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企业竞争力问题研究
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9 —
改l l I I 革 与 探 讨
科
里 江省 高新 科 技企 业 竞争 力 问题 研究 龙
一 、、
姚 慧
孙 璐
孙 文琪 吕裔 良
( 尔 滨商 业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 哈 黑龙 江 哈 尔 滨 10 2 ) 5 0 8
摘 要: 最近几年, 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企业发展迅速 , 其规模和数量显著增长 , 有力地促进 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但对黑龙江省大多数 高新科技企 业而言 , 国际、 内竞争 日趋激烈 的环境 下, 面临严峻的挑 战。从 高新技 术企业的特点和黑龙江省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 状及所面- 在 国 仍 l 盏的问题 出 发 , 建相 应 的 竞 争 力 模 型 , 构 以利 于进 行 战 略 选 择 。 关键词 : 高新科技 企业; 竞争力 ; 管理模式 当今世界,高新科技企业 日益成为世界各国 () 3研发投 入强度低 , 技术密集度不高 逐渐形成创新型的 业文化是提升高新科技企业 企 经济增长的发动机,0 2 世纪 7 年代以来 ,许多国 0 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的投资结构不够合 杨 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其与国际市 家和地区都将发展高新科技企业作为增强综合国 理, 阻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虽然 , 近年来 , 我 场上的优秀企业进行竞争 , 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力的重要举措。高新科技企业已日渐成为拉动国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资金在逐年上升 ,但与 3高新科技企业核 慧争力的战略选择 民经济增 长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推动黑龙江省 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R &D经费 高新技术企业核J 争力 的战略选择 , 荛 —方 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人 强度是衡量产业技术和知识密集程度的重要 面要继承和发展企业的现有资源和能力 ,另一方 l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 指标之一, 我国高新科技企 R D经费投人较 面又要拓展新的领域 , 的 & 利用更广阔的外部资源 , 支 题 发达国家尚落后很多。我省属于高新科技产业基 持本企业内部发展战略 o H 对于想取得长期成功的 分析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经过一段 础较差的地区, 需要有较高的研发投入。 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而言 , 积极探索核J竞争力 、 时问的努力 , 已成长起—批有竞争力、 有创新活力 () 4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 发现新机会和创造出需要开发的新资源是最基本 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这些高新科技企业对 国家 我省大部分高技术企业都 尚处于发展初期 , 的要求 。 经济建设起着重要 的作用 ,高新科技企业取得的 规模都较小 , 其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不高 , 技术相 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J 竞争力战略可以从三 成 绩令 世 人瞩 目。 对较落后 , 缺乏创新性组织结构。 对于—个企业来 个层面展开: —是核J 竞争力 的重新定位战略 , 往 1 高新科技企业基本现状 . 1 说, 构建创新型的组织结构 , 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 往处于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的无 唬 争力阶 我国东北地 区有 7个高新区,0 3年工业总 力, 20 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我省很多高新 段或原有杨 竞争力即将丧失阶段。采取内部资 产值达到 2 3 亿元, 17 同比增长 2 . 高于东三省 科技企业 ,组织结构严重阻碍了杨 竞争力的培 源开发、 9 %, 3 整合增强核J 游 力的培育方式 , 主要着 增幅 1.个百允 ;占全部 国家高新区工业总产 育和提升 , 9 9 其产品缺乏真正的创新 , 很难同国际市 眼于企业 自身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而选择具体战 值的 1. 占东三省工业总产值的 1.1 完成 场上的优秀企业进行竞争 ,难以抵御国际市场的 略。 2 %, 4 7 %: 3 二是杨 力的强化战略, 往往处于高新技 工业增加值达到 5 1 亿元 ,同比增长 3. 占 风 险 。 8. 9 5 %, 8 术企业生命周期的核J竞争力阶段 , 此时核J 壳 全部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的 1. 占东三省工 3 %, 3 2提高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企业竞争力的对策 争力最强盛, 拥有较强的延展性。采取外向资源整 业增加值的 1. %。 2 5 由此可见, 9 国家高新区必将在 21 .从企业自身着手 , 提高核| 争力 合延伸核心竞争力战略 , 扩展和壮大企业规模, 培 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改造 正确判断企业 自身楔 竞争力 ,依靠企业 自 育未来新的杨 C 竞争力 ,能逐步形成一流的高新 东北老工业基地 , 要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 用高 身资源整合 ,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构建学习型组 技术企业,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成为竞争主体。 三是 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带动传统工业基地的经济发 织 , 增强学习能力。建立学习型组织 , 增加学习是 核J竞争力的 恢复战略 , 往往处于高新技术企业 展。 高新科技企业形成 了一支有创新活力、 有发展 增强高新科技企业杨 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组 生命周期的—般竞争力阶段 , 可采取内部资源整 前景的产业群体 , 尤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 , 织学习过程中,可以实现组织 内部或组织之间的 合与外部资源获取方式。这三个层次的战略 目 标 高新技术企业加速 了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传统产 知识共享 , 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 , 从而使高新科技 是—致的, 候 重点有所不同。 只是=0 第—种是增强企 业 的步 伐 。 企业建立竞争优势。制定以技术为核心的发展战 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是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整 l 2商新科技企 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略。企业只有在核心技术上具有长期积累的特殊 合 , 从而培育独特的、 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 ; 我省高新科技企业经过近年来的发展 ,虽 已 能力, 才能不断扩展 , 形成企业的杨 竞争力。 第二种是延伸企业楱 竞争力发展具有国际竞争 初具 规 模 , 技 开发 等方 面发 挥 了重要 作 用 , 在科 但 2 2打造持久的动态高新科技企业竞争力 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重点是增强企业实力, 扩大企 与高新科技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 核心竞争力是—个发展性的概念 ,不同的时 业规模, 构造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竞争主体 ; 第三 较大差距 , 尤其在与国内外的企业竞争 中, 缺乏长 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核J 蝴 力是不同的日 。由于 种是介于两者之间, 自 在 身能力开发的基础上, 借 期 的竞争优势。主要问题有以下儿方面: 高新科技企业所面对的市场环境是不断发生变化 助外部资源要素培养核J 力。 ( ) 企 业 自身 核|竞 争力 判断 不正确 1对 心 的 , 一成 不变 的核 心竞 争力就 不 可能存 在 。 