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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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病人术前、术后交接制度
1.决定手术的患者,要及时送手术通知单,由专职人员认真填写手术患者的接单内容,项目必须详细、齐全。
2.执行手术患者的访视制度,术前一日由该手术巡回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认真填写术前访视单,内容包括手术患者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部位、手术名称、麻醉方式等内容,携带该访视单到病房对患者进行术前访视并让患者签字。
3.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日必须备有足够的押金,以免漏费,特殊情况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
4.手术患者在进手术室之前就开始建立特护记录,将病人离开病房时的病情,主要用药、输液、胃管、尿管等术前准备情况作详细记录,待病人术后回病房后继续记录。
5.手术室护士进病房接病人时,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及特护护士,同时到床头交接,共同搬病人至推车上。
6.如是危重手术病人,术后回病房时需要病区护士协助时,病区接到手术室电话通知后,由有关护士备好氧气袋等必要物品。
7.执行病人转运制度:术前肌注镇静剂的病人,必须用平车规范接送;对躁动、意识不清的病人,接送过程中加护栏,避免病人肢体伸出栏杆外,必要时加约束带,且护士不得离开病人。运送病人的担架车、滑轮床要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每次使用之前都要检查其性能及安全性,以确保病人运送途中的安全,运送途中各管道要妥善固定
在醒目位置,以便能随时观察处理.
8.交接内容:
⑴按规定接清麻醉清醒情况及注意事项。
⑵接清患者手术情况、部位、病情等注意事项。
⑶接清各种引流管的名称、放置部位、注意事项。
⑷液体的名称、浓度、液量、开始输入的时间,必须有输液条。
注:一般情况下,手术完毕只带保留液送回病房,特殊用药、用血等,应在手术病历医嘱上注明是否继续输完,接班医护人员应详细接清,按医嘱执行。如带回的液体是病区的术前持续用药应立即停输,执行术后医嘱。
⑸处理医嘱后应立即通知有关护士执行术后医嘱。
⑹按规定记好特护记录,护士长负责定出护理计划、措施,并指导实施。
9.手术医生洗手前再次与巡回护士、麻醉医生三方共同核对无误后并在交接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10.术后将病人安全送至病房,由巡回护士将登记表内容进一步完善,填写术后栏内容并签字,携带相关物品与工勤人员将患者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引流管、术中情况,以及清点相关物品,病房护士核实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由巡回护士将登记表带回手术室,统一保管。免填写的内容与方法填写时必须用蓝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笔迹清楚,不涂改,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特殊情况可在其他栏内补充说明,要求均由获得医疗机构合法执业人员填写、签字,对交接双方无异议的交接登记表,由手术室妥善保管
半年以上,以备查阅;对交接有异议要确定清楚异议事项,妥善处理好后,将登记表保管
1年以上,以备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