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

合集下载

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第页法硕.doc

法律硕士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第页法硕.doc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简答题第4页:辨析题第5页:法条分析题第6页:案例分析题第7页: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C3.D4.D5.C6.C7.D8.B9.B10.B11.C12.B13.D14.D15.C16.C17.A18.D19,C20.A二、多项选择题20.ABC21.BC22.BCD23.AB24.AC25.BCD26.ABCD三、简答题1、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法律特征如下:(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答:(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辨析题答案1.【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根据侵权行为法原理,一人做事一人当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该说法反映了个人责任自负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3)所谓个人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他人造成损害的,只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不能株连他人;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只有其行为在其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责任。

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从这个角度说,该说法是正确的。

(4)当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对他人的行为也应当负责。

如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雇主对其雇工的业务侵权行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等。

故从这一角度说,该说法是不正确的。

五、法条分析题.【答案】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第3页:简答题第4页:辨析题第5页:法条分析题第6页:案例分析题第7页:参考答案其构成要件是:(1)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该5年期间属于( )。

A.除斥期间B.取得时效期间C.期日D.长期诉讼时效期间正确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

(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自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入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

2.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在溯及力问题上的( )。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的就是刑法溯及力问题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的儿子张小某将货物交付给李某。

张小某在送货途中与刘某驾驶的卡车相撞,货物损坏。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绪论)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自由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B.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起源于判例法C.英美法系国家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D.我国民法以调整自然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为限正确答案:A解析: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等都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其中,合同自由是对意思自治原则最充分的体现,A项表述正确。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起源于罗马法,而非英美法系的判例法,B项表述错误。

英美法系国家并无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不编纂统一的民法典,但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而且以判例法为特点。

可见,C项表述错误。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据此,D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绪论2.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民法渊源的是( )。

A.民事习惯B.法理C.规章D.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和国际条约。

此外,《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据此,民法将民事习惯正式纳入民法渊源。

但法理仍然不能成为民法渊源,选B项。

知识模块:绪论3.下列关于民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程序法C.民法是公法D.民法仅是裁判规则正确答案:A解析:民法在性质上属于权利法,A项表述正确。

民法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B项表述错误。

民法是私法而非公法,C项表述错误。

民法是实体法意味着民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而并非仅为行为规则,或仅为裁判规则。

说其是行为规则,是因为民法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说其是裁判规则,是因为民法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准则。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在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A.视为拒绝购买B.出卖人可撤销买卖合同C.视为购买D.出卖人可解除买卖合同正确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C。

知识模块:民法学2.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正确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D。

知识模块:民法学3.甲向乙订购一批红酒,双方约定乙将红酒送到甲家。

乙与丙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丙负责将红酒送到甲家。

丙在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红酒全部毁损。

损失由谁承担( )A.甲B.乙C.丙D.乙或丙正确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甲乙双方约定乙将红酒送到甲家,因此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乙承担。

本题的答案为B。

知识模块:民法学4.甲将一台电脑赠与乙,乙在第一次使用时发现电脑存在故障,遂向甲要求支付修理费。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若甲明知电脑存在故障而故意不告知乙,则应支付修理费B.若甲不知电脑存在故障,则不须支付修理费C.甲可以撤销赠与D.无论甲是否知道电脑存在故障,都应支付修理费正确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情形中,权利人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甲照相馆将李某与王某结婚时的婚礼照片的底片丢失B.乙公司使用某知名企业的商标促销自己的商品C.丙故意整容成某明星的相貌,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演出获利D.丁将赵某与曹某之子拐卖,致使赵某痛苦不堪正确答案:B解析:针对A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丧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故排除A项。

针对B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B项符合题意。

针对C项,以自己的名义及相貌对外进行演出获利,属于正当行使姓名权与肖像权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排除C项。

针对D项,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故排除D项。

综上,本题选B。

知识模块:侵权责任2.甲将自己与祖父生前唯一的一张合影送到乙公司并委托其将合影修饰,但因工作人员丙抽烟不慎失火将乙公司的店铺烧毁,导致合影灭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但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

