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校友会章程(精选篇
校友会章程校友会章程第一篇:校友会章程第二篇:校友会章程第三篇:校友会章程第四篇:衡山二中校友会章程第五篇:扬州大学校友会章程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校友会章程西南〔唐山〕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青年分会章程〔征求意见稿〕为了突出青年校友特点、活泼青年校友活动,促进青年校友成才,特成立青年校友分会第一章、宗旨第一条西南〔唐山〕交通大学北京校友会青年分会是隶属于北京校友会。
是校友会联络广阔青年校友的群众组织,是青年校友交流思想、沟通信息、商讨学术、增进友谊的平台。
青年分会主要职能是效劳北京青年校友,组织特色活动,联络北京校友,最终成为母校、北京校友会、年长校友与年轻校友之间的桥梁。
第二章、任务第二条1、通过校友联谊活动和社会效劳活动,凝聚广阔青年校友;2、向母校反应在京年轻校友学习和工作情况及需求。
3、联络青年校友,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立和开展;4、帮助年轻校友互通信息,商讨学术,交流工作,共同进步和进步;5、创造条件,加强年轻校友与年长校友,北京校友与外地校友的联络,增进友谊。
第三章会员第三条1、分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2、北京校友年龄低于岁(理事可放宽至岁)。
拥护分会章程,并提出申请〔包括口头申请〕。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分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具有青年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参加分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超过规定年龄自动退会。
第五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分会的章程和执行分会的决定;2、关心分会的工作,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分会和校友效劳;3、保护母校声誉,关心母校开展,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4、为母校的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青年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理事30名左右。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均从理事中产生。
第七条青年分会下设秘书处,志愿者部。
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主要负责吸收会员,处理档案、活动筹备等工作。
国际校友会规章制度
国际校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交流和合作,提高校友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校友在推动学校发展、服务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校友会性质国际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是由海外留学归国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是中国●●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的直属校友组织,享有法人资格。
第三章校友会宗旨校友会的宗旨是:联结校友、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促进校友之间的情感沟通与交流,搭建校友与学校、社会之间的桥梁,助力学校的发展,为社会进步做贡献。
第四章校友会会员第一条校友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
第二条校友会的普通会员是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校友,经过正式注册手续、同意校友会章程,并缴交会费的校友。
第五章校友会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校友会会员有以下权利:1. 选择并参与校友会的各项活动。
2. 提出建议及意见,参与校友会的管理和决策。
3. 获得校友会的各类服务。
4. 享受校友会提供的各项福利。
第六章校友会结构第一条校友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要负责校友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理事会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及部分资深会员组成,负责监督校友会的工作和经费使用。
第七章校友会经费来源和管理第一条校友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捐赠和赞助。
第二条校友会设立独立的经费账户,由理事会负责管理。
第八章校友会章程的修改任何成员提出校友会章程的修改建议,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章附则本章程一经通过,即时生效,凡有不符合本章程的规定的,自行作废。
以上为国际校友会章程,欢迎广大校友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校友家园。
制定单位:国际校友会日期:****年**月**日。
校友会章程
校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XXX深圳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第二条校友会的性质:由所有XXX毕业校友组成,是由校友自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运行的联谊组织。
第三条校友会的宗旨:聚集各界精英,建立交流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条校友会的工作风格:精诚团结,真情互动、无私奉献、高效务实。
第五条校友会的工作原则:和谐相融、资源共享。
第六条校友会的使命:成为同学与同学、同学与学校、同学与社会之间永久联系的桥梁,相识、相知、相助的纽带,终生研究和交流的平台。
第七条校友会的议事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是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大会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八条校友会的基本任务:促进校友会的完善,制定校友会章程,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保证校友会章程的有效性和延续性,并承担与外界机构交流与合作的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入会条件: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关心和支持XXX教诲事业。
激情、协作、义务并有事业进取心的会员是我们最大的资源。
