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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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试行本)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3、使用要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十二、农民安置 (14)第三章 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1。

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

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置图2。

2 用地现状图2。

3 用地评定图2。

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并附上阶段成果及审查会议纪要。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的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置图2。

2 用地现状图2。

3 建筑质量评定图2.4规划方案图(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整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整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整理第一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述城市用地分类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4小类。

1、框架2、控规的涵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3、定性、定量、定位、定界: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⑴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⑵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⑶体现城市设计的构想⑷城市政策的载体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①项目准备阶段②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③方案设计阶段④成果编制阶段⑤上报审批阶段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⑴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⑵确定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⑶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⑷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⑸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⑹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3、控制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层数、绿地率、公建配套项目、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用地边界、社会停车场库、配件停车场库、地块出入口方位、数量和允许开口的路段、建筑形体、色彩、风格等城市设计内容。

主要控制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中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层数、绿地率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1 总则1.0.1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定。

1.0.2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定为依据,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结合、规划设计与开发衔接,将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宏观控制要求,转化为微观控制的规划编制层次。

1.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对象主要是城市近、中期建设地域中的新区(含开发区)或旧城改建地区。

其规划成果是城市建设管理、修建设计和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0.4 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经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

1.0.5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规定。

1.0.6 本规定由湖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规划基础资料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对所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历史、现状及规划等情况作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2.0.2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2.0.3.1 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区的规划要求及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2.0.3.2 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1/2000),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和补充细分类;2.0.3.3 人口分布现状资料: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2.0.3.4 建筑物现状资料:建筑物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2.0.3.5 公共设施规划与分布情况;2.0.3.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资料及专项工程规划资料;2.0.3.7 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2.0.3.8 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料;2.0.3.9 所在城市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资料及城市环境质量资料;2.0.3.10 有关部门对该地区的要求及近期建设项目内容。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毕要求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毕要求

3控制性具体规划旳编制内容深度与成畢规定3.1深度规定3.1.1基本规定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贯彻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贯彻到每块具体用地上;土地租让、招(议)标、标底条件和管理旳根据与建设旳指引;直接指引修建性具体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3.1.2内容深度按照我国《都市规划编制措施》中旳规定,控制性具体规划旳内容深度要求如下:(D拟定规划范畴内不同性质用地旳界线,拟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容许建设旳建筑类型。

拟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拟定公共设施配套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规定。

提出各地块旳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都市设计指引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拟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旳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拟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旳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拟定地下空间开发运用品体规定。

制定相应旳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总体而言,控制性具体规划应以用地旳控制和管理为重点,因地制宜,以实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旳意图为目旳,成果内容重点在于规划控制指标旳体现。

D掌握合适旳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一般按《城乡规划法》及《都市规划编制措施》旳规定完毕。

此外,还应体现都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2)控制性具体规划成果应当涉及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构成,规划阐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3.2控制性具体规划图纸成果及深度规定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都市中旳地理位置,与周边重要功能区旳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重要旳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规划用地现状图(1 : 1000〜1 : )。

标明土地运用现状、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首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和范围的确认。

在项目实施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即确定项目要达到的成果和项目的工作内容。

只有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后续的规划和控制。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资源的分配和利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务资源等。

这需要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和排列,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和资源需求,从而合理地安排资源的使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涉及到项目进度的安排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作量等,并且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偏差,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包括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因此,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最后,控制性详细规划还需要进行成本的估算和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详细的估算,并且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综上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的确认、资源的分配和利用、进度的安排和控制、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以及成本的估算和控制等方方面面。

