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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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和档案提取流程

一、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上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单独办理的学生请联系档案管理单位封装入档案)。《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

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

(此处插入百度地图,见附件)

(一)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

1、毕业生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系加盖系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就业协议书》并确认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5、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6、学院审核后录入系统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7、省就业中心核发《就业报到证》。

8、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9、外省学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需持学院保卫处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自提或寄送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10、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二)初次办理报到证

各学校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省中心统一安排。办理时要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并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接收函、合同等)或者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等。日常个人办理的时间通常从8月中上旬开始。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也可委托学校代为办理(上述两种办理途径均可,由学生视个人具体缓急程度自行选择)。办理时,须提供填写和盖章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者单位提档函)、离校毕业生自己办理时还需要携带毕业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件。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遗失《报到证》,须有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毕业生个人申请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和原派遣单位证明,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有“遗失补办,原同号《报到证》作废”字样。

(四)报到证改派

已签发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①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②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③毕业生违约后要求重新改办的;④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等。

改派时须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退函、原《报到证》和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毕业生自己办理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超过择业期,省中心不再受理改派,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新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的移动转入,或通过工作调动解决。

二、毕业生档案提取

(一)档案在人才中心(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凭本人的人事代理本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档案(关系)托管地人才中心提取档案。

(二)毕业生未办理就业手续,档案在学校存放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持报到证或单位调档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超过两年择业期,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回原籍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及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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