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正当防卫(论文)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在当今社会,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
正当防卫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当公民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行为。
然而,要准确界定正当防卫并非易事,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首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关键。
一般来说,包括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手段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等。
不法侵害的存在是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不法侵害,所谓的防卫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则要求防卫行为必须在侵害发生的过程中实施,如果在侵害结束后再进行反击,就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的目的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如果防卫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是出于报复或者其他不正当的动机,那么也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此外,防卫手段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判断正当防卫的核心问题之一。
如果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程度,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常常存在争议。
例如,在一些暴力冲突中,防卫者的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往往难以判断。
有时,防卫者在极度紧张和恐惧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较为激烈的防卫手段,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境和防卫者的主观状态。
近年来,一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也让正当防卫的问题更加凸显。
比如,在某些涉及人身安全的案件中,公众对于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存在不同的看法。
这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完善正当防卫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了准确认定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正当防卫论文:浅析正当防卫之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论文:浅析正当防卫之构成要件摘要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关于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越来越复杂化,这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正当防卫制度设置本身的模糊性。
本文在介绍正当防卫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其构成要件,其中重点分析了起因条件中不法侵害紧迫性的认定和时间条件的确立问题,并试图通过以上的架构使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一个更为清晰、更易于把握的认定标准,进而希望能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正当防卫侵害紧迫性时间条件一、正当防卫及其构成要件对于正当防卫,洛克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指出:“当为了保卫我而制定的法律不能对当时的强力加以干预以保障我的生命,而生命已经丧失就无法补偿时,我就可以进行自卫并享有战争的权利,即杀死侵犯者的自由,因为侵犯者不容许我有时间诉诸我们的共同的裁判者或法律的判决来救助一个无可补偿的损害。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时个人为了制止侵害者的一种私力救济,也是个人让渡权力给国家的一种必要的保留。
我们所说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作为一项授权性规定,其主要特征包括:第一,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它是对公民利益保护的公力救济的必要补充,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手段。
第二,正当防卫中,防卫人的行为是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合法的正义的行为,是刑法中的阻却违法性事由,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是受到社会政治的和法律的肯定评价的行为。
第三,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
关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我国理论界通行的是五要件说:(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是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4)防卫行为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不必要的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法学正当防卫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正当防卫毕业论文范文摘要: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构成要件、适用范围以及限制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了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正当防卫制度的准确适用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正当防卫;构成要件;适用范围;限制条件一、引言在现代社会,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工具,其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更是备受关注。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的行为,允许公民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然而,正当防卫的认定和适用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诸多争议和困惑,因此,对正当防卫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正当防卫的概念与历史沿革(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历史沿革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古代的“以直报怨”到现代刑法中的明确规定,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正当防卫的规定和适用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体现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正义的追求。
三、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般违法行为,但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的行为。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三)防卫目的的正当性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出于报复、泄愤等不正当目的。
(四)防卫手段的必要性和相当性防卫手段应当是必要的,即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其他更温和的手段可以避免不法侵害。
同时,防卫手段的强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相当,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正当防卫分析论文
正当防卫分析论文1.防卫挑拨防卫挑拨是故意挑逗、引诱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对方的行为。
在防卫挑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形式上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
正是这种客观表现上的相似性,造成了正当防卫防卫意图和防卫挑拨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认定上的困难。
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在查明客观的预谋和挑逗、引诱行为有无的同时,更要注意查明行为目的这一主观内容,防卫挑拨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挑拨人故意诱发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对方,主观上具有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而非防卫意图。
