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浅淡当前城管执法现状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浅淡当前城管执法现状及对策
定稿日期: 2014年2月
内容提要
自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推行以来,城管作为中国城市化发展所需要的产物,在我国各大城市中缓解了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但执法方式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因城市的不断发展及城管本身体制的缺陷,导致了“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现象,使城管执法与被执法对象的矛盾日益升级,而我们需要的是和谐的综合执法。通过介绍城管执法的概况,分析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对如何完善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出一些建议,从而使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能“真正地成为我国建立新的法律运行机制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关键词:城管执法暴力执法人性化执法
目录
内容提要 (1)
关键词 (1)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 (3)
(一)城管执法的概念 (3)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 (3)
(三)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3)
二、城管执法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 (4)
(二)少数市民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4)
(三)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不够强 (4)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 (5)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法守法观念 (5)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 (5)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 (5)
(四)改善执法队伍素质以及提高提法技巧 (6)
参考文献 (7)
浅淡当前城管执法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作为生产力的有效载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我国一些城市进入了“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怪圈,且无论从数量或者强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打人”或者“暴力执法”等关键词,就能找到成千上万条有关这方面的报道。现实当中城管与无证商贩之间就如同猫鼠关系,无论是城管还是无证商贩都出现过伤亡。为什么悲剧在重复地上演,相关报道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各大媒体呢?就此我简要介绍了关于城管的概况,包括概念,职责,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
(一)城管执法的概念
所谓城管执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16条之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前学术界对其概念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即“将若干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原行政处罚权”。其核心就是将行政处罚权从原行政管理机关所拥有的权力中剥离出来,由特定机关统一行使,以求在行政内部形成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与制衡,促进行政效率与公平。简言之,“就是在不修改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调整有关单行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主体。”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
自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其地位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城市管理方面之前存在着多头执法,职权交叉,行政执法队伍膨胀及执法扰民等问题,使颇具讽刺意义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破草帽”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同时,由于精简了执法队伍,不但在执法效率及水平上未减,且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且减少了我国财政的支出,克服了机构臃肿,最主要的是在改善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归纳如下:“1.能够有效地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积极探索,能够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积累经验3.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能够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探索
新路子。”在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各地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被认为“已经成为我国建立新的法律运行机制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新时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到的理论问题及实际操作问题。
(三)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
一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二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三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是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是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六是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为了积极,稳妥地实施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一制度,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
二、城管执法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
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各级领导对城市市容环境有很高期望值,对城市形象、城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管执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执法者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执法者不仅具有完备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及系统的知识结构,综合执法权涉及环保、公安、交通、城建、工商等各个工作部门,基本上集中了一个地方政府所有主要的执法权。但城管工作只是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少数市民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当整个社会处于转型期,城乡发展差距在不断拉大,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进了城市,有限的城市资源不可能为每个外来务工人员都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于是便发生了更加激烈的碰撞。小商贩这个群体主要由下岗职工、城市无生活保障人、进城农民等构成,他们基本上都是不能支付高额的城市生活成本而又必须在城市寻找出路的弱势群体。城管执法的主要对象就是小商贩,他们经营的项目主要是生活必需品,这不仅极大方便了城市人民的生活,也缓解了就业压力。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大都市依然少不了小商贩的足迹。所以说城市小商贩的顽强生命力本身就说明了其符合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但问题是这又涉及到无照商贩,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现有的处罚力度不够,应该严管重罚;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又对无照无证摊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围堵、阻挠执法队员。这些现象从表面上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就从某一个体的人来说,对某一事物的看法本来也有双重性,比如马路菜场问题,方便买菜就支持,造成交通拥堵就有意见;比如行车,一方面自己随意停放,仅为少走几步路;另一方面又对乱停车妨碍交通通行时会大声疾呼。另外在管理执法时,群众往往看到是管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宣传、劝阻的一面,实际上一而再、再而三的多次宣传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带有一定的力度。一些人素质较低,城市意识、环境意识、法制意识淡薄,认为摆摆小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