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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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促进全省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按卫生部统一规定,2009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

具体要求是:各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南京市不少于50%)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2010年将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四、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辖区内的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

秦安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关于对《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解释说明第一部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说明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入该项得分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填入表头“总得分”或“标化分”,根据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说明1、总得分:依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核定等级:将合格的单位评定为分A级、B级、C 级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7、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填写。

第三部分量化信息说明(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本表共包括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三十九项。

(一)一级指标说明1、卫生管理:指的是卫生许可证件、人员健康及培训证明、档案管理2、功能间卫生要求:住宿功能区域,如客房、消毒间、布草间、卫生间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主要包括公共用品的使用更换、储存等4、通风系统:包括自然通风、普通通风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5、室内禁烟:包括禁烟措施、健康危害事故。

(二)二级指标说明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

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知识培训

公共场所(住宿业)卫生知识培训

• 第九条 工作车
• (一)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其数 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 (三)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 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 (四)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 离食品加工间。
• (五)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 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 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 第六条 客房
• (一)客房净高不低于2.4米,内部结 构合理,日照、采光、通风、隔声良好。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 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 第三条 用语含义
• (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 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 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 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 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 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 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 (二)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 于4平方米。
• (四)含有卫生间的住宿客房应设有 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 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 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 (五)客房内环境应干净、整洁,摆 放的物品无灰尘,无污渍;客房空调过滤 网清洁、无积尘。
• (四)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 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 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 、脚盆等)存放专区。
• (五)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 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 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
• 第八条 储藏间
• 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储藏间。储藏间 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 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 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附件: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说明(一)得分说明经营单位得分包括核定分、实得分、标化分。

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分后,应得的最高分。

实得分是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定的实际得分,包括实得基础分和实得附加分。

标化分是由于不同单位的核定分不同,对实得分进行标化后的最终得分。

标化分=实得分/核定分×100%例1:某大型桑拿浴室具有《桑拿浴室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所有监督项目,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核定分=229分实得分=200分标化分=200/229×100%=87.33%许可评定为良好例2:某桑拿浴室未设有《桑拿浴室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池浴设施,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核定分=229-10=219分实得分=160分标化分=160/219×100%=69.86%许可评定为一般(二)关键监督项目说明《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带※※、※的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评为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不能评为A级。

《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中带※的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属初次参加等级评审的,不能评为A级,已评定等级的,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整改整顿或降级处理,对违法行为另外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系列评分表使用说明(一)佛山市歌舞娱乐场所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1、卫生管理歌舞娱乐场所卫生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歌舞娱乐场所内人员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歌舞娱乐场所卫生管理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的设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

⑴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经营单位保证其公共场所达到相应卫生要求的基本前提条件。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游泳场所)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游泳场所)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游泳场所)第一部分总则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D级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则总得分为零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即为“差”,并在该项“得分”栏内和表头“核定等级”处记入汉字“差”;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A级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满分的,则不能评定为A 级。

分值所标明的阿拉伯数字是指该项目所占的分值。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得分”栏内记入汉字“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评分标准是将该项分值依照评查内容中的分项进行合理分配,以负分(扣分)形式表现,最多扣至该项分值为止5、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检查结果”栏中“□”内,即在相应“□”内记“√”,在扣分中写入本项所扣的分数,并在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分值减去该项的总扣分计入该项实际得分。

6、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填入表头“总得分”或“标化分”,根据总得分或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7、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1.总得分:评分表原总分为100分,实际总得分是依据本评分表对游泳场所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除以应得总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应得总分等于100-合理缺项分值总分。

3.核定等级:共A、B、C、差四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使用汉字。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使用汉字。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使用汉字。

7.电话: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是根据相关卫生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的指导文件,旨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该指南中的内容:
1. 公共场所分类:根据场所的性质和功能,将公共场所分为不同类别,例如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娱乐场所等。

2. 卫生监督指标: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指标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等各个方面。

3. 分级评定标准:制定不同级别的评定标准,根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差等。

4. 监督评估方法:指导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监测报告等。

5. 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达到一定水平的场所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处罚或整改。

6. 监督机构职责: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7. 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公共场所卫生常识,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

8. 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卫生状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指南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冀卫法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卫法监〔2009〕17号)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前期各地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情况,决定在全省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好量化分级制度,作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突出抓好县(市、区)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

2009年,各地住宿业量化分级制度实施率要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的实施率要达到80%以上。

三、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办法》开展工作。

对于风险性较高的场所,加强监督力度,适度增加监督的频次,促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对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要及时贴挂标识。