通常预谋作为防卫挑拨案件的情节,是因为预谋的内容反映了这种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诱发不法侵害便是这种犯罪意图的体现。
2.相互斗殴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所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一般认为,相互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因为斗殴双方主观上都具有伤害对方的目的而不具有防卫意图。
如果确实参与斗殴,不得主张正当防卫权利。
但是如果虽在斗殴现场,与斗殴事件有一定联系,而确实没有参与斗殴,客观上无殴打对方或指挥殴打对方的行为,主观上无斗殴意图,在遇多人围攻并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形下,应该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3.随身携带凶器在相当一部分案件中,防卫人随身携带凶器,在遇不法侵害时便加以使用,其防卫意图的认定便因随身携带凶器而出现干扰,尤其是其给对方造成了较重的人身伤亡时。
随身携带凶器并不足以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
防卫意图的体现,不是带有凶器与否,而是其凶器的动用,即行为人在什么情形下动用携带的凶器,是随身携带刀子,主动向人挑斗,或者一遇轻微的侵害,便掏刀就捅,还是在遇害、情况紧急时,被迫举刀自卫?不同的情况反映了行为人不同的主观心理,在最后一种情形下动刀自卫才是防卫人防卫意图的体现,因此,不能因随身携带凶器而排除其拥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新刑法第20条第2款放宽了防卫限度,在确定防卫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时,必要限度成为参照标准而不再是绝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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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前言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
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的即时威胁下。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
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也有一些限制: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
即被害人无法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
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情节,例如必须在夜间、侵害人必须使用凶器等。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手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自我保护的权利:正当防卫保障了个人和财产的安全,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及时警察支援的人们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手段。
2.维护社会秩序:正当防卫的存在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者在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时多一份顾虑,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法学论文 浅论正当防卫
法学论文浅论正当防卫的概念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障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制度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鼓励公民积极抵抗不法侵害,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正当防卫的要件包括:一是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或即将发生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二是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三是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即不能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四是防卫行为必须是及时的,即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采取防卫行为;五是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客体,即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防卫行为。
三、正当防卫的防卫过当问题正当防卫制度的存在,旨在保护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但如果防卫行为过度,就可能会侵犯到不法侵害者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从而引发防卫过当问题。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导致对不法侵害者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产生了侵害。
对于防卫过当问题,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如果防卫过当导致了不法侵害者的重伤、死亡等后果,那么防卫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谨慎考虑,确保防卫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防卫过当问题的发生。
四、结语正当防卫制度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鼓励公民积极抵抗不法侵害,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防卫的各项法律要件,确保防卫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防卫过当问题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正当防卫制度的作用,保护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地位和条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学专业(开放本科)毕业论文-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专业法本年级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论文完成日期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课题审批表浅析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刑法和民法中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法律权利和手段,起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之目的。
本文着重于阐述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
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及特别防卫权等法律问题进行剖析,并阐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由此提出关于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操作运用的相关问题,并结合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对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特别防卫权必要限度目录一、正当防卫的概念、目的与特征------------------------------1二、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2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2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3 (三)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3 (四)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4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4三、关于防卫过当-------------------------------------------5四、特别防卫权---------------------------------------------6五、现行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7六、刑法对正当防卫规定的不足之处及其完善的意见------------7(一)我国现行正当防卫制度存在的问题-----------------------7 (二)对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9 参考文献-------------------------------------------------11引言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正当防卫毕业论文
