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大宗物资对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采购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采购目标1.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大宗物资供应无缝衔接,满足生产需求;2.优化供应商选择,确保采购品质可靠、价格合理;3.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4.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采购管理流程1.需求分析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明确大宗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并按照预算要求进行评估。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分析,制定供应商筛选标准,招标或邀请部分供应商参与竞争,选择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3.供应商评估对于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信用状况、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交货能力等方面。

4.合同签订经评估后确定供应商,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供货期限、质量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遵守法律法规。

5.采购执行采购部门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包括货运安排、交付验收,确保物资准时到达公司并满足质量要求。

6.供应商绩效评估每年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替换绩效不佳的供应商,或与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加强合作。

四、采购管理措施1.制定明确的采购流程和标准文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化;2.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建立黑名单机制;3.与供应商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采购效益的提升;4.加强内外部沟通,及时获取市场信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5.加强采购技能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风险管理1.建立灵活的采购计划,降低市场风险和价格波动的影响;2.审慎评估供应商的信用状况,避免违约风险;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公司要求,降低质量风险;4.建立应急采购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好应对措施。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高效、有序、透明,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公司一次性采购重要设备、相关材料,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二章大宗物资采购原则及流程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资金统筹,诚实信用,物美价廉。

第五条大宗物资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万至100万元,应采取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且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一)报批程序对大宗物资采购商品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

(二)询价流程在供货商家中选择质优价廉的企业,针对采购物资开展询价,原则上不低于三家供货商。

(三)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供货商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四)法律咨询本部门依照合同谈判的内容拟定合同初稿交由公司律师审核,根据律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合同。

(五)合同流转把律师修改后的合同送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处流转,根据流转意见修改合同。

(六)签订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然后拟定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第六条一次性采购的大宗物资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后,按本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大宗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应遵循以下程序执行:(一)委托招标通过委托具有招标资质的机构进行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

(二)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采购大宗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公司采购大宗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核批准。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并将其公开发布。

第七条采购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等;(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四)采购评标办法;(五)采购合同履行要求;(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方案,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书面报价。

第十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采用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将中标结果公示,并与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由采购部门和中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及时采购物资,并按约定时间按量交付中标供应商。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及时进行汇总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立即中止合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评估并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层所有。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

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第五条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大宗物资的采购,而有效的采购管理办法对于控制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探讨,旨在为公司提供参考。

二、大宗物资采购的定义大宗物资采购是指企业为保障运营、发展需要,集中采购价值较高、采购周期长、对生产、项目等部门产生重要影响的物资项目。

通常包括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

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行为,保证资源合理利用。

2. 透明度原则:确保采购的透明度,采购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布,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采购活动的公信力。

3. 高效节约原则:以高效、经济的方式完成采购活动,通过合理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四、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明确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供应商资质、过往业绩、服务能力等。

3. 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进行采购合同的订立。

合同内容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4. 物资验收与入库:采购物资到达后,实施验收,检查物资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进行入库管理。

5. 付款与结算: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6. 供应商绩效评价:对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纳入供应商绩效管理体系。

五、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注意事项1. 采购风险管理:合理评估和控制采购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例如,建立备选供应商名录,避免因某一供应商的失效而导致采购计划受阻。

2. 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采购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过程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3. 合同管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的履约。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是指对各类生活物资进行大批量采购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对于各类机构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 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在进行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前,首先需要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

包括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可以考虑与供应商进行多方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采购需求信息。

2.2 供应商筛选根据采购需求,可以通过招标、比较报价、询价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在供应商筛选中,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以及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2.3 采购合同签订在确定供应商后,需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包括供应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2.4 物资采购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可以进行实际的物资采购工作。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2.5 入库管理采购的物资需要进行入库管理,包括验收、登记、标识和储存等工作。

入库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物资的安全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环节。

评估可以从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以确定合作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绩效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需要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

