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A015:2018(珠宝玉石贵金属)
CNAS-CL01-A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microbiolog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微生物检测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9:2013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09:2013。
相对于CNAS-CL09:2013,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内容变化为:——5.5.2条将质量手册中应规定生物安全责任人的作用和职责,改为实验室应规定的作用和职责;——6.6.2c)将关键培养基和自制培养基技术验收合并在一个条款中改为“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培养基和试剂应进行技术验收:”然后分条款描述;——7.3.1去掉了“取样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NAS-CL09:2006;——CNAS-CL09:201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化妆品、环境样品、玩具、医药、纺织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微生物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微生物检测领域包括对样品中微生物进行的定性分析或定量检测。
微生物专业中涉及的病毒检验、基因扩增检验等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贵金属、宝玉石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评价规则》
《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评价规则》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2015年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提出制定河南省地方标准《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评价规则》。
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二)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河南省是我国金银珠宝首饰消费大省,有黄金珠宝首饰行业零售店面三千多家。
店家经营品种包括金、银、铂、钯及近百种珠宝玉石首饰,年总产值过百亿。
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省内权威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多年来一直配合技术监督、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珠宝首饰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河南省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领导的指导下,提出了在河南省制定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评价规则的标准。
该标准制定后将对我省珠宝首饰行业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操作规范,并强化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市场监督检验职能。
三、主要起草过程在制订本标准过程中,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真总结我省多年来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术经验,经过反复论证而确定本标准的各项。
初稿形成以后,编写小组通过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发往全国各大金银珠宝检验检测机构,征求专家意见,按照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后最终形成送审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标准内容。
本标准主要是根据《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GB/T 14459、《首饰贵金属首饰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 11887、《贵金属首饰含量的无损检测方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GB/T18043、《贵金属饰品》QB/T 2062、《贵金属饰品术语》QB/T 1689、《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QB/T 1690、《珠宝玉石名称》GB/T 16552、《饰品标识》GB/T 31912、《钻石分级》GB/T 16554、《抛光钻石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GB/T 307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480以及相关标准进行编写,并结合河南省内的抽检活动以及全国其他实验室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24)
修订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贵金属、珠宝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24:2006第一次修订稿)于2007年4月颁布实施,至今五年有余,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认可工作。
为此,CNAS组织专家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调整了文件名称,规范了编制结构,根据认可评审需要与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增加了CL01第4.2,5.9,5.10条款的应用要求,删除部分不适合条款,保留下来的原有条款内容也都有所修改。
主要变化如下:
1. 修改文件名称。
鉴于本文件主要适用于珠宝玉石检测领域以及贵金属无损检测领域,故将原文件名调整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2. 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在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测量溯源、检测记录和报告等方面给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增加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的应用说明,给出了质量控制方式和频次。
3. 为保证文件间协调统一所进行的修订。
对多场所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对人员的要求等与《实验室认可规则》统一;对钻石比色灯的要求与国标统一。
4. 以附录形式给出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校准及核查指南。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领域仪器设备如何溯源,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影响认可尺度的把握。
本次文件修订中,结合领域工作特点,对常用仪器设备校准及核查方式进行了建议。
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外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Activities outside of the Permanent Laborator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 根据实验室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CNAS-CL01:2018之外的术语,故术语和定义的排列序号与CNAS-CL01:2018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20: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
相对上次版本,本文件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同时调整了文件编号。
由于文件主要是针对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进一步说明,因此文件内容中没有包含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内容,但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规要求是实验室的责任。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在实验室固定场所外开展的检测活动。
适用时,所有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实验室都应遵守本文件的规定。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在GB/T 27000 和CNAS-CL01:2006中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CNAS-CL012018和CNAS-CL012006差异对照表(可编辑修改word版)
1前言
2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公正性
3.2投诉
3.3实验室间比对
3.4实验室内比对
3.5能力验证
3.6实验室
3.7判定规则
3.8验证
3.9确认
4通用要求4.1公正性
4.2保密性
5结构要求5.1
5.2
5.3
5.4
5.5
5.6
5.7
6资源要求6.1总则
6.2人员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4设备
6.5计量溯源性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
过程要求
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的评审行,并
等方面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3抽样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5技术记录
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8报告结果
7.9投诉
7.10不符合工作
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8管理体系方式要求8.1方式
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珠宝首饰贵金属含量检测将有新国标
检测机构和消费者都意义重大 。有记 者了解 到 , 一件 含金 量 9 9 . 9 5 % 的首饰 , 仅 仅经过一道模 压工序 , 其 含金量就 下降至 9 9 . 9 3 %左右 , 而黄金饰 品的加工一般都要 经过 1 0 余道工序 , 因此 消费者不要轻信所 谓的千足金首饰。 ( 仪 器信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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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
p o l l u t a n t s l J j . I n d o r B u i l t E n v i r o n me n t , 2 0 0 1 , l 0 ( 3 — 4 ) : 1 2 5 — 1 3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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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源自7 8 9
1J
杨 莹. 松香改性不饱 和聚酯树脂工艺 品生产 中的废水废气 的治 理[ J ] . 林产化工通讯 , 2 0 0 5 , 3 9 ( 4 ) : 3 5 — 3 8 . 张莉 , 王芳. 气相色谱 一质谱联用快速测定饮用水源水中半挥发
性有机物 [ J ] . 化学分析计量 , 2 0 1 1 , 2 0 ( 5 ) : 4 1 3 .