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正确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

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知识模块:民法学2.王某与刘某为夫妻,生有一子。

王某因到科威特经商曾向周某借款20万元。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王某失踪,下落不明。

2年后,周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对王某的失踪宣言,但在谁为王某的财产的管理人上,其妻刘某和其母谢某发生争议。

本案中,王某的财产代管人应为谁( )。

A.刘某B.谢某C.刘某或谢某D.刘某和谢某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失踪。

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及《民通意见》第30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

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的原则指定。

因此可得本题答案。

知识模块:民法学3.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

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何种特性( )(分数:2.00)A.全面性B.整体性C.弹力性√D.恒久性解析:解析:所有权的特征是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恒久性。

其中,整体性又称为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

弹力性又称为归一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

2.下列关于不动产所有权与动产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B.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C.先占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只适用于动产所有权D.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均涉及相邻关系√解析:解析:相邻关系只发生在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是所有权的延伸,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关于所有权原始取得中的先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先占的物须为无主物B.先占的物须为动产C.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D.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先占需要具备的条件√解析:解析: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我国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先占的条件。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4.在我国,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分数:2.00)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解析:解析:本题为记忆性题目,此类知识点只能通过反复记忆进行掌握。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9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某地一煤矿发生矿难,甲为井下工作人员,虽得到援救但仍不治身亡,后有关单位对其家属进行赔偿。

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论甲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所获死亡赔偿金可以与其他遇害人员相同B.对甲的家属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C.甲自愿在井下这一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工作,出了矿难,造成甲死亡,应视为甲对自己生命权的合法放弃D.该矿难中煤矿单位侵犯了甲的生命权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故A项正确。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基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故B项正确。

甲自愿在危险环境工作,并不能免除煤矿单位履行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义务,故C项错误。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故D项正确。

综上,本题选C。

知识模块:人身权2.甲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并在外包养情人。

乙得知后非常气愤,便将甲的照片、职务信息和上述事实发布在网上,引起巨大舆论反响,甲也因违纪被处分。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名誉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D.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肖像权正确答案:C解析: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人格权。

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甲不赡养父母并包养情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因此不属于其个人隐私的范围,故A项错误。

侵犯名誉权一般以侮辱和诽谤的方式进行,B项错误。

侵犯肖像权必须以营利为目的,D项错误。

综上,本题选C。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完全物权的是( )A.所有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抵押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A解析: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

所有权即是完全物权,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

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从所有权中可以分离、派生出各种其他物权。

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又称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类。

B选项属于用益物权,C、D选项属于担保物权。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2.依照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B.地役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答案:B解析:传统民法中用益物权主要包括:(1)地上权,这是指为在他人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或种植树木而长期使用该他人土地的权利;(2)地役权,这是指为自己经营和使用土地的方便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3)典权,这是指支付典价后依约定占有对方的不动产并予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永佃权,这是指支付佃租而在对方土地上永久耕作或放牧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B。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用益物权中既得到传统民法理论承认,又被《物权法》规定的是( )A.地上权B.永佃权C.典权D.地役权正确答案:D解析:传统民法中用益物权主要包括:(1)地上权,这是指为在他人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或种植树木而长期使用该他人土地的权利;(2)地役权,这是指为自己经营和使用土地的方便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3)典权,这是指支付典价后依约定占有对方的不动产并予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永佃权,这是指支付佃租而在对方土地上永久耕作或放牧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

A.法人及其成员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B.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C.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D.法人及其创立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财产和法人创立人和成员的财产是分离的,法人仅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创立人和法人成员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法人和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等区别的标志,因为自然人和普通合伙企业对外都承担“无限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 )。

A.营业机构所在地B.登记注册地C.管理机关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据此,选D 项。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欠债务( )。

A.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见,无论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都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故选D项。