绩效评估可以通过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服务质量等指标来进行,以评估供应商的整体表现。

3.3 供应商关系维护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供应商管理的关键。

维护供应商关系可以从及时支付款项、及时反馈意见和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

4. 采购数据管理在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建立和维护相关的采购数据,以便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分析。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二、内容1、采购主体。

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

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

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

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

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2、零星采购(询价)流程车间零星采购.车间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车间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车间负责人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招采部门将询价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移交、保存合同文本.钢材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提出,但下列情形之一可由车间提出钢材采购计划并按上述流程报批:原采购计划数量或实际供货数量不足需要增补、实际加工损耗过大而需要增加钢材、钢材板幅尺寸等不能满足实际加工尺寸而需要增加钢材、产品报废或产品试制需要增加钢材。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行为,保护采购方和供应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为满足核心业务需要,有计划地集中采购大宗物资的行为。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进行,注重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推动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化工原料、钢材等大宗物资的采购。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规划和组织,充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波动等因素。

第六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注重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协同能力,加强与供应方的合作,共同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售后服务管理,保障采购方的正常使用需求。

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相关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十条采购方应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种类、数量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采购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情况,鼓励多元化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采购方应建立和完善采购计划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进行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反馈。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信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

第十八条供应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诚信义务,保证所供物资的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等。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程序一、需求检查在需求产生后,需由采购部或者所属单位提出,经过审批后进行需求检查,确认需求是否符合公司采购政策和需求实施计划。

二、招标与谈判若需开展招标或者谈判工作,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严格审核招标/谈判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置招标/谈判过程中浮现的意外情况。

三、评价与选定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招标的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最终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对于谈判的结果,采购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合理评价,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采购部需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制定合同要求、约束、目标和制度,签署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一、供应商评估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将供应商评价结果纳入采购档案,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

二、供应商管理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需全面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正态经营、良好信誉、稳定生产、资金充足等要素,确保供应商有能力完成公司要求的采购任务。

第四章保管控制一、物资流向控制采购部应对公司采购物资的流向进行细致监管和跟踪,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领用、消耗的登记制度,保证物资流向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物资保管控制采购部需建立物资保管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物资保管控制程序,确保物资的安全、可靠和排除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销售与利润一、销售保障采购部需按照公司销售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和配送物资,保障公司的销售计划充分实施。

二、成本控制采购部需妥善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成本控制政策,协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成本、利润的共赢。

第六章附则1、所涉及附件如下:(1)采购需求审批单(2)供应商评估表(3)合同签订模板(4)物资流向登记表格(5)物资保管制度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㈠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司发(2006)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主要是指原煤、编织袋、液氯、盐酸、石灰、液碱等六类大宗物资。

二、计划管理㈠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

㈡年度计划每年底或次年年初由供销处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年度公司各产品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供求趋势综合编制,经公司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㈢月度计划每月初由供销处结合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当期使用量综合编制,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㈣供销处应建立大宗物资最低储备量制度,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建立大宗物资最高储备量制度,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㈤供销处每月应对各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在公司ERP物流网络上公布各大宗物资库存情况及当期使用量。

三、价格管理㈠供销处应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需求情况和品质要求,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大宗物资市场供求趋势和价格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㈡供销处每季度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各大宗物资的价格信息,为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大宗的采购价格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㈢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要严格执行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8)10号文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㈣财务处负责大宗物资价格的监督执行、负责款项支付和清算。

四、采购管理㈠公司大宗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邀)标形式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6)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㈡公司成立的招(邀)标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定《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条款、《投标邀请书(函)》、《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负责开标、评标、决定中标人等招(邀)标相关工作。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成本,推动公平竞争,保障交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和公共机构对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大宗物资指的是在一定时间段内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化工原料等。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实现优质、高效、便捷的采购过程。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五条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应根据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供应商公示,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开。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采用多元化供应商策略,鼓励小型供应商和社会组织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做到合理配置采购资金,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具备生产或供应大宗物资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参与供应商资格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供应商准入应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要求,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

