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联动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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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联动中的几个问题

(2011-11-06 2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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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现代化的建筑中设置有多种消防设施,例如:能够在早期发现火灾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尽快驱散烟雾,给人们一个逃生环境的防排烟系统和正压送风系统,能够协助人们扑灭初起火灾的水灭火系统,它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系统等,以及最常用最便捷的灭火器材—灭火器,还有设置在重点保护的房间或区域的固定灭火系统(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为防止火灾和烟雾扩散的防火门、防火卷帘、水幕和挡烟垂壁,在火灾时紧急运送消防队员和由他们救助的人员的消防电梯,火灾时在照明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照亮周围环境和引导逃生方向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除此之外,还设有指导人们有秩序地疏散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能够及时了解火灾区域情况的消防专用电话,及求助社会力量的119报警电话,等等。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选择设置了上述部分或全部消防设施。然而,要使这些消防设施真正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真正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就要使它们在火灾发生的各个阶段准确地动作,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消防联动。

在多年的消防工作实践中,笔者发现有不少的消防工作者,包括消防设计人员、消防监理人员、消防监督人员及消防施工人员,甚至消防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在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的各个环节上对消防联动还存在着许多模糊的认识和混乱的概念,有必要提出来予以澄清,以利于我们今后的工作。

一、不恰当的联动时间。

我们都知道,火灾的发生发展是有其固有的特征和规律的,一般民用建筑内发生的大都是A类(固体可燃物)火灾,而这类火灾的发生都是先产生大量的烟,随着燃烧的加剧,而后产生大量的热。所以国家在制订标准时就明确地规定了在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进行联动,即:⒈停止有关部位的空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⒉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

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⒊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6.3.9条)这是因为空调系统对火灾发展影响大,而防排烟设备有利于防止火灾蔓延和人员疏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运行中,由于环境因素及设备本身的抗干扰性能等等原因,很难免发生误报警的情况,所以在火灾报警后就必须有一个火灾确认的过程,在火灾确认后要⒈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⒉接通警报装置及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⒋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见“规范的6.3.1.8 和6.3.1.9”条)。很明显,报警联动要分为“报警后”和“火灾确认后”这样两个时间段。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少人忽略了联动的时间概念,当主机报警后,就将应当在火灾予以确认后才能发生动作的内容,全部联动起来,例如,本来没有发生火灾,系统误报警(或是探测器误动作或是手动报警按钮被人错误按下),就将警报装置鸣响,甚至把照明电源切断,电梯迫降到首层,其结果是往往造成人们许多不必要的恐慌,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须知意外的恐慌有时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尤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这种潜在危险更大。所以,掌握正确的联动时间是很重要的。

二、不恰当的联动范围。

火灾报警后和火灾发生后,应当联动的对象的范围在规范上都是用“有关部位”这四个字来划定的,并不十分具体,而在实际运用中是根据联动对象的功能,在灭火和疏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既满足规范的要求,真正起到该设施在防火灭火应当起的作用,又不致因为它的动作引起火灾扩散或其它不良影响来加以确定的,不能随意扩大。

下面就按照系统分类加以说明。

⒈防排烟系统:当报警后要开启报警层的排烟阀和正压送风口阀,同时关闭该层空调风管内的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停止该层的空调送风机,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火灾蔓延(停空调,关防火阀)和人员疏散(排烟,送风)。而很长时间来,不少人不是按照这个范围进行联动,而是按照“滚

层”联动的方法,就象警报装置和火灾应急广播的联动方式一样,即着火层与其上下层一齐动作。这样做很容易造成火灾烟气沿风道向邻层扩散,这样做是不可取的;

⒉水灭火系统:该系统在消防联动系统中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例如,消火栓系统的动作就是要将需要的消火栓栓口阀打开,按动消火栓报警启泵按钮,或是在消防控制室按动启泵按钮,或是在水泵房直接启泵,从而取水灭火。而自动喷淋系统的启动几乎不需要人为干涉,它是靠在火灾时热的烟气使置于喷头玻璃泡内的固定沸点的液体沸腾,胀破玻泡,使有一定压力的管网里的水从喷头喷出,当管网里的压力降低后,置于该片管网根部的湿式报警阀中的压力开关动作,利用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启泵命令,启动喷淋泵,给管网里加压续水,以保证火灾现场灭火的用水。而设在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器上的水泵启动按钮,是为了防止由于设备的某些故障或系统传输故障而造成自动启泵失灵,不能及时给管网内补水的补救设施。

综上所述,水灭火系统的动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动作均是各自独立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竟然将二者联动起来,或是在发出警报时,甚至在主机报警时就把水泵给启动起来,这样做,使水管网里的压力由于没有泄压口很快上升,对于年久失修泄压阀失灵或管道质量较差的系统就很容易造成跑水事故,是很不应该的;

⒊电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在“自动”状态下的关闭或下降动作,仅受控于安装在其两侧的探测器,这一点在“规范”的6.3.7和6.3.8两条中已经规定得很清楚。可是有的人随意扩大其受控范围,最常见的就是在防火区内任意一个探测器动作都会引发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关闭和下降,这么做是很危险的,这是因为在着火区内有人未来得及逃出就被关在里面,其后果可想而知。

⒋其他,如切断非消防电源,警报装置的鸣响等也存在着随意扩大联动范围的情况,从而造成大范围人群的恐慌,不利于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同样也是不应该的。

三、“自动”和“手动”概念的混乱。

规范上提及消防控制中心“自动”予以控制的设施有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自动关闭或下降,并且尤其强调了消防水泵、风机的启动不仅能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这是因为这些设施对扑灭早期火灾,防止火灾扩散,便于疏散逃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他如警报装置和火灾应急广播的“滚层”接通,电梯的迫降,非消防电源的切除,防火阀的关闭,排烟阀送风阀的开启,统一供电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接通等消防设施仅要求有控制功能,并未提及“自动”二字,同时,对建筑内设置的固定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也规定了仅对后两者(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有启停功能而不强调自动,对于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就更不要求在控制中心控制其启停了,只要求显示系统手动或自动的工作状态,监视系统报警、喷射各阶段的反馈信号,也只要求在延时阶段自动关闭防火门窗、防火阀,停止通风空调系统(见“规范”的6.3.4 、6.3.5和6.3.6)。

遗憾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不去研究“规范”之所以如是规定的用意,而是不问青红皂白,凡是规范上要求能控制的对象,都要硬给加上自动功能,例如,警报装置的鸣响,本来在火灾确认以后,由控制中心按“滚层”联动的方式手动发出是十分可靠的做法,偏偏又加自动功能,有的在主机一报警就自动发出警报,也有的想让自动得更“可靠”一些,就或是把警报装置与手动报警按钮联动起来,或是与手动报警按钮加一个探测器,或是与两个或几个探测器同时动作联动起来,有的把电梯迫降及非消防电源的切除也联动到这些条件上来,如前所述,极易给人们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恐慌。

在水灭火系统中,消火栓系统的启动,是受消火栓按钮、控制中心联动控制器上的启动按钮和水泵房的水泵控制箱上的启泵按钮予以控制的。这三个条件是相“或”关系,即:系统中不管安装在哪里的任一个启泵按钮被按下,消火栓泵就应启动,而这些操作全是手动实现,没有自动可言,通常在水泵房控制柜上状态转换开关常常标有“手动”和“自动”,实际上“手动”是指“就地启动”而“自动”是指“远控启动”。在自动喷淋系统中,水泵房喷淋泵的控制柜上的“手动”“自动”状态转换开关上“手动”是指“就地启动”而“自动”是指控制中心手动启泵或湿式报警阀上的压力开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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