因此 高 参考 文献 在实践 中,很多高新科技企业对杨 I 竞争力 新科技企业要积极主动 【] oad- atnDC r aa it s ad oe 1 e nr - r ,.oe C p b ie n C r L b o li 的概 念 认识模 糊 , 想意 识存 在偏 差 , 没有 根 据 化 , 思 并 gd t : e a a o i Ma a i g Ne P o u t n gn w rd c 不断开发、 培育新的核心竞争力 , 以适应外部 Rii iis A P r d x n 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识别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 环境的不确定性,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D v lpme t tae i Ma a e n J un 1 9 2 e eo n. rtgc S n g me t o r a. 9 1 具 体 工 作 中 , 视 具体 项 目, 视环 境 建 设 , 重 轻 重视 2 3构建高新科技企业多元投融资体系 (3. 1) 财政资金投入 ,轻视市场的作用 ,一味的贪大求 政府应加大对高新科技企业的研发投入, 加 [L oad B r nDH w t itga r n 2 en r- at ,.o o nert Wok a d ] o e 全 , 目的对 外 扩张 , 化 了企 业 原有 的核 心 竞争 快金融制度创新 , 盲 弱 e e p ri . r a d Bu i e s Re iw.9 4 s 逐步放松政府管制 , 拓宽风险投 De p n Ex e t eHa v r sn s v e 1 9 , 力 , 竞争 中处 于被 动状 态。 在 e. 资机构的资金来源,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应放 S p () 2 缺乏动态性观念 , 敛使核心竞争力刚性 宽银行信贷对高新科技企业的限制 ,扩大企业的 f1 3朱国春. 核心竞争力与企业家文化 北京: 中国 L oad Bmo 认为 ,核心竞争力刚性是指 贷款渠道 ,加快构建多层次 、形式多样的担保体 物 质 出 ̄  ̄,0 3 en r— ' n , 20。 阻碍核心竞争力作为企业持续竞争优势源泉的惯 系, 并进一步完善政府的政策支持体系。 郑小平. 论企业文化与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Ⅱ 社 l 性 系绑 u 般 情况 F, 境变 化时 , 。— 当 食业 的核. 2 建立创新型高科技技术企业文化 . 4 会科 学研 究 ,0 3 1 ) 2 0 (2. 竞争 力也 会 随 之变化 ,但 当企 、的核心 竞争力 没 I 创新是一种文化 ,也只有当创新作为一种文 项 目 资助 :黑 龙 江省教 育厅 人 文社 科 基金 : 有 随着环 境 变化 叫 ,就会 出现 核心 竞争 力 刚性 问 化现象存在 , 创新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长远战略。 1 52 6 , 1 1 14 黑龙江省科教 厅青年基金: C 6 0 1 Q 0C4 . 题口 。有些高新科技企 业过于强调核心 竞争力 , 缺 建立创新型的企业文化 , 通过鼓励组织成员的创 黑龙江省 自然科学基金 :c 6 0 1 Q 0c4 。 乏核 心竞 争力 的动态 观 念,这 样就 会造 成 业对 新 活动 , 发组 织 全体 员工 的创 新欲 望 , 养员 工 激 培 外部 环境 变化 的惰性 , 碍企 创新 . Ⅱ . 的创造 思维 , 使企业具有长期的竞争优势。因此 责 任编 辑 : 张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黑政办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的措施》《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措施》《关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等4项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5日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的措施一、给予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科学研究资助。
对面向科技前沿,解决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推荐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二、稳定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聚焦产业发展重点、聚焦杰出科技人才培养,鼓励自由探索,稳定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点、优秀青年、联合引导项目。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三、培养激励科技创新人才。
强化科技奖励对高端人才的荣誉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
优化布局全省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加强衔接协调、统筹实施,吸引稳定科技领军创新人才及团队,激励培养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给予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补助。
支持围绕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在优势领域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5年)内给予每年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五、推进省实验室建设。
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谋划建设省实验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4日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启动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等科技专项。
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通过整合现有科技专项等渠道,加大科技攻关项目经费投入,按照3年投入10亿元的资金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地)政府(行署)〕二、鼓励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
推动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在优势领域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期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现有科技专项资金,每年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
〔省科技厅〕三、鼓励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
在先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组建一批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参与、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创新联合体,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17〕18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17〕1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6月14日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抓住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历史机遇,充分释放我省工业发展优势潜力,补齐工业总量偏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偏少、企业整体竞争力偏弱的发展短板,着力建设工业强省,将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推动工业经济扩量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一、推动优势领域加快发展。
加强行业引导,大力培育总需求有增长空间且我省有竞争优势的增长领域。
大力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粮食和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石化、汽车及配套产业延伸等领域加快发展,加速形成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动全省工业扩量升级(省工信委、农委、畜牧兽医局、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粮食局等负责)。
二、实行临规企业靶向培育。
利用大数据整合统计、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科技等渠道的企业信息,精准定位主营收入2500万元以下及存在退规风险企业、规模以上新增停产企业、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未入规企业、科技型高增长企业、近两年退出规模以上统计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企业、市地推荐有望入规企业等六类重点对象,建立临规企业库,并分解到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地)。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申报要求及程序
复印件) (四)企业研发投入证明(说明占企业年投入
