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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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合同编号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甲方乙方法人法人电话电话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地址地址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携手合作。
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并使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原则。
(一)尊重对方,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不损害对方利益。
(二)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进行信息交流,互通互利。
(三)自觉履行协议中的义务,自觉维护对方的利益。
二、合作内容。
(一)乙方代理甲方项目;负责甲方项目的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推荐学员报读等相关招生工作。
(二)招生项目为乙方负责该项目的生源咨询工作,推荐学员报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整个招生推广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由甲方负责统一收取乙方所招学员学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应提供合法的招生办学信息,保证招生的合法性、信息准确性、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因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实施而造成的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根据乙方交寄的报名表按照招生要求录用乙方输送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学员;
3、甲方承担开课后的一系列教学管理工作;甲方全权负责在当地开展的所有教务活动(包括师资、上课场地、学习资料、论文指导等费用),对学员负责;
4、甲方保证乙方所代理招生课程具有真实合法性;
5、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已刊出教学信息的更改情况、报名终止情况等)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延误信息更新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对外应确认乙方合作招生的身份,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做招生宣传,并提供市场与招生的支持;
7、如甲方对合作项目有任何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班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学员退费,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合法的推广工作协助甲方招生,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取得相应报酬;
2、乙方有权及时获得相关材料,以便及时宣传招生;(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在其对外公开的教学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一致,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学员提供不合实际的信息或承诺。
2、乙方不得使用该项目名称从事与招生推广工作无关的事项;乙方保证申请人报名后,在7个工作日内把相关报名资料通知并提交给甲方;
3、费用的交付应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无权擅自更改费用;如遇学费优惠,必须事先填写学费优惠申请表,提交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优惠,优惠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应组织学员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内,由甲方收取全部费用;
5、乙方负责前期的招生推广,在招生时须向学员讲清报名条件,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本项目向学员收取费用;乙方保证在有关的招生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
乙方应对因自身过失导致招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由
此造成的损失或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招生推广过程中,如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不予结算代理费,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随意更改甲方培训项目名称
(2)培训经费未入学校指定财务账号或宣传材料中收款地址非合同中约定的地址
(3)未经许可私自编造培训机构名称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4)擅自超出甲方简章上所定的收费标准
(5)协议之外私立名目乱收费
(6)广告等宣传材料未审批或宣传材料与甲方内容不符
(7)夸大、虚假、不实宣传,如出现“高薪”、“独家”、“首次”、“唯一”、“终身”等字样
(8)伪造公章或机构名称,如在学员录取通知书上盖有伪造学校公章等
(9)未经许可在名片或其它载体上滥用学校标识和名称的
(10)擅自发展下线或第三方损害学校声誉和合法权益的
(11)合作伙伴之间不正当竞争损害学校声誉,扰乱学校培训秩序的
(12)合作伙伴夸大、虚假宣传
五、合作利益分配乙方的代理费结算以学员汇到甲方指定帐号的学费金额为准。
(一)、对于国外项目,乙方招生提成比例为乙方为甲方输送学员,一律按照35%/人结算
六、报酬结算
1、乙方向甲方输送合作项目的报名学员名单,学员交费后甲方付给乙方代理费。
乙方应得代理费的结款确认以学员学费汇至帐户为准。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以单位转账形式支付,并在正常开班且学员足额缴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或乙方当面国外课程合作协议书(标准版)结清,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如果乙方没有发票,甲方收取代理费的5.5%作为营业管理费。
七、学员人数的确定
1、招生过程之中,甲、乙双方随时将最近的报名情况通知对方。
开班后,甲方提供开班实际学员名单与乙方提供的学员名单共同核对。
2、参照乙方的学员详细登记表,并根据甲方最终的学员费用收据为准进行人数统计。
如在前期操作过程中出现撞单现象,将先以回执单再以汇款单顺序时间为准。
3、乙方对甲方所传报名表保护期为6个月,6个月后乙方所报学员未汇款,如有其他合作者在传此学员信息,当属其他合作者。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应。
3、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