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1•【文号】厅字〔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1日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
国家环境 保护 总局 中共 中央 宣传部 教 育部 于 印 发《 于做 好“ 关 关 十 五" 时期 环境 宣传教 育 工作 的意 见》 的通知
环发 [06 2 3号 20 10
各省、 自治 区 、 直辖 市 及计 划 单 列市 环 境 保 护局 ( )宣传 部 、 育厅 ( 委 ) 厅 、 教 教 :
为贯彻 落实《 国务 院关 于落实科学 发 展 观 加强环 境保 护 的决 定》 国发 [ 05 ( 20 ] 3号) 9 和第六 次全 国环保 大会 精神 , 大 加 环 境宣 传教育 工作力 度 , 面完 成《 国 全 全 环境宣传教育行 动纲要 (9 6 2 1 19 ~00年 ) 》 提 出的 目标 、 任务 , 现将 《 于做好 “ 关 十一
育格局初步形成 , 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事 业的发展 。 同时 , 也必须看到 , 环境宣传教育 工作的现状与环境保护新 的形势和任务要 求不相适应。 为进一步做好“ 十一五” 时期环 境宣传教育工作 , 积极适应环境保护历史性 转变 的要求 ,努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
设 , 提 出如 下 意见 : 现
( ) 针 原 则 二 方
— —
宣传教育工作 , 使全社会充分理解环境保护 与经济发展“ 并重”“ 、同步” 以及“ 综合” 运用 法律 、 经济、 技术 、 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的 深刻 内涵 , 分认识 实 现环境 保 护历史 性转 充 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转变重经济发展、 轻 环境 保 护 的思想 观念 , 大力 创新 环境保 护 工 作思路 ,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
策和工作部署上来。 (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环 二 境保 护 工作历 史性 转变 , 建设 环境 友好 型社
绿色学校工作计划
绿色学校工作计划•相关推荐绿色学校工作计划(精选20篇)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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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以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以“绿色学校”为载体,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关心人类的品质和提高交往能力、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环保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进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奋斗目标:(一)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主体教育网络。
培养一支合格的具有一定环保意识、环保知识的教师队伍。
全面动员,充分参与活动,力求活动具体化,务实化。
(二)教育工作优质化充分利用先进电教媒体、网络,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加强环保教育在课堂教学中的渗透,使环保教育融于各学科教育之中。
(三)创建活动多样化以活动为手段,促进学生环保意识的发展,使之主动并带动身边的人投身于“绿色学校”活动。
三、总体要求:把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
提高学生环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习惯;规范学生的环保行为。
如校内外不吸烟、不乱丢、不乱倒、不乱吐、不乱写乱画,不高声喧哗,不损坏树木花草,自觉节约资源等。
四、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机构1.组织建立环境教育领导小组,专设环境教育办公室,并具体分管环保工作。
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优化措施,校长亲自抓,教导处和总务处紧密配合,将环保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的各项活动中去。
2.强化领导核心,建立以班主任和社会、自然、思品等学科的教师为骨干的教管机制。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记录,定期总结,按计划逐步开展教育活动。
4.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校环保工作。
(二)完善环保队伍建设1、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环保教育的学习活动,增强教师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00]6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0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现将《200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情况贯彻执行。
2000年是我国实现“九五”环保目标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阶段性目标的最后一年,做好2000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0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围绕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实施《纲要》,突出抓好“一控双达标”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宣传工作,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一、继续做好贯彻落实“纲要”工作。
2000年是实现“纲要”阶段性目标的最后一年,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大贯彻落实“纲要”力度的同时,对贯彻执行“纲要”开展自查活动。
总局将与中宣部、教育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贯彻执行“纲要”的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纲要”的落实情况,促进宣教队伍建设,开创宣教工作新局面。
有关要求详见《关于检查〈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阶段性目标执行情况的通知》(环办[2000]2号)。
二、做好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2000年是实现“一控双达标”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加大对“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宣传攻势,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推动达标工作。
三、组织开展表彰活动。
为表彰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调动社会各界在新世纪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我局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表彰活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发[2006]122号【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006.08.10【实施日期】2006.08.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环发〔2006〕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 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二○○六年八月十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法制化水平,推动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普法对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法治,积极适应和推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大历史性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确定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确定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0.26•【文号】中宣发[2001]19号•【施行日期】2001.10.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确定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的通知(中宣发[2001]19号2001年10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厅(建委)、农业厅(委、办、局)、环保局(厅):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普遍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两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小城镇。
为配合国家发展小城镇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小城镇的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小城镇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决定,确定北京市怀柔县杨宋镇等115个镇(县城)为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
希望被确定的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建设、农业、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严重滑坡,不能起示范作用的,要取消示范点称号。
各地要积极认真地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向广度和浓度发展。