黄丽 , 等: 气相 色谱法测定树脂工艺品中的半挥发性有机物残留
2 . 8 协 同试 验 与结 果统 计
挥发 性有 机物 的定 量 奠定 了基础 。
表 3 协 同试 验 统 计 结 果
将2 . 7中 的 4个 样 品分 发 给 6家 实 验 室 , 按 照 本 方 法 进 行 对 比试 验 , 每 个 样 品 分 别 制 成 3份 试 样, 各平 行测 定 S VO C总 量 3次 , 结果 见 表 2 。对 表 2中 4个 样 品 3次 平 行 测 定 数 据 按 G B/ T 6 3 7 9 . 2 — 2 0 0 4标 准 进行 统 计 , 结果见表 3 。 由表 3可 知 , 4个 含量 水 平 下 , 实 验室 内相 对标 准 偏 差 在 1 . 6 %一 2 . 9 % 之间, 实 验室 间相 对标 准偏 差 在 6 . 0 %~ 8 . 4 % 之间。
CNAS-CL01-A0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MetallicMateri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与CNAS-CL19:2010相比,本次修订对文件内容做了实质性调整,主要变化为:——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11;——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条款号;——修改“1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对样品、人员、质量监控、记录和报告的要求,提出了对设施环境、方法、设备等方面的细化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力学性能检测、金相检验及微观结构分析、腐蚀与防护试验、不需要溶样前处理的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下简称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及物理性能检测。
对需要溶样前处理的金属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对金属材料无损检测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 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通用要求 (6)4.1公正性 (6)4.2保密性 (7)5结构要求................................................................... 7 6 资源要求. (8)6.1总则 (8)6.2人员 (8)6.3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设备 (9)6.5计量溯源性 (11)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过程要求 (12)7.1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抽样 (15)7.4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技术记录 (16)7.6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报告结果 (18)7.9投诉 (21)7.10不符合工作 (22)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管理体系要求 (23)8.1方式 (23)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记录控制(方式A) (25)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改进(方式A) (25)8.7纠正措施(方式A) (26)8.8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管理评审(方式 A) ................................................... 2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 (29)A.1总则 (29)A.2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证明计量溯源性 ....................................................... 29 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CNAS-CL01-A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LaboratoryCompetence AccreditationCriteria in theField ofGem and Precious Met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结合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的特点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部分条款要求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文件与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4:2015。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领域的实验室认可。
该领域涉及对珠宝玉石的鉴定、分级、性能测试,以及用无损检测手段对贵金属材料、成品的含量/纯度、外观以及性能等进行的检测。
贵金属的化学分析,应满足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
注:贵金属无损检测是指在不损害或不影响被检测对象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利用贵金属的物理特性、光学特性等对被检测对象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技术。
2引用文件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
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2.1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2 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2.3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4 ISO/IEC 1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2.5 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2.6 GB 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2.7 GB/T 16552《珠宝玉石名称》2.8 QB/T 1689《贵金属饰品术语》3术语和定义以下标准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CNAS-CL01:2018内审检查表
