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可燃液体的分类
甲、乙、丙类液体
我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N 16—87(2001年版)对仓库储存物品按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戌五类,其中对燃烧性液体按闪点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液体指闪点<28℃的液体,乙类液体指闪点≥28℃N<60℃的液体,丙类液体指闪点≥60℃的液体。
我国另一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86对易燃液体也按闪点分为低闪点、中闪点和高闪点三种,其中低闪点和中闪点液体又归为一级易燃液体,高闪点液体归为二级易燃液体。
现列表1、表2,以供比较。
表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燃烧性液体的分类
表2《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对易燃液体的分类
表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分类。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可燃性、可爆炸性或有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物质或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际上的相关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其闪点低于60℃的液体。
闪点是指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物与明火接触时,能够点燃的最低温度。
根据闪点的不同,易燃液体可分为三类:Ⅰ类闪点低于-18℃,Ⅱ类闪点在-18℃至23℃之间,Ⅲ类闪点在23℃至60℃之间。
2.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燃烧的固体物质,或者受外界激发,能够生成可燃的气体。
易燃固体通常可以分为两类:(1)易燃固体废弃物:指那些燃点低于240℃的固体废弃物。
(2)自反应物: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进行自反应的固体,如遇到激发源或者受到热源刺激,会发生剧烈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的能量。
3.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易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
常见的易燃气体有:乙炔、丙烯、氢气等。
这些气体具有很高的可燃性,在不适当的条件下,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4.易燃蒸气和易燃混合物易燃蒸气是指在标准条件下容易挥发出可燃性气体的液体。
易燃混合物则是指易燃气体与空气或者其他氧化剂混合而成的可燃混合物。
常见的易燃蒸气和易燃混合物有:醇类、酮类、酯类等。
除了根据物质的性质分类,易燃易爆危险品还可以根据其爆炸危险性进行危险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品的危险分级主要有四个级别:1.Ⅰ级(极其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非常高,即使在较小的规模和数量下,也能引发严重的爆炸事故。
常见的Ⅰ级危险品有:硝酸、硫酸、氢气等。
2.Ⅱ级(高度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较高,即使在中等规模和数量下,也可能引发严重的爆炸事故。
常见的Ⅱ级危险品有:醋酸、甲醛、焦油等。
3.Ⅲ级(中度危险品)这类危险品的爆炸危险性中等,在较大规模和数量下,有可能引发较大的爆炸事故。
NFPA 30 易燃可燃液体安全
➢ “ⅢB类液体”包括闪点不低于200华氏度(93.3℃)的液体。本部分不包括ⅢB类液体,本部分 出现的Ⅲ类液体只指ⅢA类液体。在对可燃液体进行加热到其闪点30华氏度(16.7℃)范围内, 应按照低类液体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IC类易燃液体: 22.8 ℃ <= 闪点< 37.8℃
2
BESTIAN Confidential
Combustible Liquids可燃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s可燃液体:
Flash point greater than 100 F 闪点高于100华氏度(37.8摄氏度) Class ⑶ or Ⅲ Ⅱ级或Ⅲ级 “Ⅱ类液体”包括闪点为或高于100华氏度(37.8℃)但低于140华氏度(60℃)的液体,而 含有闪点不低于200华氏度(93.3℃)的成分且该成分的量不低于总量99%的混合物除外。 “Ⅲ类液体”包括闪点不低于140华氏度(60℃)的液体。Ⅲ类液体可以分为两个小类:
points of release 控制在蒸气释放源处距离地面`0.6米以下区域的LFL<25% • Suction within 12 in. (0.3 m) of the floor.距离地面0.3米处抽风 • Continuously and be monitored 持续运行并有监控
11
BESTIAN Confidential
• Aisles at least 3 feet in width 通道至少有一米宽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前言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体的基本分类体系,目的在于对易燃和可燃体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
