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的若干细节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2007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2007-09-08 16:29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什么是公务员?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一词最早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职人员”。
英国的公务员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职人员。
他(她)们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不与内阁共进退。
经选举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
法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职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国家公务员;另一类是地方公务员;还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务员。
德国的公务员包括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
前者适用于联邦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联邦公务员法,如总理、国务秘书、部长等。
日本的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
这两类公务员又有“一般职”和“特殊职”之分。
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考试优录用产生;特殊职公务员经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
前者适用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公务员法。
美国公务员的念概念界定复杂,与公务员含义较相近的是“政府雇员”。
大致包括职类公务员、非职类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三部分。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事业聘用编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聘用编制管理,规范聘用行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聘用编制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编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原则;(三)合同管理、协商一致原则;(四)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原则。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编制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
(一)行政编制:用于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事业编制:用于除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外的其他事业单位。
(三)工勤编制:用于从事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的工勤人员。
第五条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实行总量控制。
第六条事业单位编制的调整,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七条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部门提出编制核定意见;(二)事业单位提出编制使用情况报告;(三)编制部门审核并报批。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制度,明确编制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
第三章聘用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五)身体健康;(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通过公开招聘、选聘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二)聘用岗位的名称、职级、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三)聘用期限;(四)工资待遇;(五)社会保险;(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尤晓锭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6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新预算法的出台,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有效提高了预算资金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但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认知不足,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
本文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提出积极探索和使用新的编制方法,进行绩效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问题及对策所谓预算就是用数字来编制未来一段时间内实现目标的安排和行动计划,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部门预算作为公共预算组成部分,在整个财政管理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对于实现公共资源特别是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起到关键作用。
做好部门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工作目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有力保障和重要支撑。
一、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财政部门推行了很多新的改革措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日趋完善,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对预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在思想上对预算编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法制意识淡薄,甚至认为部门预算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因此预算工作很难按照《预算法》所要求的方法与程序来编制。
有些领导则认为预算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编制与控制,实际上部门预算是单位业务、资金、费用等集于一体的综合性预算体系,部门预算的基础牵涉到业务、项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方面面。
如果单纯依靠财务部门是无法准确获取、掌握经费支出的使用方向及具体支出的范围,尤其是项目经费的支出,对于项目的实施依据、实施内容、具体开支标准以及最终的实施效果,财务部门无法准确及时地把握。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_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_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作为一名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你可知道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吗?不太清楚的话可以和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内容噢!
关键词: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果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职位是最低一级的;但你几年以后成了科长的话就是科级了;再几年要是当了局长,就成了局级的了。
也就是说,你如果在行政编制行列,那你就是依照级别晋升的。
进入行政编制的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会享受到国家的各种法定待遇,例如医疗、晋级等。
但是不是每个行政单位都是行政编制的,每个单位所批的编制是定量的,如果超编,只能落事业或者成合同工。
比如说有的乡政府,只有16个行政编制,还有2个行政工勤编,剩下的就都是事业编制。
还有的人进入了财政局工作,身份为事业编。
也就成为了别人口中所说的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
据了解,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在单位中没有地位且发展机会即升迁机会几乎没有,而且工资也与行政编有一定的差距。
所以,如果你进入了行政单位,是要多关注一下自己是哪种编制,毕竟这关注着自己的未来。
事业编和行政编的最大区别在于一般的事业编没有机会升迁,但行政编就不一样了。
至于工资的区别会有,但各地区各部门操作起来会不同,有些地方还高过行政编,不过普遍应该会低一点点。
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是什么意思_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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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与事业编的区别
行政编与事业编的区别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事员暂行条例》,成立了公事员制度。
依照《国家公事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事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工作人员;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事员法》(以下简称《公事员法》)的规定,我国公事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事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
公事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事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非是十分庞大的队伍。