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知识模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特别法人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B.设立中的法人C.捐助法人D.居民委员会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甲商场员工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的暖风机小巧实用,遂自行决定购买暖风机。

货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效力未定,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购买暖风机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B.乙购买暖风机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C.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无效D.甲商场有权拒付货款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及其后果问题。

本案中,乙并无购买暖风机的代理权,其自行决定以甲商场的名义签订合同构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因此A选项错误。

因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而使之有效,也可以拒绝追认而让其无效。

本案中,甲商场接受丙公司的履行,并实际对外销售暖风机,可认定为追认了行为人乙的代理权,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由效力未定的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因此,甲商场应受该合同的约束,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该合同的义务。

因此,CD选项错误。

故本题选项为B选项。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

”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

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该归谁所有( )。

A.甲B.乙C.甲和乙D.甲或乙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本案中物尚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以小马仍应归甲所有。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

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A.平等保护原则B.物权客体特定原则C.物权法定原则D.公示、公信原则正确答案:A,B,C,D解析:备选项表述的都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为一物一权原则。

知识模块:民法学2.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

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

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

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

刘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

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

但刘生怕两辆车相撞,遂不顾一切地突然向右打轮。

由于车速较快,打舵突然,赵某身体失衡将车门撞开摔到车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紧急避险和对赵某的死亡应否负刑事责任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属于紧急避险B.属于避险过当C.属于假想避险D.应负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D解析:紧急避险的两个重要条件是:(1)危险必须正在发生;(2)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即不得已而为之。

本题中并不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如果刘某能够减速或制动,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事故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某的行为并不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刘某驾驶技术欠佳,遇事慌乱,想象有撞车的危险,处理不当。

所以,刘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模块:刑法学3.关于行贿罪的正确说法是( )。

A.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行为人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C.行为人构成行贿罪,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构成行贿罪正确答案:A,B解析: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人员财物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一起构成单位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 4. 多项选择题 5. 简答题 6. 辨析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关于承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承诺生效意味着合同成立B.对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采取的是到达主义C.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D.承诺可以撤回正确答案:C解析: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效力在于承诺生效意味着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由此承担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规定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C。

知识模块:民法学2.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B.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采用有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C.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D.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冲突的,应采用格式条款正确答案:C解析: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有着特殊要求,具体体现在:首先,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其次,格式条款中若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最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是( )A.祖父母和孙子女B.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C.养父母和养子女D.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正确答案:C解析: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彼此没有自然血亲联系,但因法律规定、通过特定法律行为而在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与自然血亲具有相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亲属。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的祖母是乙的祖母的同胞姐妹,现甲、乙要结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两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结婚B.两人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结婚C.两人是直系血亲,不可结婚D.两人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正确答案:D解析: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1)当事人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包括三代)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当事人未患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甲、乙两人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知识模块:民法学3.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要送养未成年子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B.另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C.死亡一方的祖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D.儿童福利院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收养法》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要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即此种情况下的送养要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B.一方因身体残疾而获得的生活补助费C.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D.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正确答案:D解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另有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0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受遗赠人未作出任何表示,则( )A.视为放弃受遗赠B.视为接受受遗赠C.必须与受遗赠人确认后方能确定是否接受受遗赠D.遗赠份额无法确定正确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A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2.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不能出质的是( )A.债券B.汇票C.建设用地使用权D.提单正确答案:C解析:质权的客体是动产或权利,但不能是不动产。

C项是不动产,不能出质。

本题选C。

知识模块:民法学3.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该行为( )A.构成实际违约B.不构成违约C.只有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才构成违约D.构成预期违约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D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学4.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身体权受到非法侵害B.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正确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A.既得权和期待权B.主权利和从权利C.对世权和对人权D.形成权和支配权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

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

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知识模块:民法学2.王某15周岁,是当地著名的童星,其通过广告代言获得收入10万元,并打算用其中的2万元购买苹果电脑。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王某应该( ) A.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B.自行决定购买C.事先通知其法定代理人D.事后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正确答案:A解析:《民法总则》第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5周岁的王某不符合这一规定,因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的答案是A。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关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B.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当然无效C.无效的民事行为由法院宣告其无效D.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行为成立要件正确答案:B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它不需要任何人的主张。