本标准费等效采用了美国全国防火协会NFPA320-1991《易燃和可燃体基本分类》。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陈建设、卢世红、李俊荣、杨洪旭、潘玉存、王来忠1 范围1.1 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基本分类体系1.2 *)本标准分类体系不适用于雾化、喷射或泡沫状态下的易燃和可燃液体。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闪点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
1.3 本标准的目地在于对易燃和可燃液体分类提供一个统一的体系。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9-1998 沥青针入度测定法GB/T 6536-1997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GB/T 8017-198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ASTM D56 塔格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93 宾斯基一马丁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327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ASTM D 3828 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标准的测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沸点boiling point指在压力为101kpa(14.7psia)下液体的沸点。
对得不到精确沸点的上述物质,或对不具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了按本标准分类,可根据GB/T6536进行蒸馏,10%蒸馏点作为该液体沸点。
3.2*)闪点flash point能够挥发出足够的蒸气,与液体表面附近的空气形成可引燃混合物,或按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规定的仪器进行测定,在所用的容器中形成可引燃的混合物时,该液体的最低温底。
易燃液体的不同分类比较
第1项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的液体
第2项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第3项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表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分类
火灾危险15℃时,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液体
a)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
b)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汽的物质。
液态退敏爆炸品
指为抑制爆炸性物质的爆炸性能,将爆炸物质溶解或悬浮在水中或其他液态物质后,而形成的均应液态混合物。
符合易燃液体的定义,但闪点高于35℃而且不能持续燃烧的液体,在本标准中不视为易燃液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液体视为不能持续燃烧:
a)按照GB/T21662规定进行持续燃烧试验,结果表明不能持续燃烧的液体;
b)按照GB/T3536确定的燃点大于100℃的液体;
c)按质量含水大于90%且溶于水的溶液。
按易燃性划分危险包装类别表:
Ⅰ闪点:—,初沸点≤35℃。
Ⅱ闪点:<23℃,初沸点>35℃。
Ⅲ闪点:≧23℃和≦60℃,初沸点>35℃。
甲B
甲B外,闪点<28℃烃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
乙A
28℃≤闪点≤45℃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
乙B
45℃<闪点≤60℃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
丙A
60℃≤闪点≤120℃液体
丙B
120℃<闪点
可燃液体分类
我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仓库储存物品按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戌五类,其中对燃烧性液体按闪点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液体指闪点<28℃的液体,乙类液体指闪点≥28℃N<60℃的液体,丙类液体指闪点≥60℃的液体。我国另一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12对易燃液体分为易燃液体、液态退敏爆炸品两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按闪点将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现列表1、表2,表3,以供比较。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艾晓欣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关键词易燃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可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1、概述在目前国内和国外现行规范中气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目中有这样一个情况,业主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十八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而项目选址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而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