正当防卫毕业论文正当防卫毕业论文在法律领域中,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它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的原则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有所体现,但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其具体规定和适用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探讨正当防卫的定义、适用条件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原则的关系。
首先,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采取的合法行为。
非法侵害可以包括对人身、财产的威胁或实际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被侵害者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则,即行为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其次,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包括:非法侵害的存在、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防卫行为的合理性以及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非法侵害的存在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只有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防卫行为的必要性意味着被侵害者必须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防卫行为的合理性要求被侵害者的行为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判断,即在同样的情况下,一般人也会作出相同的反应。
防卫行为的合法性要求被侵害者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度。
正当防卫与其他相关法律原则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原则有着相似之处。
紧急避险原则是指在面临紧急危险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可以被视为紧急避险的一种形式,因为在面临非法侵害时,被侵害者需要及时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其次,正当防卫与自卫原则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自卫原则是指在面临实际或潜在的攻击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可以被视为自卫的一种形式,因为在面临非法侵害时,被侵害者需要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最后,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限度是一个需要仔细权衡的问题。
在实际应用中,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限度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论正当防卫论文
论正当防卫论文论正当防卫论文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
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论正当防卫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1、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目的正當防卫作为公力救济的重要补充,受到各国刑法的普遍重视。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目的是赋予公民私力救济的权利,弥补公力救济的有限性和滞后性,使其能够保护个人合法权利或者国家公共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行为具有目的正当性和违法阻却性,它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而不是对侵害人的惩罚,行为人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公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同时防止借防卫的名义行妨害之实,认定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至关重要,如何认定防卫是否具有紧迫性和防卫人自身的防卫意识也是关键点。
2、正当防卫的紧迫性正当防卫的紧迫性也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其是否具备防卫的紧迫性,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和客观基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不法侵害行为并且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两者分别是成立正当防卫的原因条件和时间条件。
笔者通过论述这两者的构成要素从而分析正当防卫的紧迫性。
(一)存在不法侵害是防卫的原因条件。
存在不法侵害是实行防卫的起因和前提,对于不法侵害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不法侵害性质的认定,可以肯定的是不法侵害行为应当是一种客观上存在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于不法侵害,并不要求其必须是犯罪行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同样构成不法侵害。
无论是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侵害人正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应当是客观上存在的,即有迹象表明行为人随时可能实施或者已经着手进行的。
对于主观臆想的行为进行防卫,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此即正当防卫和假想防卫的区别。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在刑法领域中,正当防卫一直是备受关注和讨论的重要议题。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的行为,其存在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和适用,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诸多争议和难题。
正当防卫的定义,通常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定义看似简单明了,但在实际情况中,如何准确判断“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及“必要限度”等关键要素,却是复杂而棘手的问题。
首先,关于“正在进行”的判断。
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发生且具有现实紧迫性,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但现实中,对于侵害行为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的界定往往存在模糊地带。
例如,在一些持续性的侵害行为中,如长期的跟踪骚扰,什么时候算是“正在进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防卫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之后,那么就可能构成防卫不适时,从而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的认定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
但对于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进行强烈的防卫,需要谨慎权衡。
此外,对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主体实施的侵害行为,其防卫的限度和方式也需要特别考虑。
再者,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一个核心且难以把握的问题。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判断“必要限度”,需要综合考虑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后果,以及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
在一些案例中,防卫人在极度恐惧和紧张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较为激烈的防卫手段,这时候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充分考虑当时的情境和防卫人的心理状态。
另外,社会舆论和公众认知也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可能会影响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
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保持独立和公正,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断,不受舆论左右。
刑法正当防卫论文
