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法规}保险法律制度培训讲义
保险法律知识讲堂(2篇)
第1篇一、前言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全民的保险法律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讲堂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基本的保险法律知识。
二、保险概述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2. 保险的分类(1)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
(3)按照保险合同形式分类: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协议等。
三、保险合同1.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 保险合同的要素(1)主体: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2)客体:保险利益。
(3)内容: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
3.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订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2)效力: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险理赔1. 理赔的定义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在确认后支付相应赔偿金的行为。
2. 理赔的程序(1)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保险人报案。
(2)提供资料:被保险人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审核:保险人审核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4)赔偿:保险人根据审核结果,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
五、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1. 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定义保险消费者权益是指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保险产品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2.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保险法律制度》课件
保险法律的原则与制度
保险法律的基本原则
分析保险法律所遵循的核心原 则和价值观。
保险法律的制度
介绍保险法律的组织和规定。
保险法律的政策导向
解读保险法律与国家政策的关 系和影响。
各种保险法律的种类和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
2
条例》的内容与解读
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
的具体规定和涵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 内容与解读
详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 主要内容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 保险合同的规定
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与保 险合同相关的法律条款。
保险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
1
保险法律在保险公司运营中的应用
探索保险法律在保险公司运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
2
保险法律在保险理赔中的应用
《保险法律制度》PPT课件
简介
本课程旨在介绍保险法律制度相关内容,包括保险法律的基本概念、各种保 险法律的种类和内容、保险法律的实操应用等。
保险法律基本概念
保险法律的定义
详细解释保险法律的含义和 作用。
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探讨保险合同在法律上的性 质和约束。
保险法律的适用范围
解析保险法律在不同情境下 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详述保险法律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3源自保险法律在保险争议解决中的应用
讲解保险法律在解决保险争议和纠纷时的法律依据。
以上为本课程大纲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
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保险行业作为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风险管理和资金保障的重要责任。
然而,由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保险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以确保合规经营和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为此,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应运而生。
一、保险法律体系概述保险法律培训课件的第一部分应该是对保险法律体系的概述。
保险法律体系包括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两个方面。
在国家层面,保险法律主要由保险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构成,这些法律为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在行业层面,保险法律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构成,这些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竞争规则。
二、保险合同法律知识保险合同作为保险行业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应该重点介绍保险合同法律知识。
包括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履行的义务等内容。
同时,还应该介绍保险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纠纷解决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帮助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三、保险公司经营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行业的主体,其经营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
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应该介绍保险公司经营法律规定,包括公司设立和登记、资本金和准备金的要求、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等内容。
同时,还应该介绍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规范,如广告宣传、销售行为、理赔处理等,以帮助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四、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保险监管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应该介绍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包括保险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职责、监管措施和处罚制度等内容。
同时,还应该介绍保险监管的原则和目标,以帮助从业人员理解保险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合规意识。
五、保险争议解决机制保险行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和纠纷,保险行业法律培训课件应该介绍保险争议解决机制。
包括保险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和诉讼程序、仲裁和诉讼的证据要求等内容。
保险法律小讲堂(2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保险合同的公平、公正,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保险法律法规。
本文将简要介绍我国保险法律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保险法律。
二、我国保险法律的基本框架1.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我国保险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赔偿等环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保险法实施细则《保险法实施细则》是对《保险法》的补充和细化,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该细则对保险合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
3. 保险监管法规保险监管法规主要包括《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机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旨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险法律的主要内容1.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法律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
(2)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况下终止。
2.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的保险责任。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人身保险责任: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2)财产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3. 保险赔偿保险赔偿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保险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全额赔偿: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全部损失给予赔偿。
《保险法律制度》课件
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和 服务。
求偿权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 公司提出索赔。
隐私权
个人信息和投保资料得到保护。
公平交易权
获得公正、合理的保险报价和合 同条款。
保险公司对消费者的义务
告知义务
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保险信息。
合同履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险服务, 及时处理理赔事宜。
03
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
保险业监管的定义与目标
保险业监管的定义
保险业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机构对保险人 、再保险人、保险中介人以及保险市场进行 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 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行业的可 持续发展。
保险业监管的目标
1.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消费者在保险市场 中获得公平、透明、合理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防止消费者受到欺诈和误导。2.促进保险 市场的稳定发展:通过有效的监管,降低市 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市场的稳 定发展。3.提高保险行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 力:通过监管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鼓励保险 公司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保 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02 03
偿付能力的评估方法
监管机构通常采用风险为基础的方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包括对公司的资本充足率、风险敞口、再保险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 估。
偿付能力不足的处理措施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监管机构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 要求其增加资本金、限制其业务规模和风险承担等,以确保其偿付能力 得到恢复和提高。
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
