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经济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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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共93考点)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共93考点)

【考点三十八】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三十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四十】股份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四十一】股份转让限制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创业板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发行程序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四十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四十八】优先股发行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四十九】债券发行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六十二】债务人财产4——抵销权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六十三】债权申报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六十四】债权人会议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六十五】重整、和解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三十四】公司法人资格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三十五】股东出资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三十六】股东权保护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考点三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与义务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思维导图——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课程框架(思维导图)

国际经济法课程框架(思维导图)

货币与货币主权
货币的法律特性 货币主权
概述
国际货币制度是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立的原则, 采取的一套规定、做法和制度
国际收支平衡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
外汇管理制度
汇率制度
特别提款权制度
先决条件条款
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核心条款
陈述与保证条款 约定事项条款
违约事件条款
国际商业贷款
国际银团贷款
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
特征
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国家之间、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各国国内法
自然人与法人
主体
国家与单独关税区(港、澳、台、欧盟,除了欧盟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外,其他三者没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 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与方法为指导
学习方法
法学的研究方法
跨学科研究方法
基础理论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广义的国际关系 调整范围:既包含国内法,也包含国际法;既包含“公法”,也包含“私法”
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
概念
各类规范的历史发展
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 战后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CISG
国际商事法律重述《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产生:1964、1978、1980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商事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结构:序言、第一部分(13条,适用范围及总则)、第二部分(11条,合同订立 的程序和规则)、第三部分(64条,货物买卖统一法)、第四部分(最后条款)
适用范围

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

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

公司财务会计 。
公司决议 。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效力
可撤 销0
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一 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不成立0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人数或所持表决权不合规定;表决结果不合规定
` 公司解散和清算 。
, 法律责任 。
股权转让 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0 国有独资公司 0
。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公司
。 回购请求 权
强制转让0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0日) 情形 0 连续5年盈利不分配;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期满解散事由出现欲继续 程序 0 60日不能达成协议, 90日起诉
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也 是一个法人、 不设董事会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回避制度0 近亲属、利害关系、请客送礼等
_ 仲裁_ 程序J 0
开庭 0 应开庭, 但不公开进行
仲裁裁决 01 和解调解 0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
裁决0 少数服从多数
诉讼 @
2
仲裁©
八 10
/l
法律行为 与代理
10
经济仲裁 与诉讼
16


级别管辖0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0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 代理关系终止0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参照锦竞笔记记忆
基本原则0 自愿原则、公平合理、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适用0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适用范围 01 不能仲裁 0 行政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思维导图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思维导图

1年
海上运输赔偿、海损分摊、海上拖航+1
除人寿外其他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
请求给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2年
2年
特殊规定
商业责任险,自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日起算

4年
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4年
5年
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请求给 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5年
定义
中止发生或存续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 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满6个月时效期满
民事诉讼范围且办理法定手续
公开审理
公开姓名、案由、时间、地点
公开审理原则
不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商业秘密,离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 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当事人多

不适用情形
起诉时被告失踪
国家、社会利益
简易程序
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 其他
民事诉讼时效期3年,另有规定除外
债务分期履行,自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一般规定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 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未成年人遭性侵,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起算
自受到侵害之日20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可延期
期间确定
20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发生中止、中断,可延长 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
可采用试听传输技术开庭
简易之处
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记录
法院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口信、传真传唤 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 程序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章节框架】第一节法律基础【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区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险相关内容总结【本节考点回顾】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银行卡贷记卡与准贷记卡【本节内容回顾】第四节预付卡记名预付卡与不记名预付卡第六节票据的一般规定第七节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时间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包装物押金【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消费税【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营业税“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自建建筑物【本节内容回顾】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税率三项经费利息费用税收优惠【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分类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本节内容回顾】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计算第三节契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计算第八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第九节(略)第十节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略)第二节税务管理【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保全与强制执行税务管理时间性考点第四节(略)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完整版)注会经济法思维导图

