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城市规划43页PPT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舟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战略,创新海岛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舟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5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80.94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901.9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26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主动接沪联甬,深度参与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区域统筹、陆海联动、双向开放,共同打造大循环战略支点、双循环战略枢纽。
突出舟山群岛渔业优势,加强海洋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三场一通道”的保护和修复,建设现代化多功能海洋牧场。
筑牢海洋生态屏障,稳定海岛生态空间骨架,贯通陆海生态系统,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浙江省舟山市城市规划

城区级中心
在定海城区、普陀城区、 白泉城区各布局城区中 心,承担区域及城区范 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
居住区级中心
居住区级中心以居住区 为单元,按照相关规范 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工 业邻里按照1.5公里服 务半径布局,提供公共 住房和基本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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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功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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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临城城区分区规划(2006-2020)

临城城区分区规划临城城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临城城区的城市建设,更好地落实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 — 2020 年)》,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是临城城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次分区规划范围:西起临城城区和城东经济开发区分界的牛头山,东至临城生活区和工业区之间的生态绿化隔离带,北起城北路,南至海岸线;另包括长峙岛全部。
规划区范围约为19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0~2005 年,远期2006~2020 年。
•本次规划的依据为:1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 .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8 .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 95 )9 .舟山市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关于临城城区发展布局的设想第五条本次规划的原则为:1 )以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保持总体规划提出的基本格局,结合现状发展情况及发展条件,对临城城区用地布局作局部调整,对各项用地和设施作更进一步的定性,定量,定位分析与规划。
2) 积极建设新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创造有特色的城市人文景观,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与环境特点规划空间形态。
3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为城市居民创造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城市空间环境。
4 )突出舟山市地方特色,融入现代城市设计理念,强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独特性。
第六条本规划由舟山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经舟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舟山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职能与规模第七条临城城区职能:舟山市中远期政治、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舟山市城市规划区。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3-1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对未列入表3-1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3-1注:1、有关指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
2、本表规定的上限控制指标,对于大范围的新建、改建工程如开发区、居住小区等,应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计算。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原始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舟山市城市规划区。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见附件一).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3—1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对未列入表3—1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注:1、有关指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
2、本表规定的上限控制指标,对于大范围的新建、改建工程如开发区、居住小区等,应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计算。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6平方公里。
第二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期限:近期 2000~2005年; 远期 2006~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第四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五条近期(2005年)达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六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2005年104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七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八条舟山市城镇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心镇。
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舟山本岛城乡发展一体化、大岛城镇发展集约化,建立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相结合,规模不等、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
第九条预测舟山市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70万人左右。