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用范围对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目前化工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工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在化工领域中应用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气体类别的划分协调一致,可燃气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乙类并统称为可燃气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采用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
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分类与特性
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分类与特性生产和生活使用着成千上万种物质,其中许多物质都有火灾或爆炸危险,但它们发生着火或爆炸的具体条件不一样。
有火灾或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很多,不可能逐个地去研究它们的性质。
不过我们可以分门别类地去研究和了解它们的燃烧、爆炸的基本规律和特性,采用有效的措施,做到生产、贮存、运输、使用时的安全。
从消防安全角度出发,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可分为:爆炸性物质、可燃和助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易燃和可燃固体、氧化剂等七大类。
一、爆炸性物质1、什么是爆炸性物质凡是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或受一定物质的激发能瞬间起单分解或复分解化学反应,并以机械功的形式在极短时间内放出能量的物质,统称为爆炸性物质。
物质发生爆炸的过程是其化学能量迅速释放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物质状态的变化,爆炸点四周介质的压力和温度急剧升高,瞬间发生气体膨胀和庞大声响,同时对四周环境就起到极大的破坏作用。
2、爆炸性物质分类按物理状态可分为固体的、胶质的和液体的三种。
其中固体的应用最广泛,例如黑火药、硝铵炸药和梯恩梯等。
硝化甘油炸药属胶质体的,它具有可塑性。
液体的有液氧炸药。
按组分和分子结构可分为单体炸药和混合炸药两大类。
单体炸药因其分子式内具有某种爆炸性质的原子基团,它在一定的外界能量作用下能迅速分解,引起爆炸反应,例如梯恩梯、黑索金等炸药就是具有一个或数个硝基〔—NO2〕的化合物。
混合炸药是以含有丰富氧的物质〔氧化剂〕为主要成分与其他可燃物互相混合而成,例如硝铵炸药就是由硝酸铵、硝基化合物和木粉、石蜡等可燃物混合而成的。
按用途可分为起爆药、猛炸药、发射药和烟火剂四大类。
起爆药对撞击、摩擦、火花的作用十分敏感,故用于装填雷管和起爆器材,常用的有雷管、迭氮化铅和二硝基重氮酚。
猛炸药的敏感度虽比起爆药小得多,但爆炸威力大,常用于爆破工程,如梯恩梯、黑索金、泰安、硝铵炸药、黑火药等。
发射药又称火药,由于其燃烧速度快,主要用做爆竹、枪弹、炮弹的推动剂,常用的有有烟火药〔如黑火药〕和无烟火药〔如硝化甘油火药〕。
使用闪点来区分液体
使用闪点来区分液体: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
即: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
(如原油、汽油等)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
(重油、柴油、润滑油等)甲类液体目录简介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简介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展开简介也叫易燃液体闪点﹤28℃的液体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 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丁类: 难燃烧物品戊类:非燃烧物品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的液体。
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金属钠、金属钾、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
易燃液体的分级及其火灾危险性
易燃液体的分级及其火灾危险性一、易燃液体的分级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火灾危险性分级》(GA/T 536.1-2013),易燃液体分为以下三级:(1)Ⅰ级。
初沸点小于或等于35℃,如汽油、正戊烷、环戊烷、环戊烯、乙醛、丙酮、乙醚、甲胺水溶液、二硫化碳等。
