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PPT(完整版)

合集下载

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介绍课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介绍课件

NRV%指某种营养素含量占每日推荐 摄入量的比例,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 中该营养素的含量与人体所需之间的 比例关系。
营养声称解读
营养声称是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 述和声明,如低脂肪、高纤维等

营养声称应基于科学依据,经过 严格审批,不得随意使用。
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应留意标 签上的营养声称,了解食品的营 养特点,但不应过分依赖声称而
06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正确理解营养成分表?
总结词
营养成分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用以说明食品营养成分特点的表格,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成的重 要依据。
详细描述
营养成分表通常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核心营养素,以及一些可选营养成分, 如维生素、矿物质等。表中会列出每100克或每份食品中各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NRV%数值,即每 100克或每份食品中该营养成分占每日推荐摄入量的百分比。
监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 订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各级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04
营养标签内容解读
营养成分表解读
营养成分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用以 说明食品营养成分特点的表格,包括 项目、含量值和NRV%三列。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营 养成分表,比较不同产品中同一营养 素的含量,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食品 。
和营养成分功成分名称、含量 和所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的
规范性表格。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 ,如低脂肪、高纤维等。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关于食品中营养成分功能作用 的声明,如钙有助于维持骨骼
健康。
营养标签的重要性
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
消费者可以根据营养标签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满足营养需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PPT培训课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PPT培训课件
详细描述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应清晰、准确,并按照国家规定 进行标注。同时,联系方式应包括电 话、邮箱等,以便消费者进行咨询和 投诉。
营养成分表
总结词
营养成分表是标签上用于展示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表格。
详细描述
营养成分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标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主要 营养成分的含量。同时,营养成分表应准确、规范,不应夸大或缩小营养成分的含量。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总结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规定了食品标签的 基本要求、内容要求、标示要求以及豁免要 求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通过标签了解食品 的基本信息和特征。
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清晰、易读、易懂,标 签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夸 大宣传。此外,标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豁免规定应用
总结词
豁免规定应用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宣传中强调了其特殊营养成 分和健康功效,因此需要标示营养标签以满足消 费者知情权。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 消费者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
详细描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明确,标注准确。生产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保质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 使用方式和标注方式进行标注。同时,对于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应在标签上标注保存方式和食用期限。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总结词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是标签上重要的信息之一,用于 告知消费者食品的来源和售后服务的 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完整版)ppt课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完整版)ppt课件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 04 - 20 发布 2012 - 04 - 20 实施
精品课件
标准内容结构
精品课件
1.范围
精品课件
食品:指各种供2人.食术用语或者饮用的成品和
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 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 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 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 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 号及一切说明物。
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 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 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 品总量的 25 %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精品课件
国标、行准、地标、企标编号举例
GB 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精品课件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 2.配料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 导词。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 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或“配料表”,并按本标 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讲解、宣讲PPT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讲解、宣讲PPT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 察到的版面。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 规定。
例:1)GB19855月饼,标准规定标出类别名称:广式莲 蓉月饼(蓉沙类),配料表:需标出莲蓉在馅料中的添加 量
2)LS/T3213挂面,规定标出食用方法 3)酿造酱油:氨氮、用途(烹调/佐餐),工艺(高盐 稀态/低盐固态) 4)酒类:GB2757、GB2758要求强制标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 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 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 等于1.8mm。
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 地识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 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 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 有强制标示内容。
1)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2)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 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 面面积大于35c㎡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 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按附录A”规定。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
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 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ppt课件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ppt课件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 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特 殊医学用途食品、孕产妇配方食品等适应于 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 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 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不是说营养标签就等同 于食品标签,但是其基本要求、字号大小等应符合GB7718 的相关要求。基本的营养标签为4+1模式。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 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 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 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 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 物和钠。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 标签标准要求。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 重的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 的,应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 进措施。三是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 业应当采取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 产技术、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 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 康发展。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 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 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 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 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 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 表”。

