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总结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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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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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第十一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第一节撰写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准备工作一、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实质内容并弄清其主要构思1.判断该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香烟盒、汽车防盗装置、具有不同焊药配方的焊条)2.由发明实质内容确定其属于方法发明还是产品发明,或者以哪一种为主(与烟气现场分析装置有关、暖气片组)3.弄清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关键;(便携式牙刷)4.初步判断一件申请案中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合案申请;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和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也可合案申请。

而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只有那些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权利要求才可以合案申请)二、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调研1.为专利申请确定一个合适的保护范围2.进一步判断合案申请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是否仍符合单一性规定3.初步判断可否将一些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护起来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主要步骤:1.深入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并列出主要技术特征2.根据检索和调研结果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3.分析和确定本申请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4.撰写独立权利要求5.撰写从属权利要求二、如何拟定出较宽保护范围的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不要局限于申请人所给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尽可能采用概括性描述来表述其技术特征。

三、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1.同类产品或方法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同类方法发明、同类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体现出其技术方案与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也就是说它们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最新应试宝典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总结笔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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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和最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可能由最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专利转让自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职务发明的给钱:发明公告起三个月内给钱,发明给不低于3000,外观、实用不低于1000,营业利润发明、实用不低于2%,外观0.2%,许可使用费不低于10%第二章专利代理人资格:1十八岁 2理工科毕业3两年以上科学技术或法律工作经验专利执业:1有专代资格2专职3实习满一年且参加上岗培训4不超70岁不给执业:1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被解聘并办理执业证注销手续3领取执业证不满一年又换专利代理机构 4惩罚不满3年 5受刑事处罚(过失不算)从事专代离职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没有执业证的不能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干活专代机构:合伙三个合伙人有限责任机构五个股东设立办事机构的必须有10个代理人批准之日起成立无资金限制律师事务所办专代业务必须有三人以上有专代资格合伙人或股东要求:1两年以上执业2专职3不超65岁设立专代机构提交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各种证交复印件专代机构变名称,地址,负责人的要登记,准许后生效设代办处条件:10个以上代理人,设立时间满两年,其代办处有2个以上代理人,不得以其单独名义办业务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该产品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内部资料”“内部发行”不属于公开出版物出版物的印刷日为公开日申请日当天公布不算现有技术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不属于使用公开即使需要破坏才能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属于使用公开口头公开也算公开,广播电视电影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看是否属于抵触申请看其全文,不是只看权利要求书,也包括国际申请的中国阶段对比文件公开A+B+C 1由A+B组成还有新颖性2包含A+B没有新颖性3不含C仍有新颖性仅制备方法不同不具产品新颖性,已知产品不破坏新用途新颖性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包括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各种会上发表仅限自己,时间是六个月款项其提交时提出,提交两个月内交证据宽限期内还是给宽限期那三种情况没事儿,出版物上发表、或制造出售则丧失新颖性是否同样发明仅指权利要求书,不是申请的全部内同,保护范围部分重叠的不是同样的发明只要有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个申请权利要求书的一项相同就是同样的发明,不用全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实验能力但没有创造性如果一件独立权利要求有创造性,则不再审其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判断是否符合创造性的方法步骤: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找区别特征 3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不是根据说明书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创造性包括技术方案本身、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外观设计仅替换材料是相同设计,不是实质相同外观设计不是仅以产品的外观为判断对象,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不能因为局部或部分得出判断结论,但也不是说只许对比主体第三章必要技术特征的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区别背景技术的其他技术从属权利要求只能进一步限定,不能减少,独立权利要求中不包括......是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不能是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书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书不能既包含产品又有方法“一种。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08年到14知识点精心总结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08年到14知识点精心总结

2008年一、题型1.要求应试者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结合考虑两份对比文件的内容,撰写一份意见陈述书。

