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动物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动物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及《AA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08〕203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凡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各类评奖推优及毕业生就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时间在次学年开学后30天内完成。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以百分计,由德育、智育、文体成绩组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成绩(满分10分)+智育成绩(满分82分)+文体(满分8分)第五条德育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
德育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智育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文化课程成绩与能力加分两部分。
文化课程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的学积分折算;能力加分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与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其内容包括创新创业、学科性竞赛、英语学习、专业论文发表、科技发明等内容。
智育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七条文体主要考核学生早操出勤、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及文体综合素质三部分内容。
文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成立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团工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组员。
第九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在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学生综合测评细则并组织实施;做好本学院各年级及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公示工作,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动物科技学院综合测评方法-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2007-2008年度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法动物科技学院综合测评的评定在依照校综合测评方法的基础上以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评定依据,制定适于本院的加减分细则,动物科学专业为全年级进行集体评定,草业科学专业适用本办法单独评定。
凡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可参与班级综合测评,但不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休学编入下一级的同学不参与原班级综合测评。
评定细则:1.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或在各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到院级有关部门表扬者加0.04,校级有关部门表扬者加0.08;(不重复加分)2.获校级优良学风班的集体成员均加0.01(评定方法见《中国农业大学优良学风班活动方案》);获校级优秀团支部的集体成员均加0.01;获校级优秀团日活动的班级成员均加0.006(不重复加分)3.参加校级各种比赛获奖者加0.02,获前三名者加0.03;市级比赛获奖者加0.04;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加0.05。
在校运动会中积极报名并参加比赛者加0.01;(同一类不重复加分,加最高分);4.在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集或国际期刊等上发表科技论文的第一作者加0.04;在省、部级、地区级核心期刊、论文集等上发表科技论文的第一作者加0.03;在市、县级或校级核心期刊、论文集等上发表科技论文的第一作者加0.02。
(不重复加分)5.本学年外语四级85分(或565分)以上,六级75分(或500分)以上者加0.03;(不重复加分)6.①本年度任校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院分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记者站站长、国旗班第一负责人、广播台第一负责人、校艺术团第一负责人、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第一负责人,工作成绩突出,可加0.04,但加分人数不得超过此项总加分人数的60%,具体人员及加分值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注: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加分情况视每年度该学生团体的工作量而定,每年度会根据具体工作量情况有所增补或删减);②本年度在校、院学生会、院分团委、学院社团(记者站、志愿支队、牧歌报)、党支部、国旗班、广播站、校艺术团、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和班级中的主要学生干部分别加0.03、0.02、0.01,每档加分人数不得超过总加分人数的30%,具体人员及加分值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加分人数测算结果直接舍去小数点后数据,第6大项中不得重复加分)7.参加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加0.004;参加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表演但非艺术团成员的志愿者加0.004(不重复加分)8.以上加减分以年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9.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2007~2008学年度;10.本规则解释权归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小组。
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面试必备】
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指导攻略技巧+真题前言:1.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1.1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1.2辩论面试1.3无领导的小组面试1.4场景面试2.面试测试的主要内容介绍:2.1考察个人基本情况2.2考察你对大学的了解2.3考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4 考察思维能力2.5考察对时事和社会生活的关注2.6考察生活常识2.7考察创新精神2.8考察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3.面试考生要适当准备内容:3.1考官会根据前期考生的申报材料和自我介绍中的内容提出的问题:3.2时事热点的准备3.3是无法准备的问题,就是考察你个人素养的问题3.4面试应准备注意九大细节3.5试面试时形象准备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技巧剖析4.1 总体思路和原则4.2其他面试技巧总结5.面试准备方法:5.1面试前要进行模拟面试附录1.自我介绍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委的点评2.1不喜欢张狂的学生2.2面试主要还是看学生平时的积累,指导原则可以把握2.3要有些自己的想法2.4面试不需刻意准备(或者说要准备成不刻意的样子,或者说不能让考官看出来是刻意准备的)2.5注意细节上的礼貌3.可能问题问答(答案仅代表个人想法。
