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土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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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场整治施工方案

一、弃土场现状

弃土场设置在县道X350桩号K141右侧,自然地理条件为两山体与现有公路相交形成的狭长沟体。弃土场弃土纵深方向为自然山体相交形成的山坳,无房屋等建筑设施,

中电投贵州遵义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务川县瓦厂坪铝土矿山主工业场地场平及联络道路工程,位于遵义市务川县濯水镇河坝村,主工业场地平场面积80000㎡。包括土石方(含清淤和清耕植土)挖、填、运;场内垃圾清除及废弃物拆除处理;场地围墙;永久性涵洞和永久性排水阴沟;挡土墙、切坡、边坡治理等。联络道路按露天矿山道路三级进行设计,线路全长1456米。其中联络道路施工土石方挖填基本平衡,场平工程余方约28万立方米需要外弃至弃土场,为本工程主要土石方外弃内容。

二、弃土场设置

本工程弃土场设置在县道X350桩号K141右侧,由本工程建设单位指定。自然地理条件为两山体与现有公路相交形成的狭长沟体,本次使用面积为平方米,能满足弃土方量的要求。弃土场弃土纵深方向为自然山体相交形成的山坳,无房屋等建筑设施,周围

排水顺畅,较适宜弃土功能。工程施工地点距离弃土场2.6公里,运输通道为县道X350,弃土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装载机推平整理的方式进行。

三、弃土场安全保证措施

1、弃土场及运输线路安全设施

(1)、运输道路起讫点以外各500米外,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牌,限速20km/h。

(2)、距弃土场工作面50-200m,设置限速带,限速10km/h。距离小于50m,限速8km/h。

(3)、弃土场与现有公路相邻一侧除车辆进出口以外,沿公路边缘设置安全防护栏并喷涂反光漆,将弃土场同公路相隔离,确保公路行车。

(4)、沿弃土场征地线,每隔50米设置内容为“施工区域禁止入内”的警示牌,警示牌之间拉设警戒线,明确弃土场范围。

(5)、土石方倾泻发育方向,除在征地线处设置警示牌外,同时在警戒线以外20米处增加设置警示牌,扩大弃土过程中出现滚石、边坡坍塌等伤害的警戒范围。

(6)、弃土场下方边界处设置安全围挡(2米高土墙),用于阻挡弃土过程中出现的滚石。

(7)、距弃土工作面边缘1米处设置安全车档,其

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

(8)、随弃土开展机动补充相应安全设施。

2、弃土场的运行

(1)、汽车弃土时,安排专人指挥,指挥人员手势、指挥语言等指令内容要求统一。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弃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2)、弃土场平台必须平整,弃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弃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3)、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弃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4)、按规定顺序排列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推土时,在弃土场边缘内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弃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区域,弃土场作业人员必须对弃土场作及时处理。

(7)、弃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

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8)、若需要夜间工作,弃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线路铺设严格履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行车安全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弃土。

(9)、弃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10)弃土场应根据地形,修建排水设施,确保水系畅通。

3、弃土场安全检查

弃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弃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

(1)、测量弃土场弃土线高度,高度应满足周边公路和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

(2)、测量弃土场反坡坡度,确保按要求设置。

(3)、汽车弃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4)、检查弃土场变形、裂缝情况,当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裂缝长度、宽度,走向等参

数,判断危害程度。

(5)、检查弃土场地基是否隆起,弃土地面出现隆起、裂缝时。须查明范围和隆起高度等,判断危害程度。

(6)、检查弃土场滑坡,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7)、检查弃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耕种、放牧等活动。

(8)、检查内容要求形成书面记录,记录要详实、准确。

4、弃土场安全评估

弃土场安全度分危险、病级和正常。

(1)、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

①在顺坡弃土,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确保弃土场安全的;

②弃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为顺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未建有安全车挡的;

⑤山坡洪水面积大而未修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2)、弃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病级:

①弃土场地基条件不好,但平时对弃土场安全影响不大;

②由于弃土场段高,在台阶上出现较大沉降的;

③弃土场弃土平台未反坡的;

④汽车弃土场安全路堤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正常:

①弃土场地基良好或不良地基经过处理的;

②弃土场各项参数符合规范要求,生产正常;

③排水沟及泥石流拦挡设计符合要求。

5、安全评估后的治理措施

对于危险级弃土场,必须停产整改,并采取以下措施:

(1)、处理不良地基;

(2)、处理滑坡,将各排参数修复到设计和规范范围内;

(3)、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沟。

对于病级弃土场,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1)、采取措施控制排土沉降;

(2)、将各排土参数修复到设计范围内。

对非正常级排土场的检查周期:

(1)、对“危险”级弃土场每周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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