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准备1.1 告知相关方面施工前必须向相关方面(如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消防、供电、通信等单位)申请施工许可,并告知相关人员施工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情况。
同时,需在施工现场设置告示牌,告知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安全。
1.2 编制施工计划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需要的人员、机械和物资,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3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2.1 负责人员必须到场指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安全出现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
2.2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
机械设备在施工前应经检测合格,并进行保养和维护。
2.3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标志,包括施工区域的警示标志、交通指引标志、安全提示标志等,以提醒过路人士注意安全,保障施工安全。
2.4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在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标志牌、照明设施等,为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安全保障。
2.5 安全督查和紧急处理负责人员应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施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管理3.1 安全检查和整改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检查,查明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保障施工后的安全。
3.2 施工后的清理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和环保。
3.3 填写施工记录施工完成后,应详细填写施工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同时保存好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以备审查使用。
四、不当施工的处理办法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应依照《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停工整顿、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课件

05
责任追究和处罚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必须立 即报告,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 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 采取的措施等。
接到报告后,成都铁路局应立 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 调查处理。
施工计划调整
如需调整施工计划,必须 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 私自变更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下达
经审批同意的施工计划应 按规定下达至相关单位, 并组织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 级部门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 程的安全。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 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98号课件
目录
• 细则概述 • 细则详解 • 施工流程安全管理 • 安全风险防控 • 责任追究和处罚 • 附则和解释权
01
细则概述
目的和背景
目的
确保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 ,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背景
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营业 线施工日益频繁,为确保施工安 全,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必须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 以分别给予警告、罚款、降职、
撤职等处罚。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或者阻碍调查 的,一经发现,加重处理。
不遵守规定的处罚措施
01
对于不遵守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
解释权归属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成都铁路局所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营业线施工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对于高风险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第9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
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按用途分 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高速铁路天窗时间原则不应少于240分钟,且宜采用垂 直天窗;运行速度为250km/h及以下铁路,如需采取V形天窗, V形天窗时段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 2.普速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 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集 中修时原则按180分钟安排。 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 120 分钟,其中 CRH动车组运行区段不少于 18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7条 施工项目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 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 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 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 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 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 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 修、改造施工。 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 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 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 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8条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 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 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高速铁 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见附件 4。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中国铁路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8号文)培训课件

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4)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及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 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开行(确认列车) 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 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 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2)中断跨集团公司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 行以及中断本集团公司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 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4.Ⅰ、Ⅱ级施工协调会、总结会记录。Ⅰ级由施 工办负责整理发布; Ⅱ级由行车组织单位负责整 理备查并抄送施工办;Ⅲ级施工协调会、施工总 结会记录由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单位整理备查。施 工准备会记录由施工单位、施工配合单位分别整 理。
二、施工项目
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 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 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 施工。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 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 完成的项目。
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 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增 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总公 司调度部批准。
三、天窗和慢行规定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各局电务处:现将“成铁电[2008]255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公布如下,请各局对相关做法,参考执行。
附件: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务系统(包括电务处、电务段、达成公司遂宁电务水电段、铁通公司铁道通信事业部和通信段,以下同)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全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后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营业线电务施工及配合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路局?关于重新印发?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铁运…2007?740号)要求,结合我局电务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电务系统的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原则上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特殊情况需限速,在上报施工方案时应明确,纳入计划。
第3条电务系统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使用和安全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必须纳入月度计划。
以下施工作业应停止相关进路上的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1.更换轨端绝缘;2.道岔转辙设备密贴强度的调试、试验;3.信、联、闭设备的联锁试验;4.更换道岔转辙设备及道岔安装装置时,在信、联、闭停用期间,“钩锁器”无法“锁死”该道岔尖轨的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务系统各单位要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强化管理,确保行车、施工和人身的安全。
1.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严格执行电务系统各级施工到岗到位规定。
2.落实施工负责人单一指挥制度和干部到岗监督检查制度。
3.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
电务处(铁道事业部)、电务段(通信段)领导和专业技术干部按照不同的信号(通信)施工等级分类,认真落实“五亲自”严把施工“六关”,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作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行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辖的所有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指在铁路运输营业线上进行的设施修建、维修、改建、拆除等工程活动。
