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营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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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营销介绍
商场、宾馆投保每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的公众责任保险,只需交4200元保费。
4、多个附加险,满足客户个性需求。公众责任险共有10个附加险,客户可以根据各自的不同需求选择投保,如停车场责任险、电梯责任险、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险都是多发责任,保户需求强烈。且费率低廉,10个附加险最高费率也只有主险费率的30%。
(二)公众责任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使用最频繁的责任险产品,能够在许多行业灵活使用。对管理相对规范的经营单位,业务人员在承保企财险时可同时推荐公众责任保险产品。
1、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公众责任险的营销渠道。如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建立沟通与联络机制,借助消防安全大排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保公司国字品牌和网点优势,以“为政府服务、替政府分忧”为切入点,为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认真做好营销策划工作。针对适用范围广泛,能够在许多行业灵活使用的特点,扩展展业思路,不要只局限于有限的几个行业。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市
元。第二,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具有良好的利润空间。从2001年—2005年,我市分公司经营责任险的情况看,5年共收保费3562.4万元,支付赔款1977.5万元,赔付率为55.5%,实现承保利润415.5万元,保费利润率为11.66%。而且火灾公众责任险与医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相比,其风险的可控性较高,经营管理的难度较小,盈利能力较好。因此,只要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到位,火灾公众责任险预计会有较好的盈利水平。第三,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可以促进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2005年,我市分公司保费收入13110.8万元,其中车险4825万元,车险占比为64.3%,承保利润为-135万元;非车险4685.8万元,非车险占比35.7%,承保利润为1253.9万元,保费利润率为26.76%。因此,大力发展有效益的非车险业务是我公司经营管理的战略措施之一。如果通过
2-3年的努力,能够使我司火灾公众责任险年保费达到500-800万元的规模,就能使我司的非车险业务占比上升3-5%。第四,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可以提升人保财险公司的企业形象。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努力扩大承保面,不但可以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而且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我司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查勘定损和赔付,帮
助地方党政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将极大地提升人保财险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地位。
二、加强公关协调,营造发展环境
在统一思想认识和增强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内在动
力的基础上,为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司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住有利时机,主动争取地方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去年8月4日和8月29日,泸州市宫阙酒厂和沱江鞋城连续发生两次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死亡6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500万元以上。两个企业分别在我公司投保企财险和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我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主动迅速理赔,得到了地方党政和社会各界好评。但是,由于没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事故中死伤人员及三者财产损失不能得到保险赔偿,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我公司抓住这个契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公安消防和保险的领导就全市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问题作专题汇报,并于去年11月向泸州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建议
将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报告》,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全市公众场所和易燃易爆企业实施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06年3月24日下发了《泸州市2006年消防工作意见》(泸市府发〔2006〕5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要求“对新建的宾馆、饭店、歌厅、舞厅、网吧、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在消防部门验收前必须强制保险。对现有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也必须强制其购买保险,防患于未然。”从而使我司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了充分的政策依据。
2、加强联系协调,积极争取公安消防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是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的政府职能部门,他们执行政府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政策的力度,直接关系到我司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成效。为此,我司连续不断地加强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协调,采取开展联谊活动、节日走访、工作研讨等多种形式,加深双方的友谊和感情,积极争取公安消防部门对我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我司同公安消防部门双方领导和相关部门先后进行了多次会谈,对险种
组合、保险金额、收费标准、推广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合作事宜进行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各县区支公司也同各县区消防大队进行了深入的联系和协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我市全面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于5月上旬基本就绪,5月下旬开始实质性的推广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力求取得良好的效果,市公安消防支队拟定于6月9日召开各县区消防大队长的专题会议,对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意识。去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中,我司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系列宣传,并把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好处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传。特别是今年市政府关于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政策出
台后,我司从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的角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我司还印制了《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您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宣传单,采取街头设点宣传、到重点消防单位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保险责任范围、收费标准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通过上述宣传活动,使全市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业主了解参加火灾公
众责任保险不仅是政府的要求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及义务,而且也是实现自身经营稳定性的客观需要,从而使全社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识得到普遍的提高。
三、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保险方案
今年泸州市政府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的文件下发后,我司立即着手研究如何承保的问题,并根据泸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确定了切实可行的保险方案。
1、征求各方意见,进行产品组合。今年4月,我司在征求市政府、安监和消防部门以及部分业主的意见后,得出的结论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应该包括三者人身伤亡、三者财产损失和雇员人身伤亡。特别是政府从灾害事故善后处理的角度,更看重把雇员人身伤亡列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根据这种客观需求,我们采取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和附加雇员人身损害责任的产品组合。但是,当时现成的条款只有总颁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附加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保险条款》。于是,我公司在四川省分公司责任险部的指导下,起草了《火灾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