根据《民法总则》第155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但此规定并不意味着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也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无效民事行为只是不能产生行为人进行民事行为时所预期的后果。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知识模块:民法学4.引起所有权绝对消灭的原因是( )A.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B.抛弃所有权C.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D.所有权的主体消灭正确答案:A解析: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使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平等原则内容的是( )A.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B.不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处于平等的地位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D.对权利予以平等的保护正确答案:A解析:平等原则的法律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等差异的影响。

民事主体的人格独立且完全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民事主体平等地参与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这就意味着民法主要是为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了机会,保障的是资格上的平等即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即实质平等。

(3)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

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来确定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当事人。

(4)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依法赋予受害主体平等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适用法律同一。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直接相联系,并非一律平等。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知识模块:民法学2.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关系的客体是指( )A.买卖合同B.合同的标的额C.交付标的物的行为D.所要买卖的货物正确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其中,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行为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生命、肖像、名誉、隐私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侵权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C.意思表示即民事法律行为D.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目的性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非合法性。

民事法律行为在效力上可分为有效的、无效的、效力未定的、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因此B错误。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非其全部,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

故C亦错误。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为目的的,并能引起行为人预期的后果,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赔偿义务往往并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或与其预期相反。

A错误,D正确。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限定为合法行为,通说认为该作法欠妥,造成了理论体系冲突,未来的民法典会抛弃这一做法。

而事实上,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已经改变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该法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知识模块:民事法律行为2.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是代理人B.乙是被代理人C.甲也是合同的当事人D.丙是相对人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是一种至少有三方(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甲是代理人,乙是被代理人,而丙是相对人。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6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8. 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1.通过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民事法律规范的意图进行民法解释的方法是( )A.体系解释B.历史解释C.目的解释D.合宪性解释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解释的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合宪性解释、社会学解释、比较法解释等,考生应当掌握各种解释的具体内涵。

知识模块:民法学2.下列权利中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是(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

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知识模块:民法学3.下列选项中关于单方民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B.单方行为是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C.单方行为中的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D.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是双方行为正确答案:A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订立遗嘱、放弃债权、抛弃所有权、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行为不需要他人同意,就能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B选项对应的是诺成性行为,诺成性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对方承诺(也是意思表示)后,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一旦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就能发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

C选项对应单务行为,单务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仅享受权利,而另一方仅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如赠与行为等。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关于定金担保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定金担保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主合同、有偿合同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不得就违约金条款再行约定C.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D.定金担保属于约定担保、物的担保正确答案:C解析: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合同和有偿合同。

故A项表述错误。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条款,又约定违约金条款,但在适用上存在限制,即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而适用。

故B项错误。

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故C项正确。

定金合同属于约定担保,但既不是物的担保,也不是人的担保,而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

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学2.17周岁的甲(高中生)在假期期间通过“打工”获得相应报酬2万元。

甲用该笔现金购置了一部电脑,还向灾区的灾民捐献了1万元。

甲(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C解析:甲未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C项。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有的考生认为选B项,理由在于:甲已满16周岁,其在假期期间通过“打工”获得收人,该收入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上述理由是错误的。

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1)具有一定的劳动收入,即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人,这种收人是固定的,而不是临时性的、不确定的,或者是射幸的。

(2)此劳动收入构成其主要生活来源,即其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其生活,不需要借助于其他人经济上的资助,也可以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分数:2.00)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B.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D.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4年内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

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 )(分数:2.00)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B.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D.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解析: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其中的20年即是最长时效期间,它也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但它与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在于起算时间不同,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甲在商店购买了一台手机,某日,手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突然爆炸,造成甲面部和手部烧伤。

自即日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分数:2.00)A.1年B.2年√C.3年D.4年解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的前提是造成了损害,若没有造成损害,应适用《民法通则》的1年诉讼时效。

