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安全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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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安全知识试题
一、填空
1、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主要有:起重量、起升高度、跨度、幅度、机构工作速度、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和工作级别等。
2、起重机的工作级别的大小高低是由二种能力所决定,其一是起重机的使
用频繁程度,称为起重机利用等级;其二是起重机承受载荷的大小,称为起重
机的载荷状态。
3、起重机械的信号员的主要责任是在吊运的过程中,给操作员适当的指示
信号,令吊运工作顺利进行。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按其性质可以分为超载限制器、行程限位器、安
全止档和缓冲器、应急装置、环境危害预防装置等五类。
5、塔式起重机的工作机构主要包括行车机构、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组成。
6、行程限位器包括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和行走限位器。
7、应急装置有小车变幅绳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防坠落装置、紧急事故
开关。
8、环境危害预防装置包括风速仪、航空障碍灯、夹轨器、防碰撞装置、电气保护装置和防雷击装置。
9、起重机事故类型包括失落事故、挤伤事故、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和机体毁坏事故。
10、失落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脱绳事故、脱钩事故、断绳事故、吊钩破断事故。
11、塔机一般由工作机构、金属结构和电气及控制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12、塔机的起升机构主要由起升卷扬机及钢丝绳、滑轮组和吊钩等组成。
13、塔机的金属结构主要包括塔身、起重臂、平衡臂、回转支座、塔帽(或塔顶撑架)、顶升套架和底架等
14、塔机的五大保险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
15、钢丝绳端头的固定方式有绳夹固定法、楔套法、编结法、锥形浇铸法、铝合金压套法
16、塔机自升机构一般采用液压式自升机构,吊钩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17、塔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18、塔机标准节螺栓最多重复使用两年。
19、起重机的供电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
20、塔机工作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
21、行走式塔机根据工作时的行走方式不同可分为轨道式、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
22、使用滑轮的直径,通常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6倍
23、塔机一般采用380V、50HZ的三相交流电源
24、塔机的工作速度主要包括起升、变幅、回转和行走速度等
25、塔机应具备的技术文件有塔机使用说明书、安装拆卸方案、生产许可证、
备案证明、合格证、有关塔机的现行标准等。
26、司机室应有绝缘地板和灭火器
27、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8、起重司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
康、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无听觉障碍、无癜亟病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眩晕症和安全性性昏厥等防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29、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一般由三大部分组成,供配电与保护设备、各主要
机构、辅助机构的传动与控制设备、照明、采暖、信号、降温的电气设备。
30、塔式起重机按变幅方式分类,有动臂变幅、小车变幅。
31、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称为力的三要素。
32、塔机主要有金属结构、工作机构、控制系统三部分组成。
33、吊钩的裂纹、孔穴等缺陷不允许补焊再用。
34、动滑轮和牵引的重物一起升降、达到省力的目的,但不能改变力的方向。
35、塔机工作时,风力应低于6级
36、QTG250塔式起重机QT表示塔式起重机,G表示固定式,250表示额定
起重力矩250KN.m
37、塔机在进行液压顶升前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38、起升机构是起重机械的主要机构,用以实现重物的升降运动,由原动机、减速器、卷筒、制动器、钢丝绳滑轮组和吊钩等。
39、塔机指挥人员应熟悉塔机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工作人员,都听从指挥,
如发现指挥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40、装、拆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
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塔机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
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以防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41、在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
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将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
验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42、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
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米。
4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声及
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4、塔机操作过程中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
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
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45、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米,行走轮不得小于
2米)。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6、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滑。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
器使之缓慢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