第四条:营业线安全管理是指对营业线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施工活动安全可控。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进行营业线施工活动前须向成都铁路局申请,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报批、文件审核、责任划分、监督检查等程序。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提供正规施工资质,并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期、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安全措施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协商,确保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等能够及时供应。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性质和范围,确定施工区域,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人员,并经过成都铁路局认可。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超出施工范围,不得妨碍铁路运输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应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的相关安全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培训、施工设备的维修、场地清理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成都铁路局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并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成都铁路局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成都铁路局应派出专门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手段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同时适应市场需求,铁路局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一、营业线施工管理1. 施工前准备营业线施工前,需提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铁路局指定的施工前会议上进行审核和讨论,由铁路局委派专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现场指定安全交底负责人。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置,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同时,要对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格控制进出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无人员进出。
3.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控制车辆、工程设备等的进出,确保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 施工结束后验收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深入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及时向铁路局进行汇报,并提交相应的施工资料,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二、铁路局营业线安全管理1. 人员安全管理铁路局在营业线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好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考核,对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人员伤亡。
2. 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是施工的重要保障,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铁路局要建设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环境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环境安全观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样重要,铁路局对施工现场逐步产生的噪声、灰尘、废弃物等都要进行深入观察,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 信息安全管理铁路局要对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移动设备等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绪论为保障铁路局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确保运行安全、顺畅,铁路局制定了相关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和行车安全。
本细则为具体操作实施指引。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营业线的勘测与测量进行施工前,需要准确测量营业线各节点的地形、地貌和磨损情况,包括以下内容:•采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对线路进行勘测•对线路沿线的坡度、曲度、高度、轨距、轨面沉降等进行测量、判别。
•对铁路路基、道床、道碴堆石、桥梁、隧道、涵洞、信号设备及其它工程设施等进行勘测,掌握具体情况。
•记录线路基本情况。
2.2. 施工过程中的措施及安全预防在进行施工之前,需要充分考虑措施及安全预防,具体如下:•达到营业线开通标准。
•重视广大司乘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措施,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营业线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检查和评估。
•实行安全技术责任制。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操作的同时也要保持高度的协作和配合。
三、施工安全应急措施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事故、故障等安全事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
3.1. 内部应急措施•快速组建施工应急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控制和应急处理。
•在施工现场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问题。
•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故障排除和事故处理,并开展后续调查和整改工作。
3.2. 外部应急措施•及时向铁路调度部门、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处置情况。
•协助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疏导。
四、结束语以上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过详细规定和分析,能够更好的指导铁路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求广大司机和施工人员遵守规定,坚持安全第一,为铁路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
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包括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点外施工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要贯彻施工组织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指导思想。
坚持运输、施工两兼顾,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施工组织必须纳入运输组织,实行一体化管理和集中统一指挥。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审批、纳入天窗、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的原则,实现施工与运输双赢。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范围第4条营业线设备是指由铁路运营维修部门管理的线路、桥梁、隧道、涵渠、路基、站场、通信、信号、接触网、给水电力及铁路地界内的铁路设施,包括临管和代维修线路。
第5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包括铁路基建、更新改造、大中修、维修及与营业线相关的涉铁工程等。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提前提报施工计划,包括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计划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审批。
2、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施工单位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施工协调管理1、公司成立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通报施工进度、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与评估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评估应考虑施工对营业线设备、行车组织、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方案优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人员培训等。
2、风险控制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确保有效落实。
四、施工安全防护(一)防护人员设置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影响范围,合理设置防护人员,明确防护职责和工作流程。
2、防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防护设施设置1、在施工地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隔离栅栏、限高架等,确保施工区域与营业线有效隔离。
2、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讲解-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80号详解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7条 施工项目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 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 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 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 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 (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 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 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 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第10条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 1.施工天窗的安排: (1)高速铁路、CRH动车组运行径路及图定货物列车对 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 (2)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2.维修天窗的安排: (1)高速铁路、CRH动车组运行径路的普速铁路每日安 排维修天窗。 (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或III型轨枕、I级以上 道砟、无缝线路区段(见附件1),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 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遂成、遂渝、达成 等CRH动车运行区段除外);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 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3.Ⅲ级施工: (1)普速铁路Ⅲ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由 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 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 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2)高速铁路在调度所登记的Ⅲ级施工,按照施工主体项目 专业,由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建设 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 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 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3)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 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780号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7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的施工安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铁路业内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的所有施工单位。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并向成都铁路局申报备案。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休息时间,避免超负荷作业。
