万Gpbs;新增广电云"户户用”5万户,累计达至U327万户;新增高清数字电视用户9万户,累计达555万户;新增481个30户以上自然村通4G网络,累计通村率达94.9%,电信业务增速全国排名前列。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10•【字号】筑府办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补短板、稳投资、增后劲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提升贵阳市基础设施条件,形成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重大意义,紧扣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提高投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施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管网、地下管网、互联网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不断提升省会城市的支撑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助力全省决战脱贫攻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贵阳建设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中高端消费品贸易之城和制造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联通畅通、成网配套。
以“六网”现状为基础,着力在基础设施成网配套上下功夫,通过补缺、延伸、联通、加密等方式,构建牢固、畅通、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二)坚持服务产业、保障民生。
科学规划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协同配套的精准性和系统性,解决不配套、不协调、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5.09.08•【文号】建规[2015]132号•【施行日期】2015.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大力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信息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通信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以下简称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是城乡规划法、电信条例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构建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客观需要。
但从目前情况看,无线通信基站、宽带网络设施等规划不完善,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比较突出,“光纤到户”还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态,保障“互联网+”发展,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贵州 通信设施建设 政策
贵州通信设施建设政策1. 背景介绍贵州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西南地区。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化时代的到来,通信设施建设成为贵州省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本文将介绍贵州省在通信设施建设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2. 政策目标贵州省通信设施建设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全省通信网络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3. 政策措施3.1 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和服务质量,贵州省采取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措施:•加强光纤网络铺设:大力推进光纤网络铺设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加大投入。
通过光纤网络的铺设,实现城乡之间、乡村之间、企业之间等各个层面的高速互联。
•完善移动通信基站:增加移动通信基站的密度,特别是在交通要道、农村地区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
确保全省范围内的通信信号覆盖。
•推广5G网络建设:积极推进5G网络建设,提供更高速、更稳定的通信服务。
支持企业发展智能制造、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
3.2 政策支持为了促进贵州省通信设施建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提供财政补贴:对于光纤网络铺设和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加大投入。
•简化审批程序:为了提高建设效率,政府简化了相关审批程序,并加快审批速度。
减少不必要的行政障碍。
•鼓励合作伙伴关系:鼓励运营商、设备供应商和相关企业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通信设施建设。
3.3 人才培养为了满足通信设施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贵州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人才培养措施:•建设通信工程专业学院:政府投资建设通信工程专业学院,培养更多的通信工程师和技术人才。
•提供职业培训:对于已经从事通信设施建设的人员,政府提供职业培训机会,提高其技能水平。
4. 成效展示贵州省通信设施建设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信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经过多年的努力,贵州省的通信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泡了杯咖啡,打开了电脑。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沉浸式的工作状态。
今天,我要写的是一份关于“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通信技术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水平,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因此,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成为了我县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项目目标1.实现全县范围内光纤网络全覆盖,提升网络接入速度。
2.建立健全信息通信网络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4.提高人民群众信息素养,助力脱贫攻坚。
三、项目内容1.光纤网络建设:加大投入,完善光纤网络布局,确保全县范围内光纤网络全覆盖。
重点解决农村地区网络覆盖问题,提高网络接入速度。
2.信息通信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主要包括:a.优化网络架构,提高网络稳定性。
b.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c.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3.信息通信产业发展: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培育和发展信息通信产业,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a.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
b.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
c.建立产业园区,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链。
4.提高人民群众信息素养:通过开展信息素养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网络安全意识。
四、实施步骤1.项目筹备阶段: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期限。
2.项目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黔府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31日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
重点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中石化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茅台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磷化集团20万吨/年磷酸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以上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投资。
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1600亿元,全年完成3200亿元。
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筑规范(DBJ52_T097-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2/T097-2019备案号: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Code for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ofbuildings in GuiZhou2019-10-25发布2020-01-01实施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发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Code for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of buildingsin GuiZhouDBJ52/T097-2019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2019贵阳前言本规范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贵州省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贵州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任务的通知》(黔建科通(2018)122号)的要求,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主要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信息基础设施站址规划、信息基础设施机房、屋面信息基础设施、地面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管线、信息基础设施电源、验收。
