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贷款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农商银行贷款管理的原则、流程和相关政策,以便农商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2. 贷款管理原则2.1 风险控制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采取科学合理、主动控制的方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2.2 客户服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注重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3 合规经营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合规经营,确保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4 利益平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证银行的利益,也要照顾客户的合理需求。
3. 贷款管理流程3.1 申请审查流程3.1.1 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1.2 银行根据贷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客户的信用状况。
3.1.3 审查通过后,银行将贷款申请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
3.2 风险评估流程3.2.1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
3.2.2 风险评估结果根据一定的评级标准进行分类,确定贷款利率和额度。
3.2.3 银行将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客户进行通知。
3.3 合同签订流程3.3.1 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签订贷款合同。
3.3.2 贷款合同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3.3.3 客户和银行双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并留存一份备案。
3.4 贷款发放流程3.4.1 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客户发放贷款。
3.4.2 发放贷款前,银行要核实客户提供的担保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3.5 贷款管理流程3.5.1 银行要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进行管理,包括还款情况和担保物的状态。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相关规定,为适应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政策,按照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发展战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贷款执行利率均为年利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各分支机构。
定价规则第四条我行贷款利率按产品类别和金额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进行加点后得出实际执行利率。
每月20日9时30分前发放的贷款参照上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9点30分后发放的贷款参照本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第五条一年期以内贷款参照一年期(LPR)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参照五年期(LPR)利率。
一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对年对月对日按照调整日当天五年期(LPR)利率进行调整。
第六条农户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参照LPR利率增加200-250个基点。
其中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50个基点。
2.非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在信用村农户同类型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个基点。
3.一般农户贷款执行自然人贷款利率。
第七条公职人员消费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15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35个基点;2.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85个基点;3.50万元以上贷款利率参照自然人贷款利率执行。
4.原集团客户或工资代收代发的公务员消费贷款利率在同期上浮基点数的基础上,下调50个基点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定价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是为农村地区的居民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
服务定价管理办法是农村商业银行为了规范服务定价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而制定的管理规程。
本文将从服务定价原则、服务定价策略和服务定价管理等方面详细阐述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定价管理办法。
一、服务定价原则1.公平原则:服务定价应公平合理,不得歧视客户。
对于同一服务,不同客户可以享受差异化定价,但差异应基于客户的实际需求和风险等因素,不能违反公平原则。
2.透明原则:服务定价应透明明确,客户能够清晰了解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农村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服务定价说明,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等。
3.合理成本原则:服务定价应以服务成本为基础,确保服务定价能够覆盖成本,并保证银行能够获取合理的利润。
农村商业银行应进行成本控制和管理,不得以不合理的成本为由提高服务定价。
4.竞争原则:农村商业银行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制定服务定价,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服务定价策略1.差异化定价策略:根据客户的特点、需求和风险等因素,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差异化服务定价策略。
例如,针对农民客户可以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服务收费,鼓励农村经济发展。
2.组合定价策略: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不同的服务组合,制定相应的定价策略。
例如,为客户提供贷款、理财、支付等多种服务的组合,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整体定价。
3.弹性定价策略:农村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调整服务定价。
例如,当市场需求较低时,可以适当降低服务定价以吸引客户;当市场需求较高时,可以适当提高服务定价以增加收益。
三、服务定价管理1.定价目标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需求、竞争态势和经营目标等因素,制定服务定价目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定价目标可以包括市场份额、收益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
2.定价流程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服务定价流程,明确定价的责任与权限,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银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终版)
贷款利率定价及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初始定价第一条定价原则坚持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在控制实质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收益率,鼓励支行提高与客户议价能力,提升综合回报,动态调整执行利率,促进业务发展良性循环,合理利用我行信贷规模,提升我行盈利能力。
第二条定价规则以我行产品基础定价为基数,考虑客户履约状况及综合回报动态调整执行利率。
第三条基础利率结合市场竞争因素、产品风险,由定价委员会讨论,终审人审定每一类产品最低指导利率,定期发布。
各支行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确定基础利率,原则上基础利率不得低于最低指导利率。