附件: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名单北京怀柔县杨宋镇北京朝阳区来广营乡(镇)北京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京房山区韩村河镇天津宝坻县城关镇天津武清区杨村镇天津西青区张家窝镇天津津南区咸水沽镇河北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城河北石家庄市栾城县城河北邯郸市邱县县城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山西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山西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辽宁沈阳辽中县县城辽宁大连瓦房店市长兴岛镇辽宁大连普兰店市杨树房镇辽宁鞍山海城市西柳镇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县城辽宁丹东东港市前阳镇吉林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吉林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吉林四平市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普阳农垦城黑龙江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上海闵行区七宝镇上海奉贤区江海镇上海浦东新区孙桥镇上海嘉定区安亭镇江苏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江苏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新桥镇江苏扬州市邗江区汊河镇江苏常州市武进市横山桥镇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浙江宁波市鄞县邱隘镇浙江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浙江嘉兴市嘉善县魏塘镇浙江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安徽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安徽芜湖市繁昌县城关镇安徽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安徽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福建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城福建三明市沙县凤岗镇福建龙岩市上杭县临江镇福建晋江市安海镇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永丰镇江西九江市武宁县新宁镇山东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东烟台市莱阳市团旺镇山东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山东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平邑镇山东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河南南阳市西峡县城河南焦作市武陟县城河南信阳市固始县黎集镇河南洛阳市偃师市顾县镇河南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湖北襄樊市谷城县城关镇湖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湖北孝感市汉川市田二河镇湖北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湖南长沙市长沙县新沙镇湖南常德市石门县楚江镇湖南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湖南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湖南株洲市攸县城关镇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广东佛山市南海市桂城区(镇)广东东莞市石龙镇广西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县城)广西南宁地区崇左县太平镇(县城)广西贺州地区昭平县昭平镇(县城)海南三亚市田独镇海南琼海市博鳌镇重庆铜梁县巴川镇(县城)重庆荣昌县广顺镇四川绵阳市三台县县城四川成都市金堂县县城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县城四川德阳市绵竹市汉旺镇贵州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贵州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云南红河州蒙自县文澜镇云南保山地区腾冲县腾越镇云南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西藏昌都地区昌都县城关镇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陕西榆林市神木县城陕西延安市黄陵县城陕西咸阳市秦都区古渡镇甘肃酒泉地区敦煌市沙州镇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朱王堡镇青海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青海海东地区平安县平安镇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县城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峡口镇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新疆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且末县且末镇(县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2团南口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62团金边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23•【文号】环办宣教〔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宣教〔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落实2018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2月23日附件2018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18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根据2018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宣教工作水平和实效,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召开全国环境宣传工作会议。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以及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积极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凝心聚力,勇于担当,为环保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22•【文号】环办[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的通知(环办〔2009〕13号)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更好地服务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大局,现将《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制定本指导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是指通过有效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将环境保护的知识、理念和政策法规等传播给社会公众,以影响公众并使公众接受的实践活动。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接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是公民的权利,环境保护部积极倡导和鼓励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有义务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宣传教育司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部机关和宣教直属单位(指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和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下同)以及环保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二章宣传教育活动第五条宣传教育司指导、协调部机关和宣教直属单位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年度活动计划和备案制度。
每年年初(一月份至三月份)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宣教直属单位提出全年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经宣传教育司汇总审核,报环境保护部领导批准执行。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12.10•【文号】•【施行日期】1996.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1996年12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一、综述(一)编制行动纲要的目的和意义1.1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在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
由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加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污染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
从总体上讲,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急剧地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
未来1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键时期。
1.2我国未来15年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到200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法规体系,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干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地区;到2010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贯彻,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的改善。
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公众参加。
1.3环境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
环境意识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正是为了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已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16•【文号】教发厅〔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在《实施方案》规定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理性思考
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理性思考作者:王小娟来源:《海峡科学》2012年第06期[摘要] 该文阐述了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针对当前福州市环境宣传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对如何推进新时期环境宣传教育的持续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理性思考环境保护靠宣传教育起家,还要靠宣传教育发展。
环境宣传教育作为培养公众对环境的关心和理解,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的一项崇高事业,对环境保护乃至全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1年,由环境保护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6部门联合编制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明确了目标任务,对“十二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
新时期如何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1 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生态立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对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着先导和前驱的重要作用。