%); (五)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例; (六)专利、成果、新产品证明;
五、认定流程图
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市县、区经科贸委、林业局科技 科受理并上报市科技局
市(行署)科技局进行 书面形式审查
补充材料,重新 申报
复审时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 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
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 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 理。
创新型试点企业
一、什么是创新型试点企业 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 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 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创新型企业认定分国家和省两级,地市级还没 有认定,我们主要是根据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有关要求,开展我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并向上级 部门推荐工作。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 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 (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 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 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 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 分发给所选专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2•【字号】黑政办规〔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1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日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34号)要求,推进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根据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建设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精准对接水稻生态循环、智能农机装备、绿色有机稻米加工、现代科技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在农高区打造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鼓励设立分支机构,打造科研基地、教学基地和实验实践基地。
支持农高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推动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农高区合作,探索建设涉农大学生共享型实习实践基地。
对农高区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农高区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对农高区新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建设资金。
农高区新建或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工作经费。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管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订了《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6月8日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第六章监督与绩效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百亿级企业成长行动计划等7个文件的通知》要求,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行动计划,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重大专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由省级财政资金设立,是着力解决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
目标是突破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的瓶颈技术,解决一批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大新产品,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形成高水平的重大工程,发挥对支柱产业的带动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提升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
第三条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带动性强、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推广。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佳政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佳政规〔20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黑政规〔2021〕8号,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建三江农高区)建设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实现新突破为引擎,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为总抓手,以建设“黑土地现代农业”为主题,以推动水稻全产业链发展为主导,通过“水稻生态循环产业、绿色有机稻米加工业、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全产业链条协同发展,提升水稻产业整体效益和水平,率先走出一条“绿色水稻全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二、建设目标到2024年,基本完成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战略性优化,农业科技经济一体化示范区的建设任务初步完成。
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星创天地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新增10个以上,引进并建成专家工作站5个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高到2.2%以上,累计转化各类成果50项以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00项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8%以上;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涉农龙头企业新增6家以上。
2024年,建三江农高区各项经济指标、创新指标与绿色发展指标大幅度提升,总产值达到180亿元以上。
三、建设内容(一)加强项目配套建设,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作用,将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债券资金用于建三江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发挥我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势,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规范奖励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对象我省建设和运行良好、研发能力较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含省应用数学中心)(以下统称“六类科技创新基地”)。
二、支持条件和方式(一)六类科技创新基地需已通过认定或备案一年以上。
采取“绩效评价+项目申报”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基地,给予奖励支持。
(二)对六类科技创新基地按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成果转化应用情况。
其中,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成果转化应用情况需占总分值的50%(含)以上;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含省应用数学中心)成果转化应用情况需占总分值的30%(含)以上。
