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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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资源开发利用
风景资源是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的总称,包括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遗迹、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和它们所处环境、风土人情等。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节假日去风景名胜区旅游,但是近年来,由于开发保护不当,有些风景资源在给人们提供休闲欢乐之后,变得伤痕斑斑。
1风景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当今旅游景点的一大延伸方向,是由喧嚣城市走向宁静乡村,这符合人类回归自然的大趋势。因此,大力发展风景资源势在必行。但是,任何形式的开发都会使自然资源遭到破坏,想要进行可持续的开发利用就必须以保护为前提。所以,正确处理好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显得至关重要。风景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而风景资源的开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处理好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关键在于把握风景资源开发的意义,不因为过度开发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福建省屏南县鸳鸯溪风景名胜区就是最好的实例,掠夺资源造成千余亩生态公益林被乱砍滥伐,遭到毁灭性破坏。现如今,风景资源开发中存在着错位开发和超载开发的问题,自然资源的严重
破坏、空气与水环境的质量降低、天然林覆盖面积的下降、游客容量的超负荷等,把风景资源的精神文化功能赤裸裸的改变成单一的经济功能,直接破坏了生态环境。
1.1坚持在保护中开发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只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开发中应保持生态旅游资源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避免开发造成对原生性资源的破坏,对地域特色文化,要保护和继承。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确定开发规模、速度和内容;同时,生态旅游资源要合理和积极的利用,突出原生态特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综合经济效益,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景观资源,如:名胜山河、地貌、森林、特殊地质、文物古迹、历史遗址等资源,不能由独家企业进行垄断开发,必须由政府进行调控,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以多家企业分片分期进行开发保护,并且禁令在风景区开发大型商业街、招待所、休疗养机构、宾馆酒楼、政府机关、管理机构、私人别墅、生活区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等设施。
1.2坚持在开发中保护
保护的目的:(1)声誉不受损害;(2)资源永续利用。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既不能把风景区封闭成自然博物馆,使之与世隔离,
为保护而保护;更不能只顾眼前,盲目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为开发而开发。对于文物级别的旅游资源要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利用为次,以长期利益为重,以短期暴利为轻,发挥资源的永续利用,绝不可竭泽而渔。“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把保护与开发统一起来,在保护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进行适度开发,恰当地找出这个适度开发的“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步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两者相辅相成,决不能忽略其中一个,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风景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对策
2.1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很多人把风景资源这一特殊的资源事业等同于经济产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它深层次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甚至有些政府领导提出一定要使该市的旅游产业占全市GDP较大比重的要求,这种以旅游为经济支撑点的指导思想,会使自然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因此,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统筹经营城市,自觉地保护好、利用好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刻不容缓。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不是否定经济价值,而是为了更大的更长远的经济利益。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去认识,切实搞好统筹发展,让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真正达到“严格保护、统
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目标。
2.2风景资源保护措施对于因自然力作用(如地震、风化、洪水、泥石流、白蚁等)造成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进行保护。对于由于旅游者的原因造成的破坏,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2.2.1宏观上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宏观保护就是要以高瞻远瞩的长远观点、整体观点、法制观点和国际主义观点来洞察一切,对涉及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开发等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论证、果断决策。转变国民单位、小团体和个人“商品”意识较浓的观点,以及大众在旅游观景的同时自觉保护景观的观点,避免再次出现“塑料的黄山迎客松、水泵抽水的趵突泉、混浊一片的黄河、看不到月亮倒影的卢沟晓月、消失一半的热带雨林、猎杀野生动物”的破坏现象发生。
2.2.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有序开发风景资源
通过立法切实加大对风景资源保护力度,把风景资源发展的有关要求和应遵循的原则写入发展生态旅游的地方性法规,对污染、乱砍砍伐、偷猎野生动物等行为人采取法制措施,完善风景名胜区保护系统,确保风景资源开发依法、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2.2.3保护放在首位
永远把保护放在首位:提高参观价格、限制旅游人数、设置隔离装置。
2.2.4部门协调,区域联动,实现资源共享
结合风景资源的开发,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与发展生态旅游有机结合起来。优先考虑风景资源建设的需要,并向重点风景资源区倾斜。另外,按照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与周边省市区的合作与互动。如川、滇、藏联合打造“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做法;构建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生态旅游网络体系;建立区域生态旅游合作机制;定期研究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事项;共同推动区域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