有实践经历、本性特长凸起并愿意分享成功经历与失败教导的会员是我们可持续成长的内涵需求。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权对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3.有权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及各种团体;4.优先获得本会的有关刊物、学术资料、通讯资料和其他各种信息资源;5.优先获得本会向社会各界推荐发展的机会;6.在与本会有协作关系的各种实业实体中享受会员优惠待遇;7.有权通过正当路子和方式对本会构造机构及工作举行监督。
第十一条会员基转义务1.遵照国家法律、法规,遵照本章程;2.缴纳会费,并积极协助本会筹集资金;3.积极配合本会编辑内部刊物及其他内部交流材料;4.积极向母校和本会提供各种有益信息;5.会员间须互相帮助,携手共进。
第十二条入会的步伐(创始会员除外):凡符合本章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同学,承认本章程、热心参加校友会活动、乐于为校友服务、同意每年按时交纳会费的校友,可以提出申请。
《台北市立永吉国民中学99年出纳组长甄选简章》
臺北市立永吉國民中學99年出納組長甄選簡章經本校990121人事甄審委員會決議通過一、甄選名額: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一般行政職系出納組長1名。
二、報名資格條件:(一)須為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一般行政職系且已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三)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四)熟悉出納及零用金管理業務及具WORD、EXCEL、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五)刻苦耐勞、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
(六)曾任學校出納業務者優先考量。
三、工作項目:出納業務。
四、報名時間:請於99年01月27日(星期四)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校人事室報名(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61號臺北市立永吉國中電話:2764-9066#140)。
五、報名繳驗表件:(一)甄選報名表。
(請至本校網址:.tw網站下載。
)(二)簡要自傳。
【※請以A4紙張親自書寫,勿以電腦繕打,內容含成長歷程、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轉任原因及自我工作期許】(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四)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須親自簽名)。
(五)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影本。
(七)自備填妥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之掛號回郵信封一個(寄發成績用)。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經初審合格者,由本校通知甄試。
另所附影本請具結與正本相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六、甄選日期:暫定99年02月0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如有更動另行通知。
(一)電腦知能測驗:佔30%,上機實作,包括電腦WORD、EXCEL試算表等(考試時間約為40-50分鐘)。
(二)口試:佔70%,依工作理念、服務抱負、經驗能力、儀容舉止、表達能力等項評定成績(時間約為10-15分鐘)。
(三)成績總分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錄取,若口試成績亦相同者,則依學、經歷由人事甄審會決定之。
台北市 九十八 学年度 第二学期文山区 木栅 国民中学 九 .
4-4-1分析人與自然的關係,並能對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做有系統的觀察與探索,發現及解決問題。
4-4-2分析各種人為和自然環境可能發生的危險與危機,擬定並執行保護與改善環境之策略與行動。
1.探索國中生的各項生涯進路發展及其內涵。
2.了解國中升學及就業的相關資訊。
【生涯發展教育】
2-4-1了解教育的機會、特性及工作間的關係。
3-5-1發展生涯規畫的能力。
三、生涯規畫與終身學習
八、運用科技與資訊
九、主動探索與研究
十、獨、讓夢想起飛(輔導)
我的未來我掌握、
面對自我的挑戰
1-4-1體會生命的起源與發展過程,並分享個人的經驗與感受。
起訖週次
起訖日期
主題
單元名稱
對應能力指標
教學目標
教學活動重點
教學節數
教學
資源
評量方式
重大議題
十大基本能力
一
2/22
│
2/26
一、讓夢想起飛(輔導)
抓一個夢想在手上
1-4-1體會生命的起源與發展過程,並分享個人的經驗與感受。
2-4-3規畫並準備自己升學或職業生涯,同時了解自己選擇的理由。
1.認識價值觀的內涵,覺察其對自己的影響。
臺北市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文山區木柵國民中學九年級綜合活動領域教學計畫表設計者:九年級綜合活動領域團隊
學習總目標:
1.探討人生價值,找到適合國中生涯的進路發展,並協助學生增進實現夢想的行動力。
2.透過發現在臺灣存在各國風貌,探討國際文化,並展現國際關懷。
3.透過惜別會的規畫與舉辦,培養學生懂得珍惜、感謝與祝福的情懷。
台北市97学年度公立国民中学候用主任一般甄选储训简章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候用主任一般甄選儲訓簡章一、依據:(一)國民教育法第18條。
(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
二、甄選對象及資格: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現職(含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合格教師及公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之現職兼任高中部行政職務合格教師,服務滿5年以上,成績優良,具有擔任主任之意願,最近3年內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一)曾任組長2年。
(二)曾任導師3年。
(三)曾任組長1年及導師2年。
三、甄選計分項目及標準:(一)資績評分:佔35%,以資績評分表為依據。
(二)筆試:佔30%,以學校行政理論與實務為主。
(三)口試:佔35%,以經營管理、專業領導等為主;另視報名人數進行分組口試,並採T分數計分(每人8-10分鐘)。
四、應繳驗表件:(一)資績評分表1份。
(二)進修紀錄表1份。
(三)獎懲紀錄表1份。
(四)准考證(請先填妥姓名,驗印後發還)。
(五)回郵信封(請先填妥姓名、地址,並黏貼回郵12元)。
(六)最近2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1張貼於資績評分表、1張貼於准考證)。
(七)證件正本:請依序按類及依年次先後裝訂成冊,以便複核。
(驗畢當場發還)1.全部學經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核可之文件,否則不予採認)。
2.年資證件及服務證明。
3.考核(績)通知書。
4.最近5年獎懲證件。