2009年,各地卫生信誉度A级公共场所挂牌率要达到80%以上,B、C级的挂牌率要达到50%以上。

五、加强卫生监督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制度的认识水平,使准确掌握量化评分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六、省卫生厅将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列入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住宿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卫生知识培训

住宿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卫生知识培训

要求
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 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
包括量表、指南、标识(尽量保留现在的体系和思 路)。
关键项目不能调整。 标识 1)颜色 :分类(A、B、C) 2)外包装(不挂铜牌):对公示内容和公示牌悬挂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 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例如:第27项 自洗棉织品消毒

第31项 脸盆 脚盆 4分
评分说明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 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 入该项得分处。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后填入表头“总 得分”和“标化分”处,根据标化分情况 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 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 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消毒桶,不得用于其他物品的消毒,且标志清楚。(监 管中应侧重消毒桶) 2、“未配备高温消毒设备”。(首选) 指的是:用物理消毒的,必须配备能专用的正常使用的 高温消毒设施 注意:有无机械故障、能否正常运行
化学消毒池(桶)、物理消毒柜
清洗、消毒三连池
高温消毒柜
清洁、脏杯具转运
消毒药品
查标准并设置了分值。
共33项 共计112分(普通旅店93分)。
关键项的设置
1.卫生许可证 2.消毒间 3.布草间 4.消毒设施 5.自洗棉织品消毒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 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 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需评分)
合理缺项
免查,合理缺项。 2、自查记录的形式、内容可多样,基本内容包括:自身检查的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第19页
体检培训
• 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 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 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用 户服务工作。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包含暂时 工)上岗前应该取得“健康合格证实”,直 接为用户服务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验 ,取得“健康合格证实”后方可继续从事直 接为用户服务工作,“健康合格证实”不得 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第21页
• 2、实施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 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每两年进行一次。
• 3.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 人全部抽查,缺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 人员无健康、培训证实扣6分。(扣分扣 完为止)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第18页
卫生管理及人员
• 2.配置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 所卫生管理详细工作。专(兼)职卫生管 理员应有从事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 ,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评合格。含 有法人资格单位或职员人数在二十人以上 单位,查文件或会议统计,其它单位查会 议统计或在卫生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要求, 未配置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判定为不 合格。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第28页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第29页
消毒间 (关键项)
• 提供非一次性杯(饮)具住宿场所应设置专 用密闭消毒间。
• 1、消毒间应做到“专员、专室、专工具、专 消毒、专储存”。
• 2、建筑结构兼顾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 清洁、应能防止有害动物侵入和栖息。
• 3、消毒间应设置在室内并为独立隔间,消毒 间在门、窗关闭时与外环境、以及其它公共 服务场所之间能够相互分隔。

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消费行业迅速兴起,KTV作为一种受欢迎的娱乐场所,吸引了大量的顾客。

然而,由于KTV 行业管理的特殊性和消费者对于卫生安全的要求日益增长,KTV卫生监督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提高KTV卫生管理水平,规范KTV行业的运营,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引入。

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设计是为了对KTV行业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和监督,以此为基础对KTV进行分级评分。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分级评分,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KTV场所,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对于KTV经营者来说,也能够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卫生管理,加强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操作规范,提升KTV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

本文将对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背景和意义进行探讨,介绍该评分表的设计原则和要点,进一步分析其在KTV行业中的应用价值,并对KTV行业卫生管理提出启示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为相关管理部门、KTV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参考,促进KTV行业的发展与管理水平提升。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了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内容概要。

首先,这篇文章以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为主题,旨在探讨该评分表在KTV行业卫生管理中的应用和价值,并给予相关的启示和建议。

文章的大纲可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描述整篇文章的背景、概述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在背景和概述中,会介绍KTV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在文章目的中,会明确本文旨在通过评述KTV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应用价值,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

正文部分分为两个主要章节:KTV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背景和意义,以及KTV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设计原则和要点。

在第一个章节中,我们将介绍该评分表的背景和意义,包括建立该评分表的原因、目的和意义。

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标化分:核定等级:总得分: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
日。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促进全省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按卫生部统一规定,2009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

具体要求是:各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南京市不少于50%)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2010年将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四、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辖区内的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量化分级打分表

量化分级打分表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A级卫生状况优秀(等级)B级卫生状况良好C级卫生状况一般投诉举报电话:检查时间:年月日××卫生局(盖章)(表情标识)××业等级公示编号。