第四条违约惩罚利率根据客户还款情况确定,每欠息1次,其续授信利率定价应在产品基础定价基础上进行惩罚性加息1个百分点;如贷款出现逾期的,续授信利率定价在产品基础定价基础上进行惩罚性加息3个百分点,如累计欠息3次及以上、并出现贷款逾期的,我行应考虑逐步退出,非恶意拖欠的除外。
(非恶意拖欠是指欠息、本金逾期未跨月)第五条初始利率计算方法初始利率=基础利率+违约惩罚利率(新贷款客户违约惩罚利率为零。
)第二章价格调整第六条综合回报抵扣利率综合回报指借款人本人和经借款人介绍的客户在我行的存款之和。
综合回报率=综合回报季日均/贷款季日均按照客户综合回报率给予客户一定利率优惠,综合回报率超过20%,每增加10%回报可在下一季度抵扣0.2%贷款利率,综合回报率超过120%,每增加10%回报可在下一季度抵扣0.3%贷款利率,具体执行标准如下:综合回报率抵扣利率综合回报率抵扣利率20% 020%-30% 0.20% 120%-130% 2.30%30%-40% 0.40% 130%-140% 2.60%40%-50% 0.60% 140%-150% 2.90%50%-60% 0.80% 150%-160% 3.20%60%-70% 1.00% 160%-170% 3.50%70%-80% 1.20% 170%-180% 3.80%80%-90% 1.40% 180%-190% 4.10%90%-100% 1.60% 200% 4.40%100%-110% 1.80% 210% 4.70%110%-120% 2.00% 220% 5.00% 注:抵扣利率只追溯贷款前一季度第七条执行利率及操作流程执行利率=初始利率—抵扣利率执行利率每季度核定一次,按以下操作流程每季度调整。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农商行体制改革,拓宽信贷投放渠道,促进地域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达到优选客户、扩大营销、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增强农信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金融政策,结合我行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省联社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信贷投向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和管理的贷款,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贷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定价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
贷款利率的确定必须与本行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和目标利润相匹配,最终达到实现效益目标。
(二)择优限劣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不同客户、择优扶持”的信贷政策,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进一步优化信贷服务对象结构。
(三)风险覆盖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不同区域、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状况和具体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高利率,从而通过利率杠杆手段促使借款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各营业网点资金安全,促进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发展。
(四)市场化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本县信贷市场实际,充分考虑区域其他金融机构竞争因素,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
(五)合法合规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五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为贷款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主任委员由总行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总行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总行其他副主任、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稽核审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定价委员会负责对我行贷款利率定价的领导和决策,审定批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等。
农商银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相关规定,为适应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形势变化,执行总行发展战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利率定价包含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定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存款利率定价第四条我行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各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产品执行不同利率政策。
第五条普通存款利率执行标准:由总行利率定价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进行上浮。
第六条大额存款及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议价,但不超过当年**省利率自律机制协议上限。
第八条存款利率的定价,由业务发展部向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申报利率审批资料。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需手工利息补差调整的,先由支行提出申请理由,报存款管理部门审批,经分管存款业务领导审批后提交**农商银行利率定价委员会审批。
(见附件1)第三章贷款利率定价第九条我行贷款利率按产品类别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加基点确定。
根据我行实际情况,由信贷管理部初步确定报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我行战略客户贷款利率单独定价。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贷款30万元以上且与我行签订浮动利率协议的贷款户,贷款户及关联人上季度在我行日均存款达到贷款余额5%以上的,在每月的5日前对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进行调整。
日均存款占比每提高5%,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对应下调5%,但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应档次的1.1倍。
调整后的次月开始,如日均存款占比调整前下降,则减少相应的下调比例。
客户经理负责每半年度对贷款客户的日均存贷款数据进行统计,对符合利率调整要求的贷款户,提交利率调整相关资料,利率定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信贷管理部门具体操作。
第十八条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贷款利率的,另行报**农商银行利率定价委员会或经利率定价委员会授权部门审批。
(见附件2)第四章其他资产及负债利率定价第十九条其他资产及负债利率定价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贷款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适用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农商银行的贷款业务管理。
第二章贷款审批第三条农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贷款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贷款审批应当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
第三章贷款发放第五条农商银行贷款发放前,应当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贷款发放前,农商银行应当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借款人有偿还能力。
第七条农商银行贷款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执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第四章贷款管理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当加强贷款追踪,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