本规范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管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参编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路垚刘少秋朱宇峰翟羽佳杨彬彬李亮李觐王霖干大成郑义文姚光韬陈金李建宇汤爱强熊倩刘兴鑫杨玲李郝然王昕主要审查人:刘武奕俞力张舜李宏图陈红岩张振宇吴玉锋杨巍周卫锋陆晓涛陈文广洪浩吴启疆潘海涛彭力王健成鑫武文杰宾焰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信息基础设施站址规划 (5)4信息基础设施机房 (6)4.1一般规定 (6)4.2基站机房 (6)4.3室分通信间 (7)4.4设备间 (8)4.5电信间 (9)4.6广电分前端机房 (10)5屋面信息基础设施 (11)6地面信息基础设施 (12)7信息基础设施管线 (13)7.1总体要求 (13)7.2地下通信管道 (13)7.3配线管网 (13)8信息基础设施电源 (15)8.1总体要求 (15)I8.2防雷接地 (15)9验收 (17)本标准用词说明 (18)引用标准名录 (19)条文说明 (20)II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Site planning (5)4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room (6)4.1General requirements (6)4.2Base station room (6)4.3Indoor distribution communication room (7)4.4Equipment room (8)4.5Telecommunications room (9)4.6Radio and television room (10)5Roofing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11)6Ground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12)7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pipeline (13)7.1Overall requirements (13)7.2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13)7.3Distribution network (13)8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Power supply (15)III8.1Overall requirements (15)8.2Lightning protection grounding (15)9Acceptance (1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9)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0)IV1总则1.0.1为规范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促进贵州省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36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市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改善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撑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保护不力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对信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坏。
因此,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维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科学规划,切实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市、县(区)两级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现信息运营商网络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步实施。
地下管线规划中要统筹信息工程综合管道网和相关配套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住宅小区及商住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率先开放所属建筑物、办公楼顶平台、楼道电梯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应开放住宅区、商业(办公)楼宇、机场、车站、地铁、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数字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支撑数字经济、数字化生活和数字化治理的重要基础。
为了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数字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数字基础设施的定义和重要性数字基础设施是指支持数字化经济和数字化生活的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等基础设施。
它包括通信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和设施。
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社会管理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的国际趋势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国际层面上,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也提出了相关的标准和指南。
例如,联合国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了促进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在欧洲,欧盟通过《数字单一市场战略》和《数字化欧洲行动计划》等法规和政策,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
例如,欧洲联盟制定了《电信法规》和《通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指令》,以确保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可靠性。
在亚洲,中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例如,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并提出了支持政策和措施。
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和目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政策的内容和目标多样化,但总体上都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为主要目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内容和目标:1. 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机制:包括明确责任和监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制定政策和法规等。
2. 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包括制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布局,确保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3. 资金和投资支持:包括提供财政资金、优惠税收政策、金融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等,以支持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
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加快信息网络服务普及,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统筹。
各级政府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城乡(镇)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尤其是在规划地铁、高铁、机场及其它大型场馆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要会同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前瞻性、合理性布局,依据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基站建设年度计划,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开放公共资源。
各地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设施要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便利。
各地要协调开放公路、铁路、桥梁、地铁、公园、绿地、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基础设施资源,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应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设基站,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保障选址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按专项规划制定的通信基站选址建设计划,要积极予以支持和保障。
各地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提出通信微站建设方案,再由各设区市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针对为解决通信覆盖弱、群众投诉集中而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基站,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
四、简化审批手续。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点,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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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相关精神,按照“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贵州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应急处突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支撑。
切实加快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推动贵州信息化建设,迅速提高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贵州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贵州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深度融合,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更是缩小信息服务领域区域差距,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
为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支持,大力推动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速发展、加速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逐步扩大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改善网络性能,努力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助推全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面支持配合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格局。
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立足于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综合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率先缩小信息服务领域区域差距,大力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
3、科学规划,应用带动。
科学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各种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律,适度超前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应用,推进其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公共管理和社会公众生活、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应用,带动企业加快投资建设。