2.如果应试者认为有必要可以对专利申请案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

3.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分案申请的方式提出,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明确说明其理由,并撰写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二、待修改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油炸,然后将油炸食品例如油炸马铃薯薄片排出,其特征在于:所述油炸过程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

2.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特别是油炸马龄薯薄片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置、油炸装置、产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还包括抽真空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将所述食品原料例如马铃薯薄片进行焙烤。

4.一种油炸马龄薯薄片,其特征在于:该油炸马龄薯薄片含油量低,并且其表面具有鼓泡。

二、意见陈述书的格式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X 年X 月X 日就X X 号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重新撰写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并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如下修改。

(省略)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三)修改后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希望审查员在考虑上述陈述意见后,能早日批准本申请为发明专利。

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希望能再给申请人一次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或者会晤的机会,以便同审查员进一步交换意见,申请人及代理人也将会极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心得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心得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心得坚持就是胜利!拒绝裸考!本人注册思博已久,平时总是潜水居多,从思博中获益良多,今年幸运过关,趁着晚上有空写一下自己的复习过程,算是对自己这半年的总结,也希望有人从中获益。

先说成绩啦:专利法/相关法/实务:131/90/1281、个人背景本人企业IP一名,入职四年多,平时工作范围较宽,如专利检索、分析、专利诉讼(如JP、DE等)、国内外专利撰写、OA答复及无效等,对于专利法/细则/指南等平时都有涉猎。

后来,11年和12年每到报名时,总是燃起报名的心,但是却老担心自己是否有足够复习的时间,自然又mi掉报名的时间。

转眼间,到了13年,自己也快30了,工作上也出现了瓶颈,再加上本人的自信一直不足,认真思考后,就觉得与其总是一副提不起劲的样子,不如制定个目标好好冲刺,如此,就开始了今年的专代考试之旅!2、复习材料l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大概花了1-2个星期浏览完,看完后对整部专利法有较为完整的认识,而且对于一些重点概念的理解也相对透彻;l法/细则/指南:基本配备,贯穿整个复习过程,至少阅读三遍;l杨立:真题分类集,我用的是2022年版l09-12年国知局出版的真题分析:主要放在后期做模拟考试用l吴观乐/欧阳石文:《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这本我看得不多,主要是看前面的分类试题的答题须知部分l杨敏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应试宝典:相关法部分》,貌似是在9月中旬时买了这本书,按照大纲排布,无真题的部分也会列出相应的考点,复习起来比较轻松l何越峰:《专利法律知识分册》,2022年版,大概九月初买的,这本书题目较少,主要是属于概念的串讲,后期巩固用;l录音:何越峰、韩晓春、祁建伟10年的培训录音,论坛貌似有资源;l培训班:广东知识产权局10月份的考前冲刺班3、复习时间从五月中旬开始断断续续地看书,到六月中旬开始,基本上每天晚上下班看1-2小时,周末的话去图书馆看4-6小时,期间八月时感觉太累,松懈了一段时间,后来在考友加同事的鼓励下,继续坚持了下来。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撰写必背知识点整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撰写必背知识点整理

注意识别抵触申请和现有技术,抵触申请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而现有技术可以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

如果是作实务撰写格式【答复审查意见】尊敬的审查员,您好:本次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月X日发出的第X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的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第X至第X页。

(若还有其他附件,如审查员要求提供的现有技术资料等,也可在这段中列出)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审查员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 修改说明(如果没修改则可省略)陈述修改内容的时候必须说出依据,例如,修改了权利要求1,增加了特征XX,该特征在说明书XX页XX行有相应的描述……。

因此,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错误作出的,符合《专利法》33条及《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新颖性注意体现单独对比原则。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X中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X中并没有相应公开,因此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所规定的新颖性。

在考试过程中,如果时间允许,并且,存在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的不同,也要尽量陈述一下。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X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X到X也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的评分标准:理由占一半比重,因此必须引用对比文件的具体内容;概念占一半比重,因此必须要引用正确的法条。