第十二条供应商准入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相关准入手续,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合规。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三条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方式应据实公开公示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方式等信息,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五条竞争性磋商方式应先公开公示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方式等信息,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初步报价,再进行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方式适用于特殊情况下,例如供应商唯一或紧急采购等情况,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单位为满足其运行需求,根据预算安排,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集中采购具有共同需求且需求较大的物资。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益。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由采购专员负责具体操作,采购专员由政府采购单位确定,并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有序、风险可控、成本可控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制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并在计划开始执行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充分调查市场情况,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选择经营合法、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所需资金应按规定从专项资金中拨付,并及时核销采购款项。

第二章招标方式采购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保采购行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在招标公告中准确地描述大宗物资的技术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以便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的资格要求,以保证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和投标人资格审查,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和约定。

第十四条采购单位应及时支付采购款项,确保中标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第十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但应保证谈判过程公正透明、竞争有序。

第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明确谈判商品的主要技术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以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 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范围: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2.1 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2.1.1 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 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 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 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2.2.1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 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3.1 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 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 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4.1 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4.2 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5.职责:5.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发展银行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与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为履行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设立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办公室。

采购委员会由行长、财会、监察、稽核和物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辖内采购管理办法、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并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与指导。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委员会组成部门的人员组成,是采购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发布采购信息,对集中采购进行发标、评标、定标、组织履约验收和货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发展银行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集中采购;由采购办公室委托使用单位采购并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分散采购。

第六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一)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物品。

(二)重要的安全防卫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三)总行采购办公室认为其他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涉及全系统或部分省统一购置的项目,由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除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第二章集中采购方式第九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㈠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司发(2006)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主要是指原煤、编织袋、液氯、盐酸、石灰、液碱等六类大宗物资。

二、计划管理㈠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

㈡年度计划每年底或次年年初由供销处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年度公司各产品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供求趋势综合编制,经公司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㈢月度计划每月初由供销处结合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当期使用量综合编制,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㈣供销处应建立大宗物资最低储备量制度,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建立大宗物资最高储备量制度,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㈤供销处每月应对各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在公司ERP物流网络上公布各大宗物资库存情况及当期使用量。

三、价格管理㈠供销处应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需求情况和品质要求,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大宗物资市场供求趋势和价格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㈡供销处每季度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各大宗物资的价格信息,为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大宗的采购价格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㈢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要严格执行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8)10号文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㈣财务处负责大宗物资价格的监督执行、负责款项支付和清算。

四、采购管理㈠公司大宗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邀)标形式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6)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㈡公司成立的招(邀)标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定《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条款、《投标邀请书(函)》、《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负责开标、评标、决定中标人等招(邀)标相关工作。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 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第四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第六条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五)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八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和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四)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第十条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与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与维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与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与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与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

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就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

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第十六条大宗物资采购按以下程序编制:
(一)项目部组织编制物资需求建议计划并上报。

(二)工程部汇总上报的采购需求建议计划,交由专业授权公司审核。

(三)专业授权公司依据汇总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联系供货商,进行供货。

第十七条物资采购计划实施后确因生产计划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在物资采购计划实施前,可变更物资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因物资采购计划变更造成的盈亏,由申请单位承担。

对积压物资,物资采购授权公司应通过调剂、代用等措施加以利用。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与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到场之后的材料收发核算等工作依据《工程项目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工程部负责组织建立物资采购价格信息库,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采集、汇总、分析、预测与发布,作为确定物资价格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应当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与现代化手段,定期分析物资统计信息,提出优化物资采购管理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工程部、审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审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采购的;
(二)盲目制定采购物资计划造成物资积压的;
(三)未经批准在供应商库以外选择供应商的;
(四)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的;
(五)未按规定保管、装运物资,造成物资损坏或质量下降的;
(六)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