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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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事流程图

民政局办事流程图

民政局办事流程图(1)、办理结婚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2)、办理离婚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3)、办理地名命名更名行政许可流程图(4)、办理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5)、办理收养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目录一、政务公开事项1、应当公开事项 (4)1.1 民政局工作职能…………………………………………………………111.2 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职责…………………………………………………121.3 机关机关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及岗位职责……………………………142、重点公开事项 (4)2.1 社会团体登记……………………………………………………………172.2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182.3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192.4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192.5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202.6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12.7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登记……………………………………222.8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222.9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232.10 社会福利企业的初审、上报……………………………………………242.11 结婚登记…………………………………………………………………252.12 离婚登记…………………………………………………………………252.13 收养登记…………………………………………………………………262.14 地名命名、更名…………………………………………………………272.15 县城公墓使用……………………………………………………………272.1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282.17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292.18 残疾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审批……………………………………………302.19 复退军人、“三属”享受定补、抚恤审批 (30)2.20 革命烈士审批……………………………………………………………312.21 退伍士兵接收……………………………………………………………322.22 优待安置证审批发放……………………………………………………332.23 农村五保户审批…………………………………………………………332.24 农村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审批…………………………………………342.25 城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352.26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35)2.27 遗属补助审批……………………………………………………………362.28 一次性抚恤金审批………………………………………………………373、本单位确定公开事项 (9)3.1 基本规则…………………………………………………………………383.2 工作制度…………………………………………………………………383.3 政务公开制度……………………………………………………………393.4 首办责任制………………………………………………………………393.5 办事接待制度……………………………………………………………403.6 信访工作制度……………………………………………………………403.7 廉政建设制度……………………………………………………………413.8 财务管理制度……………………………………………………………414、本单位确定对内公开事项………………………………………………10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1、社会团体登记流程图……………………………………………………43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图……………………………………………443、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流程图………………………………………………454、社会福利企业初审、上报流程图………………………………………465、申请办理城市低保流程图………………………………………………476、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流程图………………………………………………487、残疾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审批流程图……………………………………498、革命烈士审批流程图……………………………………………………509、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流程图………………………………………………5110、复退军人、三属享受定补抚恤流程图…………………………………5211、农村五保审批流程图……………………………………………………5312、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5413、城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流程图………………………………5514、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流程图 (56)15、收养登记流程图…………………………………………………………57一、应当公开事项:二、重点公开事项:三、确定公开事项:四、确定对内公开事项:一、应当公开事项附件1 :民政局工作职能一、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白云区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

白云区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

白云区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索引号:By10-04-2011-000460 公共责任部门:区民政局信息名称:白云区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公开日期:2011-12-06 关键词: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国内居民结婚登记须知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分别承办户口在白云区钟落潭、江高、人和、太和镇居民的结婚登记业务。

3、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条件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公民,双方或其中一方户口在白云区,并且:1、男女双方自愿;2、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所需材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口还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和有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且公章清晰、证件完好有效,否则,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履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或复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本人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初审判决书须与生效证明一并提交、终审判决书须与初审判决书一并提交);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样本);3、双方申请人3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4、以上所需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样式以档案保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公示在婚姻登记处)为准。

四、登记程序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和照片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结婚登记告知单》“当事人”一栏签名;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5、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后,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7、颁发结婚证。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户籍管理1. 居民户口登记•申请居民户口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如适用)2. 户口迁移•申请户口迁移证明•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准迁证明•提供目标地的居住证明•提供身份证明3. 户口注销•申请户口注销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提供原户籍地居住证明二、婚姻登记1. 结婚登记•提交结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婚姻登记申请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明2. 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离婚协议书•提供结婚证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三、残疾人福利1. 残疾人证办理•提供残疾人证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体检证明2. 残疾人就业援助•提供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提供残疾人证•提供就业居住证明•提供求职意愿书3. 残疾人社会福利•提供残疾人福利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残疾人证•提供收入证明四、社会救助1. 最低生活保障•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收入证明2. 孤儿救助•提交孤儿救助申请表•提供孤儿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3. 特困人员救助•提交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提供特困人员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五、社会团体管理1. 社会团体注册•提交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 社会团体变更•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的变更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上是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的部分清单,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前往当地民政局咨询或查询相关政府网站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指南(一)

乡镇便民服务指南(一)