考生应根据自己想法和知识坐答)4.历年真题汇集前言:本文是本人自己应亲戚的要求收集网上的资料,结合自己的理解,总结的自主招生面试的经验,供亲戚家小孩使用的。
都出自己的真实的感觉和人生感受,不敢说权威但都是认真总结可以节约您的时间。
网上好多材料说是xx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其实都是写一个材料加了个大学名,不可信。
自主招生所测试的形式,其实和有些企业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形式都是有些类似的。
建议把自主招生所需要测试的综合实力和正确的人生观,作为自己终生提高的目标,时刻提高自己,终将受益。
家长也可以使用自主招生的要求,尽早培养孩子的能力,即使不参加自主招生也应该进行这方面的培养,可以使孩子更健康的成长,拥有完善的人格和更强的综合实力。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是为了正确评价学生在校间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造就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德育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表现。
智育测试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
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价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和成绩。
能力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的原则方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科学性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可比性原则:适用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公开性原则:测评的过程必须做到民主、公开,测评的结果必须向全体学生公示。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S)=德育测评成绩(D)×20%+智育测评成绩(Z)×60%+文体测评成绩(T)×10%+能力测评成绩(N)×10%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程序:动员:班班主任召开班会,安排部署综合测评工作,根据要求选举产生班级测评小组成员。
个人总结:每位学生按照素质测评的四个方面实事求是的写出一学期的书面总结,并在班会上汇报;评分:在听取个人汇报的基础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结合每位同学平时的表现逐项进行评议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在基本分合成过程中班主任评分和综合测评小组平均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
审核汇总:班级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全班每位同学各项测评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进行审核,无误后合成总分。
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9月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结合浙江大学教学改革、学生管理体制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动物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便操作。
一、综合素质评价机构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院分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学院教学科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
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价工作。
组长:潘炳龙副组长:鲁兴萌成员:潘炳龙、鲁兴萌、傅慧俊、王昭荣、各班班主任、分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紫金港分团委正副书记、紫金港学生会分会主席团、学院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学院紫金港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2、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日常事务管理,指导做好日常记实、输机登录、结果公布等工作。
主任:傅慧俊副主任:张璐(1)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执行主任:徐莉婷、王澄均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各专业班班长具体负责整个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
(2)紫金港综合素质评价分组执行主任:章权威、陈攀攀成员:紫金港分团委正副书记、紫金港学生分会主席团、各专业班班长负责学院紫金港校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3)专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团支书成员:素质拓展小组成员;在班主任指导下,组织实施本班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备注:以上各工作小组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会掌握具体实施办法。
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程序三、记实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标准1、思想品德1)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日常关键行为的表现,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
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为一学年开学起到下一学年开学。
通过“申报”与“认证”两个环节,“申报”是指学生按照学院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上规定的项目申报个人的关键行为,“认证”是指对学生申报的关键行为进行认证。
动物科技学院2009年综合考评操作细则
动物科技学院2009年综合考评操作细则2008-2009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具体办法参见《西南大学学生手册(2007年版)》。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次参评时间为2008年9月——2009年8月。
一、综合考评包括德育考评30分、课堂学习70分和拓展素质评价20分三部分,共计120分。
二、德育考评包括学生相互打分评20分、班主任5分、学院调控5分(超过5分按5分记)。
1、班级同学对每个学生的考评分不能打满分,且班级所有学生的考评分不能都是相同的分数。
2、学院调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获奖加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优干、三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加1分。
校级先进个人加0.8分,院级先进个人加0.5分。
只取一项最高分。