通过环境宣传教育,可以引导广大群众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及根本要求,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在科学发展观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全面提升全民环境道德水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文明的生产、消费及生活方式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1 环境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助推器当前, 环境保护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于对环境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然而正是在人类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缺乏对环境的正确认识,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环境意识是检验公民素质高低的重要尺度,环境保护是新时期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想有效地保护环境,获得理想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公众的环境道德素质,倡导绿色生活,使人们自觉自愿地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安徽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指导意见
安徽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指导意见创建绿色学校是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生态安徽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和发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重要方式。
经过近年来的推动和实践,我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为了适应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的发展,进一步规范绿色学校的创建和管理,不断提升创建质量,深入持久地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绿色学校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标志是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师生环境意识较高;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清洁优美。
我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兼顾平衡,因地制宜,稳步发展。
通过卓有成效的环境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环境意识、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环境道德观。
二、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1.各级教育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创建绿色学校,由学校自愿提出申请,政府鼓励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组成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评定、命名、表彰省级绿色学校,并负责国家级绿色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
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成员由省环保局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为省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全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王文有省环保局副局长金燕省教育厅副厅长成员:何乔省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缪富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2.各省辖市教育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共同设立相应的创建绿色学校管理机构,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负责省级绿色学校的推荐申报和辖区内绿色学校的日常管理。
公司创建 绿色环保企业 实施方案
公司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树立绿色财富理念,倡导生态文明,促进公司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坚持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生态县的建设步伐,推动公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绿色环保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环字[]号)要求,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年起开展“绿色环保企业”创建活动。
一、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宗旨随着绿色文明时代的来临,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
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旨在创建成为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转变生产经营观念,将环保、安全理念贯穿生产全过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使公司所处的环境同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生产经营生态化、产品技术绿色化、增长发展持续化。
“绿色环保企业”指的是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建立生态型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实行清洁生产,发展无毒无害生产工艺和综合利用技术,组织生态化的物质生产过程或服务过程,使整个企业技术工艺过程和经营管理过程生态化,变现代企业物质生产过程或服务过程为自然生态过程或纳入自然生态过程,形成生态生产和生态生活的企业化生态格局。
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各种自然资源和原料能源得到最有效、最充分地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废弃物,形成一个投入少、消耗低、质量高、无污染或少污染而又生产符合生态环境标准的产品的生态经济有机整体,实现企业生态经济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原则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追求经济、社会、生态三大利益和谐统一,实现生产经营管理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由传统企业向绿色企业转变,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创造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奉行绿色设计、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实行绿色管理、开展绿色教育、建设绿色文化、推行绿色营销,从而赢得竞争、赢得市场、赢得发展、赢得未来,为把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推进我县建设,实现“生态永福”的宏伟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公布日期】2021.06.02•【文号】环宣教〔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2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志愿服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新形势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
为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特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落实党中央关于志愿服务的决策部署,以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为出发点,以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导向,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生态环境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形成覆盖广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延伸到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增进民生福祉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中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之路,确保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正确方向。
“绿色学校”的概念和创建意义
创建“绿色学校”学习宣传资料之“绿色学校”的概念和创建意义“绿色学校”的概念:是指在实现其基本的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全面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校内外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1、绿色学校是一所环境清洁优美的学校。
2、绿色学校是一所环境教育成果丰硕的学校。
3、绿色学校是一所对环境负责任的学校。
4、绿色学校是一所倡导先进环境文化的学校。
5、绿色学校是一所环境教育教学规范化、系统化、创有特色的学校。
6、绿色学校是一所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学校。
7、绿色学校是一所21世纪最具代表性的先进文明学校。
1994年,欧洲环境教育基金会首次推出全欧“生态学校计划”,也称“绿色学校”计划。
到2001年初,这个计划已扩至21个国家近600多所学校。
实践证明,创建“绿色学校”对推进全民的环境意识具有显著的效益。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引入“绿色学校”理念,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
1996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委、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颁发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到2000年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2001年表彰了第一批“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学校,随着创建活动的发展,将逐步扩展到从幼儿园到大学正规教育的全过程。
