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讲_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订立课件

案例
1、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 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2、甲对乙声称:“我决定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 家具,价格为20万元。”
3、甲进入一家杂货店,对老板乙说:“老板,我要 买你店里的东西。”但乙没说要买什么。
4、甲准备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将自己所要购买的货 物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写在纸上,打算第 二天寄给乙。但随后他却因出差忘了这事,那张纸一直放 在办公室里。
2、主观有过错 3、对方受到损失 4、一方过错与对方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合同的订立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时间范围 2、事务范围
①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提供虚假情况; ③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④ 要约人擅自撤销要约; ⑤ 未尽保护、照顾等义务而致对方人身、
请问:以上各例中,是否存在要约?为什么?
合同的订立课件
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件衣服,上前询 问售货员乙:“这件衣服多少钱?”乙即问: “你愿意出多少钱买?”甲回答:“400元, 卖不卖?”乙回答:“至少600元,少了不 卖。”
请问:本例中的对话,是否存在要约?为什 么?
合同的订立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课件
案例
甲于10月1日向乙发出一份要约信函,要购 买乙的某种商品,信函中表示,“事急,请贵 方尽快做好履行准备,我公司极为期待与贵方 的合作”。乙见函后立即着手备货,并于10月6 日基本备齐。10月5日,甲发现市场行情突变, 于是当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于10月7日上午 到达乙处。问:乙能否在10月7日下午做出承诺?
合同的订立课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课件(1)

第三节 合同的条款
一、基本条款
合同条款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载体,又是权利义务的 具体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知识结构简图】 要约
合同成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一般方式 合同成立的特殊方式
承诺
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其他条款源自书面形式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
合同的成立
其他形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六)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生效的意思表 示。《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但是要注意撤回的时间限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 人尚未做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取消生效要约, 从而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的生效
➢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到达是指承诺的通知到 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如要约人的信箱、营业 场所等。至于要约人是否实际阅读和了解承诺通 知则不影响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 的要求,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行为,即可使 承诺生效。
提示:该商场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可以构成要约。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1)

3.合同的订立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当事 人的意志结果;合同的生效是国家通过 法律评价合同的表现,是法律认可的结 果。成立的合同只有符合法律的要求, 才能生效,如与法律相抵触,则或归于 无效,或得撤销,或效力未定。
二、合同的成立要件
1.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1)
第一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1.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 意的状态。
2.合同订立是动态的缔约过程与静态的合同成 立的结合。它体现的是缔约当事人接触、洽谈、 磋商直到就合同的全部条款或主要条款协商一 致进而达成静态协议的全过程。故合同的订立 与合同的成立不同。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2.要约的撤销 有些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五)要约的消灭(5种原因)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5.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合同须本 人履行)
3.要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故要约不同 于请柬和要约引诱。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应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 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讨论:
悬赏广告,要约抑或单方法律行为? [详参附后论文]论 悬 赏 广 告.doc 物权法—— 拾得遗失物.doc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了解主义;非对话方式:到达主
四、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构成要件 (三)承诺的方式 (四)承诺的生效 (五)承诺的撤回
五、要约承诺的变异程序
经济法: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之间互为意思表示并趋于一致的过程,即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商议、议定,最终确定和认可其内容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当事人相互作出的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具体过程。
《合同法》第 13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约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翼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
1.要约需要具备如下的条件:(1)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条款,如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
因为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
(2) 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作出的包含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目的是与对方订立合同。
所以,惟独要约人是特定的,受要约人材干对之承诺。
(3)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干成立合同,要约向谁发出,就表示要与谁订立合同。
要约的相对人普通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4)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要受自己要约的约束,并负有与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义务。
要约一经要约人发出,并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案例分析】 2022 年 6 月 12 日,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我公司现有白糖 100 吨,每吨售价4000 元,如贵公司需要,请在一个星期内予以答复。
”该电报是否属于要约?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翼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目的是让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行为为要约邀请。
但商业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与要约有较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则是希翼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合同的订立》》课件