第三章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人身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处理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事故的处置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扩大。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安全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条成都铁路局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其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精编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精编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管理细则1.施工前准备(1)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2)确定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确保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3)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检测和验收;(4)组织安全会议,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注意事项。
2.施工组织与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的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2)每天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4)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施工质量管理(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工序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4)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4.施工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2)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建立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劳动保护(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等;(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疲劳作业;(3)严禁在施工现场饮酒、吸烟或吸毒。
2.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2)严格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防止意外伤害发生;(3)合理安排施工序列,防止不同工序之间的干扰和冲突。
3.设备安全(1)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运行安全可靠;(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施工材料安全(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施工材料必须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电气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确保运输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包括铁路营业线的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施工及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施工及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正常运输。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铁路相关规程和标准,制定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铁路企业应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勘察和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铁路企业审批。
第八条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内容、工期、施工队伍组织、安全措施、施工设备等,并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方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虑地形地势、气候条件、周边环境、设备设施等因素。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人员的安全,严禁发生高处坠落、电击、机械伤害等事故。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队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的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和危险物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与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保证线路的通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铁路企业应制定营业线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八条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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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局管内各干线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局管内各干线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各支线不应少于12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
对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且在维修天窗内能完成的各项施工项目全部套用到维修天窗内进行,按综合维修组织办法由车站安排。
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
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路局调整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并纳入施工管理。
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
具备条件的电气化双线区段,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并纳入施工管理。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可根据施工对天窗时间的实际需要,在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班计划中进行调整。
第6条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路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成渝线、内六线、达成线、达万线、川黔线及各支线等),局管内的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接触网更换承力索、导线、架空线路的慢行施工,上跨铁路的结构物跨线施工、大型站改、新线拨接、成段换枕等连续施工及部控、局管重点施工项目,经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受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限制,并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
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施区段划分见附件3)。
机车乘务员必须严格按限速要求操纵机车,按规定的慢行速度通过施工慢行地段。
对涉及线路大修、基建施工的区段,可依据施工分号运行图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8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1)局管内各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局管内各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1)局管内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局管内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按以上施工等级的划分标准,对综合复杂的Ⅱ、Ⅲ级施工实行提级管理。
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Ⅰ、Ⅱ级施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指派,由运输处牵头成立Ⅰ、Ⅱ级施工协调组,由各主管业务处主管人员组成,履行施工领导小组职责,具有以下职权:(1)根据施工电报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协调并解决施工中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及运输、安全配合等问题。
严格按施工电报规定的施工范围、时间组织施工,以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解决施工中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4)施工协调组依据《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权对违反施工电报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修正,停止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5)各施工及配合单位必须服从施工协调组的指挥。
第11条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在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上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
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2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合署到运输处施工科办公,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13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乡至月山段,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7条的规定时。
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时间、地点、工作量概况、跨局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
2.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并将日班计划下达的符合维修作业标准的施工项目纳入综合维修天窗管理。
第14条大型客运站、枢纽、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按规定须铁道部审批时,由路局主管领导亲自组织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运输组织和安全措施等报铁道部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