第十条市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1)第一级:舟山中心城市,包括老塘山、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朱家尖;(2)第二级: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岛斗;(3)第三级:三级中心城镇,包括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册子、桃花、虾峙、东极、秀山、长涂、岱东、泥峙、东沙、岱西、洋山、嵊山、黄龙。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XXXX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二○一三年一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发展基础和战略意义 (2)第一节发展基础 (2)第二节战略意义 (4)第二章总体要求 (6)第一节指导思想 (6)第二节基本原则 (6)第三节战略定位 (7)第四节发展目标 (8)第三章空间布局 (11)第一节优化提升开发开放主体区域 (11)第二节全力打造港航物流核心圈 (12)第三节积极构筑五大功能岛群 (12)第四章建设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 (14)第一节建设世界一流的大宗商品国际枢纽港 (14)第二节全面提升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能力 (14)第三节构筑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15)第四节发展大宗商品航运服务业 (16)第五章建设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17)第一节拓宽对外开放领域 (17)第二节提升对外开放层次 (18)第三节创新区域合作模式 (18)第六章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20)第一节海洋工程装备与船舶产业 (20)第二节海洋旅游产业 (20)第三节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 (22)第四节海洋生物产业 (23)第五节现代海洋渔业 (23)第七章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25)第一节创新用地用海管理体制机制 (25)第二节创新金融和投资体制机制 (26)第三节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27)第四节鼓励民营经济发展 (28)第五节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28)第六节创新行政管理和海洋管理体制 (29)第八章建设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31)第一节建设陆海联动的基础设施体系 (31)第二节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 (33)第三节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34)第九章建设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X区 (36)第一节创新海岛保护开发模式 (36)第二节科学开发海域资源 (36)第三节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37)第四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8)第五节建设生态功能网络 (38)第十章建设海洋科教文化基地 (39)第一节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 (39)第二节建设海洋文化名城 (40)第十一章建设文明富裕的和谐海岛 (42)第一节全面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2)第二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43)第三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44)第十二章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45)前言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XXXX群岛新区(以下简称XX群岛新区),明确提出XX群岛新区建设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先行先试为契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在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东部地区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舟山城市介绍PPT

东市三辖舟 北,角地山 部位洲级市 。于中市,
浙心,浙 江区长江 省城江省
完 结
旅游
胜地
二 特色景点
法雨寺
法雨寺又名后寺,是普陀山三大寺之一,坐落在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梅岑路115号,创建于明万历 八年(1580年),清朝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 重修,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法雨寺总占地面积 3.3万平方米,现存殿宇294间,面积大约9000平 方米。全寺依山取势,分列六层台基上,入山门 依次升级,中轴线有天王殿、玉佛殿、九龙观音 殿、御碑殿、大雄宝殿、藏经楼、方丈殿、印光 法师纪念堂等。其中天王殿、圆通殿和大雄宝殿 是三座主要殿堂。
三 当地美食
鱼皮饺子
舟山美食中的鱼皮饺子是一道著名的海鲜美食, 以新鲜鲶鱼去骨去刺制成的鱼皮和猪肉、香菇等 做馅包出的饺子非常好吃。饺子皮薄,味鲜,煮 熟后捞出来,放入鸡汤中,吃的时候加入紫菜、 香菜、香油,一碗鲜美的鱼皮汤饺就做好了。
三 当地美食
舟山海鲜面
舟山海鲜面是浙江舟山的一道传统特色面食。海鲜面的鲜甜主要得益于舟山的独特高汤。汤 底使用大骨熬制的高汤,其中加入了海鲜食材,如红虾、熏鱼、小黄鱼、花蛤、大排、小排 等,使得海鲜的味道更加鲜美。一碗海鲜面可以搭配多种海鲜食材,口感韧劲十足。
第二章 特色景点
二 特色景点
洛迦山
洛迦山位于普陀山东南约5.3公里处,传为观 世音菩萨发迹、修行之圣地。《华严经》载: “于此地方有山,名补怛洛迦,彼有菩萨, 名观自在。 ”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作《观音大士赞》云: “南海海深幽绝处,碧钳嵯峨连水府。号名 七宝洛迦山,自在观音于彼住……”。据民国 《普陀洛迦新志》记载:“洛迦山,海中悬 岛,在普陀山东南。凡朝山礼佛者必兼谒是 山。”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浙江省舟山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6平方公里。
第二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期限:近期 2000~2005年; 远期 2006~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第四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五条近期(2005年)达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六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2005年104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七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八条舟山市城镇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心镇。
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舟山本岛城乡发展一体化、大岛城镇发展集约化,建立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相结合,规模不等、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
第九条预测舟山市2020年城市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为70万人左右。