只有做好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才能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程序、内容、深度、要求)基础资料搜集的基本内容已经批准(或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规划成果;规划范围已经编制完成的各类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技术文件;地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细则、管理技术规定、统一技术措施等规划编制和管理文件,地方规划与建筑管理相关标准,如居住区配套、配建停车、公共安全防护、城市形象与风貌管理等系列规范与准则;准确反映近期现状的地形图(1:1000~1:2000),相关遥感信息地图和影像图;规划范围现状人口详细资料,包括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人口构成等;土地利用现状资料(1:1000~1:2000),规划范围及周遍用地情况,土地产权与地籍资料,包括城市中划拨用地、已批在建用地等资料,现有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重要企、事业单位、历史保护、风景名胜等资料;道路交通(道路定线、交通设施、交通流量调查、公共交通、步行交通等)现状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市政工程管线(市政源点、现状管网、路由等)现状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公共安全及地下空间利用现状资料;建筑现状(各类建筑类型与分布、建筑面积、密度、质量、层数、性质、体量以及建筑建筑特色等)资料;土地经济(土地级差、地价等级、开发方式、房地产指数)等现状资料;其它相关(城市环境、自然条件、历史人文、地质灾害等)现状资料。

规划调研资料汇总形成基础资料汇编。

调研与分析的基本要求在详尽的现状调研基础上,梳理地区现状特征和规划建设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相关规划建议。

从内因、外因两方面分析地区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分析可能存在的威胁与机遇。

对现有重要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重要企、事业单位等用地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可能的规划调整动因、机会和方式。

基本分析内容应包括:区位分析、人口分布与密度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建筑现状分析、交通条件与影响分析、城市设计系统分析、现状场地要素分析、土地经济分析等,根据规划地区的建设特点可适当增减分析内容,并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在必要的条件下针对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xx要求(一)基本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各项指标能够落实的保证,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其成果表达深度应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1.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

2.土地租让、招议标底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城市开发在规划意图内有序进行,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或具体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控制条件、指标与具体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进行控制,作为土地招议标底条件,在建设中付诸实施。

3.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法)解说》第二十条指出:“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第二十五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以上规定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的指导地位。

(二讷容xx按照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如下: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的通知各规划分局,规划监督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本规定已经2005年4月22日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从2005年6月1日起试行,原颁发有关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附件: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规编制质量,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及专项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规”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空间布局、对用地各项建设控制指标做出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及外围(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规编制。

成都市域内其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控规的组织编制。

中心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域以外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第五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控规应覆盖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城市近期发展地区以及其它城市建设特别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与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与方法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 界线;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REGULATORY PLANS
控制性详细规划
2.1深度要求
3)成果特征
(2)表达模式:
(1)组成:文件(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图纸(图则)
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的位置、规模与用 地范围。
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REGULATORY PLANS
控制性详细规划
2.1深度要求
②竖向规划图
地块内的排水方向(汇水分区和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 折点的标高、坡度(横坡和纵坡,坡度要求)、坡长,标明各地块
规划控制标高。 (5)公共1 2 3
编制的程序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编制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确定方法
REGULATORY PLANS
控制性详细规划
1.1 1.2
任务书的编制 编制过程与工作要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S
1
编制的程序
编制的程序
REGULATORY PLANS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编制过程与工作要点
1) 工作阶段划分
(1)项目准备阶段 (2)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
(3)方案设计阶段
(4)成果编制阶段 (5)上报审批阶段
编制的程序
REGULATORY PLANS
控制性详细规划
1.2 编制过程与工作要点
1) 各阶段工作要求
(1)项目准备阶段 ①熟悉合同文本,了解项目委托方的情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3)建筑物现状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标明各地块规划规划标高。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比例1:2000)标明公共服务设施的平面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黄线、绿线、紫线、蓝线)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