第十条对于出现逾期还款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借款人,农商银行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护贷款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贷款业务情况。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中的违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农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理贷款业务,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农商银行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整理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规则全
精品文档1、种植业和养殖业大户特别授信贷款种植业和养殖业大户特别授信贷款是我行对县域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的农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发放的,以个人信用保证担保或农房抵押等特色担保方式发放的,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的惠农贷款。
服务对象:庐农商行辖内各支行所在区域内凡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的农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
产品特色:(1)担保方式灵活,可由自然人提供信用担保或由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担保。
(2)期限合理,根据农业生产的周期设定。
申请条件:(一)借款人为我行服务范围内的农户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的完全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七)庐江县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还款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可以跨年度使用。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具体利率按照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档次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本。
办理流程:客户申请一受理、评级、调查一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精品文档精品文档2「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贷款我行对种植、养殖业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发放的,用于其日常生产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该品种致力于引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提高地方养殖生产规模化程度,为农村种养殖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搭建一个良好的创业平台。
服务对象:龙头企业在与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模式下的龙头企业和养殖农户。
产品特色:(1)定向投放,专用于种养殖业生产。
(2)发放范围广,该模式下的企业和农户均可申请。
申请条件:(一)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该模式下公司或该模式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的种养殖农户;(二)借款人为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三)公司客户需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农户需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且信用记录良好;(四)借款用途明确,用于农业生产。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模版XXX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贷款利率定价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和风险管理能力,实现效益目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和《xx市商业银行定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市商业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xx市商业银行及其各分(支)机构依据XXX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贷款对象,综合考虑成本、风险等因素,结合实际确定贷款利率水平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是指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事)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及各类个人消费的贷款。
第四条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1.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应能够覆盖经营管理贷款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实现利益最大化。
2.市场化定价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应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
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求、具备市场竞争力。
3.差别化原则。
贷款利率定价应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品种、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等,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
4.依法合规准绳。
必须符合国家法令和XXX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5.规范管理准绳。
贷款必须严格按照本办律例定的步伐、授权、方法对贷款进行订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贸易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贷款利率订价管理体系由总行订价管理委员会、各分(支)机构贷款利率订价小组(由贷款检察小组承担)、各分(支)机构贷款利率订价执行职员(由客户经理担任)组成。
1.订价管理委员会是本行贷款利率订价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根据利润目标审定贷款订价政策、模型、订价授权等打算。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和加强本行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ⅩⅩ农村信用社县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指导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业客户和自然人客户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
贷款利率的确定与所付出的资金成本、费用成本、承担的风险和目标利润相匹配,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
(二)市场化原则。
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市场竞争力。
(三)依法合规原则。
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四)规范管理原则。
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授权、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定价机构及授权第四条贷款定价管理体系由本行董事会、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支行授信审批委员会三级机构组成。
本行董事会为本行贷款定价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批由本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制定的定价战略、相关政策、转授权方案和利率执行水平等,负责审定批准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贷款定价管理办法。
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为贷款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及修改贷款定价管理办法、转授权方案、审批超过支行授权贷款定价、组织执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等。