注:参考CNAS-CL01-G001:2018条款
测试中心是否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CNAS-CL01:2018
测试中心管理层是否采取措施向测试中心人员传达其职责和权限
设备
测试中心是否按其标准或规范、产品、项目、参数等技术能力范围和业务量,配置了所需的影响结果的全部设备
设备配置是否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活动所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
测试中心是否使用标准物质,尽可能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物质信息是否齐全并满足要求
CNAS-CL01-A003:2018
CNAS-CL01:2018
测试中心是否对法律禁止外的根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授权透露保密信息时,将所提供的信息通知到相关客户或个人
CNAS-CL01:2018
测试中心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从客户以外获知的客户信息应在客户和实验室间保密是否采取措施为信息提供方保密,且不告知客户,除非信息提供方同意
CNAS-CL01:2018
CNAS-CL01-G001:2018
测试中心是否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测试中心所从事的检测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2018
测试中心是否以文件的形式界定其依靠自身能力能够完成的实验室活动范围
CNAS-CL01:2018
CNAS-CL01-G001:2018
c)
测试中心是否有程序或政策对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新的技术活动进行培训测试中心是否有确定培训需要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测试中心的培训计划是否适用于测试中心当前和预期的任务测试中心是否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测试中心是否保存有培训记录
CNAS-CL01-A0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MetallicMateri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与CNAS-CL19:2010相比,本次修订对文件内容做了实质性调整,主要变化为:——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11;——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条款号;——修改“1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对样品、人员、质量监控、记录和报告的要求,提出了对设施环境、方法、设备等方面的细化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力学性能检测、金相检验及微观结构分析、腐蚀与防护试验、不需要溶样前处理的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下简称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及物理性能检测。
对需要溶样前处理的金属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对金属材料无损检测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最新CNAS实验室认可规范文件一览表2019版
33
34
-^5-
-96-
-St2-
OO
41
4c
类别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被代替文件
备注
注:有效文伞
F发布实施日期
文件编号/文件名
旧文件废止时间
CNAS-CL01-A008: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8-3-1
2018-9-1
am nqj
2020-
-换版修订,实质性变化
2019-2-20第一次修订, 非实质性修订,代替
CNAS-CL01:2018
14
15
实验室 基本认 可准则
CNAS-CL02:2012
CNAS-CL03:2010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2015-6-1
则》(2019-2-20第二次修订)(ISO15189:2012)
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
30
机构能力认可准则》(2015年第一次修
2020-11-
换版修订,实质性变化
21
CNAS-CL09:2019
《科研实验室认可准则》
2019-3-12
2019-3-12
制定
22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 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9
CNAS-RL06:
2018~
《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2018-3-1
2018-3-1
能供者认
2019-3-1
换版修订+实质性修订
10
11
CNAS-CL01-A015:2018(珠宝玉石贵金属)
对于在固定场所外实施检测活动,实验室应制定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程序,对开展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人员职责和任职条件、工作程序等予以规定。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1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
条 款
7.7.2
可获得时,实验室应参加行业内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7.8报告结果
7.8.2.1
根据客户的要求,实验室出具报告的内容可以简化,但至少应包括报告编号、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地址、检测依据、检测结论等基本内容。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
在样品的交接过程中,实验室应对样品的特征予以详细具备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损伤样品,或样品表面的污染。
7.4.4
实验室应有严格的安保措施,如监控系统、保险柜等。
7.5技术记录
7.5.1
检测过程中所有观测的条件和观测结果均应予记录,适当时,可借助草图或示意图或电子照片来进行记录。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应保留电子或纸质原始记录,以及报告或证书的副本。对于多场所实验室,检测记录中应明确检测地点。