(2)Ⅱ级。
闪点<23℃,且初沸点>35℃,如石油醚、石油原油、石脑油、正庚烷及其异构体、辛烷及其异辛烷、苯、粗苯、甲醇、乙醇、噻吩、吡啶、香蕉水、显影液、镜头水、封口胶等。
(3)Ⅲ级。
23℃≤闪点≤60℃,且初沸点大于35℃,如煤油、磺化煤油、浸在煤油中的金属镧、铷、铈和壬烷及其异构体、癸烷、樟脑油、乳香油、松节油、松香水、癣药水、制动液、影印油墨、照相用清除液、涂底液、医用碘酒等。
以上分类中的闪点均为闭杯试验闪点。
其中,初沸点是指一种液体的蒸气压力等于标准压力(101.3kPa),第一个气泡出现时的温度。
在不同使用领域,易燃液体根据需要有不同的定义及分类方法。
如《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将闪点低于45℃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闪点高于或等于45℃的液体称为可燃液体。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GB 30000.7-2013)将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将闪点小于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详见第二篇第二章)。
二、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一)易燃性液体的燃烧是通过其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性混合物,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明火点燃而实现的,因而实质上是液体蒸气的氧化还原反应。
易燃液体燃烧的难易程度,即火灾危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们分子结构和分子量的大小。
(二)爆炸性由于任何液体在任意温度下都能蒸发,所以,易燃液体也具有这种性质,当挥发出的易燃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时,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易燃液体、可燃液体的定义及分类汇总
-:什么是闪点说到易燃液体的定义,首先得理解一个关键词——闪点:又叫闪火点,是材料或制品与外界空气形成混合气与火焰接触时发生闪火并立刻燃烧的最低温度,表示材料或制品的蒸发倾向和受热后的安定性,是材料或制品贮存、运输及使用中安全防护的重要指标。
物质闪点的高低主要与其蒸发性有关;储分愈轻,愈易蒸发,闪点就愈低。
物质的闪点愈低,就愈容易被火苗点燃引起燃烧,火灾的危险性就愈大。
所以,闪点可以被看为防火安全指标,各种液体是易燃还是可燃,就是根据其闪点高低分组的。
一些常见易燃液体的闪点参数:三类易燃液体,常温下以液体状态存在,遇火容易燃烧,闭环闪点≤6VC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不包括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易燃液体按照闪点的高低又可分为三个级别:①低闪点液体:闪点<-18常见的包括:乙胺水溶液(浓度为50%~70%)、乙嫡基乙(抑制了的)、乙醛、二乙烯基醛(抑制了的)、2-二甲基丁烷、3-二甲基丁烷、二甲硫酸、二甲氧基甲烷、2-丁快、I-己烯、正戊烷、正丙微、丙酮、正己烷、丙烯醛(抑制了的)、I-痛、2-甲基-I-丁烯、2甲基-2-丁炜、2-甲基丁烷、3-甲基成烷、甲酸乙酯、四甲基硅烷、四氢味喃、亚硝酸乙酯、异丁醛、异丙胺、异戊二烯(抑制了的)异丙酸、异己烷、环成烷、环戊烯、2-环氧丙烷(抑制了的)、烯丙胺、I-氯丙烷、3-氯丙烯、氯丁二炜、2-氯丙烷、二乙氧基甲烷等。
②中闪点液体:-18°C≤闪点<23。
C常见的包括:如乙基二氯硅烷、乙基三氯硅烷、乙基正丁基酸、乙基苯、N-乙基哌陡、三氯乙烯硅烷、乙爆防腐漆、丁睛、乙酰氯、乙酸乙脂、乙酸乙嫡酯(抑制了的)、乙酸正丁酯、乙酸甲酯、乙酸异丁酯、乙酸异丙脂、乙酸仲丁酯、二乙硫、二正丙胺、二甲胺溶液、二异丙胺、1■二甲基脱、二氯丙烷、丁二酮、巴豆醛、2-丁酮、三乙胺、三甲胺(溶液)、无水乙醇、正丁胺、正丁睹、酪醛、正戊胺、庚烷、丙睛、正丙醇、异丙醇、丙醛、石油酸、石脑油、2-成酮、甲苯、异己酮、甲基骈、甲醇、仲丁胺、异丁胺、异丁睛异丁硫醇、异丁酸乙酯、异己烷、异成胺、异成醛、I-辛烯、硅树酯、虫胶液、环己烯、环成胺、苯、叔丁胺、沥清漆烯释剂、I-庚烯、氟苯原油、溶剂苯、I-氯丁烷、I-碘丙烷、2-碘丙烷、2-滨丙烷、I-漠丁烷、碳酸甲酯、硫杂茂等。
甲乙丙类液体的分类
闪点<-18℃
中闪点液体
-18℃≤闪点<23℃
二级易燃液体
28℃≤闪点<45℃
高闪点液体
闪点≥23℃-61℃
三级可燃液体
45℃≤闪点<120℃
四级可燃液体
闪点≥120℃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可燃液体
乙类液体
闪点≥28℃至<60℃
乙A
28℃≤闪点≤45℃烃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60℃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
丙类液体
闪点≥60℃
丙A
60℃≤闪点≤120℃液体
丙B
闪点>120℃液体
类别名称
分类说明
一级易燃液体
闪点<28℃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闪点高的粉尘开始爆炸时(原始爆炸)的破坏力并不很大。但爆炸后气浪搅起附近处于堆积状态的粉尘,形成了新的粉尘云,而原始爆炸的火焰又成为了点火源,从而引爆了被搅起的粉尘云,这种爆炸称为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因粉尘多破坏力更大。
(2)粉尘爆炸一般发生在筒仓、料斗、粉碎机、斗提机、干燥机、输送机、混料机、除尘器以及管道、地沟等储存及输送、加工过程中。
(4)泄爆技术。只适用于无毒的可燃粉尘;