5. 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參加研習訓練證件。
7.進修證明文件。
8.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前項(一)(二)(三)款,學校相關單位應就報考人所填資料逐項審查,並加蓋人事主管及校長職名章。
五、資績計算:(一)修習教育專業科目學分以教育部核准採計有案者為準(62學年度以前16學分,63學年度以後20學分,84學年度以後26學分)。
86學年度以後由原師資培育機構所開立證明為準。
(二)導師、專任教師、組長、主任之認定,應取具原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以憑計分。
2023中学校友会章程(完整版)
第十七条:1、校友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秘书长主持校友会日常工作,常务理事就其他管理的具体事务向秘书长负责。
第十八条:秘书长由长期在学校工作、熟悉校友会理事工作的同志担任。秘书长在任职期内如因职务调动等原因离校,则其所任秘书长职务自动终止。新任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讨论推选产生。
3、本会接受母校的直接指导。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本会会员由______各个时期的毕业生、肄业生和曾在______各个时期工作过的教职工组成。以各届各班为单位,推荐一至两名会员为各班的联络员,负责联络和召集会员,协助理事会的工作。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推荐、选举和被选举成为校友会理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每届毕业生及各地区校友分会推选一至二名理事组成,各理事会成员均属义务工作,不设报酬。每届学生(含初三、高三)毕业之前,由年级组长与各班主任商议后,指定两位热心年级工作、在同学中有一定号召力的学生担任当届的校友理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的召开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和召集。
第十五条:校友会设常务理事会,为校友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一切重大事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召集理事会。各常务理事会均属义务工作,不设报酬。
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1、领导开展校友会日常工作;
2、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秘书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秘书长指定一名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1、从每十届的校友理事中推选2人担任校友常务理事。
2、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在常务理事会成员任期内,由于部分的校友理事和常务理事因为工作繁忙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此项工作的,可由该届Βιβλιοθήκη 学提议更换,由校友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章程规章制度校友会
章程规章制度校友会第一条校友会的名称为XXX校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旨在团结、联系毕业校友,促进校友之间的情谊和交流,为学校的发展和校友们的发展搭建平台。
第二条校友会遵循以爱校、爱生、爱校友为宗旨,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发挥校友在促进教育发展、社会服务和经济建设等各方面的作用。
第三条校友会是学校的社会组织,不得从事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活动,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校友会实行会员制度,入会是自愿的,会员有权利义务,会员权利和义务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校友会遵循团结友爱、互助互助的原则,维护校友间的和谐关系,建设和谐校友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友会设立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等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理事共同组成,任期为三年。
第八条会长为校友会的 legal representative ,负责校友会的日常管理和代表校友会向外界沟通,任期为3年。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负责校友会的日常事务管理,维护校友会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校友会设立办事处,负责会务工作的协调和开展。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校友会分为会员和荣誉会员,会员与荣誉会员在校友会的权力和义务上有所不同。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了解校友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状况,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参加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并尊重校友会的决策,遵守校友会纪律。
第十四条荣誉会员是校友会对校友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荣誉会员有参加校友会活动的权利,不参加会议,无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五条会员可以按照校友会的规定,退出校友会,校友会不得对其进行特殊待遇或歧视。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校友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捐赠、赞助等,经费使用需报备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校友会的财务情况由理事会监督,对外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校友会应当建立严密的财务制度,防止财务失控和贪污腐败。
第五章活动与服务第十九条校友会主要活动包括联谊、聚会、讲座等形式,促进校友之间的情感联系和资源共享。
校友会章程
校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友会名称本校友会定名为[校友会名称]。