刑法正当防卫论文正当防卫是公民保护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当我们遇到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应该进行正当防卫。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正当防卫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正当防卫论文篇1浅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每个公民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所具有的法定权利,赋予每个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力,并且完善正当防卫相应制度不仅是现代法治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理念、和谐社会得以发展的重要组成因素。
文章结合司法实践,介绍了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着重分析了目前刑罚对正当防卫所采取的必要限制。
[关键词]刑法;正当防卫;防卫限制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一项排除社会危害的方式,这几乎在世界每个法治国家的刑法中都有所体现,并且给予了相应的规定,整个法学界也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和难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据刑法,准确、深入、科学地分析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
一、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规定要想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否,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真正理解刑法中有关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
《人刑法》第20条对于正当防卫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基于刑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制度得到了立法层面的完善,受保护对象的权力范围和受保护权益的内容也在扩大,这对学界研究正当防卫提供了最为准确的依据,并且树立了“无过错即绝对正当”的原则,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法学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2000年某日下午3时,河北省新乐县个体业主张津龙(男)在某市场卖布,刚饮过酒的李志泉要问张津龙买布,张在问明情况后扯布给李,但李接过后嫌布小并拿布砸向张津龙的脸,张不甘示弱,也抽了李的面部一下,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被他人劝开。
张津龙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急忙收摊离开市场。
然而下午5时左右,张津龙返回市场收拾余下的布匹时,被等候多时的李志泉发现,李随即追上张,用拳头击打张的面部。
张的近视眼镜被击碎落地,碎片还划破眼皮,但张没有还手。
李又用右臂夹住张颈部,继续殴打张。
由于张瘦弱而里李特别强壮,因此张挣脱不开。
张为逃脱挨打,紧急情况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乱捅,李右臂被捅伤,但还未停止对张的殴打,张又将李的左腹部捅伤,李才将张放开,张也停止捅李。
事后经法医鉴定,李腹部为重伤。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人认为张的行为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看来问题的焦点在张津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到底属于哪种行为?两者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从何区分呢?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对两者进行探讨。
一、构成条件(一)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
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起因正当防卫产生的起因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
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这种不法侵害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
此处值得注意的是不法侵害还应包括非暴力性质的。
同时,对于轻微的,诸如吵架、辱骂、推拉等不会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一般违法行为应用调解、劝阻或其他办法来解决。
2.防卫意图防卫人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而产生的制止侵害行为的心理状态,这是防卫的主观条件。
[专题范文]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_0
[专题范文]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分享 浅析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认定问题及对策
浅析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认定问题及对策摘要正当防卫制度的设立于普通大众而言,是其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能够合法实施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手段,是其判断司法是否公正的一尺标杆。
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对正当防卫的讨论从未停止,但于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依旧难以把握,从而导致众多案件被认定为是过当防卫。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相似,认定结果却不一致的情形也是非常普遍,这也使得“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本文基于全国 2017 年至 2020 年间关于正当防卫的判决书调查结果,重点分析了一些二审中改判的样本案例,归纳、剖析司法实务中正当防卫限度认定的标准,在对正当防卫限度在司法认定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展开进一步解读的同时,还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态度。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定;司法认定;问题;对策目录绪论 (3)一、正当防卫相关概述 (3)二、防卫限度司法认定存在的问题 (4)(一)防卫限度认定规则的不完善 (4)1.防卫限度界定标准模糊 (4)2.防卫行为认定过于理性 (4)(二)防卫限度司法认定的额外限制 (5)1.防卫人躲避义务限制 (5)2.防卫行为紧迫性要件限制 (5)(三)判定特殊防卫过于严苛 (6)1.将特殊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 (6)2.忽视特殊防卫的环境影响 (6)三、对防卫限度司法认定的建议 (7)(一)明确防卫限度的认定标准 (7)1.明确防卫限度的判断思路 (7)2.保护防卫人法益 (7)(二)整体把握防卫行为 (8)1.把握持续性侵害的层次性 (8)2.明晰不法侵害的范围 (8)(三)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防卫的界限 (9)1.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9)2.加大指导性案例发布 (9)四、结论 (10)参考文献 (10)绪论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间,司法实践中各种暴力案件有增无已,再加上法治思维日渐深入人心,我国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已习惯用法律武器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暴力事件,正当防卫出现的频率大大提升,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与否成为司法界与社会大众时刻关注的焦点。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
(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又称基础性条件即指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什么是不法侵害行为呢有的学者认为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危害社会的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论正当防卫毕业论文
论正当防卫毕业论文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被视为一种合理的反击手段。
然而,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并非一成不变,它受到社会、文化、法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
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和界定可能存在差异。
在某些社会中,正当防卫可能被视为一种个人权利的体现,而在其他社会中,它可能被视为一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对正当防卫的界定存在争议。
其次,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被侵害人必须面临非法侵害的现实威胁。
这意味着正当防卫不能是主观臆断或预防性的,而是针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
其次,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
