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doc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
施工合同及预算管理规定一、施工合同管理1.1 合同签订1.1.1 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1.1.2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 合同履行1.2.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1.2.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1.2.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3 合同变更和解除1.3.1 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办理。
1.3.2 施工企业应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1.4 合同结算1.4.1 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4.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5 合同风险管理1.5.1 施工企业应识别和评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1.5.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合同风险的有效控制。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2.1.1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全面、准确、合理的预算。
2.1.2 施工企业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2 预算审批2.2.1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预算审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2.2 施工企业预算审批后,应将预算指标下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预算执行的到位。
2.3 预算执行2.3.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职责和权限。
2.3.2 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3.3 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保障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活动,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同签订,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企业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范围、工期和价款等重要内容。
第八条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对中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中标单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备查,并妥善保管,以备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时查证。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与中标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因合同内容不清晰或矛盾导致的争议,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及时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避免因拖欠款项而影响工程项目进展。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控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合同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应明确变更原因、内容、方式和影响,避免合同变更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范围第五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包括:(一)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程序第六条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分为: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备案。
第七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第八条合同谈判结束后,由合约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文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审核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通过后,由合约部与合同对方签署合同,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由合约部负责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备案,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甲方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一、施工前期管理1、合同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甲方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有变更,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及机械设备配置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施工图纸会审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会审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施工单位应认真领会设计意图,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施工过程管理1、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定期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3)施工单位应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和验收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3、工程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2. 合同履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行保证金,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要做好履行保证金的管理,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工商登记: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避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执行阶段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结算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做好结算资料的归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程序: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规。
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变更合同审批: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合同涉及资金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3. 变更合同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变更合同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机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3.2.4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条约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检察,并出具检察意见;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条约、劳务分包条约、专业分包工条约、物资设备买卖条约的履行情况;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条约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条约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条约、劳务分包条约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但要有公司有关部门的参与。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条约、材料设备买卖条约的具体履行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进修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条约并熟悉内容,做好条约交底工作;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4.合同的签订4.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合同的管理职责、流程及要求,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活动。
3.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合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等。
三、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合同文本应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签订应有明确的授权流程,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合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件均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五、合同监督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3. 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六、合同结算与归档1. 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完成结算后,应及时整理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正本、变更协议、结算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
3. 合同档案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
1.2 定义和术语(列出一些常用的术语和定义,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合同中的术语)第二章:合同签订阶段2.1 合同起草与审核2.1.1 合同起草: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工期、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1.2 合同审核:由法务、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风险可控,法律合规。
2.2 合同谈判与讨论2.2.1 项目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进行合同谈判,就工程内容、变更管理、索赔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2.2 要对谈判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在最终合同中体现。
2.3 合同签署2.3.1 确认无误后,合同各方在法律见证下进行签署,签署后立即生效。
2.3.2 将签署的合同归档备份,确保合同文件安全可查。
第三章:履约管理3.1 履约义务3.1.1 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规格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3.1.2 业主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 变更管理3.2.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和影响。
3.2.2 变更后,及时调整工期和报酬,并对相关方进行通知。
3.3 施工过程管理3.3.1 施工方应建立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工程进度。
3.3.2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环保等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3.4 质量控制3.4.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3.4.2 业主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施工方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支付与结算4.1 工程款支付4.1.1 业主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规范分包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顺利实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原则:分包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诚实信用、协同高效的原则。
二、分包合同签订2.1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2 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分包项目,并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
2.3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分包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
2.4 分包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2.4.1 工程范围、内容、规模和施工地点;2.4.2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和进度;2.4.3 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2.4.4 施工周期和进度计划;2.4.5 安全生产、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2.4.6 违约责任和法律纠纷解决方式;2.4.7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
三、分包合同履行3.1 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
3.3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3.4 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提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和结算。
3.5 乙方应妥善保管施工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移交。
四、分包合同变更和解除4.1 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4.2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包括:4.2.1 工程设计变更;4.2.2 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4.2.3 不可抗力因素;4.2.4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
4.3 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剩余工程,并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合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对工程的需求、标准、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文本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4.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信息。
2.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 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 施工合同应当依法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应当提供真实的工程设计文件,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内容。
3.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核查工程设计文件,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施工进度、工程价格等内容。
4.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风险分摊责任方式及应急预案。