在答复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如果修改了权利要求,则要论述修改依据,并且,不仅要陈述具有新颖性,还要论述其具有创造性。

)三、 关于创造性注意按照创造性的三步法论述。

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此处要描述一下为什么选择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公开了XX,但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X记载了XX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A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A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第一题:客户A公司拟对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1-3;以及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B公司的应对;针对B公司的应对;说明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第四题: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取得的技术效果..材料1;B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2016年某天..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2引用权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节..3引用权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4引用权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5引用权3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6引用权1;灯座材料是塑料..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材料2;对比文件1;申请日2006年某天..可调光灯;包括灯座;支撑座;支撑座顶部是光源;四方棱柱形滤光罩套设在光源外部;滤光罩分为多个滤光区;可以上下移动;靠销钉定位..材料3;对比文件2;申请日;2007年某天..可调光灯;包括灯座;支撑座;支撑座顶部是光源;支撑座周围有螺纹;支撑座外部有滤光罩;滤光罩围绕光源;与支撑座螺纹配合..通过旋转滤光罩调整滤光罩与光源的位置;从而调整光亮度..材料4;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书一关于新颖性创造性1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为由;宣告权利要求1无效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一致;所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2以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宣告权利要求2无效权利要求2引用权1;并限定了通过旋转改变滤光部与光源相对位置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与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相一致;所以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3以权利要求5-6不具备新颖性为由;宣告权利要求6无效权利要求5;6涉及材料;而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不保护材料;因此权利要求5;6不具备新颖性..其他理由4以单一性为由宣告权利要求3;4无效因为权利要求1、2不具备新颖性;所以权利要求3-4在引用权2的基础上;因权3与权4无相同或相应技术特征;解决的也不是相同技术问题;故相互之间不具有单一性..材料5;A公司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为使多功能灯能够调节亮度和色调;发明本产品..多功能灯;包括灯座;光源;支撑杆;承载座;光源连接在固定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在光源周围;套设在承载座外部;在承载座对面设置有遮光片..滤光部有三个滤光区;其中a区仅允许透射少量黄光;对应小夜灯模式..b 区透明;对应工作模式;c区允许透射中等量黄光;对应情调模式..三个滤光区;分界线都设置在以光源为轴心的虚拟圆柱面上;滤光部以该虚拟圆柱面的轴心转动..a区是圆柱面;b区和c区是棱柱设置在虚拟圆柱面上的等边三棱柱形的两个面..为了抑制小夜灯模式下滤光罩的温升;a区的滤光区距离光源的距离大于其他两个滤光区..为了方便黑暗条件下操作;滤光区交界处设置有荧光凸点;线状荧光凸起;滤光区编号等..。

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总结笔记

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总结笔记

一、申请文件的撰写(一)权益要求书:法24/4、细则 19~22撰写权益要求书的主要步骤:p33思路: p95~ 99权益要求书的撰写:p99~104(二)说明书:法 26/3、细则 17、18、23、指南 2/2 2.2 和 2.3二、实质审查建议陈述书的撰写主要条款专利法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建议也许进行更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旧认为不吻合本法规定的,应该予以驳回。

细则第五十三条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该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状况,也许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够获取专利权的;(二)申请不吻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也许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申请的更正不吻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也许分案的申请不吻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罪律、社会公德也许阻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立,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罪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也许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立,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立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立既申请合用新式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取的合用新式专利权还没有停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合用新式专利权的,能够授予发明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 科学发现 ;( 二)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 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取的物质;( 六)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也许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表记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 四)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能够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也许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也许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也许合用新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该起初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专利代理人考试_实务笔记

专利代理人考试_实务笔记

实务中常用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实用性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权记载必要技术特征无效宣告请求中先陈述《专利法》第45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专利法第45条任何人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概括了所有可以无效的理由,但是之后必须结合具体的法条和证据进行陈述)无效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的规定。