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必然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事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因此,我就把他们全列进来了。
在我国真正具有公事员身份也并非是所有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事员确实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份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份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满是公事员。
也确实是说咱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材交流中心、毕业生分派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那个地址的工作人员确信不是公事员。
再确实是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这些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点里的工作人员也未必全数是公事员,里面相当一部份人只是具有干部身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行政岗。
确实是领导干部里面也未必全数是公事员,大伙儿一注意就能够明白,看组织部或政府的红头文件录用书里,凡是录用的,一样是公事员,而聘用,则确信不是公事员。
就这么说吧,类似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围绕局如此具有典型性特点的行政机关,真正具有公事员身份也确实是所有工作人员的40%?50%。
再说其他事业单位,比如说学校,尽管说学校是事业单位,可是学校也具有必然的行政职能,因此学校里面也有人具有公事员身份,而学校里的教师(除临时工),通通都是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吃财政拨款);卫生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政机关,受它治理的比如说防疫站和少数没有改制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而部份医院改制后,尽管成了企业单位,可是里面的工作人员都保留了原有的身份,或是干部身份或是工人身份,或是行政编制或是事业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
一、常见问题
1. 编制部门决算透明度不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公开透明度较低,公
众无法了解决算的细节和使用情况,难以有效监督。
2. 编制部门决算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为了达到自身利
益或应付考核等目的,可能存在决算数据造假的情况。
3. 编制部门决算支出机构重复、浪费严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在支出编制
过程中,可能存在多个机构编制同一项支出,导致资源浪费。
4. 编制部门决算预算编制和执行不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可能存在将预算
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等问题,最终导致决算与预算不符。
二、建议
2. 加强决算数据真实性监控: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进行决算数据的审核和监控,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
定期对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 加强对编制部门人员的培训: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
他们的决算管理水平,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7. 加强社会对编制部门决算的监督:公众应积极参与到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
的监督中,对决算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促进决算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区别有多大?谁的待遇更高?
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区别有多大?谁的待遇更高?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是一个意思吗?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吗?其实简单来说行政编制就是公务员,而事业编制就是事业单位,如科研单位、教育单位的工作人员。
那么这两种编制谁的待遇更高呢?下面就和贵州中公事业单位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质区别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机关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包括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
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编制区别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权力机构、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全额编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
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挂钩,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日报社等等。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的科研单位、政府直属印刷所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逐步改制成企业。
待遇区别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根据财政状况进行调资,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有关的社会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
应该说:同岗位同资历情况下公务员编制比事业编制收入要高一些。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规定⽬录第⼀章总则第⼆章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第三章机构管理第四章⼈员编制管理第五章制约机制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巩固机构改⾰和农村税费改⾰成果,进⼀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作,实现机构编制⼯作程序的法定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各级⼈民代表⼤会和各级⼈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精神,结合襄樊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全市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民团体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所属事业机构和在机构改⾰中转体的⾏业协会。
第三条全市⾏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员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精简、统⼀、效能的原则。
第⼆章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第四条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政权建设的⼀项基础性⼯作。
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相适应的⾏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效的党政管理体制和⼯作机制,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是:全市⾏政机关(含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下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政级别、⼈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保障形式的核定和确定;⾏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更名;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等。
第六条机构编制⼯作⼀律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执⾏“三个⼀”制度,即凡是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作的领导“⼀⽀笔”审批,机构编制委员会⼀家⾏⽂。
第七条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下列机构编制事宜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请市委、市政府讨论同意后,报省编委或省委、省政府审批:1、全市党政机构改⾰⽅案;2、市级⾏政机关和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撤销、合并和更名;3、全市⾏政编制总额及各专项⾏政编制的核定;4、省编委要求上报审批的机构编制事宜。
机关编制工作制度规定
机关编制工作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编制管理,规范机关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关编制工作,是指对机关公务员岗位、职数、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编制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节俭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总量控制、优化配置。