公共场所法规标准及量化分级评分指南

公共场所法规标准及量化分级评分指南

附录—2个 附录J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
学评价报告(格式) 附录K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
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要求
卫生学评价规范内容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
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设计评价 竣工验收评价
基本情况分析 现场调查 评价 现场调查 卫生检测
经常性卫生学评价
运行期 间评价
清洗效 果评价
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符合表4要求,性能符合表5 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臭氧 紫外线 (装置周边30cm处) TVOC
PM10
允许增加量 ≤0.10 mg/m3
≤5 w/cm2 ≤0.06 mg/m3 ≤0.02 mg/m3
表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
内容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规范
4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 5 公共场所卫生规范
空调系统卫生管理规章体系框架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 卫生规范
◆ 空调通风系统本身
① 冷却水和冷凝水 ② 风管
◆ 空调通风系统产品
③ 送风 ④ 新风量
◆ 空调通风系统附设
⑤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共6种).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共6种).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共6种)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注:1、带※的项目为关键项,该项得分不足应得分50%的,若总得分不超过60分,按实际得分计分,评定为差;若总得分超过60分,最终得分计为60分,评定为C级。

2、评分表总分为100分,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总分。

3、实得分是依据旅店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

4、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分除以核定分×100。

5、标化后得分为90分以上者(含90分),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标化后得分为70分以上者(含70分),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标化后得分为60分以上者(含60分),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标化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差,核定为差。

6、卫生许可证过期超过三个月的单位总得分计零分,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适用此表。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年月日一至二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注:1、带※的项目为关键项,该项得分不足应得分50%的,若总得分不超过60分,按实际得分计分,评定为差;若总得分超过60分,最终得分计为60分,评定为C级。

2、评分表总分为100分,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总分。

3、实得分是依据旅店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

4、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分除以核定分×100。

5、标化后得分为90分以上者(含90分),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标化后得分为70分以上者(含70分),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标化后得分为60分以上者(含60分),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标化后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差,核定为差。

6、卫生许可证过期超过三个月的单位总得分计零分,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适用此表。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年月日普通旅店(招待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注:1、带※的项目为关键项,该项得分不足应得分50%的,若总得分不超过60分,按实际得分计分,评定为差;若总得分超过60分,最终得分计为60分,评定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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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第一部分总则1.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不适用此表,不参与评级。

2.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记为“0”分,评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需责令限期整改。

3.评查内容中可以有合理缺项,在该项“备注”中注明“合理缺项”,评分时需标化。

4.现场检查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于相应项目的“得分”栏中,依评分标准计人该项得分处,填写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5.将各项目的得分汇总后填入表头“总得分”和“标化分”处,根据标化分情况核定等级记入表头“核定等级”处,并由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分级评分表上签字。

6.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内容,方能运用此表进行准确评查。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表头)1.总得分:依据住宿业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单位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实得分除以应得分×100,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核定等级:将合格的单位评定为A、B、C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4.单位名称: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单位名称填写。

5.地址:按照卫生许可证上地址填写。

6.负责人:按照卫生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

7.卫生许可证编号:按照卫生许可证编号填写。

第三部分量化信息(正表)指标设置概况:本表共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37项。

(一) 一级指标说明1.卫生管理:指卫生许可证件、体检培训、个人卫生等。

2.功能间卫生要求:指消毒间、布草间、保洁设施、卫生间环境等。

3.公共用品卫生要求:指棉织品清洗、清洁工具等。

4.通风系统:指机械通风装置。

(二) 二级指标说明第一项卫生许可证(关键项)1.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2.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

3.不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项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原件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

第三项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应置于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接待处、前台等处),未公示判定为不合格。

第四项卫生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六)集中空调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七)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八)预防控制传染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九)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设施设备护保养制度。

2.卫生制度有缺项扣2分(根据住宿场所实际情况可合理缺项,不扣分)。

3.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应置于相应工作岗位的墙上。

第五项自查记录1.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检查服务过程卫生状况并记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建议经营者参照本表进行自查也可自行设计自查记录表,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自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

2.无自查记录判定为不合格。

3.检查近6个月自查记录。

第六项卫生管理及人员1.卫生管理体系指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住宿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或组织机构,未设置的判定为不合格。

2.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或职工人数在二十人以上的单位,查文件或会议记录,其它单位查会议记录或在卫生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判定为不合格。

第七项体检培训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3.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不足三人全部抽查,缺一人扣2分,全部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证明扣6分。

第八项个人卫生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抽查清洁客房的从业人员。

第九项检测报告有效检测报告应符合以下条件:1.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应提供2年内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检测样品包括:空气、微小气候及公共用品涂抹样品。

3.检测报告中主要卫生指标包括:(1)宾馆(有空调设施的):顾客用具消毒,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新风量。

