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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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进货查验工作。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要贯彻“谁进货、谁查验”的原则,进货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食品查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详细、准确、规范,由查验人员按规定填写,相关人员应认真审核和归档。

第五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食品进货查验备案资料应保存5年以上。

第二章进货查验程序第六条进货查验由进货人员负责,具体程序如下:(一)接收货品进货人员核对送货单、进货单等相关单据,检查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等是否与所购要求一致;(二)外观检查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变质、虫蛀、霉变等现象;(三)标签查验查验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标准要求一致;(四)质量检验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例如检测食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等;(五)验收决策进货人员根据外观检查和质量检验结果,决定接收或拒绝货物;(六)记录填写进货人员将进货查验的结果填写到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进货查验记录内容第七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进货基本信息:包括货物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生产许可证号等;(二)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交货日期、联系电话等;(三)查验情况:包括外观检查与质量检验的结果及相关说明;(四)验收决策:包括是否接收或拒绝货物的决策;(五)查验人员签名:包括进货人员和审核人员的签名;(六)上报部门:包括将进货查验记录上报给相关部门的情况。

第四章进货查验记录管理第八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第九条进货查验记录表应有编号,每份记录表都应有唯一的编号,便于追溯与管理。

第十条进货查验记录表应逐级审核,并由进货人员、审核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6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6篇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一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

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篇二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完整)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完整)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完整)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査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査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二、应当查明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从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持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作,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四、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五、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不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精品】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三,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 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 和失效日期,, 六,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为加强食品进货管理,确保所进货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食品进货环节。

二、进货查验要求1.食品进购人员在接收到所进货食品时,应仔细审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注是否清晰、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2.食品进购人员应与所供货商核对进货食品数量,并确保与进货单一致。

3.食品进购人员应当对进货食品进行初步质量检查,包括外观、气味、色泽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如进货食品为易腐食品、冷藏食品或冷冻食品时,食品进购人员应仔细检查该类食品的温度,确保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进货记录要求1.食品进购人员应对每次进货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进货日期、进货量、供货商名称、所进货食品的品名、数量和规格等。

2.食品进购人员应保存相关的进货单据、发票、原产地证明、食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按照企业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

3.食品进购记录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供其进行核对和审核。

4.食品进购记录应保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四、相关措施和责任人1.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工作由食品进购人员负责,且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

2.食品进购人员应与供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合作供货商的食品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修订。

3.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工作由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定期进行食品进货记录的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食品进购人员应定期接受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

五、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工作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2.对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采取暂停销售、通知供货商退回食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等措施,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到“三查三看三不”:1、查证明文件,看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不从无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进货;2、查食品质量,看每个批次的食品是否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不购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和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3、查食品包装,看所购食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与食品相符、是否标注qs认证标志等,不购进假冒伪劣食品。

第三条在进货时向供货方索要下列票证:(一)供货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四)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五)销售发票或凭据;(六)其他有关票据、证明。

第四条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分类、规范保存上述票证。

第五条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除外)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予以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六条积极使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主要内容1. 进货查验流程(1)接货人员接收供应商送达的食品,并做好相应的确认工作。

(2)接货人员依照进货清单核对所收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发出的进货单据进行核对。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7篇)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7篇)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1、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工作。

二、工作程序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并有质检人员签名.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____%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有部门、车间和个人。

1、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定及研究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制度:1、人员管理2、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

3、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整体工作情况,统一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4、生产经理负责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上岗。

5、生产负责人员,每天生产结束填写生产工作日记,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管理方法:1、生产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在生产前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2、车间主任应指导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管理3、车间主任检查车间生产工艺流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及时反馈给生产经理进行处理.中间产品的检验:1、各二序工作人员按频率、项目工作方法进行自主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流程。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1. 引言食品进货查验是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企业内所有食品进货环节及查验记录记录工作。

3. 食品进货查验的目的食品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保购进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质量标准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产品标签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标注了必要的信息;•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异常气味或变质现象;•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合理;•检查食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4. 食品进货查验的程序食品进货查验应遵循以下程序:4.1 接货确认接货人员应核对货物与提货单的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是否一致,并签收确认。

如发现货物数量、品种、规格等存在问题,应立即与供货方联系沟通解决。

4.2 货物外观查验查验人员应对货物的外包装进行查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变形等情况;•检查产品标签的完整性和清晰度;•检查是否有渗漏、变质等异常情况。

4.3 商品标签查验查验人员应对产品标签进行查验,确保商品明码标价、标签信息完整、规范,并与货物外观一致。

4.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验查验人员应对货物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查验,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4.5 样品抽检针对不同的食品类别和风险等级,查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样品抽检,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分析。