(5)隔爆技术。容器之间由长导管连接时,必须采用隔爆技术以防止爆炸的传播。隔爆装置有自动快速阀门(分闸阀式和蝶式)和人动式快速切断阀门;
(6)抑爆技术。抑爆系统包括:爆炸探头、抑爆装置和控制单元。当控头(即传感器)测到粉尘初始的爆炸时,控制抑爆装置用抑爆剂在爆炸压力升高到容器抗爆强度以前熄灭爆炸。比较有效的抑爆剂是磷酸铵或碳酸氢钠粉剂,卤化物(Halon)和水效果差些,但水和岩石粉常用于矿山抑爆。抑爆剂装在高压缸中,缸中有60巴或120巴的氮气作推进剂,当缸的出口被雷管炸开,抑爆剂被高压的推进剂氮气喷入设备内进行抑爆;
4·预防粉尘爆炸
主要措施:
(1)避免可爆粉尘云的产生;
(2)避免点火源。点火源一般包括明火(如电焊、气焊与抽烟等)、机械火花(如冲击火花、摩擦火花等)、热表面、静电火花、电气火花、自源火源及其它火源(如雷电火源及一些未知的火源)等;
(3)惰化预防。惰化包括气体惰化、真空惰化和粉体惰化。
8、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般不得使用哪些运输工具?
一般不得使用拖拉机、全挂货运车、摩托车、畜力车、机动三轮车、自行车等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由于因质量不合格或因失效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稳定性差,火灾危害性大,所以销毁处理时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和环保部门同意才可进行销毁。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易燃液体类别划分标准
易燃液体类别划分标准易燃液体是指易于燃烧的液体,它们具有较低的闪点、沸点和蒸气压。
这些特性使得易燃液体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火灾危险。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易燃液体带来的危险,需要对它们进行分类。
下面将从闪点、沸点和蒸气压三个方面来介绍易燃液体的类别划分标准。
一、闪点闪点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闪点是指液体在空气中遇明火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根据闪点的不同,易燃液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低闪点液体:闪点低于-18℃的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燃烧,危险性极高,如乙醚、汽油等。
2.中闪点液体:闪点在-18℃至小于23℃的液体。
这类液体较易燃烧,危险性较高,如甲醇、乙醇等。
3.高闪点液体: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这类液体燃烧危险性较低,如重油、柴油等。
二、沸点沸点是指液体在标准大气压下加热到沸腾时的温度。
沸点也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沸点的不同,易燃液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低沸点液体:沸点低于35℃的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挥发,容易形成可燃蒸气,如乙醇、丙酮等。
2.中沸点液体:沸点在35℃至小于100℃的液体。
这类液体也容易挥发,形成可燃蒸气,如石油醚、苯等。
3.高沸点液体:沸点在100℃以上的液体。
这类液体相对稳定,不易挥发,如重油、润滑油等。
三、蒸气压蒸气压是指液体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释放出来的蒸气分压。
蒸气压越高,表示液体越容易挥发并形成可燃蒸气。
根据蒸气压的不同,易燃液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低蒸气压液体:蒸气压低于133.3Pa的液体。
这类液体较难挥发,形成可燃蒸气的危险性较低,如重油、柴油等。
2.中蒸气压液体:蒸气压在133.3Pa至小于1333Pa的液体。
这类液体具有一定的挥发性,形成可燃蒸气的危险性较高,如乙醇、丙酮等。
3.高蒸气压液体:蒸气压大于1333Pa的液体。
这类液体极易挥发,形成可燃蒸气的危险性极高,如乙醚、汽油等。
综上所述,通过对易燃液体的闪点、沸点和蒸气压进行评估,可以将易燃液体分为低、中、高三个类别,以便更好地进行分类管理和预防火灾危险。
易燃液体(试题学习)
易燃液体一、定义:我国规定闪点不超过45℃的液体为易燃液体。
易(可)燃液体在火源或热源的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然后蒸气氧化分解进行燃烧。
开始时燃烧速度较慢,火焰也不高,因为这时的液面温度低,蒸发速度慢,蒸气量较少。
随着燃烧时间延长,火焰向液体表面传热,使表面温度上升,蒸发速度和火焰温度则同时增加,这时液体就会达到沸腾的程度,使火焰显著增高。
如果不能隔断空气,易(可)燃液体就可能完全烧尽。
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常见易(可)燃液体的闪点见下表。
液体名称闪点(℃)液体名称闪点(℃)汽油-58~10 甲苯 4石油醚-50 甲醇9二硫化碳-45 乙醇13乙醚-45 醋酸丁酯13乙醛-38 石脑油25原油-35 丁醇29丙酮-17 氯苯29辛烷-16 煤油30~70苯-11 重油80~130 醋酸乙酯 1 乙二醇100化学药品燃点(。
C)乙醛-38丙酮-18乙腈 6乙酰氯 4丙烯腈0碘代烯丙烷<21苯11丁醇24-29二硫化碳-30甲基氯<0环已胺-201,2-二氯乙烷13二乙基胺<-26碳酸二乙酯25二乙醚-45二恶烷12乙醇12乙酸乙酯-4乙酸丙酯16氯甲酸乙酯16甲酸甲酯-20正已烷-23甲醇104-甲基-2-戊酮17哌啶162-戊酮12嘧啶20四氢呋喃-17甲苯 4三乙胺-7醋酸乙烯-8二、特点1、闪点低(,着火能量小(多数小于1毫焦耳),爆炸危险大,甚至火星、热体表面也可致燃。
