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关于律师尽调报告及工作底稿的制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讲:关于律师尽调报告及工作底稿的制作
主讲人:李 俭
法律尽职调查完全
手册
尽调报告一工作底稿二C O N T E N T S
目录
搜集到一部分资料后就开始
撰写尽调报告,同步进行,
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缺漏
的内容并及时补充
发现问题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提出补充清单
撰写尽调报告的同时将搜集材料的过程做成工作底
稿,以避免将来的二次作业,效率大大提高一、尽调报告
(一)注意事项
一、尽调报告
(二) 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开头部分
尽职调查宗旨与范围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及尽调目的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基准日
出具尽调报告的主要法律依据
简称与释义
律师的特别提示与声明
2、正文(要求:准确、完整、及时)
要求: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尽调的目的、要
求,明确具体,如时间、地点、尽调对象、
内容、律师结论及依据。
具体内容:主体资格、历史沿革、业务、
股权架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主要财产及资产状况、
债权债务及重大资产变化、增信措施(担
保措施)、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3、重点:法律评价、结论意见
根据供审查文件资料的内容,以及目标公司向我们做出的书面声明与承诺,我们认为,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范围符合许可的经营范围。
根据目标公司的声明,并经我们适当审查,目标公司已经提交我们审查的重大合同主要条款齐备,各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晰、明确,内容合法、有效,并已经履行完毕,目标公司不存在可能对该该项目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根据我们的合理核查,目标公司的经营
活动以及某地块的取得与使用具备规
范性、合法性,没有资料显示目标公司
在经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结合贵公司最终确定的该项目所采取
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之交易模式,从中
介机构专业分工的角度出发,为公平、
合理、合法拟定该项目的交易条件,我
们建议贵公司: a.b.c.d. 12
34
a.要求目标公司及股权转让方对其有意向纳入该项目交
易范围的尚未履行完毕的经营合同、协议,进一步提供a
全面、完整的文本及履行现状情况的统计与说明;
要求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从目标公司财务记载内
容方面,对目标公司经营合同、协议的履行现状情况,进
行数据方面的财务审计;
在不能完全查清、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在该
项目交易合同条款中,要求目标公司及相关转让方作出
相应陈述、承诺、保证的方式,明确交易各方对潜在、
隐性、或有合同、协议履行责任及风险的承担。
b.由于该地块是实施该项目的重点实质性交
易标的,对于该地块取得、经营过程中,由目b
标公司所签订、签署过的所有合同、协议,
实际发生过的所有凭证、凭据,以及规划、
设计文件、行政审批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目标公司及股权转让方应当向贵公司作出全
面披露并全面、完整地予以提供。
1、工作底稿概述
《律师从事公开发行证券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同时,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
二、工作底稿
第十三条“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前款所称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为证券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
获取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1)建立工作底稿制度是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2)建立工作
底稿制度进行
责任划分的依
据
(3)工作底稿
是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的依
据
制作律师工作底稿的现实意义在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
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注册会计
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责任是一
般侵权责任,以过错存在为前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执法或司法
部门往往要调阅中介机构的工作
底稿,从工作底稿的完备程度或
工作底稿记载的内容来判定中介
机构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因此,
工作底稿就成为判断中介机构是
否勤勉尽责、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底稿
清晰
完整
准确
充分
合法、有效2.针对工作底稿内容的要求
(1)清晰
内容清晰(特别是关键内容,比如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财政补贴
收款凭证等)、逻辑清晰、盖章及签字一定要清晰;
2.针对工作底稿内容的要求
(2)完整
a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要附件齐全,且附有相应的事务所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签字会计师、评估师的资质证明文件;会议议案要齐全,不能只列议案名称,要有相应的议案内容,并且盖章;
b.底稿中所附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不全,房产证复印件上无房产证号,无法对应;支付凭证只有账号没有户名,无法单独证明,需补充确认;
c.股东会决议、合同等需附签字页,否则为无效工作底稿;
d.访谈、调查表等文件不能留有空白,若情况为无,应如实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