下设办公室于信贷管理部,为其具体办事部门。
第三章定价流程第六条浮动幅度确定。
(一)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原则上每6个月确定一次最低浮动幅度和上浮系数,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二)客户经理通过借款人的企业信用等级、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率、入股情况、单笔贷款额、在信用社信用记录等浮动指标和浮动系数确定基本浮动幅度。
第七条贷款定价的确定。
本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负责全本行贷款定价的确定。
第四章定价方法第八条实行法定贷款利率加点浮动的贷款定价方法和初始定价及利率调整相结合。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贷款利率一直是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键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定价贷款利率,某某农村商业银行制定了一套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以确保其贷款业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介绍该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定价基准某某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定价基准为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央行的基准利率和政府有关贷款利率的指导性文件。
在此基础上,农村商业银行会结合市场情况和客户信用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贷款利率。
二、利率定价方式农村商业银行采用差别化定价的方式来确定贷款利率。
具体定价方式如下:1. 客户信用评级银行将客户进行信用评级,评估其还款能力和风险水平。
评级结果将作为定价的重要依据。
信用评级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信用评级越高,贷款利率越低。
2. 贷款期限不同期限的贷款利率也会有所差别。
一般来说,短期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而长期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
3. 质押担保情况客户提供的担保和质押物种类和价值也会对贷款利率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提供较高价值的担保和质押物的客户能够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
三、利率浮动机制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农村商业银行设立了利率浮动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 基准浮动当央行的基准利率发生调整时,农村商业银行也会相应调整贷款利率。
正常情况下,基准利率的上调将导致贷款利率的上浮,反之亦然。
2. 客户信用调整如果客户的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农村商业银行也会对贷款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信用等级提高将带来利率下调的机会,而信用等级下降则可能导致利率上浮。
3. 市场竞争农村商业银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也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来调整贷款利率。
为了吸引更多客户,银行可能会降低利率,反之亦然。
四、利率调整与公告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告利率调整信息。
通过银行官方网站、柜台公告、短信通知等方式,向客户传达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趋势,建立科学规范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商业银行法》《价格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根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贷款成本、效益、风险和同业竞争等因素确定本行贷款执行利率的行为。
第三条贷款利率定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根据国家政策和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按照必要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二)成本效益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以成本效益测算为依据,在保持合理的存贷款利差基础上,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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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规范定价行为,提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形势,提高贷款的综合回报率,现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定价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贷款成本、效益、风险和同业竞争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第三条贷款定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
在遵循资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着重考虑贷款的风险度,同时参考资金成本、各项费用、业务综合收益贡献率等指标最终确定贷款价格,体现对风险溢价的覆盖。
(二)市场化原则。
建立规范、高效的定价机制,使本行的贷款定价更适应市场需要,有效提高贷款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三)区别对待原则。
对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按照企业运行质态、担保方式、行业类型等因素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
(四)逐笔定价原则。
根据每笔贷款发生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贷款定价可参考但不决定于同一客户的历史贷款价格,也不决定于其他同类客户的贷款价格。
(五)规范管理原则。
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流程及方法对贷款进行定价,严禁违规操作。
贷款定价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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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术语定义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职责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
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
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行。
4.3对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依据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4.4对超本办法规定范围的贷款利率定价,各网点对确需调整贷款执行利率的,要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测算,在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调整比例,并专题向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内容5.1定价流程5.1.1基准利率确定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各期限贷款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5.1.2浮动幅度确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浮动幅度,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各网点贷审小组在确定范围内合理执行。
➢客户经理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担保方式、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和浮动系数确定基本浮动幅度。
5.1.3贷款定价的确定各网点贷审小组在规定的浮动系数内确定贷款执行利率,超浮动系数的上报总行审批。
5.2利率定价方法5.2.1利率定价基本办法➢全行利率定价统一采取贷款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的定价方法。
➢公式为: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1+浮动幅度)。