其他先进个人(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学习优秀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等)获得市级奖励加0.8分,校级奖励加0.4分,院级加0.2分。
(2)军训优秀学员加0.5分。
(3)献血者加0.5分;捐献骨髓干细胞者加1分。
(4)校运会入场式队员加0.3分,参加广播体操比赛加0.5分,撰写广播稿5篇以上加0.2分,一般撰稿人加0.1分。
(5)参加红歌赛比赛直到最后一天的队员每人加0.7分,参加13次以上排练因其他原因未上场的队员加0.4分。
三、课堂学习包括专业课与公共课(不包括通选课、辅修、二专课程)。
在计算成绩时,缓考成绩按照实际成绩计算,补考或重修按照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即不及格的成绩)计算。
四、拓展素质评价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和学术科技四个方面,满分20分。
按照《大学生手册(07版)》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补充细则:1、参加学院各项文体比赛获奖的,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分。
所有校院同类比赛只取最高名次加分,未获奖者每项加分0.1,且累计不超过0.5分。
2、干部加分:除学生手册规定外,校刊责任编辑按照班长加分标准进行加分;一般编辑、记者按班委委员标准进行加分;任职为一学期的干部加分减半,未满一学期的干部加0.2分。
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发[2015]01号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我院研究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全力打造动科院研究生质量品牌,根据《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2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4〕13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4〕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成立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动科院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副院长、各学科点相关负责人、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任成员。
第四条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三章评审范围第五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部分研究生参评身份界定如下: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学业奖助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学业奖助学金。
2.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研究生,依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参评。
即在研修硕士、博士课程阶段分别按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审。
第四章评审等级第七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业奖助学金的评定等级及额度如下表:(单位:元/年)第八条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根据各类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第五章评定条件第九条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未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农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
农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为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特制定农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学业成绩和德、体、美、劳、能等课外成绩。
学业成绩绩点满分为5,课外成绩满分为1分。
学业成绩=学年必修绩点成绩(毕业年级为大学期间必修绩点成绩)课外成绩=课外绩点成绩=(∑奖励积分+∑处罚积分)/10 ,∑奖励积分超过10分,只记10分。
奖励积分,处罚积分标准依据《长江大学农学院课外学分积分办法》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课外成绩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直接作为各类奖助学金、各类评优的依据,课外学分少于或等于0者不得参加任何评奖评优。
国家级奖学金评比,以学业成绩排名为主,但学业成绩须在班级前三,年级或专业前五,综合测评班级测评前五名,年级或专业前八名,课外学分不少于0.2。
国家级助学金评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但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得在班级倒数前五名,课外成绩不得少于0.5。
省级奖助学金评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但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得在班级倒数前三名,课外成绩不得少于0.3。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和社会各类奖助学金,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 课外成绩不得少于0.2。
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课外成绩不得小于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 课外成绩不得小于0.8,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 课外成绩不得小于0.5。
各级三好学生评比,以综合测评成绩为排名为主,但课外成绩不得小于0.3。
第三条课外成绩测评结果直接作为人才培养计划的课外学分,四年课外平均成绩积分小于0者不予毕业。
第四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已评但奖励没有放发者,一律停发。
第五条因同类违纪而产生的通报批评达十次及以上者,不得参评任何奖励。
第六条学院设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加强对测评工作的指导和投诉受理;工作小组由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各班班长组成,提供真实有效的测评数据。
关于201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校区、各学院:现将在2011级学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技能绩效评定成绩”评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评定办法本次项目评定工作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五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内容实施,全部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及审核。
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均应为2013-2014学年度获得。
二、评定流程(一)创新创业(技能)项目填报针对不同内容采取职能部门统一录入及学生填报两种方式进行。