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技术方案删除OA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独权的撰写:1、确定主题内容:技术交底书中可能存在多个主题内容,从而具有多个具有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

2、独权单一性的判断:将保护范围最大的且具有单一性的主题内容作为独立权利撰写。

3、先写产品权利要求,再写方法权利要求,除非技术资料中描述的是制备方法,而没有描述产品的形状、结构、组成、成分、含量等技术特征。

4、确定哪些是必要技术特征:明确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看去掉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可以解决技术问题,是否有其他很容易想到的变形结构从而可以使得独权中的技术词语稍微的上位化,撰写过程中建议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二、从权的撰写1、将技术交底书中的“可以是”、“最好是”、“还可以是”、“也可以”、“也可以由……代替”、“优选”、“例如”等词语标示出来,归纳整理作为从权撰写。

2、多个实施例中的相互区别的特征作为从权撰写。

3、在技术资料(包括实施例)中寻找技术特征的语句和段落,归纳并整理出来撰写从权。

专利法及指南考点总结29页

专利法及指南考点总结29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细则及审查指南等考点总结1.修改历史(专利法加8原则):85.04.01—93.01.01—2001.07.01—2009.10.01(2010.01.07是细则最近;申请日2009.10.01前发明新型专利,2.我国加入及未加入的的国际公约:1)加入的(不用记基本全加入)2注意加入的:涉及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口诀:文伯);涉及发明、新型分类的专利国际分类协定(IPC分类法—我国用)涉及外观设计分类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洛迦诺分类法—我国用)涉及商标注册分类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尼斯协定—我国用)(一)总则1.专利的定义:1)定义:发明:产品、方法及其改进;新型:形状、构造及其结合;外观:形状、图案、形状+色彩、图案+色彩、性状+图案+色彩(色彩不单独作为外观)2.先申请原则:1)先后申请给在先申请者(精确到天);2)同日申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全部驳回。

3)同人同日即申请新型又申请发明:放弃新型可授权发明归国防专利局;其他归国家局受理审查。

3)保密审查的提出人:申请人自行提出(采用纸质形式申请专利)和专利局依职权提出(需保密的,原位电子申请需转为纸质申请);4)保密请求提出时间和方式:○1申请日请求则在请求书标记;○2公开前请求则另外提交保密审查请求书(提前公布请求也是如此,申请日或专利局依职权审查(2年1查)。

5.申请权归属:1)职务发明归单位(不可另外约定归属)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非主要利用):可约定归属;2)委托发明:从约定,否则归被委托人;3)合作发明:6.强制代理:国内无固定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7.专利申请权/9.方法发明10.专利许可:1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为,其他人包括专利权人也不能实施)人及被许可人可以实施)、普通许可、交叉许可(互相许可);211.发明设计人的奖励权:1)授权3月内发明奖3000,新型外观奖2)单位实施所得发明新型奖励2%,外观奖励0.2%(22 0.2);3)许可实施的:许可费的10%12.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13. 共有专利的实施:1)自行实施:无需许可,收入独享;2)许可实施:未经共有人同意,只能普通许可,收入需分配。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及答案解析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及答案解析

2015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文字单印本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监制 2015 年月2015 年公@命代"人份份考试试a*,,吁..'*答题须知1.答题时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准。

522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523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包括第一题、第二题和第三题,满分 150 分。

应试者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撰写在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124 .、..J 代n1 ;←/ γ试题说明客户 A 公司遭遇 B 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拟对 B 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 A 公司自行研发了相关技术。