乡镇便民服务指南(一)一、社会事务管理窗口1、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五保供养办事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2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在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申报资料:个人书面申请、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信用社个人结算户存折及其他资料。

申报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政策依据:《××××县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办结申报条件: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意外伤害导致经济支出过大,在得到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2.因医治危重疾病,在得到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太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3.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其它特殊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家庭无力支付学费的困难家庭;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困难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服务范围: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户;2.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4、每次发放资金不得超过500元。

申报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保险、理赔、受助等情况相关材料;3.低保证、五保供养、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成都市教育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办理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2、办理单位:成都市教育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4、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市教育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上述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决定将送达申请人。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联系方式:窗口电话 86924849 行政审批处电话 61881669、618816897、投诉电话:61881680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5、《四川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领取材料:1、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表格,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联系电话:869248492、在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表格,网页:成都教育(网)->民办教育->办事指南,网址:/index.jsp ;第二步:确定学校名称: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有关民办学校命名规定。

拟用学校名称经教育局原则同意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核名通知书》;第三步:报送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审查申请材料:市教育局依法组织对申请材料及办学场地进行审查考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在相应的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民政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民政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民政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在现代社会中,民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着为民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重要角色。

为了更好地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民政政务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民政政务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安排以及对公众的影响。

背景民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提供涉及婚姻登记、离婚登记、户口管理、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服务。

正常的上班时间能够保证公众能够及时、方便地办理各项手续,满足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上班时间安排一般来说,民政政务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似,通常是按照工作日进行规定。

具体的上班时间安排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以下是一种常见的上班时间安排模式:•上午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中午12:00;•午休时间:中午12:00至下午1:30;•下午工作时间:下午1:30至下午5:00。

这样的上班时间安排能够充分利用工作日的时间,方便公众在工作日内前来办理业务。

同时,中午的一段午休时间也为工作人员提供了休息和调整的机会,以保证他们能够持续高效地服务公众。

上班时间的意义民政政务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对公众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规定的上班时间方便了公众安排自己的时间,避免了不必要的等待和浪费。

公众可以提前了解到民政政务服务中心的上班时间,选择合适的时间前来办理业务,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

其次,上班时间的规定有助于维护服务的高效性。

工作时间的限制可以让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安排日常工作,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相对稳定的上班时间也有助于公众形成预期和规划,减少因为办理业务耽误其他安排的情况。

最后,上班时间的规定也体现了政务服务的公平性。

公众能够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办理业务,避免优先办理或者排队等待的现象。

这样既能保证每位公众平等地获得服务,也能提供相对稳定的服务质量。

改善上班时间的建议尽管目前的上班时间安排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公众的需求,但仍然有一些改善的空间。

以下是一些建议:1.增加服务窗口:可以增加服务窗口的数量,以减少公众的等待时间。

7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7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7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海南省民政厅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社会团体筹备登记三、法律依据:(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条:“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四、办件类别:承诺办理五、申请条件:(一)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二)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四)有固定的住所;(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六)有合法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七)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申请材料:1、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联名签署的筹备申请书(须写明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会员组成情况);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4、《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行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表编号1205);5、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范本》拟定);6、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要提供产权证明并注明使用期限;属于租赁的,要提供租赁合同,使用期限须1年以上,使用面积需20平方米以上);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应打印;各种表格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一份,不得复印,规格为A4型纸张。

民政窗口办事流程

民政窗口办事流程

民政窗口办事流程民政窗口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一环,扮演着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角色。

民政窗口办事流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直接关系到群众和社区的互动体验。

在现代社会,提高民政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区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步:信息咨询前往民政窗口办理事务前,首先进行信息咨询。

在窗口前,工作人员会进行初步的询问,了解您的需求,并指导您正确的流程和办理材料。

这一步是整个办事流程的第一步,确保接下来的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步:资料准备准备好办理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格等文件。

在民政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逐一整理好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是办理工作的关键。

第三步:填写申请接到受理准备的资料后,根据具体的业务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格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第四步:递交申请经过初步审核后,将所提交的申请表格交由民政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核实所提交的资料与要求是否符合规定,并适时提醒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第五步:办理手续当申请表格通过审批后,工作人员将指导您完成后续的办理手续。