合同履行方式的可行性
总结词
确保合同履行方式具体、可行,并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 险和问题。
详细描述
在制定合同时,应对合同履行的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明 确的约定,并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同时,应 确保合同履行方式的可行性,避免出现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 的情况。
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
总结词
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合同条款的公平性
合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 显失公平的情况。
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履行不当的风险
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合同履行延期的风险
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履行时间延长,可能引发违约责任。
05
合同订立的技巧与策略
解决方案
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沟通,明确条款含义,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措 辞。
案例分析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对于设备的质量标准未做明确规定,导致买方认 为卖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引发纠纷。
案例二:合同履行方式不当引发的风险
总结词 详细描述 解决方案 案例分析
履行不当,引发损失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导致另一方遭受 损失。
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对方签订合同等。
合同欺诈的法律责任
欺诈方需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出现 歧义和模糊不清的情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正式课件教程文件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概述
一、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订约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 ➢2.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二)合同当事人: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
但都应当具有与订立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例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工程项目的 标准等。
• 质量条款由当事人约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和标准化要求。
5、价款或者报酬:
• 价款或者报酬,又称价金,是指当事人一 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 支付的代价。
• 在合同标的为物或智力成果时,取得标的 物所应支付的代价为价款;
• 在合同标的物为行为时,获得劳务所应支 付的代价为报酬。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的履行发 生争议时解决的途径和方式。
•当事人协商和解; •第三人调解; •仲裁; •诉讼。
案例: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与承诺
订
立 法人
合
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同 自然人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的
主
其他
可以委托代理人
体
组织
个体经营户、个人独
【案例分析2-8】
某体委向某自行车厂去函,要求按照市面价 格订购50辆某种型号跑车,信中要求在一个 月内给予明确答复。自行车厂没有回函,但 却于10天后向体委发送该型号车辆。体委认 为“明确答复”是指回函,而发送车辆不是 明确答复,所以拒收自行车。请问体委是否 有权拒绝接受该自行车。
(二)承诺的形式
合同的订立课件

合同的订立课件合同的订立课件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身份:甲方作为销售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2)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获得相应款项。
(3)义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并确保商品或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4)履行方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等提供商品或服务。
(5)期限: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商品或服务。
(6)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等。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身份:乙方作为购买方,订购商品或服务。
(2)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
(3)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协助甲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4)履行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等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协助甲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5)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协助甲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6)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协助甲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等。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执行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条款应视为无效,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尽力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如因本合同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合同的订立》课件

合同履行要求各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义务。
3 履行保证
一些合同可能需要提供履行保证,如押金、担保等。
合同的违约及其后果
违约行为
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和期限履行义务时发生违约。
违约后果
违约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包 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救济
非违约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 求违约救济,如解除合同、要 求履行等。
服务合同
约束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并要求 支付服务费用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
1
协商洽谈
各方通过谈判、讨论等方式明确交易条
合同签署
2
件和约定。
各方根据约定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等方式正式表示同意。3Fra bibliotek合同生效
合同签署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条 件生效。
合同履行的方式和要求
1 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货物交付、款项支付、服务提供等方式进行。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调解
各方通过独立第三方协助进行争 议解决。
仲裁
各方同意由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裁 决争议。
诉讼
各方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并有法律依据可循。
合同目的
合同必须有合法、真实、明确的交易目的。
合同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合同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 要求。
合同的类型
买卖合同
约束卖方交付商品并要求买方支 付货款的合同。
劳动合同
约束雇主提供工作岗位并要求劳 动者提供劳动的合同。
租赁合同
约束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 并要求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的订立》
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旨在规定并保护各方在交易中的权益。本 课件将详细介绍合同的定义、基本要素、类型、订立过程、履行方式、违约 后果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订立[1]](https://img.taocdn.com/s3/m/8c590704960590c69fc3762b.png)
n (三)默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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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n 例:甲乙双方通过电话协议完毕,约定6月 8日订立书面合同。6月1日,甲通过电话要 求乙履行,乙将货物(如100吨货物80吨) 发了过去,后甲再要求乙履行剩下20吨货 物,乙表示无货,不履行。甲要求乙承担 违约责任。该案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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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四.合同的基本原则
n 1.自愿原则 n 2.公平原则 n 3.平等原则 n 4.诚实信用原则 n 5.合法原则
见教材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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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n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n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n 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 n 第四节 缔约过失责任和缔约侵犯商业秘密
n (3)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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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n (4)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
n (5) 须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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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n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区分标准: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规定
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为标准。 n (1) 要式合同 :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
式的合同。此所谓形式,应从广义上来理解,既 包括书面形式、也包括批准、备案等形式。不过 对于要式合同,当事人未采用规定的形式的,也 不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 n (2)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 一定形式的合同。非典型合同都是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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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1]
二.合同的特征:
n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n 2、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1)