为此, A 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以及该公司所研发的技术的交底材料。

现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要求说明可提出元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其中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要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项逐一阐述;如果基于你所撰写的咨询意见提出元效宣告请求,请你分析在提出本次元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建议,例如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如果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二题:请你根据技术交底材料,综合考虑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第一局部与实务考试相关的根本知识一、专代实务考试的三个内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1、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撰写2、实审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专利文件的修改无效宣告恳求书的撰写3、无效宣告: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专利文件的修改第一章判断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满足两个条件:1、法5、法25:不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2、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或者方法一、判断是否属于法5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法5第一款:创造创造的公开、制造、使用违背了法律、社会公德后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既不能写入说明书也不能作为权利保护的对象〕解释:1、违背法律的创造创造:(1)创造创造本身违背法律;(2)不包括由于滥用才导致违背法律的创造创造,如麻醉剂(3)不包括仅其施行为法律所〔消费、销售、使用〕受到法律限制或约束的创造创造,如:药品;2、违背社会公德的创造创造〔1〕社会公德仅限于我国境内;3、妨害公共利益的创造创造〔1〕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2〕施行或者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共安康的;〔3〕专利申请的文字和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者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者名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4〕创造创造本身为了到达有益目的,而其使用和施行必然会导致妨害公共利益的;4、违法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所完成的创造创造〔法5第二款〕〔1〕遗传资源指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具有遗传功能的DNA或者RNA片段,生物体的基因〕并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材料。

〔2〕利用遗传功能完成的创造创造,实现其遗传资源的价值。

〔3〕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未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事先获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或者相关权利人的答应。

二、判断是否属于法25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法25 第一款: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化方法获得的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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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总结笔记一、申请文件的撰写(一)权利要求书:法24/4、细则19~22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主要步骤:p33思路:p95~99权利要求书的撰写:p99~104(二)说明书:法26/3、细则17、18、23、指南2/2 2.2和2.3二、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主要条款专利法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细则第五十三条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遗传资源:p158专利法5、26/5、细则26、指南2/10 9.5保密审查:p159法20、细则8、9、指南5/5 6意见陈述书:p118~119条款的意见陈述规范:p119~124范文:p249、p295申请文件的修改(吴观乐p13)1.总的要求:专利法第33条修改的时机:主动修改:发明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收到实质审查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两个月被动修改:根据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2.细则51条第3款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3.主动修改以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未指出的但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形式缺陷或明显错误。

论述的套路:(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二)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起始语段)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修改说明:说明哪些权利要求是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哪些实质性缺陷进行了修改,指出修改部分增加的技术特征和/或包含该修改后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中的出处,表明修改符合《专利法》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首先说明对第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再说明其从属权利要求,随后说明对其他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的修改;当修改也克服了审查意见中未指出的缺陷时,指出所作修改针对申请文件存在的形式缺陷和明显实质性缺陷而进行,这样的修改可视作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也符合《细则》51条第三款的规定。

)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并根据《细则》21条第一款相对于本发明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K划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将原权利要求X的全部技术特征写入前序部分,并在特征部分加入以下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

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实施例X和实施例Y、说明书第A段(第B行)以及图U。

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X的主题名称,使其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

克服了原权利要求XX中“特别是”和“例如”所导致的权利要求不清楚的缺陷。

删除了原权利要求XX,因为对比文件XX已公开了…,使其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

将原独立权利要求X 修改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Y以保护与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方法或设备权利要求,修改的依据来自于…。

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XX”为错别字,修改为“YY”。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说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具体陈述意见:审查意见没有涉及的缺陷不必进行说明。

对各个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编号分段撰写。

不同意的,指出不存在所述缺陷的理由;认可存在缺陷的,论述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已消除所述缺陷的理由;部分同意的,说明修改已消除所述缺陷的理由,同时说明审查意见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结束语段:)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如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

XX代理人三、无效宣告主要条款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细则第65条第二款为无效的理由(比驳回的理由少了专利法第31条单一性的规定以及专利法26条第5款说明遗传资源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主要为前半段)---即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即权利要求应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无效的其它基本规定(证据的规定、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和证据的补充、无效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口头审理(p43、p148)):吴观乐p25~31、p161(八)无效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吴观乐p29)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修改的原则:不得改变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不得扩大保护的范围、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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