可能包括缴纳相关费用、进行指纹采集等程序。

在这一步,需耐心等待,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积极配合。

第六步:领取证件最后一步是领取办理完成的证件或文件。

在领取时,请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签字确认。

领取后,请仔细核对所领取的证件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总结民政窗口办事流程的顺畅与效率,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满意度和社区服务的质量。

在办理事务时,需注意遵守规定、提前准备资料,配合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积极配合办理流程,以便更快更便捷地完成所需的事务办理。

希望本文提供的民政窗口办事流程能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以上是关于民政窗口办事流程的简单介绍和步骤说明,希望对您在民政窗口办理事务时有所帮助。

祝您办事顺利!。

社区民政服务指南

社区民政服务指南
3、乡镇初审委员会对低保经办机构提交的对象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
4、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初审对象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开展评议活动,符合条件的公开公示后上报乡镇低保工作机构,由乡镇低保机构申请县民政局开展联审联批。县民政局依据乡镇申报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符合低保申报审批程序的召开县乡联审联批会议进行审批。
4、当事人提交个人收养申请书、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收养小孩后全家合影照片大2寸2张;
5、当事人出具当地银行代收的收养登记费用及本人交纳报纸公告费用后,市级报纸公告满60个工作日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6、收养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收养登记证各项内容,签字盖章后,当场发放给当事人。
4、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社会团体筹备登记表》;
6、社团章程草案;
7、拟发展的会员名单;
8、民政部门出具同意筹备决定书。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应提交的材料:
1、以筹备机构名义提交社团成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成立的文件;
3、社团章程;
4、会员名单;
5、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的验资证明;
1、核实申报材料
2、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
3、整理材料上报县局
三、县局初审
1、审核申报材料
2、开具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介绍信,本人持介绍信到定点医疗机构定向检查。
3、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县局拿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市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县局将初审意见直接回复本人。
四、市局审批
根据市局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由本人在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优抚专用存折,报县局、乡镇管理区备案,落实相关政策;不符合条件的,县局将审批意见直接回复本人。

街道政务大厅服务项目指南

街道政务大厅服务项目指南

街道政务大厅服务项目指南
1号窗口:流动人口
2号窗口:流动人口
3号窗口:综合服务
职责范围:
1.各种普查调查表、年报表和定期报表的收取;
2.城市管理工作;
3.城市监查工作;
4.劳动争议工作;办理知青子女户口回京审批手续;办理工人单调回京审批手续。

4号窗口:民政优抚
职责范围:
1.办理发放义务兵家属补助金;
2.办理发放伤残军人保健金;
3.为居民开具基本情况证明;
4.开具居民公有房屋减免证明。

5号窗口:残联工作
职责范围:
1.办理《残疾证》;
2.接转残疾人关系;
3.残疾人政策咨询。

6号窗口:计划生育
职责范围:
1.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办理本市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无业、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手续;
5.出具各类人员婚育状况证明;
6.办理子女随父入户手续;
7.办理《贡献二孩生育规划》;
8.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

7号窗口:信访接待
职责范围:
1.接待群众来访;
2.办理来信、来电。

8号窗口:综合服务
职责范围:
1.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开具借读证明;办理有关退学手续;
2.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3.民政、行政退休人员财务领取、报销手续;
4.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漯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漯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漯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类别:公开指南公开方式:主动公开责任部门:漯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08-10-31【大小】一、机构概况1、单位名称:漯河市民政局2、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153号3、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4、联系电话:31316625、邮编:462000二、党组成员姓名及分工党组书记、局长:张秀宇(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计划财务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传元(主抓纪检监察、人事、老干部、工会、机关党委、民政综合执法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兼管市募捐办)党组成员、副局长:窦德安(主抓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兼管市军人接待转运站、市军事供应站、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岩岗(主抓办公室、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与区划地名工作,兼管市殡管所、市殡仪馆)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得罡(主抓社会福利和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兼管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按摩医院)党组成员、副局长:栗剑琦(主抓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工作,兼管市救灾物资储备库)三、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办公室 3131662财务科 3135712人事科 3176277优抚安置办 3131171救灾救济科 3131597低保科 3176289老龄办 3155331区划地名科 3133869基层政权科 3131172婚姻登记处 3176208四、部门主要职能⑴拟定全市抗灾救灾和社会救济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综合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实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行政复议工作。