这意味着被侵害人在采取防卫行为时,应尽量选择最小限度的手段,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最后,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
这意味着被侵害人的防卫行为不应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例如使用过度的武力或采取过度的手段。
然而,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并非一成不变。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进行一定的调整。
例如,在面临严重威胁或暴力袭击时,被侵害人可能会被允许采取更为激烈的防卫手段。
这种调整可能是出于对被侵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可能是出于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然而,这种调整也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以避免滥用正当防卫的权利。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的讨论也与社会正义的观念密切相关。
在某些社会中,正当防卫被视为一种对不公正行为的回应,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自卫手段。
然而,在其他社会中,正当防卫可能被视为一种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被认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种观念的差异可能导致对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存在争议。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卫行为,但其概念和适用条件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学论文 浅论正当防卫
法学论文浅论正当防卫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班级:公共关系1班姓名:学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摘要: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自古就有,但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
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
纵观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一个无限防卫、有限防卫、有限制的无限防卫的过程。
特定情况下的防卫行为,因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成为刑法保护的行为。
我国刑法也将之明文规定为合法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从意图、起因、客体、时间、限度等方面为其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要件,这些要件及其本质决定了该项制度的正当性。
正当防卫在犯罪构成评价中有着重要地位。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必要限度刑法不法侵害一、正当行为概述保护社会利益和保障人权是现代刑法的两大基本功能。
刑法各项原则、制度中对人权保障功能体现的最充分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正当行为制度。
正当行为制度要求定罪量刑时除应考察行为形式上符合犯罪要件外,尚需进一步考察该行为实质上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正当行为的制度和理论旨在反对法律教条主义,目的在于限制刑罚权的发动,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可见,正当行为是现代刑法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制度,对正当行为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对于推动刑法观念的变革,拓展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这两个特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持续变化之间的矛盾,更由于法律的制定受人类知识水平、思维方式、语言能力等的局限,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也可能产生矛盾。
对于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按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形式上具有刑事违法性而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则应以正当行为对待。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在刑法的领域中,正当防卫一直是备受关注且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赋予了公民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必要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然而,其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在实践中常常引发争议,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确正当防卫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其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手段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不法侵害”的理解和认定并非总是清晰明确的。
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般违法行为。
但如何准确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法侵害,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手段、程度以及对合法权益的威胁程度等因素。
例如,轻微的推搡是否能构成不法侵害?这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种推搡具有升级为更严重侵害的可能性,或者已经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要件也是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的关键。
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那么后续的所谓“防卫”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然而,对于“正在进行”的界定往往存在模糊地带。
比如,不法侵害人暂时停止侵害,但仍有继续侵害的现实危险,此时的防卫行为是否合法?这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
防卫目的的纯正性也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防卫行为并非出于保护合法权益,而是出于报复、泄愤等不正当目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一些案例中,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先前的矛盾和纠纷,在面对侵害时,其防卫行为可能夹杂着个人情感和不良动机,这就需要仔细甄别。
关于防卫手段的必要限度,更是正当防卫认定中的难点问题。
一般来说,防卫手段应当与不法侵害的程度和性质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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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因此,必须对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出严格界定,同时,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
【关键词】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特殊防卫不法侵害一、正当防卫的含义及意义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体现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有利于预防不法侵害;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
法学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研究也从没间断,正当防卫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为更多的人们所了解,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就正当防卫的若干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
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上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以过失犯罪论处;如果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
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对于不法侵害的理解,刑法中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
我们认为不法侵害的含义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1、侵害性。
侵害一词从其意义上讲,“侵”的含义是侵入,接近;“害”的含义是伤害,妨害。