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是食品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

查验人员应认真填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等;•外观查验记录:包括货物外包装情况、商品标签情况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记录: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样品抽检记录:包括样品抽检数量、检测结果等。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由后勤主任负责。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3.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①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②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③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4.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5.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6.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

7.若发现采购的食品原料有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举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伤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4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进货的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货过程中对食品的查验和记录。

三、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并购买食品;2. 仓储部门负责存放和保管食品;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和记录。

四、操作流程1. 采购部门从供应商处购买食品,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合格评估。

2. 采购部门收到食品后,将食品送至仓储部门,并将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一同交给仓储部门。

3. 仓储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查验,包括食品的外观、包装完整性、标签齐全等。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对食品进行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中。

6. 如果食品不合格,采购部门将立即与供应商联系,要求其退换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保留进货查验记录,供后续追溯和审计使用。

五、记录要求1. 进货查验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食品名称;- 购买日期;- 供应商信息;- 质量证明文件;- 外观检验结果;- 抽样检验结果;- 评定结果;- 处理措施;- 签字确认。

2. 进货查验记录应以表格形式保存,并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归档。

六、培训和提升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相关员工对食品质量查验的认识和技能,以确保查验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七、监督和整改公司领导和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是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2)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货查验人员及相关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 引言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在食品行业的供应链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可追溯性。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查验的流程、标准和记录要求等。

2. 进货查验的目的食品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保所进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可靠性。

通过对进货品的查验,可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进货查验的流程以下是食品进货查验的一般流程:3.1 收货收货部门在货物到达时,负责进行验收,并将货物移至指定的仓库进行存放。

3.2 样品抽检按照一定比例,从所进货品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抽检的比例和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3.3 检验项目针对不同的食品品类,检验项目会有所不同。

通常包括外观、感官、标签信息、产地证明、生产日期、配料成分等方面的检验。

3.4 检验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标准。

进货查验时,需与这些标准进行比对,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3.5 检验记录针对每次进货查验,应进行详细的检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

3.6 判定结果根据检验结果,对进货品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与供货商进行沟通,要求退换货。

4. 查验记录的要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记录内容查验记录应包括货物信息、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内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记录方式查验记录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记录方式。

电子记录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备份和安全措施。

4.3 归档保存查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使用。

4.4 保密性查验记录需要保持机密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阅和使用。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记录,还需要加强安全控制。

5. 查验记录的用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在食品供应链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5.1 追溯查验记录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食品的追溯工作,从供应链的上游追溯到具体批次的原料和生产过程,以便于问题溯源和风险防控。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企业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6.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和留存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9.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或复印件)。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文(6篇)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文(6篇)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文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食品卫生法》、《____产品质量法》、《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__食品卫生法》、《____产品质量法》、《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了规范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保健食品经营者应索取以下票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照、票证并存档);出库制度(批发企业必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及人员(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销人员)岗位职责等三、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3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进货的安全和合规性,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进货环节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食品进货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内容1. 进货品种:记录进货的食品品种、数量和供应商信息。

2. 进货日期:记录食品进货的日期。

3. 进货单据:要求进货单据完整、准确,包括采购单、送货单、发票等。

4. 食品查验:食品进货后,对每批食品进行查验。

a. 外包装查验: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标签是否齐全、正确,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合格等。

b. 内容物查验:对部分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5. 查验记录:详细记录每批食品的查验结果,包括查验日期、查验人员、查验内容、查验结论等。

6. 异常处理:如果查验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良好的处理。

7. 查验周期:建议定期对食品进行查验,并明确查验周期。

8. 结果保存:查验记录要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日后需要查阅。

四、责任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食品进货的安排和管理,确保进货符合要求。

2.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的查验和记录工作。

3. 食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工作。

五、执行1. 每次食品进货前,采购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需提前进行协商,明确进货品种、数量和要求。

2.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查验,并记录查验结果。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1.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需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2. 定期组织会议、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七、监督与检查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如有严重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制度的落实和效果评估定期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以上为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时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二、应当查明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从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作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存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作,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四、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盒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态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态,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五、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

食品名称、规格、量、生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不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5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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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记录制度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三)卫生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检疫(检验)证明;(三)进货票据;(四)农产品产地来源证明。

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商品质量管理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分管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

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六、食品批发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

将加盖公章的销货票据装订成册建立销售台账。

七、食品零售商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立进货台账,非本市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本品种本批次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和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查验备案。

八、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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