第四条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全国机关编制工作的统一管理。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地区机关编制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五条机关编制管理应当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变化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机关编制管理应当按照职能相近、职责明确、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第七条机关编制管理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岗位和职数,实行职务与职级分离,建立科学合理的职务职级序列。
第八条机关编制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结合实际工作,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水平。
第九条机关编制管理应当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编制使用管理制度,防止编制浪费和滥用。
第三章编制调整第十条机关编制调整应当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变化的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一条机关编制调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由编制管理机关提出调整方案,报请有权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机关编制调整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机关编制调整后,应当及时对相关岗位、职数、工资、福利等进行调整,确保编制使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编制监督第十四条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机关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编制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十五条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对机关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自我监督。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编制,不得滥用编制,不得挤占、截留编制。
机关单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单位编制管理,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机关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编制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进行编制管理。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机制,明确编制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编制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机关单位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编制管理流程第九条机关单位编制管理流程包括编制设定、审定确定、调整变更、报告备案等环节。
第十条机关单位编制设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规模、结构和职数等。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编制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适应需要的原则。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编制设定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编制规模、结构、职数等方面的检查评估,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编制调整、变更,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在调整、变更编制的同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档案,保存编制设定方案、调整变更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编制管理要求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编制管理职责,做到用人公平、择优录用、岗位适配。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编制与用人分开管理,做到定岗定额、按需配备。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与编制配备相结合的机制,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禁止超编使用,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机关单位对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务序列和薪酬制度,激励人员提高绩效水平。
山东事业编制规章制度
山东事业编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事业编制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的设置、调整、使用、绩效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依法合理设置编制,根据工作需求确定编制职务岗位设置数量。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填补编制岗位。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编制岗位进行评估,确保编制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编制工作人员的作用,加强对其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编制设置第七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规模、性质和职能确定编制设置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对编制设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各类编制岗位,确保组织结构合理、职能完整。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才资源供给情况,确定编制设置数量和结构,保证编制使用的经济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对编制设置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现有编制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编制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编制设置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编制管理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制度,规范编制管理程序,加强对编制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编制使用档案,记录编制设置、变动、使用情况,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编制变动制度,如有编制调整需求,应当按照程序及时报批备案。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杜绝编制浪费、空岗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绩效考核等方式,评价编制工作人员的绩效,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规范处罚。
第四章编制职务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设置情况,制定编制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事业编制管理制度
事业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事业编制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事业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直接由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事业编制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对其人员编制数量计划、分配、调整、使用、监督和检查等管理活动的统称。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设定、调整人员编制,依法选配编制内人员,进行编制监督和使用。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实行精简、高效的编制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编制管理,落实人事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队伍。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事业编制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需要。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事业编制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合理使用编制,服务事业机构的目标和任务,优化编制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第二章事业编制的设定和调整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需要设定人员编制。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人员编制。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比例关系,并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实施细则,确定事业编制的设置和调整程序。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适时地对人员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编制需要进行测算,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设置。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对人员编制动态调整应当实行预算审批、备案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人制度,确保用人的合规性、公开性和公平性。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人才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人才交流和外事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发展增添新的力量。