4、因地制宜,重点突出。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环境和不同发展任务的要求,确定各具特色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突出抓好网络升级改造、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三网融合等关键环节。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建设以下一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宽带化、融合化、泛在化、可管理化、高可信化的信息传输网络;增强网络的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提高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容灾备份和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体制机制,助力系统化、网络化、立体化的城镇信息系统建设。
初步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网络利用率大幅提高,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以及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建设改造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
以光纤同轴混合网为基础,推进光进铜退和光纤到户。
大力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提高有线电视网络城乡覆盖率。
建立以视频业务为核心、与网络智能耦合的综合业务平台,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业务支撑系统和安全管控体系。
(二)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
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规划和建设,加快实施光纤到户工程,进一步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宽带网络接入速率。
(三)加快移动通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大力推进以TD-SCDMA 为重点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加快引入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科学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和无线局域网热点布局,不断扩大移动通信网络和无线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宽带网络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四)强化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光纤宽带与无线宽带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继续深入推进“村村通”工程(通电话、通宽带、通广播电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户户通”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四位一体”(有线电视、调频广播、直播卫星、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农村广电综合覆盖新模式和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边远地区和山区的信息通信网络覆盖率,建立服务全省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为主的教育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教育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提高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差别,积极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农村信息通信普遍服务机制,逐步将普遍服务从电话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努力实现我省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五)加强工业(产业)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工业(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与园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区内光纤宽带网络、无线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网络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协调建设园区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确保园区通信的安全、稳定和畅通;依托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及应用,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资源、技术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大力推进企业和行业信息化建设,为园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提供保障。
(六)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完善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的措施办法,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促进共建共享工作向纵深推进。
协调住建、交通、国土、环保、旅游、林业等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重点做好车站、机场、铁路、公路、轻轨沿线、旅游景区、重要林区等场所(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结合实际将共建共享范围扩大到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场所(区域),规范共建共享费用结算工作。
统筹规划各类传输网络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
(七)抓紧完善信息通信公共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省级基础数据采集中心、数据存储中心、数据处理交换中心、数据容灾备份中心和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统筹部署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促进物联网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两化融合”、创新体系、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我省信息通信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八)加快推进三网融合顺应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分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三网融合技术路线,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和应用,加快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探索三网融合集成播控平台运营管理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三网融合试验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九)加快推进应急通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管理体系,切实加快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构筑统一协调的指挥平台;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以“平战结合”的发展思路指导应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素质,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和紧急情况期间的信息通信保障。
(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无线电管理监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监测网络,逐步提升无线电监测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强化与周边省区市无线电管理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工作,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使用和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到与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的高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面加强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要把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依法行政的范畴,实施目标绩效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贵州省信息化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逐步理顺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落实强化督办考核和问责的办法措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要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通信枢纽大楼、基站选址征地、城区管道建设、通信施工赔补等困难协调解决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快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加强指导、加强协调、加强服务,每年度要将相关重要工作项目报省委、省政府,列为重要工作督办事项,督查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地支持相关工作项目顺利实施;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投资计划,在财税、金融、投融资、政府采购、项目选址、土地林地征收占用、项目核准和审批、保障用电需求、设施改迁和建设赔补等方面,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优惠。
各级政府要按照本《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着力协调解决好影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维护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对改动或迁移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要保障通信畅通和给予补偿的有关规定,保证正常通信和合理补偿;二是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切实保障线路设施运行安全;三是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依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建设赔补标准,杜绝建设中不合理赔补、阻碍建设施工等情况发生。
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要将通信机房、广电机房、基站和通信、广电传输管道、线路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新区、交通枢纽、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并作为审批流程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