(2)旅店、招待所:顾客用具消毒,二氧化碳。

(3)地下室旅店:顾客用具消毒,机械通风量,湿度,噪声,二氧化碳。

4.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应达到100%。

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俭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第十项集中空调评价报告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常性卫生学评价,评价不合格或无评价报告此项不得分。

第十一项集中空调档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档案内容包括:通风管道清洗资料(清洗服务机构资质、施工方案、影像资料等);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消毒记录;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空调系统竣工图。

第十二项客用化妆品1.标签:粘贴、印刷在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

2.标签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号等内容,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须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提供客用化妆品的单位,应索取生产厂家或受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第十三项消毒间(关键项)提供非一次性杯(饮)具的住宿场所应依据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设置专用密闭的消毒间。

1.消毒间应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储存”。

2.建筑结构兼顾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3.消毒间应设置在室内并为独立的隔间,消毒间在门、窗关闭时与外环境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之间能够相互分隔。

4.消毒间的面积应同公共场所的使用面积相匹配,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消毒间的面积与公共场所的使用面积之比例。

第十四项消毒间环境1.消毒间环境整洁,地面、墙面、顶面、台面、柜内等处均应清洁,无脱,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2.消毒间内不得放置拖把、饮水机、制冰机、开水锅炉等与消毒无关的杂物。

第十五项消毒设施(化学、物理消毒可二选一)(关键项)1.采用化学消毒应设置足够数目的清洗池和消毒水池(桶),并有明显标识。

2.采用高温消毒应配备热力消毒柜和清洗池。

第十六项消毒药品1.无消毒产品或消毒产品过期的,此项不得分。

2.使用的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取得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应取得卫生部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采购时应注意产品标签并向供货方索取查验相关证件和批件(或购物凭证)。

第十七项消毒药物配比容器容器为带有计量单位的配比容器,如量筒,量杯等,主要为保证消毒液配比浓度的正确。

使用固体片剂或仅用热力消毒法可合理缺项。

(消毒液的配比详见附件2)。

第十八项非一次性拖鞋消毒1.为客人提供的非一次性拖鞋的单位应有相应的拖鞋消毒设施,配备拖鞋专用消毒桶,大小应和提供拖鞋的多少相适应。

拖鞋消毒池(桶)必须专用,安装上下水设施。

拖鞋的应在专用的拖鞋消毒池(桶)内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物品的消毒。

2.拖鞋的消毒推荐使用化学消毒(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浓度应在1000mg/L,浸泡30分钟,消毒液每4小时更换一次。

第十九项清洗消毒程序包括客用饮具、棉织品、拖鞋、卫生洁具等客用物品消毒程序正确,有一项消毒程序不正确此项不得分。

(见附件1)第二十项客用饮具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污迹、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第二十一项布草间(关键项)棉织品经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此条目是对布草间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1.星级宾馆设立专用布草间,普通旅店设置密闭储存布草设施。

2.布草间面积应与住宿场所使用面积、床位数相适应,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3.普通旅店设置密闭储存布草设施,储存布草的设施不得设置在公众经常经过的通道处。

4.布草问只用于储存清洗消毒后的洁净布草。

第二十二项脏棉织品收集1.住宿场所室内应设有脏棉织品收集容器。

2.收集容器应密闭并有标识。

第二十三项布草间环境1.布草间环境整洁,地面、墙面、顶面、台面、柜内等处均应清洁,无脱落,布草间内的布草应分类码放。

2.布草间内只得存放清洁棉织品,其他无关的物品均不得存放。

如:消毒液、客用化妆品、一次性用品、使用过的脏布草等。

第二十四项保洁设施1.公共用品用具(棉织品、饮具等)经清洗消毒后应及时放置在密闭保洁柜内存放,不得直接放于地板上或直接暴露于空气当中,防止二次污染。

2.保洁柜四周密闭并有标识,不得与外界相通,有可开合的柜门。

3.柜内无污迹及积尘。

4.保洁柜内只能存放洁净公共用品用具,其他无关物品均不得存放如:一次性用品、从业人员个人物品等杂物。

第二十五项卫生间排风设备1.卫生间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如排风扇、换气扇。

2.使用中央空调的卫生间所使用的排风管道不得与其他机组、风管共用或连通。

第二十六项卫生间环境公共卫生间应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地面无积水、便池内无积粪(尿垢),室内无蚊蝇及异味。

第二十七项未配备卫生间的客房盥洗设施普通旅店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

便池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第二十八项公共用品数量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棉织品、饮具等,与床位数之比应达到3:1的比例。

(一套使用、一套送洗、一套备用)第二十九项一客一换1.保证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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