加之有不少易燃液体的电阻率较大(108欧姆·厘米以上),在操作、运送时容易积聚静电,其能量足以引起燃烧与爆炸。
氧化剂也可使易燃液体燃烧或爆炸(如环戊二烯与硝酸)。
2、沸点低(多数低于100℃),汽化快,可源源供应可燃蒸汽。
加之易燃液体的粘度大多比较小,具有很高的流动性,甚易向四周扩散,并飘浮于地面、工作台面(因易燃液体蒸汽大多比空气重),更加增大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3、多数有毒三、分类:1、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两级(见下表),超过45℃者则称可燃液体,为确保安全,闪点在60℃以内的可燃液体也可参照易燃液体的要求来处理。
化学危险物品燃爆特性——可燃液体
化学危险物品燃爆特性——可燃液体易燃液体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十分广泛。
可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容易燃烧的液态物质。
凡是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液态物质属于易燃液体。
这类物质大部是有机化合物,其中不少属石油化工产品。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分成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三类。
比照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可将上述甲类和乙类液体划入易燃液体类,把丙类液体划入可燃液体类。
甲、乙、丙类液体按闭杯闪点划分。
甲类液体(闪点<28℃)有:二硫化碳、氰化氢、正戊烷、正已烷、正庚烷、正辛烷、1-已烯、2-戊烯、1-已炔、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丁烷、甲醇、乙醇、50度以上的白酒、正丙醇、乙醚、乙醛、丙酮、甲酸甲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乙腈、丙烯腈、呋喃、吡啶、汽油、石油醚等;乙类液体(28℃≤闪点<60℃)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尔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节油、芥籽油、松香水等;丙类液体(闪点≥60℃)有: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氯乙酸、苯甲酸乙酯、硫酸二甲酯、苯胺、硝基苯、糠醇、机械油、航空润滑油、锭子油、猪油、牛油、鲸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桐油、蓖麻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仁油等。
了解闪点对防火工作的意义特别大。
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根据物质的闪点可以区别各种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因此,人们把闪点作为决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依据。
目前,按照我国的划分标准:闪点在28摄氏度以下的为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摄氏度~45摄氏度的为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45摄氏以上是的为可燃液体。
常见的易燃液体有汽油、苯、乙醇、丙酮、甲醛、乙醚、甲胺、乙腈、香蕉水、二甲苯、二硫化碳等。
这些物品用途广,但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一旦着火,燃烧猛烈,延烧时间长,会造成严重后果。
(a)易燃液体之所以危险,主要具备以下特性:1.易燃性。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易燃与可燃的划分艾晓欣摘要本⽂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关键词易燃⽓体可燃⽓体易燃液体可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1、概述在⽬前国内和国外现⾏规范中⽓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领域,从⽽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中有这样⼀个情况,业主在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在下列范围内,设⽴⽣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公路⽤地外缘起向外100⽶;(⼆)公路渡⼝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三)公路隧道上⽅和洞⼝外100⽶”。
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项⽬选址属于条例第⼗⼋条的第⼆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