第二条校友会性质本校友会是由[学校名称]校友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校友会宗旨本校友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母校精神,促进校友与母校及校友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校友搭建互助、合作与发展的平台,共同为推进母校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第四条校友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校友会的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校友会的业务范围:(一)联络校友感情,增进校友间的友谊与合作;(二)组织校友开展信息交流、学术研讨、科技合作等活动;(三)促进校友与母校在教学、科研、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四)为校友服务,为母校发展筹集资金;(五)组织校友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六)符合本校友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校友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校友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校友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校友会的意愿;(三)在本校友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系[学校名称]校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校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校友会的活动;(三)获得本校友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校友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校友会的决议;(二)维护本校友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校友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校友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校友会,并交回会员证。
校友会章程范本
校友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校友会的设立及宗旨第一条校友会的设立本校友会为联系、联谊在本校毕业的校友,加强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校友事业的发展,弘扬校友对母校的深厚情谊而设立。
第二条校友会的名称本校友会的名称为XX大学校友会。
第三条校友会的宗旨本校友会的宗旨是团结母校的校友,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推动校友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服务于校友和学校的需求。
第二章校友会的组织和章程第四条组织形式本校友会为非营利组织,其组织形式为领导机构和各类委员会。
第五条领导机构校友会设立理事会为领导机构,由一届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若干理事组成。
理事会的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理事任期理事会的成员任期为3年,连任不限。
第七条会员大会校友会设立会员大会,组织各类重大活动,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开。
第八条委员会校友会设立各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学术委员会、职业发展委员会、募捐委员会等。
第三章校友会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权益校友会会员享有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交流、资源共享等权益。
第十条义务校友会会员应积极参与校友会活动,为校友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样应遵守校友会的章程和规定。
第四章校友会的财务和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财务和资金校友会的财务和资金来源包括校友会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校友会应当妥善管理财务和资金,确保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校友会设立监事会对财务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校友会的章程的修改和解除第十三条章程修改本校友会的章程可由会员大会提出修改建议,并经理事会审议决定后,再次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章程解除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原因需要解除本校友会的章程,须由会员大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表决通过解除决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校友会的宣传和官方媒体校友会应建立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账号,及时发布校友会的工作动态和活动信息。
校友会章程
校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人提倡:与人为善,仁爱求真;追求认真,追求精致,同道共识,方谓同仁。
**是一所学校,曾经的同事称之为“校友”,为重拾校友记忆,再续校友情谊,搭建校友沟通平台,促进校友间互助互爱,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本会定名为**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第三条本会是**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所有经过**这所“学校”洗礼的同学俱乐部,是为行业搭建的交流及学习的平台,为感谢曾经共同奋斗的同窗校友和合作伙伴而创建的福利组织。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叙旧、感恩、分享、成长、合作、共赢”,本会的核心价值观是“融合智力资本,以最实践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让校友共享成功智慧”。
本会将加强**所有的校友之间及校友和**之间的联系,帮助校友,共享经验,激励校友发扬**“真诚、善意、精致、完美”的优良传统,为个人和**母校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会住所在**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团结校友,发挥校友会的力量,互勉互助,开展行业交流、经验共享、互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二)定期召开年会等校友会议,组织联谊活动,增进校友与母校、校友和校友之间的沟通和感情;(三)积极为校友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四)积极宣传**母校的理念,促进广大校友、校友所在地区与母校的交流与合作;(五)发挥校友的优势和作用,促进为个人、**母校和行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六)编辑、印刷内部交流刊物。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免费入会制,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曾在**(包括**自成立之初至今,所有的项目公司、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和联营公司)就职的员工。