事业编制行政编制
进入行政编制的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如通过了选调生考试就是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享受着国家的各种法定待遇,如医疗、晋级等。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不用我说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
比如你进入一个一个风景区的管委会工作,可能就是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
我的理解像人民医院之类的单位就是这样的。
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
现在讲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最大的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股级。
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
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走”级别的。
而事业编制,名义上是国家干部,实际上还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职称,比如你几年以后是初级工,几年以后是中级工,几年以后是高级工。
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
而且最重要的是事业编制的人员不能当领导干部。
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进入行政编制的意味着你是国家公务员,如通过了选调生考试就是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享受着国家的各种法定待遇,如医疗、晋级等。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不用我说大家也能自明白,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
比如你进入一个一个风景区的管委会工作,可能就是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
我的理解像人民医院之类的单位就是这样的。
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
现在讲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最大的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股级。
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正文:---------------------------------------------------------------------------------------------------------------------------------------------------- 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1992年5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为国民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服务,满足人民文化、教育、科学、医疗、社会福利等需要,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和盈利为直接目的,一般不具有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党委、政府和人民团体等党政群机关举办的全民所有制组织。
第三条事业编制是指事业单位职工(不含临时工)人数的定员。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包括:单位名称、性质、职责范围、规格待遇、隶属关系、领导职数、内部机构、编制员额、人员结构、经费来源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直属及各部门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管理原则第六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市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编委)负责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直接管理、监督、协调,并对下级编委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以下简称编制部门)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审批,市编委一家行文的制度。
第八条编制部门应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计划管理,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度发展、调整计划,并按计划审批机构编制。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达到科学组合,有效利用编制。
第十条编制部门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应根据其职责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在各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这些单位的决算管理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关系到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在编制部门决算时,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一、概算精度不足行政事业单位在概算编制时,常常存在精度不足的问题。
一般来说,概算的目的是为了预估未来一定时间内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因此在编制概算时要考虑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比如经济形势、政策变化、技术发展、自然灾害等。
建议:编制概算时,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将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精度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二、决算审批不严格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审批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审批不严格的情况。
审批人员过于放松审批标准,往往会忽略掉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效果不佳。
建议:在决算审批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整改。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是决算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会计核算不规范,那么整个决算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账目不清晰、账目不实际反映实际情况、信息记录不规范等。
建议: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该按照会计规范严格执行,确保账目清晰、实际反映实际情况、信息记录规范。
四、资产管理不完善资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资产管理不完善,那么决算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资产信息管理不规范、资产损耗测算不准确、资产使用和处置超出规定等。
建议: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应该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流程,确保资产信息管理规范、损耗测算准确、使用和处置符合规定。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在编制部门决算时,应该提高概算精度,审批要严格,会计核算要规范,资产管理要完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编制问题
关于编制问题2010-06-07 14:15首先编制分为地方编制和军队编制。
先说地方编制。
地方编制分为三种: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
一、行政编制就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编制,包括公务员编制和工勤编制(机关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行政编制的人员是由国家全额负担工资和相关待遇的。
福利和保障都比较好,退休后享受退休金,退休金和在职人员的差别大约是10-20%。
二、事业编制,又分为以下几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一般是行政执法单位使用的,广义上说也是公务员,其管理和待遇和公务员完全一样,两者可以互相转换。
我们所说的公务员考试指的就是报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虽然也是国家负担其工资待遇。
但是其工资待遇的计算方法和公务员不同,是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计算的。
这部分人员也不能调任为公务员/参公人员。
退休后,一般是进入社会保障领取养老保险,工资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差额事业编制,则是国家负担一部分工资,另一部分由单位自己解决。
一般来说这类单位有一定的创收能力,同时又承担一定的公益性任务,医院一般是这一类。
自收自支得事业编制,一般是报社、广播电视之类的事业单位,实际上已经是企业化管理。
那么医院的正式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是什么什么概念呢?首先,所谓正式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清楚。
我们一般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指的是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以前的老职工,这部分人员的人事关系都由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以后,为了推行人员聘用制,要求医院将新录用占编制人员的人事档案都要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实际上是为了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
