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支付系统总体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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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目的
文档的目的是说明第二代支付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分别对系统的物理结构、逻辑结构以及应用部署加以阐述,为下一步的系统概要设计及详细设计提供指导。
1.2.背景与目标
支付系统是社会支付体系的核心和枢纽,也是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第一代支付系统(主要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三个应用系统),对加快社会资金周转、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畅通货币政策传导、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改革继续深入,金融市场日益完善,支付方式也不断创新,对支付清算服务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人民银行决定立足第一代支付系统的成功经验,按照“继承发展、集中统一、安全高效、节约成本、平滑过渡”的原则,建设适应新兴电子支付发展的、面向参与者管理需要的、功能更完善、架构更合理、技术更先进、管理更简便的第二代支付系统。2009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第二代支付系统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加快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讲话,提出必须加快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设,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设提上正式日程。
我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建设既是对人民银行工作部署的认真落实,也是我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第二代支付系统建成后,将取代第一代支付系统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办理跨行支付业务的核心和主要的渠道。我行作为支付业务量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建设行内系统有助于构建适用全国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网络,是人民银行总体项目建设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我行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拓展中间业务渠道、保持同业竞争力和防范支付结算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预期读者
第二代支付系统的设计人员、开发人员、维护人员。
1.4.术语表
第二代支付系统:第二代支付系统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设,各参与者开发行内系统及接口实现对接。本需求涉及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包括行内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人民银行国家处理中心NPC:NPC是人民银行连接支付系统所有城市节点和特许参与者的中枢节点,负责接收、转发各CCPC和接收、处理特许参与者的支付指令,以及资金清算的一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总称。参加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必须在人民银行国家处理中心开设清算账户。
人民银行城市处理中心CCPC:CCPC是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城市节点,连接NPC和各直接参与者,负责在NPC和直接参与者之间接收和转发支付指令的一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总称。
发起行:拥有人民银行批准的行号,通过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业务并进行相应处理的银行的分支机构。
接收行:拥有人民银行批准的行号,通过支付系统接收支付业务并进行相应处理的银行的分支机构。
发起清算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中拥有人民银行批准的行号,在国家处理中心开设账户,向城市处理中心提交支付业务并进行账务处理的银行的分支机构,其账户用于发起行和自身发起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发起清算行也是发起行。
接收清算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中拥有人民银行批准的行号,在国家处理中心开设账户,接收城市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业务并进行账务处理的银行的分支机构,其账户用于接收行和自身接收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接收清算行也是接收行。
人民银行清算账户管理系统SAPS:SAPS是支付系统核心系统,处理大额支付系统全额、小额支付系统和网银系统轧差净额、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单边业务的资金清算。支持各业务应用系统独立提交资金清算指令。
大额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以电子方式实时处理跨行同城和异地的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
清算资金。处理的主要业务包括汇兑业务、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划回业务、国库资金汇划(贷记)和银行间同业拆借、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室和债券交易的即时转账等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质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或实时发送,净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普通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实时贷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通过人民银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等待出票行反馈回执信息后进行收款或退票处理;同时,接收他行提出的支票影像信息,核验支付依据无误后,据以进行确认或拒绝付款处理,并向提出行反馈相关回执,从而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支票业务处理。
普通贷记业务:普通贷记业务主要指规定金额以下的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缴税、缴费以及国库汇划款项等主动汇款业务。
普通借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指收款人发起的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如代理银行完成财政授权支付后向国库申请清算资金、支票截留等。
定期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主要指当事各方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发生的由付款(清算)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保险金等,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定期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主要指当事各方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发生的由收款(清算)行发起的批量扣款业务,如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实时贷记业务:实时贷记业务是指由付款人发起的实时贷记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如跨行通存业务。
实时借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是指由收款人发起的实时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如跨行通兑、税务机关实时扣税等业务。
支票截留:指收票行收到客户提交的纸质支票后,不再将支票交换至出票行,而是通过小额系统向出票行发起一笔借记业务,出票行根据借记业务指令中提供的支票信息、支付密码(或支票影像)等确认支票的真实性,并通过小额系统完成跨行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