(四)曾携手**,共同成长的合作伙伴。
校友会章程模板
校友会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校友间的合作与发展,校友会成立。
第二章:组织名称与宗旨第二条组织名称为XX学校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第三条校友会的宗旨是:秉承光荣传统,传承友谊精神,联络校友情谊,支持学校发展,促进校友成长。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校友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第五章:主席团第五条主席团是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一)制定重大决策;(二)负责召开校友大会及理事会,定期向校友会报告工作;(三)决定校友会章程和会员权益。
第六章:理事会第六条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一)执行主席团的决策;(二)制定校友会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并向主席团报告;(三)制定校友会会员管理制度;(四)承办校友会各项职能事务。
第七章:监事会第七条监事会是校友会的监督机构,其职责是:(一)监督校友会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二)审核校友会财务报告并提出审计意见;(三)对校友会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第八章:秘书处第八条校友会设立秘书处,其职责是:(一)负责校友会会务的日常工作;(二)协助主席团、理事会和监事会完成各项工作;(三)保管校友会会务档案、资料等。
第九章:会费和财务管理第九条校友会的会费由校友每年缴纳,并依照年度财务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章:会员管理第十条校友会设正式会员和义务会员两类会员,具体会员资格及权益由理事会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根据实际需要,校友会章程可以进行修订,修订的章程须经校友会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报主席团批准。
第十二章:生效日期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校友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校友间的合作与发展,校友会成立。
第二章:组织名称与宗旨第二条组织名称为XX学校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第三条校友会的宗旨是:秉承光荣传统,传承友谊精神,联络校友情谊,支持学校发展,促进校友成长。
大学校友会章程
大学校友会章程一、简介大学校友会是由母校校友组成的社团组织,旨在促进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本章程旨在规范大学校友会的组织架构、成员资格、权益与义务、运作方式以及发展目标等方面的事宜。
二、组织架构大学校友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并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会员资格大学校友会会员分为毕业生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毕业生会员需持母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并申请入会。
特邀会员是大学校友会选拔的具有突出贡献或特殊优势的人士。
四、权益与义务会员享有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参与社交交流、享受校友资源及优惠等权益。
同时,会员也有义务维护校友会形象,在合法权益范围内支持并参与校友会工作。
五、活动组织大学校友会将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主题讲座、座谈会、文化沙龙、户外运动等。
通过这些活动,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彼此间的了解与友谊。
六、资源共享校友会将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为校友提供就业、创业、招聘等服务平台。
同时,积极与母校合作,为学校发展、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七、资金运作大学校友会将通过会费、捐赠以及合作开展各类经济活动等多渠道筹措经费。
经费用于组织活动、改善会员福利、帮助学校建设和资助困难学生等方面。
八、分支机构大学校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如地区分会、行业分会等,以便更好地服务校友。
分支机构依托母校校友会的管理和资源,开展具体项目和活动。
九、理事会选举理事会主要负责校友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为三年。
选举程序公开、公正,并遵守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十、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并经全体会员投票通过。
章程的修改必须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减损会员权益和校友会的正常运作。
十一、纪律与责任各会员应遵守大学校友会的章程,维护校友会的声誉和形象。
校友会有权对违反章程或损害校友会利益的会员进行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学校校友会章程
学校校友会章程校友会是一所学校中非常重要的组织之一,它旨在维系学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校友会章程是校友会发展和管理的基础,为了明确校友会的宗旨、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下面将对学校校友会章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章程的目的和宗旨学校校友会章程的目的在于确立校友会的宗旨和总体指导原则,以促进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宗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校友与学校的联系,传承学校的精神,推动校友合作与发展。
二、校友会的组织架构校友会的组织架构应该明确,包括理事会、秘书处以及各个特定事务委员会的设置。