总结词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双方达成协议,合同 生效则是在满足法定条件后开始,而履 行则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给付保 险金。
保险法培训课件
03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协商和解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调解
仲裁
诉讼
理赔程序
接到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应进行核实、调查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理赔款项。如有异议或拒绝理赔,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理赔标准
理赔标准包括多个方面,如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比例等。具体标准应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同时,保险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公平、合理和合规的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与标准
06
保险法案例分析
保险合同纠纷案例一
合同条款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保险公司不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对合同条款进行不当解释和适用。
保险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具有垄断性、季节性、区域性和分散性。
保险市场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需要第三方介入监管。
保险市场的监管与自律
保险市场的监管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和公会等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约束,提高市场效率和信誉。
政府监管通过法律法规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总结词
某保险公司因对合同条款进行不当解释和适用,被法院判决败诉。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投保人充分说明合同条款的内容,导致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理解出现偏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案例说明了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确保投保人对合同条款有充分的理解。
详细描述
被保险人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保险公司不能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免责或限制被保险人的权益。
总结词
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和投诉处理。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1. 引言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它是约束各方行为的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护。
然而,由于缺乏对合同法律的充分了解,很多人在签署合同时存在一些风险。
因此,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并避免潜在的风险,本次讲座将深入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和注意事项。
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2.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2.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协议:当事人之间就某项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对价:合同的对价是交换双方各自让渡或提供给对方的利益。
•当事人的法定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合同的特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合法性: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愿性:签署合同是双方自愿行为,不得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署。
•平等互利性: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获取相对平等的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必须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
•即时性:合同的履行应根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3. 合同的类型3.1 根据合同成立的方式•口头合同:当事人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合同。
•书面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合同,可以是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
3.2 根据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卖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租赁合同:出租方将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
•委托合同: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某项事务。
•劳动合同: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
3.3 根据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具备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4. 合同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为了避免出现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阅读合同: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法培训2024年
合同法培训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3 合同法的功能与作用第二章:合同的成立2.1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2.3 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条件3.2 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3.3 效力待定的合同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履行的原则与方式4.2 履行抗辩权4.3 履行的保障措施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形式6.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限制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协商与调解7.2 仲裁解决机制7.3 诉讼程序与规则第八章:特殊类型合同8.1 买卖合同8.2 租赁合同8.3 居间合同第九章:国际合同法概述9.1 国际合同法的特点9.2 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9.3 国际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章:合同的法律规制与监管10.1 合同法律规制的目的与手段10.2 合同监管机构与职能10.3 违反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合同风险管理11.1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1.2 合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1.3 合同保险与风险分散第十二章:合同的信息化与电子合同12.1 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12.2 电子合同的操作规范12.3 电子合同的安全管理第十三章:合同法实务操作13.1 合同的起草与审查13.2 合同的签订与备案13.3 合同的执行与监督第十四章:合同法培训总结14.1 培训内容回顾14.2 合同法的应用实践14.3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合同法培训2024年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1.1.1 合同法的界定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十一章 保险法律制度
五、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保险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 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 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经济法律基础与实务
第十一章 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保险公司 第三节 保险合同
知识目标:
1.掌握保险的分类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经营规 则、保险合同主体、内容、保险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保 险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熟悉保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合 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 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 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保险公司应当依 法提取公积金。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 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①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 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 济;②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 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③国务院规定的其 他情形。
商业保险是指保险人按照商业经营的原则,以营利为 目的开办的保险。我国《保险法》中所称的保险即为 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实现某种社会政策或 保障公民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办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财产利益为保险标的, 以补偿损害为目的的保险,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 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 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仲裁
对保险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有利于双方快速、公正解决问 题。
举证规定
争议当事人应当各自证明自己 的主张,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于 提出该证据的当事人。
司法诉讼
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通 过司法途径解决保险合同争议。
保险法律的作用
维护保险市场稳健、有序发展,保障各方权益, 尤其是消费者权益。
保险法律的主要原则
1
善意原则
2
当事人行为应诚实信用,不得故意隐瞒
事实真相,误导对方。
3
对比原则
保险合同双方要订立平等的合同条款, 选定适当的保险费用和保障范围等。
先行赔付பைடு நூலகம்则
以实现受灾群众迅速恢复生产为主要目 的,先行支付赔款,后续在查明事实后 再作出实际能力范围内的调整。
违约责任
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 任。
保险法律的赔偿和索赔
赔偿内容
因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的损失。
索赔程序
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理赔标准
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免赔额等因素计算赔偿金额。
和解方式
双方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协商达成赔偿方案。
保险法律的争议解决方法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提高您的保险法律知识,为您今后的职业生涯打好坚实的基础。
保险法律的定义和范围
保险法律是什么?