侵害就是“侵入而损害”。
由此可见,侵害是一种具有积极攻击性,并有可能会造成损害的行为。
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一种行为,可以是自然人的行为,也可以是单位的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特征,亦即它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攻击,或者会产生一种使合法权益感受危害的状态,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否则谈不上进行防卫的问题。
2、违法性。
从新旧刑法的有关条文看,刑法都涉及“不法侵害”一词,一定有其内在的特定含义,可以看出这一含义并不只限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应当包括犯罪手段基本相同,但尚未触犯刑法的一般违法行为或虽然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即不法侵害行为,既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也包括犯罪行为。
此种对不法侵害的界定的合理性如下:第一,所有的不法侵害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而,无论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都会损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加以制止以保护合法权益。
第二,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较易区分,但在紧急情况下,却不好区分。
如果只允许对犯罪行为实施正当防卫,无疑会束缚公民的手脚,放纵一般违法行为对合法权益的侵犯,不利于切实发挥正当防卫在保护合法利益方面的应有的作用。
第三,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违法行为在量的积累方面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成为犯罪行为。
所以在不法侵害进行的紧迫过程中,违法和犯罪都应允许对其实施正当防卫。
根据此观点,我认为在分析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害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如果对国家、公共利益或或者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具有侵害的紧迫性且可以用防卫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结果,则可以对之进行正当防卫,反之则不能。
3、可制止性。
“制止”从词义来讲有使其停止之意,可制止性就是致使不法侵害得以停止,或者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可以是不作为的行为,但通常都是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这种积极作为的行为往往带有暴力的或侵袭的性质,肯定带有一定的强度。
如果一个不法侵害的行为一经发生,危害后果随之造成,即使实行正当防卫,也不能阻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者及时地挽回损失。
这样的不法侵害没有可制止性,因而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同时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使不再实行正当防卫,也不会再发生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再扩大。
在这种时候,不法侵害虽然没有结束,危害结果也没有继续发生,如受害人已死亡,但犯罪分子仍继续加害,也已经失去了对不法侵害的可制止性,因而就不能对之实施防卫行为。
(二)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意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
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进入侵害现场说。
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2)着手说。
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
(3)直接面临危险说。
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
(4)综合说。
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或排除。
①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例如抢劫罪犯已打昏物主抢得某种财务,但他尚未离开现场。
上述两种情况下,防卫人的防卫行为均可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或排除不法侵害行为所导致的危险状态。
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例如纵火犯向目标纵火后逃跑,已经造成了可能失去财务的危险状态,就无法通过杀死或伤害纵火犯的防卫手段来排除,对之采取正当防卫也就失去了适时性。
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
(三)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及于与侵害行为无关的第三人。
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应试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故意对第三者进防卫,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
如果误认为第三者为不法侵害者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作为假想防卫处理。
②(四) 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即防卫意图的正当性。
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③。
因此,防卫意图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
防卫意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①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②张明楷编:《刑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5页。
侵害的目的。
防卫意图作为正当防卫构成的主观条件,是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形式上看似乎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由于主管上不具备防卫意图,因此,其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④1、偶然防卫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出于一定的犯罪故意实施行为,但该行为在客观上发生了防卫效果的情形。
例如甲在枪杀乙时,恰好丙出于杀害甲的意图向甲开枪将其杀死,从而在客观上使乙免遭甲的杀害。
在这种偶然防卫的情况下,丙的行为客观上具有防卫效果,但由于主观上不存在防卫意图,因而不得认定为正当防卫。
2、防卫挑拨防卫挑拨是故意挑逗、引诱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对对方进行加害的行为。
在防卫挑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形式上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
正是这种客观表现上的相似性,造成了正当防卫防卫意图和防卫挑拨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认定上的困难。
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在查明客观的预谋和挑逗、引诱行为有无的同时,更要注意查明行为目的这一主观内容。
防卫挑拨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是因为挑拨人故意诱发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对方,主观上具有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而非防卫意图。
通常预谋作为防卫挑拨案件的情节,是因为预谋的内容反映了这种伤害对方的犯罪意图,诱发不法侵害便是这种犯罪意图的体现。
3、相互斗殴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上都在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也实施了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一般认为,相互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因为斗殴双方主观上都具有伤害对方的目的而不具有防卫意图。
如果互相斗殴的一方停止斗殴或推出斗殴现场,而另一方仍然继续加害对方,则继续加害的一方的行为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如果形成防卫紧迫性,那么,停止斗殴的一方就可以对其实施正当防卫。
另外,如果双方先是进行轻微的斗殴,后来一方突然加重侵害强度,严重危害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可以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⑤④陈兴良、张明楷等撰:《刑法学》,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
(五)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我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防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