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友会会员选举产生,并负责制定校友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秘书处是校友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活动、维护校友数据库和管理会费。
特定事务委员会负责处理特定的校友事务,如职业发展、文化交流等。
三、会员的条件和权益校友会的会员应有明确的条件和权益。
通常会员应为该校校友,具备良好的声誉和行为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会费。
会员享有参与校友会活动、享受各项福利、充分利用校友资源的权益。
同时,校友会也对违反行为准则的会员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校友会的活动与项目校友会应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校友聚会、讲座、座谈会等。
这些活动旨在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一个平台,让校友们互相学习和分享经验。
此外,校友会还可以组织一些公益项目,为社会作出贡献。
五、财务管理与透明度校友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校友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规划和预算编制。
财务报告应定期向会员公开,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此外,校友会也可以通过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校友会的发展和活动。
六、校友会的合作与资源共享校友会应积极与学校及其他组织合作,共享资源,以推动校友会的发展。
与学校的合作可以包括校友资源的共享和学术交流,通过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可以扩大校友会的影响力和合作范围,为校友提供更多的机会与资源。
七、校友会信息管理校友会应建立和维护完善的校友数据库,及时更新校友的联系信息和职业发展情况。
校友会相关规章制度
校友会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友会是在学校分支机构或附属单位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学校校友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校友会的宗旨是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校友会的工作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民主、自治、自愿、公平、开放的原则,维护校友的合法权益,发挥校友的积极作用,促进校友会的发展。
第五条校友会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的章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活动的合法、公正、公开。
第六条校友会应当积极开展校友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校友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第七条校友会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八条校友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发挥校友的作用,实现校友会的宗旨和目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校友会的机构设置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校友会的重大决策和事务。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校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校友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常务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校友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校友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校友会会员享有言论自由、参加活动和领取服务等权利。
第十五条校友会会员有义务遵守校友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保护校友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校友会的干部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校友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七条校友会应当积极宣传校友会的宗旨、目标和工作,提高校友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校友会的财务收支应当按照会员大会的规定进行,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
第十九条校友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校友会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台北县树林国民中学九十六学年度第一学期二年级艺文领(精)
台北縣樹林國民中學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二年級藝文領域課程計畫設計者:黃惠謙、呂佳桑、廖窈萱、張嘉玲學習總目標:
1.了解對稱與對應的藝術原則。
2.認識建築之美。
3.認識作曲的基本手法。
4.認識中國的相聲藝術。
5.認識電影與攝影的光影原理。
6.欣賞藝術作品中的光影意象表現方式。
7.認識廣告中的藝術性。
8.藉由廣告創意的探討與習作,激發藝術的想像與創意。
9.認識中國繪畫的特色與要素,學習工筆敷色技法。
10.認識中國五聲音階調式,並學會創作五聲音階的歌曲。
11.認識傳統戲曲的起源與發展,並了解其舞臺形式及砌末運用之原則。
校友会章程范本
校友会章程范本校友会又名旧生会、同窗会、同学会、同窗会,是社会组织,是联谊会组织,成员主要是校友和旧同学,顾问可能有教师、校长、前会长、知名校友、慈善家赞助人、社会名人、律师、会计师等。
下面是搜集的校友会章程范本,欢迎浏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浙大学校友总会,其英译名为Zhejia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ZUAA。