保险法律是为保障各方权益,定义保险行为范 围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等问题而制定的法 律体系。
范围
涉及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履行、索赔及纠 纷等方面的问题。
保险类别
人身险、财产险及其他(如信用保险、农业保 险等)。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特点
度保险法和合同法学习
度保险法和合同法学习保险法和合同法学习甲方:(保险人)基本信息:地址:联系方式:身份:乙方:(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地址:联系方式:身份:一、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险费,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核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对乙方提出的保险理赔请求进行核定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依法实施保险监督管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的义务:甲方应该及时向乙方提供保险合同的标的物、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内容的法律意义的说明;对乙方提出的理赔请求应该及时进行核定,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在乙方向甲方缴纳保险费后,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保险单。
3、乙方的权利:获得甲方对投保资料的保密,不被泄露。
对甲方销售人员或代理人提供的有关保险及保险计划的普及宣传和介绍,了解保险的基本情况。
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向甲方要求赔偿。
4、乙方的义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如实填写保险合同中的各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应该认真阅读合同,并妥善保管保险单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履行方式:1、甲方和乙方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合同的相关内容。
2、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保险单,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
3、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如实告知风险等情况,并及时支付保险费。
三、期限:1、保险合同的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在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达成续保协议或续保协议未生效的,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四、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按期支付保险费,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或者转化为索赔权利。
2、乙方提出的保险理赔请求不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甲方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五、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在订立、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合同法律法规]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学习大纲
{合同法律法规}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学习大纲《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学习大纲一、保险合同法【学习目的】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等基本理论,熟悉或掌握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效力、解除以及重复保险等法律知识,以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保险业务问题的能力。
【学习内容】掌握:1、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保险利益主体、存在时点上的区别(第12条第1款、第2款)(2)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哪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第31条)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形式(第13条第1款、第2款)(2)保险合同的生效(第13条第3款)3、投保人的告知义务(1)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和内容(第16条第1款)(2)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16条第2、4、5款)(3)不可抗辩条款(第16条第3款)(4)弃权与禁止反言(第16条第6款)4、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掌握明确说明的含义、内容、方式,注意投保单附格式条款的要求第17条5、理赔资料的收集与理赔时限第22条第2款、第23条、24条、25条,注意各种时限要求。
6、保险合同的转让财产保险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第49条)7、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第60条)8、责任保险(1)责任保险的含义(第65条第1款、第4款)(2)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保护(第65条第2款、第3款)(3)责任保险中争议处理费用的承担(第66条)熟悉:1、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第16条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第27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第49条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第51条违反安全维护义务;第52条违反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2、保险合同的效力格式保险条款的无效情形(第19条)3、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21条)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第30条5、人身保险合同中第三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的限制第34条第1款、第3款6、受益人的指定第39条7、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1)保险价值的确定(第55条第1款、第2款)(2)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处理(第55条第3款)(3)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处理(第55条第4款)8、重复保险及保险责任的承担(1)重复保险的概念(第56条第4款)(2)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如何承担保险责任(第56条第2款)了解:1、保险合同的概念第10条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第10条)(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第12条第5款、第18条第3款)3、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第20条4、保险诉讼时效第26条二、保险业法和监管法规【学习目的】通过学习,掌握《保险法》中关于保险监管方面的规定,加深对保监会70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监管规定、公司反洗钱制度的了解和认识,以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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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机构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1、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 付保险费,(1)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 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 偿保险金的责任,(2)或当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 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4)保险补偿原则
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 险合同约定通过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来 填补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所受的经济损 失。
适用于财产保险。
要求: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额 外的收益。
(5)保险代位原则
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第 三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或保险标的损失负有 法律上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承担 的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向该第三人追偿,而 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 保险人。 保险代位原则作为保 险补偿原则的派生原
(1)实施的形式: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2)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险、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
(3)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原保险和再保险
2、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近因原则; (4)保险补偿原则; (5)保险代位原则; (6)保险分摊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请思考:
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 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么要求?
确立这一原则的原因:
保险标的非常广泛,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 况最了解。而保险人则只能依赖于投保人的告知和 陈述确定自己是否承保及确定何种费率。 保险合同多是格式合同,其条款往往由保险人单 方拟订,具有较高的技术性,普通投保人要充分了 解并掌握这种合同真实意思是很困难的。
2、保险合同的内容
(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 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 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 法享有的权利的。
(2)保险合同的解释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 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3)近因原则
运输综合险中,因被盗造成货物冻损,赔偿 吗? 意外伤害致残后因病死亡,怎么赔?
所谓近因,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
最终的原因,而是导致结果发生起决定性 作用的或最有力的原因。 近因原则的效力表现在:如保险人承保 的危险构成产生保险标的损害的近因,保 险人应承担对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七条[保险人说明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
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 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 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 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 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6)保险分摊原则
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 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 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参与承保的全体保险人 共同分摊,并要求被保险人所获保险赔偿 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损失。
重复保险金额分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 几种:
各保险人具体分摊的保险赔偿金额,一般按 照各自的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确定, 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例外。
具体要求体现在: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 合同。[解除权:自知道之日起30日,自合同订立 之日2年内。]
保险人:告知说明义务。 ——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明确 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 款不发生效力。
第十六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 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 如实告知。
(1)保险金额比例分摊。
(2)赔偿责任限额分摊。
(3)出单顺序责任分摊。
(4)连带责任分摊。
第二节 保险合同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 协议。
(1)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
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
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 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 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2)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请思考:
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 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赌博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便于明确保险人所承担的财产保险补偿责 任。
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投保利益的, 保险合同无效。
(3)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
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保险合同的订立
(1)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 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2)订立时,坚持保险利益原则; (3)保险合同成立:投保——承保。
注意:不以是否缴纳保险费,也不以是否签发了保险单为 条件,除非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