1.职能部门统一录入(1)录入内容①“课外实践”大类的“三大计划”(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兴趣培养计划、专业技能提升计划)由教务处负责录入;②“课外实践”大类的“文化素质提升计划”及“社会实践”校级层面的项目由校(区)团委负责上传,院级层面的项目由学院团总支按照团委统一制定的规则评定并负责录入;③“课外实践”大类的“创业基金项目”内容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录入;④“竞赛获奖”大类的“挑战杯”项目由校团委负责录入;⑤“技能认证”大类下“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专业八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录入。
(2)录入流程:用职能部门账号/学院账号登陆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界面→点击学工管理→点击综合素质测评→点击技能绩效成绩→上传数据。
(3)注意事项:①要求上传的EXCEL表格每行数据的格式一致,否则数据不能完整上传,建议使用文本格式;②上传各列数据必须准确,否则学生本人、班级、学院各数据库不能匹配一致。
具体字段要求:“校区”填“雅安/成都/都江堰”;“学院”须用学院全称,不得用简称;“姓名”中间不得空格;“班级”须使用教务处系统的简称;“项目题目”须填报项目名称,如发表文章填写文章题目;“项目大类”及“项目小类”须按照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附表1)填写;“个人排名”中无个人排名的填“0”;“学年”统一填写“2013-2014”;“日期”按照“2014-09-01”格式填写;“分值”请严格按照创新创业(技能)分值认定明细表(附表1)上的项目对应分值填写;“学习委员审核”和“学院审核”两列标注为“是”;“学习委员姓名”、“学习委员审核日期”可空格;“是否有效”一栏空格;“学院审核人”填写审核老师姓名;“数据来源”一栏请标注为“某学院/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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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于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考核年度为上一个学年度(时间期限:2012年10月-2013年9月)。
第二条凡我院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应进行综合测评。
转院、转专业的同学原则上回原学院原班级进行综合测评,复学的同学当年不参加综合测评,按新生对待。
第三条综合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学科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四个方面。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坚持定性与定量、记实与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附加分(10分)。
各组成部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最后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第六条综合测评步骤:1、测评程序:学生本人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人员7-9人(必须是单数),由各小班民主选出班主任、班长、团支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小班应客观、全面、公正、细致地收集全班同学的相关材料、信息,其中学习成绩由小班学习委员负责收集。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学生本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每位学生平时表现,和学生本人、班级、学院、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对全班学生进行打分、评定。
5、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测评结束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将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并从公布之日起2日内接受同学的质疑并予以答复。
学生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
第七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使用1、各小班按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定名次,供评定该学年奖(助)学金及其它评优工作使用。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考评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
第八条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表现、道德品质及表现、民主法纪意识及表现、学习目的与态度等。
《思想道德表现评估体系》见附件一。
第九条思想道德素质评分的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分=思想道德基础分+加分值-扣分值。
第十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具体办法:1、自我考评。
参评学生对照考评内容及指标体系,就自己上一学年度的思想认识和言行表现作一次认真总结,就评估项目进行申报,逐项为自己打分,努力做到全面客观地评估自己,并在班级中进行交流,最后填写在《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评申报表》上,交班考评小组。
2、班组考评。
班组考评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各小班班委会、团支部要履行对自己所在班同学教育、引导、管理、考评职责,各小班的考评小组应根据班委会、团支部日常的操行、成绩记载和考评小组掌握的有关事实,并根据学生自己的申报,按照考评小组议定的考评原则和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采取直接公开打分和“背靠背”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位同学逐项打分,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上。
第三章学科专业素质考评第十一条学科专业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状况。
《学科专业素质评估体系》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学科专业素质测评办法:所有学生均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成绩参加“学科专业素质考评”。
第十三条学科专业素质评分的计算方法:学科专业素质的测评,以课程加权平均分为主,即学科专业素质分=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其他类课程门数*0.5分+加分值-扣分值。
(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指:教务系统默认安排本学年本专业修读的课程,除去体育及免修的课程)第四章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考评第十四条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身心素质及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与能力等内容。
身心素质主要考核学生身心素质达标情况;文体能力主要依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获奖情况进行考核;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身体素质分:主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执行。
2、心理素质分:评价学生对环境的适应程度;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心理承受能力与应变水平;在学习、生活中的吃苦精神以及学生在情感、人格、个性等方面的健康。