第十条市域城镇体系等级分为三级:(1)第一级:舟山中心城市,包括老塘山、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朱家尖;(2)第二级: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岛斗;(3)第三级:三级中心城镇,包括小沙、岑港、干石览、、马岙、展茅、册子、桃花、虾峙、东极、秀山、长涂、岱东、泥峙、东沙、岱西、洋山、嵊山、黄龙。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发布时间:2006-12-11 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舟山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包括金塘、册子、盘峙、大小五奎山、长峙、岙山、马峙、小干、鲁家峙、朱家尖、普陀山、洛迦山等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期限:近期2000~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五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六条近中期实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争取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七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近期(2005年)104万人,中期(2010年)106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八条舟山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左右(以2000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20000元左右;中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左右,人均26000元左右;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人均45000元左右。
预测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2.5∶39.5∶38.0。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

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一、规划规模1、用地规模鲁家峙岛规划用地范围面积396.2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85.40公顷。
2、人口规模鲁家峙岛规划人口约为4万人。
二、用地布局1、规划结构鲁家峙岛全岛整体结构概括为:一轴、两片、三带。
一轴:沿东一街形成的城市发展主轴线,同时也是城市中心景观主轴线。
两片:海岛中部的都市居住片区、南部的度假居住片区。
三带:滨海发展带——沈家门港南岸,鲁家峙岛北侧的“旅游综合服务区”和“海滨文化娱乐节点”以及“海滨步行广场带”所构成的城市滨海景观区。
滨海景观带——沿东南海滨的滨海景观绿带。
自然景观带——岛中部的自然山体和规划的城市公园、体育公园、滨海公园所构成的自然景观休闲区。
2、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151.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34%。
本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形成都市居住区和度假居住区两个居住片区。
为完善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居住区共规划1所18班的初级中学(D05-03地块,用地为2.71公顷),1所24班小学(B08地块,用地为3.30公顷),3处托幼中心(分别位于C04-02、E04-05、F02-03地块,每处用地不小于0.3公顷),1处托儿所,位于D01-03地块,其它小区级幼儿园或托儿所设计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3、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行政办公设施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位于A01-05地块(已建),用地面积为12306 m2;D01-04地块,用地面积为7750 m2。
2、商业金融设施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主要集中在鲁家峙岛北侧沿港一带和郁野路两侧,在D05-02地块,规划一处市场用地,用地面积为11000 m2。
此外,在F03-02地块配建净菜超市,建筑面积大于2000 m2。
3、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在北部沿海一侧的A04-02地块设置一处综合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19818 m2。
在东北侧规划集中的娱乐休闲设施,包括地块B01地块,用地面积为17932 m2;B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59939 m2;B04-01地块,用地面积为33179 m2。
舟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版)文本(获批稿)舟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总则 (2)第1条规划依据 (2)第2条规划原则 (2)第3条规划期限 (3)第4条规划范围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修改年) (4)第5条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4)第6条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4)第7条土地利用形势与挑战 (5)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与规划目标 (7)第8条总体战略 (7)第9条规划目标 (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 (9)第10条结构调整与优化导向 (9)第11条 2006-2012年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9)第12条 2013-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 (9)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1)第13条规划导向 (11)第14条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1)第15条标准农田建设 (12)第16条标准养殖塘建设 (13)第17条耕地功能定位 (13)第18条耕地占补平衡 (14)第六章建设用地规模管控与布局优化 (15)第19条城镇开发边界线 (15)第20条城乡建设用地 (15)第21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16)第23条节约集约用地 (17)第七章海域开发与保护 (20)第24条战略布局 (20)第25条海洋功能分区 (20)第26条岸线资源开发利用 (22)第27条滩涂围垦及围填海 (23)第28条海域使用导则 (25)第八章海岛生态环境保护 (26)第29条基础性生态用地 (26)第30条生态保护红线 (26)第31条重点海岛生态环境保护 (27)第九章土地利用分区 (30)第32条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0)第33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2)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35)第34条规划范围 (35)第36条现状规模 (35)第37条发展定位 (35)第38条用地规模及控制指标 (35)第39条用地布局导向 (36)第40条三线划定 (39)第41条规划分区 (39)第42条集约利用导向 (40)第十一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43)第42条规划指标调控 (43)第43条土地利用空间引导 (43)第44条重点区块协调 (45)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46)第45条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46)第47条土地用途差别化、精细化管理规范 (47)第48条规划实施管理动态监管机制 (48)第49条承接省政府下放规划实施行政审批机制 (48)第十三章规划附则 (50)第50条实施主体 (50)第51条实施时间 (50)第52条法律效力 (50)前言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市成为我国首个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战略新区。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WORD格式可编辑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舟山市城市规划区。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3-1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对未列入表3-1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WORD格式可编辑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3-1注:1、有关指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