义
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
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3.要约对受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生效时, 受约人取得承诺的权利。但 这种承诺权, 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地位, 故 不能作为继承的标的, 也不得随意转让。
后来餐厅发现上错菜,为此向吴某索要20元。 吴某认为我没点这道菜,你们却上了这道菜, 餐厅的行为构成赠与。而餐厅认为,我上了这 道菜,你们未拒绝并吃了这道菜,购买这道菜 的合同已经成立。另外,结帐时,餐厅告知吴 某自助餐厅的菜标价都是实价,不能打折。这 时孙某告知吴某打折一事实为玩笑。吴某与餐 厅发生争执。
在相当时期内有可认为承诺的事实,主要是指 两种情况: 其一,履行行为;其二,受领行为 。
[后附案例2]
三、同时表示? (个人观点)
双方同时为同一内容要约的现象。
例如:甲与乙系老乡,就读于同一大学 。甲毕业临近,欲将电脑以100元低价卖 于乙。乙也有以百元低价购买的想法。 某日,甲往乙处商量此事,乙也表示了 相同的意愿,二人哈哈大笑,不谋而合 。
3.合同的订立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 是当事人 的意志结果;合同的生效是国家通过法 律评价合同的表现, 是法律认可的结果。 成立的合同只有符合法律的要求, 才能生 效, 如与法律相抵触, 则或归于无效, 或得 撤销, 或效力未定。
二、合同的成立要件
1.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
试分析:(1)乙单位是否违约? (2)为 什么?
(1)乙单位不违约。
(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 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 因其对甲厂的要约 作出了实质性变更, 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 而是 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4、甲逛商场时看中一套衣服,经过还价, 以自己满意的价格买下了衣服,但未签订书面 的协议。
请问:以上几例中,哪个或哪几个案例中, 存在着合同?理由何在?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形式
(一)概念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 合意的表现形式。
一、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二、合同的形式 三、要约 四、承诺 五、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的成立 (二)合同的订立
案
例
1、甲到食堂吃饭,口头点了三份菜, 工 作人员按照要求打好菜交给了甲。
2、放学了,甲在公交车站等车。车至,甲 上车,一言不语,掏出两元硬币投入钱箱后就 找了个位子坐下。
请问:以上各例中,是否存在要约?为什么?
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件衣服,上前询 问售货员乙:“这件衣服多少钱?”乙即问: “你愿意出多少钱买?”甲回答:“400元, 卖不卖?”乙回答:“至少600元,少了不 卖。”
请问:本例中的对话,是否存在要约?为什 么?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案例
甲为工厂,乙为百货商场,甲、乙多年商业 往来,互相信任。甲乙约定,“以后凡甲发给 乙的新产品供货函,乙在接到后1周内不回函表 示异议的,视为接受”。其后有一天,甲发给 乙一新电器要约函,乙收到一周后,未有回音。 于是甲直接发货到乙处,乙异议,表示合同未 成立,拒不收货。问:乙的异议有无法律依据? 为何?
案例
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另一公司乙经过口头 协商后,决定购买空调100台,约定每台空调价格 为2000元,于5月6日前交货。同时,双方还约定 最后签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但双方协商一致 后,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5月4日,乙公司向 甲公司交付空调90台,甲公司当即支付价款共计 180000元。5月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另10台 空调,但甲公司拒绝接收。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称甲公司违约。甲公司则表示,双方之前约定最 后签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而实际上双方并未 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合同不成立。请问,你觉得 哪一方更有道理?为何?
合同的订立正式演示课件