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范围对项⽬的实施起着⾄关重要的作⽤,下⾯我就⽬前化⼯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在化⼯领域中应⽤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油化⼯企业设计防⽕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体类别的划分协调⼀致,可燃⽓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类并统称为可燃⽓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油化⼯企业设计防⽕规范》采⽤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
《建筑设计防⽕规范》对易燃液体进⾏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甲类⽕灾危险性范围。
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
中文名称:闪点英文名称:flash point定义: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或者将可燃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会发生一闪即燃的闪燃现象,叫闪燃。
发生闪燃时的固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测定闪点的方法有开口杯法和闭口杯法两种,开口杯法测定的闪点要比闭口杯法高15—25℃,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
当油面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燃点高于闪点。
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
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
即:甲类液体:也叫易燃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
(如原油、汽油等)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
(重油、柴油、润滑油等)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 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的液体。
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
中文名称:闪点英文名称:flash point定义: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或者将可燃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会发生一闪即燃的闪燃现象,叫闪燃。
发生闪燃时的固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测定闪点的方法有开口杯法和闭口杯法两种,开口杯法测定的闪点要比闭口杯法高15—25℃,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
当油面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燃点高于闪点。
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
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
即:甲类液体:也叫易燃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
(如原油、汽油等)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
(重油、柴油、润滑油等)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 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⑴闪点<28℃的液体。
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甲烷爆炸下限是%、;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2 I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37.8℃而低于60℃的液体。
4.3 II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60℃的液体,并且可以细分为:
IIIA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60℃而低于93.4℃的液体。
IIIB类包括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93.4℃的液体。
A2(3.2)闪点。某些液体的水溶液,按照标准的闭口杯试验方法,可能呈现闪点,但不会燃烧,甚至可以熄火。为了帮助鉴别这类溶液,可以采用ASTM同意而发展的下列标准:ASTM D4207《低粘度液体混合物持续燃烧的标准试验方法(威克法)》,以及ASTM 4206《瑟它内闪试验器液体混合物持续燃烧的标准试验方法(开口杯法)》。对于在规定的温度下不能持续燃烧到规定时间的液体混合物,将被认为是不持续燃烧。这些试验将对确定这类混合物的正确储存和处理提供辅助数据。在受限空间里,这类物质仍可能产生易燃蒸气-空气混合物,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混合物中易燃物质量和溅出量。
采用下列公式,可以近似地按海拨高度校正闪点:
实际闪点(°F)=海平面闪点-0.05×[760-当地大气压力(mmHg)]
发布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提出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