3、文体能力分:文体能力测评的内容包括文化艺术活动、能力技能及其它。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三。
第十五条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测评办法:参照第十条1、2款“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评分的计算方法: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评分=身心素质分+文体能力分。
第五章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考评第十七条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主要考核学生掌握、应用科学知识的能力及参加科研活动、科技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在技能培训等方面所掌握的技能情况。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考评》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测评办法:参照第十条1、2款“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评分的计算方法: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社会实践分+科技活动成绩+能力技能水平分第六章附加分第二十条附加分记入学生综合测评总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加5分;优秀党员、雅安市优秀团干部加3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党校优秀学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优秀团支书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符合多项者,按最高分算,不累加)2、学年度获得“优秀青年先锋队干部”、“优秀青年先锋队队员”在附加分中加0.5分;获得“优秀室长”、“优秀生活委员”荣誉称号者,每人加0.5分/次。
(符合多项者,按最高分算,不累加)3、学年度新生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优秀通讯员加0.5分。
4、学年度以班集体名义参与并获奖励的,校级0.5分/人·次,院级0.3分/人·次(包括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最佳团日活动、优秀宣传小班、精神文明小班、后勤服务优秀团队、通讯报道优秀团队等)。
5、学生干部根据考核结果加分。
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负责考评并将结果反馈至学院;院级学生干部(包括各小班班长、团支书)由学院团总支负责考评,考评优秀加2分,称职加1分,不称职不加分;小班其他班委干部,由班主任及班长、支书考评,优秀加1分,称职加0.5分,不称职不加分。
(兼任多个学生干部岗位且有多项加分者均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注:同内容性质受多级表彰或多次获奖的,按受奖级别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6、有其他学院认为可作为附加分的活动加分原则由学院另行公布。
7、参加雅思考试6分以上、GRE250分以上或托福考试90分以上加3分;参加雅思考试6.5分以上、GRE270分以上或托福考试95分以上加5分;取得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加3分;在科技技能的其它方面具有一技之长,教师资格证、兽医资格证、水产养殖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技能素质证书者,经院考评小组认可,每项加1分。
8、学年度获优秀团总支、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人加3分,团总支、学生会、青先各部门主干加2分,委员加1分,干事加0.5分;获“大学生创业工作优秀奖”等单项奖,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人加2.5分,团总支、学生会、青先各部门主干加1.5分,委员加0.5分,干事加0.3分;获“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誉称号,主干加2分,理事加1.5分,各注册志愿者加1分,流动志愿者加0.8分。
(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9、根据平时表现,班主任可对全班所有同学有0~5分的附加分考评。
第三章附则第十九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学院具体实施。
学院应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全体专职政工干部为成员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班级相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测评小组。
第二十条综合测评工作严格遵守“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参加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一条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从2009级学生开始施行,由动物科技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思想道德表现评估体系(100分)一、思想道德表现基础分(80分)凡在校本专科生达到下列基本要求者,可得到70-80的基础分。
学生思想道德表现基础分的测评办法:由考评小组成员按下列标准给每位同学打分(不给本人打分,打分以整数为准不得有小数点),并算出平均值即可。
(得分80的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5%,不足一人按一人计,得分按照以下六个等级填写,不得出现中间分数段)。
(一)思想政治要求1、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立志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而奋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
2、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能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的思想观点,态度鲜明正确。
3、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方法论,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4、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注意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
班、团活动积极参加,有集体荣誉感,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二)道德品质要求1、确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社会,关心集体,关心他人,顾全大局,努力为人民服务;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抵制不良风气,见义勇为。
2、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
3、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廉洁奉公、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
4、仪表、言行优雅、得体,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认真做好寝室卫生,讲究寝室文明,待人接物有礼貌。
5、乐于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