4.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是( )(分数:2.00)A.身体受到伤害B.延付或拒付租金C.环境污染造成损害√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

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5.根据《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分数:2.00)A.1年B.2年C.3年D.4年√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本题的答案为D。

6.诉讼时效因法定事由而中止,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 )(分数:2.00)A.重新计算B.继续计算√C.届满D.延长解析: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7.下列选项中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分数:2.00)A.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B.债务入主动向债权人履行义务C.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D.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义务√解析: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有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D。

8.下列关于期间的计算方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分数:2.00)A.“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期间不包括开始的当天B.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C.民法上的“不满”不包括本数D.民法上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外”包括本数√解析:解析:期间的计算方法按以下标准进行: (1)期间按公历年、月、日计算,以小时计算的按自然计算法进行; (2)期间开始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的,从规定时开始,以年、月、日计算的,开始的当天不计入,而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3)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的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4)期间不是按日历连续计算的,应当以每月30天,每年365天计算;(5)民法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而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据此,A、B、C均为正确的选项。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9.关于人身权,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B.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与财产权利没有关系C.人身权属于绝对权√D.人身权均可以转让解析:解析: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不可分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财产权的对称。

其特征为:(1)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同时与财产权利又有着一定的关系,B选项错误;(2)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因此通常不能转让、赠与、继承,只有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权可依法转让,这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A、D选项错误; (3)人身权属于绝对权、支配权。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C。

10.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分数:2.00)A.生命权B.亲属权√C.荣誉权D.健康权解析:解析:身份权的类型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

A、C、D项均属于人格权。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一般人格权的功能的是( )(分数:2.00)A.创造功能B.解释功能C.指导功能√D.补充功能解析:解析: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等根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的功能包括三项:产生具体人格权、解释具体人格权、补充具体人格权,分别对应A、B、D三项。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12.下列选项中关于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侵犯身体权的行为一定侵犯健康权B.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不一定侵犯身体权√C.砍断他人的肢体的行为侵犯身体权而不侵犯健康权D.剪掉他人的头发的行为侵犯健康权而不侵犯身体权解析: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

其基本内容是: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完整性和完全性和支配自己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等身体组成部分。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其基本内容是: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维护权、健康利益支配权。

A选项,剪掉别人的头发侵犯身体权而不侵犯健康权;C选项,砍断他人肢体既侵犯身体权也侵犯健康权。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13.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姓名权内容的是( )(分数:2.00)A.姓名决定权B.姓名使用权C.姓名继承权√D.姓名变更权解析:解析:姓名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姓名决定权,即决定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2)姓名使用权,即依法使用自己姓名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并要求他人正确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3)姓名变更权,即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正式姓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不可继承。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14.某明星曾在某医院治疗性疾病,医院擅自把明星的照片用于宣传其在性疾病治疗方面的水平,导致该明星的微博粉丝数一夜之间下降10万。

医院侵犯了明星的何种权利( )(分数:2.00)A.肖像权和姓名权B.隐私权和名誉权C.名誉权和姓名权D.肖像权和隐私权√解析:解析:以经营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通过公布他人信息的方式,侵犯的是隐私权还是名誉权,要看公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公布真实信息的侵犯隐私权,否则侵犯名誉权。

综上,本题的答案为D。

15.李某因极度崇拜明星杨某,通过多次整容使自己的外貌酷像杨某。

后李某以自己名义参加了多个营利性的电视节目,并成为了某饮料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分数:2.00)A.李某整容成杨某的样子,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B.李某参加营利性电视节目,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C.李某成为某饮料品牌的形象代言人,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D.以上选项均错误√解析:解析:肖像权属于支配权,其内容是肖像权人对自己肖像的支配,具体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肖像利益维护权。

李某整容成杨某的样子是对自己身体的自由支配.当然不侵犯杨某的权利;李某参加营利活动和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并没有侵犯杨某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