依据绩效评价分数确定可申报项目的科技创新基地名单。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现将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8月6日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20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意见》(黑发〔2016〕23号)等法规及文件精神,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我省经济整体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重点(一)具有前瞻性、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强省、农业强省、科教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的项目。
(二)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等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支撑产业领域的项目。
(三)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在省内的成果转化。
二、支持原则(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重点对我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支撑产业领域项目给予支持,同时适当支持其他重点产业急需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4.27•【字号】齐科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齐科发〔2020〕7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20〕13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目标任务制定《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4月27日齐齐哈尔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对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县联动、政策引导、精准服务、稳住存量、做大增量”上下更大功夫。
扎实推进《齐齐哈尔市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延长培育链条,促进更多科技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二、目标任务构建“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工作格局,2020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6户以上,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69户以上。
三、工作专班组长:许金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于要武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成员:王珠林克山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贾海林市科技局规划处处长王诚市科技局诚信科科长权亚秀市科技局成果处处长张旭市科技局区域处处长王志锋市科技局人才处处长李楠市科技局成果处副处长孙孟庶市科技局高新处四级主任科员蔡继芳讷河市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夏春艳龙江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刘新民拜泉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牟启友富裕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李春波甘南县工信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牛作龙依安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贾峰克东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苗占海泰来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王博富拉尔基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杨劲涛梅里斯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刘丹丹碾子山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孙景新昂昂溪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王吉喆龙沙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四级主任科员庞海生铁锋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杨勐建华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副局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职责包括:1.深入开展政策宣传。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细则
附件5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细则一、支持对象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2年起通过认定并在两年内由规模以下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条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当年通过国家备案且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规上企业界定时间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两年内由规模以下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之日起两年内规上企业入统证明为准。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两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
四、工作程序(一)省科技厅结合年度净增任务目标,测算当年各市(地)预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奖励资金规模,并根据任务目标分布情况确定各市(地)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呈报资金请示。
经省政府批复后,省财政厅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地)下达奖励资金。
(二)各市(地)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国家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对辖区内符合支持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相应奖励标准及规定时限据实拨付奖励资金。
五、监督与管理(一)资金使用。
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须用于继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其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出黑龙江省的企业及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须退回奖励资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分类第三章备案条件第四章绩效评价第五章分类支持第六章组织保障第七章附则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绩效管理,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功能发挥和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政策实施效能,加快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国家高层次人才等与各市(地)政府、国家级高新区合作共建的研发机构。
国家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
第三条按照“产业导向、分类管理、聚焦绩效”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特点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章功能分类第四条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为成果转化型和产业创新型,新型研发机构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聚焦助力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发展开展相关工作。