5. 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各项义务。
2.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3.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双方应当定期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向甲方提交验收资料。
6.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署验收报告。
四、合同管理1. 甲方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存档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
3. 工程项目部门要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工程项目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5.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六、合同变更1. 在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变更价格等相关事项。
3. 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应当及时支付,保障施工进度。
四、合同争议解决1.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终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建筑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造业合同管理制度
甲方:建造公司A
乙方:建造公司B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日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
甲方为建造公司A,注册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为X先生;乙方为建造公司B,注册地址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为Y先生。
二、协议或者合同的目的和背景
双方为了合作完成某项目,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行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具体的条款和条件
1. 双方合作的具体项目为XX项目,合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2. 合同金额为XX万元,支付方式为XX。
3. 工期为XX个月,双方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4. 双方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5. 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四、保密事项
双方应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延期履行合同。
六、协议终止的条件
1. 双方一方违约,经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
2. 浮现严重质量问题,经鉴定无法解决。
3. 双方一方宣布破产。
七、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如发生争议,应商议解决,如商议不成,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八、其他附加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工之日终止。
以上为建造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双方应遵守并执行,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造价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签订合同之前,施工单
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合法资格。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施工单位
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同时,施
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书面修改。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情形需要解除合同,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处
理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业主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遵守合同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
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合
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
分仍应继续履行。
六、其他事项
合同中还应包含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工程保修条款等其他相关内容,以全面规范双
方的合作行为。
结语。
建筑工程类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类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领域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各种工程项目合作难免出现合同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正确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合同的履行,更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制度目的建筑工程类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对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通过制度的实施,规划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避免因管理不当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三、制度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类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和公司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四、主要内容(一)合同签订1. 合同签署前,需双方共同协商商定合同内容,并明确约定期限、质量、款项等具体事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
2. 对于涉及机密的合同,应采取保密措施,签署保密协议或不披露协议等。
3. 签署合同前,需对合同主体的合法性、资格、信誉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尽量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合作方。
4. 确认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内容一致,并在签约时确保双方应签的字迹真实可靠,无勾改,各方代表均应当签字或盖章。
(二)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义务,并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如不能履行,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处理。
2. 实施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故,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并按约定处理。
3. 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标准,对合同履行给予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工作,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进行汇总和分析,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变更申请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内向另一方送达。
2. 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及时书面确认合同变更事项,并保存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参考。
3. 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变更问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制要求变更合同,确保合同变更过程的公正、合法性。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各级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进行。
授权代表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条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确实得不到解决,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四章合同终止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和解除应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互相返还已收到的财物,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环节。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归档,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合作时,合同是重要的文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工程质量,以及避免合同纠纷,建筑公司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签订、执行和终止工程合同的流程及各方责任,落实公司法律意识、常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效率。
同时,本制度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 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2.1 质量管理及技术评审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派技术人员对整个工程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及进度等,确定施工质量标准,细化各工程节点和工作内容,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应对各环节施工技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记录审核结果。
2.2 经济评审及资金保障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进行经济评估,根据工程规模、材料费用、人工成本、燃料动力等项目综合确定工程总投资额,并报批公司领导。
需根据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充分的资金调度和风险控制,确保工程资金保障充足。
2.3 法律评审及风险排查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评估和风险排查。
在签订合同前,需详细记录各方要求和建议,了解和认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甚至引起纠纷。
3. 合同签订3.1 合同签订流程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按照流程执行。
具体包括:比较投标人相关技术和商务资料,依法依规确定中标单位、确定工程合同标的、确定双方执行责任、签定工程合同书、公告及登记备案等。
3.2 合同签订内容工程合同书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地址、合同价款、工期、支付方式及年利率、争议解决方式及争议解决机构等事项;•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商的工程质量标准、资质及承担的责任等;•对工程施工和监理作业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应具备的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方法、条款及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验收项目及验收方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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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16.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元洪/融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
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內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九条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国家、
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适用。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
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顾问拟订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据此起草合同。
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争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
8.违约責任;
9.变更或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的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许可权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涉及下列合同時,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別授权:
1.担保合同;
2.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
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5.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请示单、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請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核。
总经理室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在请示单上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或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总经理室以及总经理室在请示单上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的各部门应在请示单上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
意见必须有有关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
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的合同草案,总经理可拒绝签署。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內容宜包括:1.合同的经济性:
(1)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2)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3)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2.合同的技术性:
(1)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3)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整本专案技术具有可靠性;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3)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1)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2)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5.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內容宜包括: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來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項。
3.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4.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条总经理室对合同的审核內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內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无显失公平內容;(3)形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