➢单笔贷款利率的上限不得高于当期央行颁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2.3倍。
➢浮动幅度=∑(浮动系数×权重)×100%。
5.2.2企事业客户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确定指标企业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企事业客户贷款利率的最低上浮幅度为30%,具体浮动幅度按以下指标确定。
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综合考虑客户的担保方式、资信等级、名单式管理类型、开户情况、资金归行率、资产负责率、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存贷比例、贷款额度、行业分布等因素,一般考虑的因素和权重为:➢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保证、信用五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目前以内部评级机构评定为准。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级,A级,BBB级、BBB级以下和未评级企业五个等级,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名单式管理类型:存量法人客户依据名单式管理划分为五类,分别为:优质黄金类客户、重点维护类客户、一般维护类客户、逐步退出类、限制淘汰类客户,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注:新增企业客户按照重点维护类客户管理);➢企业在本行开户情况,分为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两项,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资金归行率:按照企业资金归行率的高低确定浮动幅度,分为:70%(含以上)、50%(含)-70%、30%(含)-50%、10%(含)-30%、10%以下,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
➢资产负债率:按照企业政策负债比率的高低确定浮动幅度,分为:40%(含以下)、40%-50%(含)、50%-60%(含)、60%-70%(含)、70%以上,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
➢注册资本金:根据企业注册资本金与该企业在本行贷款总额之比确定,比例越高越优惠,分为:50%(含)以上、40%(含)-50%、30%(含)-40%、20%(含)-30%、20%以下,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
➢单户贷款额:单户贷款额度越低,管理成本越高,相应提高贷款浮动利率,反之,降低浮动利率,分为3000万元以上(含)、1000(含)-3000万元、500(含)-1000万元、100(含)-500万元、100万元以下五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5%。
➢行业分布:对客户现有贷款区分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矿企业、商贸流通业、国家非鼓励的行业或企业五个等级,权重为5%。
5.2.3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确定指标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的最低上浮幅度为30%。
具体浮动幅度按以下指标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抵押、保证、信用方式四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40%;➢贷款用途:分为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工矿业生产、个体工商,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存贷比例:借款人在本行的存款日均余额与贷款日均余额之比,分为:20%以上、10%-20%(含)、5%-10%(含)、5%(含)以下四个档次,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家庭负责率:指自然人家庭负责总额和资产总额的比率。
分为:10%(含)以下、10%-20%(含)、20%-50%(含)、50%以上四个档次,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注:存贷比按照上年度日均存款与日均贷款之比计算;家庭负责率以贷款发放前的资产、负债总额进行计算)。
5.2.4对不宜按模式定价的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贴现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确定。
贴现利率可根据客户全年累计贴现额确定,一般来说,全年累计贴现额越高,贴现利率越低,具体定价可根据票据市场利率确定。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双方在不超过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水平(含浮动)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政策性贷款业务,如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消费按揭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及XXXX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规定利率执行。
➢存单、国债等低风险质押贷款执行央行基准利率。
➢银(社)团贷款按牵头行(社)提出的利率执行。
➢农业贷款(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利率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80%。
有关信用工程的贷款利率定价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操作规程或管理办法当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贷款市场营销和同业竞争的需要,对一些高端客户和对本行有长期效益回报的优质黄金客户可在利率定价基础上进行双方协商确定,需经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5.3计息方式及罚息5.3.1计结息、加罚息的管理➢对贷款的计结息、加罚息要严格执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各项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按月结息。
➢对借款人的贷款展期或提前还贷行为,可通过提高利率上浮幅度进行约束,但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相关条款。
➢贷款借贷合同中必须载明罚息条款。
逾期后的罚息利率原则上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挤占挪用的罚息利率原则上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具体罚息水平由借贷双方约定。
5.3.2合同期限内贷款利率的调整➢短期贷款执行固定利率➢中长期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1日,仅调整基准利率,浮动幅度不变。
5.4审批、管理与监督5.4.1贷款利率定价的逐级审批权限:➢各网点按贷款发放权限对贷款利率定价进行审批,超权限的贷款,利率定价随同贷款一并报上级审批。
➢超总行审批权限的上报市办、省联社审批。
5.4.2客户部依据全行的资产负债规模、贷款期限结构、市场参与程度、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提出全辖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和定价政策调整方案,完善贷款定价管理。
5.4.3客户部、稽核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网点贷款利率定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5对贷款定价的支持服务5.5.1负责成本测算、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和提供。
财务部负责测算上一年资金平均成本和不同期限结构负债成本、上一年贷款费用率、不良资产损失的每年待摊单位成本,来确定提供给业务部门的不同期限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作为不同期限贷款的参照保本利率,供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参考并作为本年度确定最低上浮幅度和上浮单位的依据。
5.5.2总行稽核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辖内贷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5.5.3风险管理信息的监测和提供。
客户部负责对各项贷款贷后管理信息、贷款运行状态、主要贷款投入行业的市场风险状况、主要贷款对象的经营状况做月度监测分析,向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报告并作为本年度确定最低上浮幅度和上浮单位的依据。
5.6罚则5.6.1总行稽核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辖内贷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