(一)成果转化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主要开展科技成果熟化和产业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向产品化、商品化、市场化延伸。
(二)产业创新型:以支撑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产业技术需求,主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解决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5.30•【字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施行日期】202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2年5月30日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范围、方式和标准第三章兑现流程第四章监督管理与绩效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发〔2021〕1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3号)、《黑龙江省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若干措施》(黑政办规〔2022〕4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等政策,依据《黑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黑科联发〔2022〕10号),完善重点工作流程,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用于落实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提升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新区晋位争先、引导市(地)县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产业政策的省级财政资金。
鼓励各市、县根据各科技专项(事项)需要设立本级配套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申报单位是指省内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新区、高校(含部属、省属)、科研院所、企业。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火炬统计调查数据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火炬统
计调查数据
李微微
【期刊名称】《商业经济》
【年(卷),期】2024()7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是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主力军,也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经济转型的关键性力量。
基于火炬统计调查,对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其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不足、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完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引进机制、强化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对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所助益。
【总页数】4页(P9-11)
【作者】李微微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6.44
【相关文献】
1.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分析--基于火炬统计调查数据
2.宁夏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基于2020年度全区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分析
3.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基于2021年度全区火炬统计
调查数据分析4.襄阳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分析5.宁夏双创载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基于2021年度全区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黑龙江实施技术创新八大行动计划
1 6 L A g21,o l o9 0 一 u:00Tt . 9 aN 1
促进黑 龙江省 发展方 式转 变 和产业 结构 调整 , 为黑 龙江 省 经济 社 会 又好 又快 发展 提供 强 有 力 的科 技 支 撑 。方 案 还 制 定 了到 “ 十二 五 ” 末 期 .技 术创 新 强 省 富省 工程 要 实 现 5个 目
我 图最 数据 中 产3: l圃 l 落户廊墒实验区
日前 。全 国最 大规 模数 据 中心产 业 园——
润 泽 国际信息 港 开工奠 基仪 式在 廊坊 国家 可持
续发 展实 验 区举 行 。
润泽 国际信息港 以数 据中心服务为基础 ,
致 力 于满 足 I 业 日益 增 长 的互联 网数 据 中 T行
心 (D I C)需 求 的 同 时 ,全 面进 军 迅速 兴 起 的
的 良好 人才成 长环境 。 围绕该 规 划 目标 ,黑 龙 江 省计 划 实施 技
步济南 市科 技局 重点 支持 的产业 。2 1 0 0年 7
月 1 日,济 南 市科 学 技 术 局党 组 书 记 、局 长 4 冯光 文在 全市科 技 系统领 导 干部读 书会 上描 绘
术 创新 八 大行 动 计 划 ,即实施 产 业 技 术创 新
科 技成 果转 化 行 动计 划 、科 技 园 区 提档 升 级
行动计 划 、产 业技 术创新 战 略联盟 行 动计划 、
创新 型企 业 建设 行 动计 划 、民生科 技 工 程行
动 计划 、对外科 技合 作行动 计划 。
无锡确 定重 发 展八大战略性新兴 产业
21 00年 7月 5日,中共江 苏省 委常 委 、巾共无 锡市 委 书记杨 卫泽 在无 锡市 培育发 展 战略性 新兴 产业领 导 小组第 一次成 员会 议上 提 出 ,作 为全 国建设 创 新 型城 市首批试 点 城市 的无 锡 市 ,将 进 一步 加大 产业 转 型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和直接认定企业名单的公告-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和直接认定企业名单的公告
正文: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和直接认定企业名单的公告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黑政规〔2018〕18号),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黑科规〔2019〕6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经公示通过,现将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77家企业和直接认定的41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业务咨询: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
附件2:直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5日
——结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30•【字号】黑政办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7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引领支撑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以实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3个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载体、引进培育壮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主体为抓手,以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链条服务,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使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成为振兴发展的“最大增量”。
(二)主要目标。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显著提高,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支撑引领产业振兴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5年,实现1200项科技成果产业化。