起Hale Waihona Puke 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批准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3-3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陈建设、卢世红、李俊荣、杨洪旭、潘玉存、王来忠
1范围
1.1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基本分类体系。
1.2*)本标准分类体系不适用于雾化、喷射或泡沫状态下的易燃和可燃液体。本标准不适用于无闪点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
ASTM E502《选择和使用ASTM标准按闭口杯法测定化学物闪点的标准试验方法》,包括其闪点在-10℃到370℃的液体和固体化合物闪点的测定。根据可能的误差来源及可能引起干扰的因素,讨论获得的结果。
A3(第4章)按照有关的ASTM试验方法,根据已经校正到海平面的闪点,进行液体分类。在高海拨地方,实际闪点会明显低于在海平面上的闪点,或海平面上闪点的校正值。在高海拨下液体分类中,进行校正可能是必要的。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参考资料
本附录不是本标准的要求部分,仅作为资料。
A1(1.2)某些具有某种卤代烃的易燃或可燃液体混合物,在标准的闭口杯试验条件下不显示闪点,而其他混合物可能呈现闪点升高。然而,如果卤代烃是更易挥发的组分,其部分蒸发可能导致液体有闪点,或降低的闪点。为了评价这种液体混合物的火灾危险性,可以蒸发原始样品的10%,20%,40%,60%甚至90%以后,再进行闪点测试,或在能代表其使用条件的其他百分数下进行测试,对于开放系统,例如敞口工艺罐或户外溅洒,在评价火灾危险性中,可能开口杯测试法更有用。
3.1沸点boiling point
指在压力为101kpa(14.7psia)下液体的沸点。对得不到精确沸点的上述物质,或对不具有恒定沸点的混合物,为了按本标准分类,可根据GB/T6536进行蒸馏,10%蒸馏点作为该液体沸点。
3.2*)闪点flash point
能够挥发出足够的蒸气,与液体表面附近的空气形成可引燃混合物,或按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规定的仪器进行测定,在所用的容器中形成可引燃的混合物时,该液体的最低温底。
a)在40℃时粘度低于0.055×10-4m2/s或在25℃时粘度低于0.095×10-4m2/s的液体,其闪点应按ASTMGD56进行测定。稀释沥青、易于形成表面膜的液体,以及含悬浮固体的物质,即使它们符合粘度要求,也不在ASTM D56的范围之例。
b)在40℃时粘度等于或大于0.055×10-4m2/s,在25℃时粘度等于或大于0.095×10-4m2/s时液体的闪点,或闪点等于或高于93.4℃时,应按ASTM D93进行测定。
3.3液体liquid
本分类指按照GB/T 4509检测时,流动性大于300针入度沥青的任何物质。
3.4可燃液体combustible liquid
系指闭口杯闪点等于或高于37.8℃的液体。
3.5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
系指闭口杯闪点在37.8℃以下,并且在37.8℃时雷的蒸气压时雷德蒸气压不超过275kPa(40psia)的液体(根据GB/T8017进行测定)。
1.3本标准的目地在于对易燃和可燃液体分类提供一个统一的体系。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509-1998沥青针入度测定法
GB/T 6536-1997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3.5蒸气压vapor pressure
系指液体挥发产生的压力。按GB/T 8017进行测定。
————————————————
4*)液体的分类
4.1 I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37.8℃的液体,可以细分为;
IA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22.8℃且沸点低于37.8℃的液体。
IB类包括闭口杯闪点低于22.8℃且沸点等于或高于37.8℃的液体。
SY/T6460-2000
易燃和可燃液体基本分类
Basic classification of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自2000-10-1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建立了易燃和可燃体的基本分类体系,目的在于对易燃和可燃体提供一个统一的分类体系。
本标准费等效采用了美国全国防火协会NFPA320-1991《易燃和可燃体基本分类》。
c) ASTM D 3278可作为替代方法,用于涂料、磁漆、喷漆、清漆和有关产品及它们的组分的闪点在0℃和110℃之间,并且在25℃时粘度低于150×10-4m2/s的产品。
————————————————
*)编号后面的星号表示该内容在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有相应说明。后同。
d) ASTM D3828可作为替代方法,用于ASTM D3278专门要求以外的物质。
GB/T 8017-1987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ASTM D56塔格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93宾斯基一马丁密闭式试验器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3278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测定的标准方法
ASTM D 3828瑟它闪蒸密闭式试验器液体闪点标准的测定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