就是
。
? 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
?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技术成 果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合同标 的。
3、数量
指以
对合同标的进
行具体的确定,也就是衡量标的轻重、多少、
大小、面积及容量的 。
?国家有规定的,应执行国家的规定;
?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入协商确定。
?合同中数量要清楚,计量单位要明确,不可含混 不清,切忌使用含糊不清的计算方法。
? 《合同法》第11 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 了明确规定,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 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采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订立
1
【本章内容提示】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 合意的过程。本章主要介绍
。要求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特 点,理解要约承诺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 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掌握缔 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概述 第二节:要约与承诺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 第四节:格式条款 第五节:先合同义务
?提示:合同的本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如果没有法律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采 取何种形式订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 述案例是买卖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必须签署 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通过口头的形式已经对 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该合同成立, 裕达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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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最近3年典型考卷题型题量分析表2017年卷12017年卷22018年卷12018年卷22019年卷12019年卷2单选题5题5分5题5分5题5分2题2分2题2分4题4分多选题2题4分3题6分2题4分1题2分1题2分2题4分判断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2题2分1题1分1题1分简答题1题6分1题6分1题6分--1题6分综合题---1题12分1题12分-合计17分18分16分18分17分15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每套考卷中的平均分值约为17分,每年、每批次考生都会遇到本章的大题。
本章内容繁多,但记忆性内容很少;本章考题,不论大题小题,以案例型题目为主;因此,复习时应立足于理解,建议多做一点习题辅助理解和细节把握。
2020年本章教材删除了“预约合同”的有关内容。
本章单元框架第1单元合同的订立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合同法》的调整范围(★)(P212)1.除另有规定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适用《合同法》。
但:(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适用《合同法》。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2019年)A.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B.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C.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D.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答案】B考点2:合同的格式条款(★★)(P216)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例如,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链接】①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法定的提示义务。
③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霸王条款”)(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时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时无效。
【提示】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相关链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①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②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3.格式条款的解释(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例题1•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2010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2017年)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答案】BD【解析】选项A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2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条款是有效的)。
【同类考题•判断题】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16年)【答案】×考点3:要约(★★)(P213)1.基本概念(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应具备的核心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邀请(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例题•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2012年)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答案】C【解析】选项C: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界定要约的两个核心条件,属于要约。
4.要约的生效时间(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是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例题1•单选题】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见钱某,钱某告知赵某其所在公司欲出售一批钢材,赵某要求钱某给甲公司发一份要约。
3月2日,钱某用快递给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送达甲公司传达室。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交给赵某。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
该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2018年)A.3月6日B.3月2日C.3月5日D.3月3日【答案】D【例题2•单选题】201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
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017年4月30日B.2017年5月3日C.2017年5月8日D.2017年5月9日【答案】B【解析】同意要约(承诺)的短信于5月3日到达甲,此时承诺生效,对诺成合同而言,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
5.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
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
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年)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答案】D【解析】“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4月20日前即为承诺期限;要约中有承诺期限的,该要约不得撤销。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
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
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
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2011年)A.4月3日B.4月4日C.4月5日D.4月8日【答案】C【解析】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原要约才失去效力。
6.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而非撤回)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提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例题1•单选题】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
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
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
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是()。
(2017年)A.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B.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D.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答案】B【解析】(1)李某8月1日的回复将付款方式修改为“分期付款”,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同时,陈某的原要约失效;(2)李某8月3日的传真将其8月1日的“新要约”进一步修改为“一次性付款”,产生了另一个新要约,但由于陈某对李某8月3日的新要约并未答复同意,合同尚未成立。
【例题2•单选题】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
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