第二条本会是由浙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服务广大校友,发扬浙大求是创新精神,为母校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浙省××市浙大学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开展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二) 加强与海内外浙大各地校友会的联系,进行工作经验交流;(三) 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母校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四) 协助母校拓展办学资源、筹集办学资金;(五) 协助母校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六) 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资料;(七)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建设校友总会网站;(八) 统筹管理浙大学校友活动基金。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在浙大学(含其前身)学习和任职任教过的人员(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浙大学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非本会会员而对浙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学校本位的课程统整与发展」之柑园经验-台县柑园国中
「學校本位的課程統整與發展」之柑園經驗-台北縣柑園國中學校特色學校文化再造、學校本位課程統整發展、社區總體營造、柑園園地電子報 學校概況提起「柑園國中」,大家腦海中便會浮現.「學校本位的課程統整與發展上的字樣。
柑園國中在王校長大力推動下;經過多年的實施,豐碩的成果已展現在眼前,然而在發展的過程中、同樣也是坎坷的,正如同王校長在 『學校本位的課程統整與發展-柑園國中「學校社區化」學習機制的建構歷程』一文中所提及:[-如台灣多數的鄉下小型國中,民風淳樸、家長社經背景偏低"、:學生學習動力不足,在強大升學的魅力引誘下,「進城」求學的風氣愈演愈熾,原本柔腸寸斷的柑園橋擴建完成(民國69年)後,這個柑園對外唯一的交通孔道 ,變本加厲地使「人才外流」的夢魘如影隨形,台北市和板橋地區的明星國中,隨時向我們柑園國小畢業班的孩子和家長親切地招手,首任校長胡佩璋先生用他生命中的黃金歲月 (47歲)和無限的創意,在柑園國中揮汗七年半,生活教育和教學正常化都得到家長的肯定,學校的硬體建設也奠下良好的根基,然而,要走的學生還是要走 (柑園國小畢業生外流11%,咸績優異者居多),「自由學區」仍是我們的負數,「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是我們的最痛,因為,農村柑園的家長,也迷失在升學掛帥的漩渦中。
民國七十六年,隨著校長的異動,把我們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二點點自信與尊嚴摧毀無遺,加上土業浪潮的衝擊;柑園以十倍速以上的快轉,反映出全台灣工業化下所有農村的現象,鋼板屋工廠如雨後春筍般,迅速地覆蓋這小小9平方公里的農地,雪上加霜的學校問題,使得 「人才外流」持續加溫,抽煙、.群架、毒品等問題,非 「減班.」一事了得,民國80年2月,代理校長宋治國先生,嚐試跨出校園,私社區建立良好的關係:很快地就得到家長的信任,雖然只有半年,無法沉澱出能量,然而,卻咸了家長魂牽夢縈的境界 (多年後的今天,很多人仍津津樂道於那次的校園露營活動和社區電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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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组织章程
97年12月13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條本会全名为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简称本会)。
第二條本会为依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條本会以增进校友情谊及阐扬饮水思源之精神,统合校友之力量回馈母校,进而砥砺学行、发扬校誉、鼓励与关怀在学学弟妹,并增进各校友间情谊为宗旨。
第四條本会会务推展之内容如下:
第五條一、加强校友联系,促进毕业校友情谊。
第六條二、汇集校友资源,配合学校办理各项校务之推动与发展。
第七條三、服务校友相关事务。
第八條四、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有关活动。
第九條本会之会址设於台北县树林市柑园街二段125号(台北县立柑园国民中学)。
第十條
第二章会员
第十一條本会会员分下列三种:
第十二條一、一般会员:
第十三條(1)凡於本校毕(肄)业之国中及补校之校友(含树林国中星隆分部时期毕肄业者)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四條(2)曾於本校服务之教职员工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條(3)曾担任学校志工并实际参与服务工作,且赞同本会宗旨,年满20岁,有行为能力,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後,始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條二、荣誉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对本校或本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或赞助本校校务发展有重大事蹟之社会人士,得由校长或理事推荐,经理事会通过,敦聘为本会荣誉
会员,其任期与同届理事之任期同。
第十七條会员均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与罢免权,每一会员为一权。
但荣誉会员无上述之权利。
第十八條会员有遵守本会组织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
第十九條会员如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得经理事会决议予以警告或停权处分,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
第二十條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视为出会:
第二十一條一、丧失会员资格或死亡者。
第二十二條二、未依规定缴交会费者。
第二十三條三、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除名者。
第二十四條会员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
第二十五條会员经理事会决议通过而出会或自行退会者,其已缴交之各项费用,则不予退还。
第三章组织
第二十六條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并於会员大会闭幕期间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为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條会员大会之职权如下:
第二十八條一、订定与变更组织章程。
第二十九條二、选举或罢免理事、监事。
第三十條三、议决年度工作计画、经费预算及决算。
第三十一條四、决议会员之除名处分。
第三十二條五、议决财产之处分。
第三十三條六、议决本会之解散。
第三十四條七、议决与会员权利义务有关之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五條本会设理事十五人,监事五人,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选举理监事时得同时选出後补理事五人,後补监事二人,理监事因故出缺时,由