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

审查通过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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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 率。通常以下限控制。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 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 ( 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 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 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h)交通出人口方位: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具体 可分为以下几个指标:
1 、基础资料的收集
控制性详细规划至少应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a)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
的规划资料; (b) 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应分至小类; (c) 人口分布现状; (d)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
保留建筑等; (e)公共设施规模及分布; (f)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g)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类型、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
第一节 城市详细规划编制 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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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知识结构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和地位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 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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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二个 层面,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规划管理提供控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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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政策的载体
城市政策是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城市发展的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特别 措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都包含诸如城市产业结构、 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 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例如,适当放宽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可以更多的 吸引开发者的 投资意向,从而带动地区发展:适当加紧规划地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可以更好地保 障环境质量:而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多种选择,则可以实现 城市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引导性
注解
用于一般建筑/住宅建筑
用于研道路的地块 用于地块之间 用于城市分区、片的社会停车 用于住宅、公建地块的停车场
用于重点地段、文物保护区、历史街区、 特色街道、公园等开放空间地区
• 一.城市整体密度分区原则法
• 根据微观经济学区位理论,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 面,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强度(即核心指标建筑 密度和容积率),建立城市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 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强度分配,为确定地块容积率, 制定地块密度细分提供原则性指导。此方法优点是在区位 理论基础上,将分区管理控制向系统化、数据化、精细化 方向大大推进,使城市规划控制管理中各项指标的确定更 具有严密性,进一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标制定 的科学性。——但分区推导模型内容体系构建尚待进一步 探讨,模型中各项因子选择和推导过程中各因子所占比重 的确定等因素,对于分区控制合理性程度、密度分配结果 有很大影响。
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 距离等要求。 •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 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 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 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 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附件包括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编号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标准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标准

地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初稿)2018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41.1目的和依据41.2适用范围5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构成52.2法定文件的成果构成52.3技术文件的成果构成6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要求63.1法定文件的成果要求63.1.1文本内容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图则内容要求153.2.1规划图153.2.2表格163.2.3规划控制导则193.3技术文件的成果要求193.3.1基础资料汇编的主要内容193.3.2说明书的主要内容243.4公众参与报告的主要内容34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要求364.1设计标准364.2软硬件要求364.3坐标系364.4地形图364.5图层一般性规定374.6制图制表规范374.6.1 AutoCAD图形文件一般规定374.6.2 AutoCAD图形文件中的图层名称、线型和颜色的选用应符合表4-1的规定。

394.6.3 公共服务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2的规定。

464.6.4 市政公用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3的规定。

494.6.5 交通设施符号的选用与绘制应符合表4-4的规定。

514.6.6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6.7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JPG格式文件规定524.7出图设置52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词说明53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深度及表达形式,实现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住建部、云南省和地级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整合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动态信息和已审批各项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市的面向规划管理的“一张图”管理平台。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 37-2018●《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地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级市人民政府令第 114 号1.2适用范围在地级市域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

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

羊口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一、总体规划主要内容与深度要求(一)总体要求规划要结合《寿光市城乡总体规划》要求,提出羊口镇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及交通等统筹规划。

要处理与农业特色产业规划、旅游业规划的关系,统筹安排功能布局、资源利用、产业布局、镇村体系等。

(二)具体要求1、镇域规划(1)在对羊口镇整体发展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提出镇域内镇村发展目标和战略。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与保护要求,划定空间功能分区,并制定管制措施。

(3)确定镇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预测镇域总人口规模和就业岗位。

(4)明确镇区性质、职能和规模,明确镇区建设用地标准与规划区范围。

(5)确定镇村体系布局和发展要求,确定各保留村庄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6)确定镇域内交通发展策略和镇域市政基础设施布局,重点研究与周边重要交通要道的衔接、利用。

(7)统筹布局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和基本农田规划。

(8)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

2、镇区规划(1)提出镇区规划范围、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2)分析镇区职能,提出镇区发展目标。

(3)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结构。

(4)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镇区道路系统规划,明确道路走向和红线宽度。

(5)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要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布局。

(6)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内容和措施。

(7)确定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目标。

(8)确定市政设施布局、管线走向,强调综合协调原则,注意近期建设阶段的实用性和近期发展的前瞻性。

(9)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0)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提出强制性规定内容。

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应在《寿光市总体规划》及《寿光市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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