⑵监督实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性社团和跨县区社团以及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各窗⼝办事指南计⽣服务窗⼝办证须知⼀、《流动⼈⼝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2、壹张须外出⼈员的⼀⼨免冠照3、须外出⼈员的⾝份证或户⼝簿⼆、《⽣育服务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三、《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四、《独⽣⼦⼥证》所需材料:1、领取独⽣⼦⼥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提出申请2、夫妻双⽅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3、携⼀张⼩孩⼀⼨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办办理五、单独《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6、张榜公⽰报告(⼀⽅独⽣⼦⼥⽗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办公⽰报告)7、⼀⽅独⽣⼦⼥⽗母户⼝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9、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计⽣办办证六、环孕检所需材料:⾝份证、《⽣殖保健服务⼿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办事须知⼀.门诊补偿1.门诊看病家庭账户补偿,直接在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民政局办事指南

民政局办事指南

民政局办事指南1、申请书;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4、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5、办公场所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6、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7、章程草案;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材料:1、筹备申请书;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3、社会团体申请表;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5、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6、办公场所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7、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8、章程草案;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收养:收养人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精神、传染等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6、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收养协议;7、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送养人应提交的材料:1、送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送养人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四)优抚:残疾军人换证需提交的材料1、个人申请2、单位介绍信(无单位的居委会出具)3、原始评残档案(原件)4、残疾军人证(原件)5、退休证、转业证(原件)6、户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4张2寸蓝底照片8、入伍通知书9、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初评残疾警察需提交材料1、个人申请2、单位红头文件3、3人的旁证材料(加盖公章)4、公务员证(原件)5、编制证(原件)6、病历(加盖复印专用章)7、病情诊断证明书8、警官证(原件)9、如交通事故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10、4张2寸蓝底着装照片初评残疾工作人员需提交材料1、个人申请2、单位红头文件3、3人的旁证材料(加盖公章)4、公务员证(原件)5、编制证(原件)6、病历(加盖复印专用章)7、病情诊断证明书8、如交通事故需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9、4张2寸蓝底着装照片(五)农村五保:农村五保需提交材料:1、个人申请2、户口、身份证复印件3、村委会证明(六)、老年优待证:办理(60-69周岁)《敬老优待证》需提交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1寸照片两张。

老年人优惠政策办事流程

老年人优惠政策办事流程

八师石河子市民政窗口办事指南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的办理一、项目名称: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的办理二、政策依据:《关于印发く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法2011]31号)、《八师石河子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师市民发(2011)42号)。

三、发放标准:1、80岁(含80岁)-89岁老人毎人每月50元。

2、90岁(含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120元。

3、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四、享受条件:具有八师石河子市户籍,已满80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

五、办理所需资料:办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向户籍所在地的连队、社区提出申请。

六、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当月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的连队、社区申请。

居住在外地的老年人,可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的团场、街道(镇)老龄办提出申请。

委托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书。

居住在福利机构的老年人,由福利机构委托专人,向在地的团场、街道(镇)老龄办提出申请。

2、连队、社区初审:连队、社区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初审通过后连队、社区将申请对象的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报团场、街道。

3、团场、街道审核:团场、街道对连队、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将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上报师市老龄办。

4、师市老龄办审批:师市老龄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5日内审批完毕。

七、承诺时限:自收到团场、街道上报的审批资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到窗口的次数:最多跑一次八师石河子市民政窗口办事指南老年优待证的办理一、项目名称:老年优待证的办理ニ、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老龄发[2004]12号)、《关于贯例施行<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师市老发[2004]12号)三、办理条件:(一)具有八师石河子市户籍。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一、民政窗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凡本街道重病、重残人员及村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报材料:户主申请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村委会公示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凡本街道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并公示→县民政局审批→村(居)委会公示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困难救灾救济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申报条件: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受灾户,重点是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证明办事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街道社事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老年证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____省保护老年人权益若干规定》申报条件:本人户籍在本街道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红底一寸彩照一张办事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明、一寸彩照一张→户口所在地填写表格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农村“五保”办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____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申报材料:本人申请办事程序:符合五保条件人员申请→村委会评议同意并公告→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签订供养协议→发放五保供养证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残疾人证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申报条件:经县人民医院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申报材料:本人申请、免冠二寸彩照2张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残联审核→县人民医院鉴定→县残联审批发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医疗救助申报条件:低保、五保人员申报材料:住院发票、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凭据复印件、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社事办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二、计生窗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申报条件:已婚无孩夫妇办事依据:《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报材料:申请书;承诺书;孕情证明;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办理程序:女方本人到街道计生办办理。