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四年累计达到20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高技术产业投资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1%。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为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黑发〔2018〕34号)和《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政规〔2018〕18号),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对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育成条件的企业。
二、支持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及纳税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内,2008年以来未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且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标准,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得分应达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8.若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则须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9.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10.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无不良征信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企业所在地:市(地)县(区)填报日期:年月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编制二○一九年一、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注册时间注册类型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电话学历职称企业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电话E-mail是否在高新区内□是高新区名称:□否是否在孵化器内□是孵化器名称:□否经营范围技术领域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填到3级技术领域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是□否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件) 发明专利其中: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人力资源情况(人)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企业经营状况(万元)年度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1年-2年-3年企业近两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其中: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万元)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万元)企业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限400字)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限400字)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限400字)管理与科技人员情况(限400字)预计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间□2019年□2020年□2021年二、知识产权及参与标准制定情况1.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汇总表序号知识产权名称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获得方式支撑产品或研发项目编号IP…PS…(RD…)2.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级别标准编号参与方式□国家□行业□主持□参与□国家□行业□主持□参与□国家□行业□主持□参与三、人力资源情况表(一)总体情况企业职工科技人员总数(人)其中:在职人员数兼职人员数临时聘用人员数外籍人员数留学归国人员数(二)全体人员结构学历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及以下人数职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高级技工人数年龄30及以下31-40 41-50 51及以上人数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近两年执行的活动,按单一活动填报)研发活动编号:RD…研发活动名称起止时间技术领域技术来源知识产权编号研发经费总预算研发经费近3其中:-1年(万元)年总支出(万元)-2年-3年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限400字)核心技术及创新点(限400字)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限400字)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两年每年分别填报)年度单位:万元研发费用支出研发项目编号RD01 RD02 RD03 RD…合计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中: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内、外部)小计企业填报人签字:日期:六、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编号:PS…产品(服务)名称技术领域技术来源知识产权编号是否主要产品(服务)□是□否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限400字)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限400字)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限400字)七、材料清单1.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2.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XX市XX县(区)市(地)科技局(盖章)市(地)财政局(盖章)年月日附件3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
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序号指标分值1 知识产权≤30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4 企业成长性≤201. 知识产权(≤30分)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1 技术的先进程度≤8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3 知识产权数量≤8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1)技术的先进程度A. 高(7-8分)B. 较高(5-6分)C. 一般(3-4分)D. 较低(1-2分)E. 无(0分)(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A. 强(7-8分)B. 较强(5-6分)C. 一般(3-4分)D. 较弱(1-2分)E. 无(0分)(3)知识产权数量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C. 3~4项(Ⅱ类)(3-4分)D. 1~2项(Ⅱ类)(1-2分)E. 0项(0分)(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A. 有自主研发(1-6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
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B. 否(0分)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 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C. 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 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 转化能力无,0项(0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分)4. 企业成长性(≤20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1)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净资产=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指标赋值分数≥35%≥25%≥15%≥5%﹥0≤0≤20分净资产增长率赋值≤10分 A9-10分B7-8分C5-6分D3-4分E1-2分F0分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