6.5 计量溯源性
6.5.2
对于钻石颜色分级,应配备能溯源至国家标准样品的足够数量的钻石颜色分级标准比色石,并且保证其有效性;从事未镶嵌钻石分级检测,配备的不同级别的比色石数量应不少于7粒;从事镶嵌钻石分级检测,配备的不同级别的比色石数量应不少于5粒。对于贵金属检测,实验室应具备贵金属标准物质,并且保证其有效性。
6.2.5c)
两年以上未从事珠宝玉石检验的人员,应经过重新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承担相关检测任务。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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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两年以上未从事珠宝玉石检验的人员,应经过重新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承担相关检测任务。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实验室环境应满足相应的检测要求。如:珠宝检测实验室的环境应为中性或灰色色调且无直射阳光;珠宝分级检测项目的光照条件应满足色温和显色指数要求。
6.3.3
如仪器设备和检测标准对检验环境有特殊要求,实验室应对温度、湿度和电网电压等进行监测和控制。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珠宝玉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3
对于多场所的实验室,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到各个开展检测活动或与开展检测活动相关的所有场所。各场所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检测活动范围、人员及仪器设备配置等信息均应在管理体系中明确。实验室应有程序规定多场所之间的协调管理,并确保每个场所的运行满足所有相关要求。
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a)
实验室应使用标准物质对贵金属纯度检测工作曲线和检测结果进行验证,以保证检测质量。
7.7.1j)
对珠宝玉石鉴定、分级中的人为定级项目,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控制工作,频次应不低于1年2次。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应覆盖实验室所有检测场所和相关人员。实验室根据工作类型及工作量选择需要开展的项目和方式,以钻石分级为例,可组织人员进行钻石分级中的颜色、净度级别比对。
7.7.2
可获得时,实验室应参加行业内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7.8报告结果
7.8.2.1
根据客户的要求,实验室出具报告的内容可以简化,但至少应包括报告编号、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地址、检测依据、检测结论等基本内容。
6.4 设备
6.4.1
对于珠宝玉石检测,实验室应配备能检测珠宝玉石优化处理、合成等特征的大型仪器,如红外光谱仪等。对于未镶嵌钻石的切工分级检测,实验室应配备能检测钻石切工比率项目的钻石切工自动测量仪;对于钻石鉴定、分级检测,实验室应配备钻石鉴定排查设备。
6.4.5
对用于珠宝玉石定性检测或准确度要求不高的仪器设备,一般不需要进行校准,但对定量检测的关键设备应校准或证明其检测结果的溯源性。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
a)大专毕业后,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8年以上;或
b)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5年以上;或
c)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3年以上;或
d)非珠宝玉石鉴定、贵金属检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领域检测工作10年以上。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
在样品的交接过程中,实验室应对样品的特征予以详细地记录并得到双方的确认。对于珠宝玉石,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损伤样品,或样品表面的污染。
7.4.4
实验室应有严格的安保措施,如监控系统、保险柜等。
7.5技术记录
7.5.1
检测过程中所有观测的条件和观测结果均应予记录,适当时,可借助草图或示意图或电子照片来进行记录。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应保留电子或纸质原始记录,以及报告或证书的副本。对于多场所实验室,检测记录中应明确检测地点。
5.4
对于在固定场所外实施检测活动,实验室应制定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程序,对开展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的人员职责和任职条件、工作程序等予以规定。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1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6.2人员
6.2.1
实验室所有从事珠宝玉石、贵金属检测的人员均应是长期固定工作人员,不允许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活动。
6.2.2
从事珠宝玉石鉴定分级的实验室,每个检测场所至少应有2名授权签字人;从事贵金属检测的实验室,每个检测场所至少有1名熟悉贵金属知识、了解其性能、熟练掌握其检测方法并进行检测的专业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应满足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有关要求。
6.5 计量溯源性
6.5.2
对于钻石颜色分级,应配备能溯源至国家标准样品的足够数量的钻石颜色分级标准比色石,并且保证其有效性;从事未镶嵌钻石分级检测,配备的不同级别的比色石数量应不少于7粒;从事镶嵌钻石分级检测,配备的不同级别的比色石数量应不少于5粒。对于贵金属检测,实验室应具备贵金属标准物质,并且保证其有效性。
7过程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3
实验室应根据需要制定检测工作指导书。贵金属无损检测工作指导书至少包括:贵金属样品抽样程序、检测流程、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不同工作曲线的标定和应用、不确定度评估和结果控制等;珠宝玉石鉴定工作指导书应覆盖主要珠宝玉石品种,内容至少包括:鉴定方法、定名规则和表示方法、鉴定结果的控制等。应制定分级细则指导珠宝玉石分级,以钻石分级为例,细则应包括颜色分级、净度分级、切工分级、检测方法、检测流程(包括排查环节)、颜色和净度环节结果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