(完整版)注会经济法思维导图

【考点一】法律规范【考点二】法律渊源【考点三】法律关系【考点四】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考点五】民事法律行为【考点六】物权概述【考点七】物权变动【考点八】所有权【考点九】建设用地使用权【考点十】担保物权——抵押权【考点十一】担保物权——质权【考点十二】担保物权—-留置【考点十三】合同基本理论【考点十四】合同的订立【考点十五】合同的履行【考点十六】合同的担保-—保证【考点十七】合同的担保——定金【考点十八】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考点十九】违约责任【考点二十】买卖合同【考点二十一】赠与合同【考点二十二】借款合同【考点二十三】租赁合同【考点二十四】融资租赁合同【考点二十五】承揽合同【考点二十六】建设工程合同【考点二十七】委托合同【考点二十八】技术合同【考点二十九】合伙企业的设立【考点三十】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考点三十一】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考点三十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考点三十三】入伙与退伙、解散【考点三十四】公司法人资格【考点三十五】股东出资【考点三十六】股东权保护【考点三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与义务【考点三十八】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考点三十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考点四十】股份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考点四十一】股份转让限制【考点四十二】特殊类型公司【考点四十三】其他【考点四十四】信息披露【考点四十五】非上市公众公司【考点四十六】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创业板发行程序【考点四十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考点四十八】优先股发行【考点四十九】债券发行【考点五十】股票上市与交易【考点五十一】上市公司收购【考点五十二】重大资产重组【考点五十三】证券欺诈的责任1——虚假陈述【考点五十四】证券欺诈的责任2——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考点五十五】证券欺诈的责任3——操纵市场【考点五十六】破产法概述【考点五十七】破产申请与受理【考点五十八】破产管理人【考点五十九】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收回【考点六十】债务人财产2——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考点六十一】债务人财产3——取回权【考点六十二】债务人财产4——抵销权【考点六十三】债权申报【考点六十四】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提起期间①直接申请②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宣告前提起人①债权人;②债务人;③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表决通过①分组表决,均通过;或部分组未通过,经法院强制批准。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思维导图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思维导图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前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ó~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自然人
种类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关系的体
国家
法律关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能力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概念
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规范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ÿ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和社会关系的行~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ò者的权利和义ó的规范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电子合\的履行
按份之债和à带之债
\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履行中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O安抗辩权
情势Ø更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P该债权有关的 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务人的债权þ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O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诉讼中的体及管辖
独立物权P从物权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含义
种类法定,即O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O承认的物权 内容法定,即O得创设P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
行~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 物权,该物权创设行~无效
行~人设定P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无效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公法和私法
【本节内容回顾】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仲裁与行政复议
仲裁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
适用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不平等主体
审判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合议(仲裁)庭组成
1名或3名
3名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



开庭


×(书面审查)
公开
×

级别管辖
×

地域管辖
×

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骗保
1.责令退回;
2.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本节考点回顾】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章节框架】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各类账户的现金收付规定
账户名称
存现
取现
基本存款账户
提示
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法பைடு நூலகம்分类
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
定点医院、目录内;区间内、按比例
因工受伤、致残、死亡
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登记想求职

经济法 A 民法(思维导图)

经济法 A   民法(思维导图)

平等主体间 纯经济纠纷
例子
法律责任
3仲裁协议的效力 1管辖
撤销权
1双方都有撤销请求权 2 、3受害方有撤销请求权
撤销权 丧失
2诉讼时效期间
例子
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
备注:
1. 同时满足 2. 客观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3. 少见 4. 常见 5. 表意,行为能力有要求 6. 非表意,行为能力无要求 7. 主观的,与当事人意志有关
形式有效要件 实质有效条件 总称为附前提
事实行为 6
二者区别
有无意思表示 有无行为效力种类 有无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
有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概念
代理
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的适用范围
民事责任
侵权、违约和其他责任
补偿
违法、犯罪
形式
行政责任
惩罚
行政方面不利后果且触犯刑律
刑事责任
惩罚
触犯刑律
仲裁
1原则 2《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人格利益
定义
由 法律规范 所规定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失的 客观现象
事件 2
绝对事件 相对事件
自然现象:冰雹 社会现象:战争
概念
分类
2
有偿 一定是 双务 ,双务 不一定是 有偿
要式 3
抵押担保
3 不要式 4
无效的法律行为
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 5
种类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行为 7
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条件 附条件 和 附期限 的法律行为
定义
被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概念/条件 1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 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经济法思维导图

经济法思维导图

合同保 全措施
代位权 撤销权
行使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债务人的 债务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 务人自身的债权。
行使条件: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 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 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债务人的处分 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合伙企 业的财 产转让
普通合伙 企业
有限合伙 企业
合伙企 业财产
合伙事 务执行
转让
对外转让:约定→其他合 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 下有优先购买权)
对内转让:通知
出质:一致同意→无效→行为 人承担赔偿责任
出质:约定→可以
财产份额转让:提前30日通知
利润分配:约定→不得将全部 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先企业后个人-- 无限连带责 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 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但可 以追偿)
相对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
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 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相对人基于这种客观情形而与 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法定事由, 可以中止(暂停)时效计算
中止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 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 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 代理权
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提存的原因(四种)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风险的转移 价款支付 房屋买卖合同 利息计算 民间借贷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租赁期间,买卖不破租赁,且 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有 优先购买权
提存
法律后果
免除与混同
孽息的所有权 提存费用的负担 领取期限5年
注意“建设工程合同”与 “承揽合同”的区分

XMind系列‖经济法——绪论

XMind系列‖经济法——绪论

XMind系列‖经济法——绪论
大三上学期经济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发挥市场主体活力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 经济法︱绪论☆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马工程《经济法学》第二版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经济法的PPT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 补充内容
★共同点
经济法是通过法律规则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问题的法律(双方束缚:市场→被管理者;政府→管理者)
★目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意义:促进市场自由竞争

★目标:实现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

★要求
1.政府不能对市场过分管理:不能压抑市场的创新性,要主动激发市场活力
2.政府不能妨碍市场自由竞争:禁止垄断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认识
1.经济法是管理法
2.经济法的核心
⑴宏观性计划:为全面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⑵指导性计划:国家计划经济发展的关键→预期、愿望、意图
⑶控制性计划:约束力、指令性计划
3.经济法更具强制性→越强制,越理性
⑴国家干预:国家意志的贯彻
⑵政府管理:政府权力的运用
【注】:经济法现在仍处于发展阶段——是一个自我审问、自我确认、自我建构、自我完善、自我说服、自我证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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