老职工和新录用人员要和单位签协议。
所以这两种人员实际都是占单位编制的正式职工。
他们的人数总和不得高于医院的核定总编制。
这两部分人员都是正式的国家干部,国家或多或少会负担部分工资。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行政管理体制下承担着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的组织。
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管理中,决算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决算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决算工作中存在许多常见问题,需要加以关注和解决。
下面就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决算常见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一、决算工作内容不详细在实际的决算工作中,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可能存在决算工作内容过于简单、不够详细的问题。
决算工作应该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经济责任和管理工作情况,但有些决算工作只是简单地罗列收支事项,缺乏具体的分析和说明。
这样的决算工作无法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真实情况,也难以为领导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在决算工作中,要注重细节,充分反映出各项收支情况的具体内容和详细情况,避免简单粗略地进行统计和报表。
二、决算工作数据不真实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决算工作中,存在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可能是为了满足上级部门的要求,或者是为了掩盖一些内部问题,在决算工作中出现了对数据的篡改和虚假填报。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损害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的形象和信誉。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要严格遵守决算工作的程序和规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篡改或虚报数据。
也要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不真实的情况。
三、决算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中,决算工作由非专业人员负责,缺乏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
这样就容易导致决算工作的质量不高,容易犯错和出现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要注重招聘和培训财务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决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决算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决算工作流程不畅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中,决算工作的流程不够畅通,存在着审核不及时、流程复杂等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3.15•【文号】厅字[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3.1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2007年3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擅自增设机构、在机关使用事业编制、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利于加快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编制的审批权限在中央,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群众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和地方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中央批准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行政编制,但必须在批准的总额内进行;地方不同层级之间行政编制的调整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行政编制,不得擅自改变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副厅(局)级以上机构设置的审批权限在中央。
知道行政编转事业编情况说明
知道行政编转事业编情况说明摘要:1.行政编转事业编的背景和原因2.行政编转事业编的具体情况3.行政编转事业编的优缺点4.行政编转事业编的建议和展望正文:一、行政编转事业编的背景和原因在我国,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是两种不同的用人制度。
行政编制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用于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人员的编制。
而事业编制则是用于招聘、管理和使用在事业单位中从事各项业务工作的人员。
长期以来,行政编和事业编在职责、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行政编转事业编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行政机关精简机构,减少行政编制,而事业单位改革则要求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增加事业编制。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原本属于行政编制的人员面临转事业编制的问题。
二、行政编转事业编的具体情况行政编转事业编的具体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转编范围:主要针对副处级以上级别的事业编制人员。
对于这部分人员,如果上级行政单位或其他行政单位有人事需要,经申请批准,可以免考调动转为行政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
2.转编程序:行政编转事业编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需要行政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编原因和人员名单。
然后,上级行政机关或人事部门进行审批。
最后,批准后进行人事调动。
3.待遇变化:行政编转事业编后,人员待遇会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转为事业编制后,工资待遇会相对降低,但享有更加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更加丰富的职业发展机会。
三、行政编转事业编的优缺点行政编转事业编具有一定的优缺点。
优点:1.精简行政机构,提高政府效能。
行政编制人员转事业编制,有助于减少行政机关的冗余人员,提高政府运作效率。
2.增加事业编制,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行政编制人员转事业编制后,可以充实事业单位的人员力量,有利于事业单位更好地承担公益服务职能。
缺点:1.待遇降低,可能影响员工积极性。
行政编制人员转事业编制后,工资待遇可能会降低,这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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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编制并不一定就是公务员。
从广义上说,行政编制不仅仅是行政机关使用的编制,而是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编制。
但界定是不是公务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三要素”。
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占用行政编制的,但目前它们是参照管理。
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走”级别的。
而事业编制,“走”的是职称,比如你几年以后是初级工,几年以后是中级工,几年以后是高级工。
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
2.按照《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十七的解释,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级、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什么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事业编就是在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机关下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的登记在编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编制,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设计院所。
4.事业单位分为哪几种?
A.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社区市的城管
B.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财政全额拨款;如县一级国土资源(国家行政,省市参照,县里全拨)
C.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医院是典型
D.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靠自己赚,这个单位看性质和情况,有钱的有钱的要死,打死也不想转全拨或参公,穷的连工资都开不出的也有;
E.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如设计院所
5.行政单位人员成分有哪些?
A行政编:公务员
B事业编,有三种情况:a参照管理人员≈公务员b行政编不足需要的事业编制人员c 工勤人员,如司机等
6.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有哪些?
管理岗,走职员序列,比照公务员施行
技术岗,走职称,从初级到高级
工勤岗,走职称,从初级到高级
按老说法,管理和技术岗均为干部身份
7.事业单位聘用分几种?
A编制内聘用a.编制内正式调入b编制内人事代理,即档案有人才市场管理B编制外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