怀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怀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谢谢观看
许可程序
1、申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材料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离婚)登记声明书》 3、登记 4、发证
窗口地点
怀化市民政局办公楼一楼婚姻登记处 交通到达线路乘1、9、10、30路公交车至河西学校下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怀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怀化制定的办事指南
01 收费依据
03 许可程序
目录
02 许可条件 04 窗口地点
结婚登记是由怀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理办理。
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婚姻登记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105号、湘价费56号、湘价费 69号)
许可条件
一、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当事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辖区内常住户口; 7、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8、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民政网站操作手册

民政网站操作手册

浙江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外网用户操作手册一.操作须知为保证填报操作流畅,请务必使用ie浏览器版本8以上进行登录填报!!!并在填报之前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

具体兼容性设置如下:一.IE8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1.点击IE浏览器右上角(齿轮样式)的或地址栏下的工具按钮2.找到兼容性视图设置,并点击。

3. 点开后将添加4. 添加后到下面列表中,点击关闭即可。

二.IE9浏览器或者部分IE10浏览器1.点击IE浏览器右上角(齿轮样式)的或地址栏下的工具按钮2.找到F12开发人员工具3.将浏览器模式中的模式改为兼容性视图模式,之后关闭F12开发人员工具即可。

二.常见问题,页面填报要点及处理方法1.行政区划选择:填报时要进行行政区划的选择,选择要成立的社会组织对应的区划。

选中并点击选用。

2.带红色星号:为必填项,页面上所有的必填项全部填写后才能对页面进行保存。

3. 时间日期:时间日期字段一般均为弹出选择类,如图。

问题:在填报时弹出框不能弹出,则是兼容性未进行设置的问题。

处理方法:按操作须知中的兼容性视图设置方法对浏览器进行设置。

4. 下拉框:带灰色向下箭头表示为下拉框,如图。

问题:填报时下拉框不能下拉,则是兼容性未进行设置的问题。

处理方法:按操作须知中的兼容性视图设置方法对浏览器进行设置。

5. 新增按钮:绿色加号表示新增,点击时会添加一条新增的数据,如图。

6. 字段验证:一些特殊字段会存在着校验功能,如身份证,邮箱,手机号码等,当位数或者验证不对则会提示报错,不能保存,如图。

7.附件上传点击附件名称弹出网页对话框浏览选中文件,点击上传文件到下面列表中点击关闭关闭对话框后附件名称由0变为1,上传成功,点击页面上的保存点击保存后出现文件名称附件删除:选中列表中的附件名称,点击删除,关闭对话框即可。

8.提交按钮:刚进入页面时只有保存按钮,第一次页面必填字段全部填写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出现提交按钮;如果第一次点击保存后未出现提交按钮,则表示保存未成功,需查看浏览器是否进行兼容性设置及必填项是否全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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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村民。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状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材料具备后5个月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房产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抚养、扶养赡养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
材料具备后5个工作日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28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残疾证、下岗失业证、房产证、求职登记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及民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赡养、抚养、扶养证明、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三、承诺时限
社区收到材料材料5个工作日内交镇民政办,民政办收到材料后入户、评审,5个工作日内报民政局,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入户、审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乐山市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服务指南
办理二代《残疾人中》须知
一、办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1、办证人户籍在沙湾;
2、不能目测评定的必须经指定医院评定并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三、办证程序
1、旧证换新证的残疾人需本人携带旧残疾人证前往区残联(沙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2、新办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程度明显并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残疾人,由本人前往区残联直接目测办理;不能目测办理的,需经医院评定并符合残疾人标准的,将相关资料交至区残联;
3、区残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录入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初审后报市残联复审;
4、市残联审核后,区残联将残疾人证送至各乡镇、办事处残联发放。

四、残疾评定指定医院
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精神、智力残疾);
2、沙湾区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

五、办证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
2、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照4张。

申请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须知
一、申请对象
1、沙湾区户籍;
2、经医院确诊符合白内障手术适应症;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沙湾区最低生活标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定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低保证复印件或经济收入证明。

三、申请程序
1、直接到沙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术前检查;
2、确定为手术适应症后,医院填写《四川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定表》;
3、区残联审核后签署意见盖章;
4、患者持表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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