(PP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PP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
2004版: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 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011版: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何种标识的食品。
注:不定量的包装食品就不是预包装食品 不向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
3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有科学 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 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GB7718-2011
4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 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 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 导消费者。
5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 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 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的原料、辅料,现新版中属于本标准界定的预包装 食品。
GB7718-2011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和灌装日
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 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最终产品”是完成了全部生产工序的产品。 成品检验是必要的生产工序,一批成品经过检验 (一天或数天),签发合格证后才能称其为最终产 品;不经过检验只能是成品,而不是产品。有的产 品的生产工序还包括保温、降温、后发酵(发酵型 酸牛乳),这些工序需要的时间都应该计算在生产 日期之内,不能强制要求封口(封罐)完成后就是 生产日期。
GB7718-2011
6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 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新增内容)

(PP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PP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加工助剂特点:(与食品添加剂的区别)
一般应在食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或仅
有残留;
在最终产品中没有任何工艺功能;
不需在产品成分中标明。
GB7718-2011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
版面。
“最容易被消费者观察到的版面”是指包装物 或包装容器最明显,无需特意寻找的部位。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
2004版: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 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011版: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何种标识的食品。
注:不定量的包装食品就不是预包装食品 不向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
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 “醒目位置”即食品标签最引人注目,
消费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的部位。
“真实属性”即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 特征,使消费者一看名称就能联想到食品的 本质。
标签上食品名称比较混乱的是饮料和乳制品。 命名饮料产品名称应以依据GB 10789-1996《软
饮料的分类》为准则。
果茶(山楂果肉果汁饮料); 果珍(速溶橙味固体饮料); 克力架(饼干); 芝士(奶酪); 力多精(含铁质出生婴儿配方奶粉); 一滴香(小磨香油); 强力宝(猪肉脯); 皇上皇(广式腊肠); 健力宝(运动饮料);
GB7718-2011
1.2.2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 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 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1.2.1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 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 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 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 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 总量的 25 %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项目)要求
那么预包装食品标签内容(项目)有哪些呢?
1.强制标示的内容(项目)。
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
2.非强制标示的内容(项目)。
强制标示内容的有哪些?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产品标准号 4.净含量 5.生产日期
6.保质期
7.厂名、厂址、 联系方式
8.贮存条件
9.产地
10.其它特 殊要求
可以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 “地区俚名称”或“商标名称”,应在 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 2.配料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 词。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 ,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或“配料表”,并按本标准 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 ,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 的含量。 2 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 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 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 号及一切说明物。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形式)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
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 ),强制
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 。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
当分别标注。 3.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
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 容。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形式)要求 ——补充
预包装食品或者其包装物最大表面面积小 于10平方厘米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 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 址。

直接提供 给消费者 的预包装
食品
标签
适用于
食品储 运标签
散装食 品标识
现制现 售食品
标识
不适用于
2.术语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 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 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 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 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 积标识的食品。
B:食品添加剂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
GB2760中的具体名 称
GB2760中的功能类 别+具体名称
GB2760中的功能类 别+国际编码(INS号)
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 %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 GB 2760 规定的 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5.配料的定量标示 1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1 食品名称
2 配料表
3 产品标准号

4 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 5 生产日期 6 保质期
要 素
7 厂名、厂址、联系方式
8 贮存条件
9产地
10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11其他特殊要求(质量等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等)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1.食品名称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 属性的专用名称。
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5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
淆。 3.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3.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3.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
加入量不超过 2% 的各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 “ 香辛料 ” 、 “ 香辛料类 ” 或 “ 复合
出物 ( 单一的或合计的 )
香辛料 ”
胶基糖果的各种胶基物质制剂
“ 胶姆糖基础剂 ” 、 “ 胶基 ”
添加量不超过 10% 的各种 果脯 蜜饯水果 “ 蜜饯 ” 、 “ 果脯 ”
食用香精、香料
食用香精 ” 、 “ 食用香料 ” 、 “ 食用 香精香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 04 - 20 发布 2012 - 04 - 20 实施
标准内容结构
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通则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基本要求
4.标示内容
5.其他
6.附录A、B、C
1.范围
非直接提 供给消费 预包装食
4. A: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标示具体名称(一般 来说)
下列食品配料,可以选择按下表的方式标示
配料类别 各种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不包括橄榄油
各种淀粉,不包括化学改性淀粉
标示方式 “ 植物油 ” 或 “ 精炼植物油 ” ;如经过 氢化处理,应标示为 “ 氢化 ” 或 “ 部分 氢化 ” “ 淀粉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