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定》第三部分第17条中强调;“实现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及环保意识。
”所以说,创建绿色学校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创建绿色学校的意义⒈有助于加深师生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师生的环境素养。
⒉能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村居,使更多的人广泛的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
⒊创建“绿色学校”为素质教育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和有效途径。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环境保护部与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企业 守法 意识 , 自觉履 行社 会 责任 。
3 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广播 、 . 电视 、 电影 、 图书、 文艺表演 、 经典诵读和技能培训等多种形
事业 凝 聚力 量 , 营造 氛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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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环境宣传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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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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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技术学报
第 1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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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 资源 , 形成 合力 。各 有关 部 门要 将环 境宣 传教 育 纳入 职责 范 围 , 司其 职 , 切协 作 , 成 运转 各 密 形
境友好型社会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环境宣传教育作 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 家工作大局 , 按照党中央 、 国务院对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总要求 , 贴近实际 , 贴近群众 , 贴近生活 , 深入探索 新形势下做好宣传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和政策, 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 题 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全 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 , 十二五” 为“ 时
环境保 护 部与 中央 宣传 部 、 中央 文 明办 、 育 部 、 教 共青 团 中央 、 国 妇联等 六 部委联 合发 布 全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 增强全民环境意识 , 建立全 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推进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 依据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 十二五” 时期环 境保护工作部署 , 特制定《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0 1 05年) 。 2 1_2 1 》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已撤销),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16.10.18•【文号】文明办〔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明办〔2016〕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文化厅(局)、文物局、科协:2016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2016年10月18日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以下统称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助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2.30•【文号】环办[2014]115号•【施行日期】2014.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的通知环办[2014]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2014〕13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培训教材体系建设,提高培训科学化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30日附件全国环境保护优秀培训教材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环保培训教材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培育和共享,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培训教材,是适用于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和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的环保各业务领域正式出版图书。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每两年组织全国环保系统开展一次优秀培训教材评选。
各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和各部属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参评教材申报推荐工作。
第四条优秀培训教材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观点正确,理论方法科学;(二)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强;(三)语言文字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四)封面及版式设计美观大方,编校印刷质量好。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根据培训教材业务分类,分别制定具体评审标准。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根据培训教材业务分类,从全国环保行业遴选专家组建优秀培训教材评审专家库,并定期更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04•【文号】环办函[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函〔20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切实做好2007年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推进历史性转变的总体目标和环保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七年一月四日附件:2007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列为2007年经济工作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环境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推进历史性转变和总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和总局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重点(一)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宣传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历史性转变宣传力度,让历史性转变的要求和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理念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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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发[2011]49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a04a27
【发布日期】2011.04.22
【实施日期】2011.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的通知
(环发[201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厅(局)、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编制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把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放到
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特制定《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
一、“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和面临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服务大众的方针,以《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为指引,有力地服务和配合了环保中心工作,全社会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实践都发生了重要转变,在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根据“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环境宣传教育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总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宣传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和政策,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十二五”环境宣传教育行动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宣传环境保护对于更加注重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先进典型,着力宣传推进污染减排、探索环保新道路的新举措和新成效,着力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积极统筹媒体和公众参与的力量,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总体目标
扎实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增强环境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互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