後补理监事依序递补之,并以补足原任者余留之任期为限。
第三十六條候补理事及候补监事之当选,得依得票数多寡排定顺位,票数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之。
第三十七條当届理事会得提出下届理、监事候选人选举参考名单。
第三十八條理事会互选常务理事五人,并就常务理事中互选一人为理事长,对内综理督导各项会务,对外代表本会,并担任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主席。
第三十九條理事长因事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指定常务理事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时,由常务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四十條理事长、常务理事出缺时,应於1个月内补选之。
第四十一條理事会之职权如下:
第四十二條一、决议会员大会之召开事项。
第四十三條二、审查会员之资格。
第四十四條三、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理事长。
第四十五條四、议决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之辞职。
第四十六條五、聘免工作人员。
第四十七條六、拟定年度工作计画、报告及预算、决算。
第四十八條七、拟定各种会务作业施行细则。
第四十九條八、接纳及采行会员之建议。
第五十條九、其他应执行之事项。
第五十一條监事会置常务监事1人,由监事互选之,监察日常会务,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常务监事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指定监事1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时,由监
事互推1人代理之。
第五十二條常务监事出缺时,应於1个月内补选之。
第五十三條监事会之职权如下:
第五十四條一、负责监督本会整体之发展。
第五十五條二、监察理事会工作之执行。
第五十六條三、审查本会财务之收支状况。
第五十七條四、选举或罢免常务监事。
第五十八條五、议决监事、常务监事之辞职。
第五十九條六、负责筹备理监事组织之改进工作。
第六十條七、其他应监察之事项。
第六十一條理事会之下设总干事一人,并得设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辅佐理事长处理日常会务,其任用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聘任之。
第六十二條工作人员权责及分层负责事项由理事会另定之。
第六十三條总干事之职务如下:
第六十四條一、推动理事长交付之各项工作。
第六十五條二、掌理本会财务收支平衡。
第六十六條三、承理事长指示与母校保持有效之联系。
第六十七條四、负责本会所有行文及通告印发与传送。
第六十八條五、有关本会所有资料之收集与存档。
第六十九條六、定期向理监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第七十條七、其他。
第七十一條本会理事长、理监事及总干事均为无给职,任期二年。
第七十二條理事长不得连任。
第七十三條理事、监事之任期自召开本届第一次理事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條本会得由理事会聘请荣誉理事长及顾问各若干人,其聘期与理事、监事之任期同。
第七十五條理事、监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即解任:
第七十六條一、丧失会员资格者。
第七十七條二、因辞职经理事会或监事会决议通过者。
第七十八條三、被罢免或撤免者。
第七十九條四、受停权处分期间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八十條
第四章会议
第八十一條本会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理事长召集,必要时得召开临时大会。
第八十二條除紧急事故之临时会议外,会员大会之召开应於15日前以书面通知之。
第八十三條临时会议於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会员五分之一以上之请求,或监事会函请召集时召开之。
第八十四條会员不能亲自出席会员大会时,得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理,每1会员以代理1人为限。
第八十五條会员大会之决议,以会员过半数之出席,出席人数较多数之同意行之。
但下列事项之决议,须以出席人数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行之。
第八十六條一、章程之订定与变更。
第八十七條二、会员之除名。
第八十八條三、理事、监事之罢免。
第八十九條四、财产之处分。
第九十條五、本会之解散。
第九十一條六、其他与会员权利义务有关之重大事项。
第九十二條本会理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或理监事联席会。
第九十三條前项会议召开时除临时会议外,应於7日前以书面通知。
第九十四條会议之决议,各以理事、监事过半数之出席,出席人数较多数之同意行之。
第九十五條理事应出席理事会议,监事应出席监事会议,理事会、监事会不得委托出席。
第九十六條理事长或监事会主席无正当理由不召开理事会或监事会超过2个会次者,应报请主管机关解除理事长或监事会主席职务,另行改选。
第九十七條
第五章经费
第九十八條本会经费来源如下:
第九十九條一、入会费:新台币贰仟元整,於会员入会时缴纳。
第一百條二、常年会费:新台币壹仟元整,两年一收。
第一百零一條三、理事会、监事会、顾问团、会员捐助款。
第一百零二條四、自由捐助。
第一百零三條五、基金及其孳息。
第一百零四條六、政府补助款。
第一百零五條七、其他收入款。
第一百零六條本会每年编造预(决)算报告,於每年终了之前(後)二个月内,经理事会审查,提会员大会通过,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备,会员大会因故未能及时召开时,得先报主管机
关并於事後提报大会追认,但决算报告应先送监事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一并提报大会。
第一百零七條本会於解散後,剩余财产归属所在地之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指定之机关团体所有。
第一百零八條
第六章附则
第一百零九條本章程未规定事项,悉依有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條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後施行,变更时亦同。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入会申请书□柑中毕(肄)业生□树中星隆分部毕(肄)业生□柑中教职员工□柑中志工□赞助会员
费新台币贰仟元整,每年常年会费新台币壹仟元整(两年一收),诚谨遵守会中一切章规及决议案,请核予入会为荷。
此致
台北县树林市柑园国民中学校友会
申请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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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会员始需推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