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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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X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标文件编号:YB-2020-1
2020年6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B-2020-01
二、招标项目: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6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五、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具备律师事务所基本资质,在常规法律事务和/或医疗法律事务方面在法律界具有较高的声望和业界认可度。
2.律师事务所应当成立5年以上。
3.具有担任三级医院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和成功代理医疗诉讼业务的经历,并具备在医务人员不参加任何法庭审理的情况下单独完成医疗诉讼代理的能力。具有为国家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和成功进行重要诉讼活动的经验。
4.近三年未受过各类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六、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招投标廉洁协议两份。【格式见附件2】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每天8:
00 – 11:50,14:30 – 17:00(节假日除外);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
投标办公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30日14:30,投标文件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地址:XX市XX区宝光大道中段278号;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XXX,孙老师。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附件1:投标报名表
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表
附件2:招投标廉洁协议
招投标廉洁协议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YB-2020-01
招标人(甲方): 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 XX市XX区宝光大道278号
投标人(乙方):
单位地址: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
1.2严格遵守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由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
2.2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2.3不单人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不向甲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2.5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三条监督及责任
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监察部门举报。
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资格1至3年等。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招投标组织部门一份、纪检监察部门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XX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
日内。
二、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请密封装订。封面标注:招标项
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包号(如有)。
三、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
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四、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出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不正当损害的,应在
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其它未列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