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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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2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 )
(分数:2.00)
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B.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
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
D.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4年内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 )
(分数:2.00)
A.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
B.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年内
C.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
D.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其中的20年即是最长时效期间,它也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但它与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在于起算时间不同,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甲在商店购买了一台手机,某日,手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突然爆炸,造成甲面部和手部烧伤。自即日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
(分数:2.00)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解析:解析:《产品质量法》第3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的前提是造成了损害,若没有造成损害,应适用《民法通则》的1年诉讼时效。
4.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是( )
(分数:2.00)
A.身体受到伤害
B.延付或拒付租金
C.环境污染造成损害√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本题的答案为C。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5.根据《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分数:2.00)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关于A选项,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取代);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关于C选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关于D选项,根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本题的答案为D。
6.诉讼时效因法定事由而中止,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 )
(分数:2.00)
A.重新计算
B.继续计算√
C.届满
D.延长
解析: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7.下列选项中不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分数:2.00)
A.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B.债务入主动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C.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D.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义务√
解析: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有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据此,本题的答案为D。
8.下列关于期间的计算方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分数:2.00)
A.“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期间不包括开始的当天
B.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
C.民法上的“不满”不包括本数
D.民法上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外”包括本数√
解析:解析:期间的计算方法按以下标准进行: (1)期间按公历年、月、日计算,以小时计算的按自然计算法进行; (2)期间开始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的,从规定时开始,以年、月、日计算的,开始的当天不计入,而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3)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的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4)期间不是按日历连续计算的,应当以每月30天,每年365天计算;(5)民法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