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收费
辽宁省医疗收费价格标准 1
动静脉置管护理
次
2.00
一般专项护理
次
口腔护理
次
3.00
会阴冲洗
次
3.00
床上洗发
次
5.00
擦浴
次
10.00
2、 抢救费
药物及特殊消耗材料;特殊仪器除外
会诊费另计
大抢救
日
120.00
中抢救
日
90.00
小抢救
日
60.00
3、氧气吸入
氧气吸入
小时
3.00
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除外
低流量给氧
次
5.00
门诊急诊留观诊查费
日
10.00
住院诊查费
日
以天计算,计入不计出
A医院
日
6.00
B医院
日
4.00
C医院
日
3.00
3、诊监护费
日
监护仪除外
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算
A医院
日
50.00
B医院
日
40.00
C医院
日
30.00
4、院前监护费
次
60.00
发光法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
项
5.00
15.00
40.00
酶免法、金标法
放免法(定量)
发光法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
项
5.00
15.00
40.00
酶免法、金标法
放免法(定量)
发光法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项
5.00
辽宁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收费票据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3]737号
辽宁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收费票据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收费票据换版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3〕737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40号)规定,现就我省医疗收费票据换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医疗收费票据样式规格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医疗收费票据执行国家统一的规格、式样。
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包括“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和“辽宁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2种。
新版医疗收费票据使用专用防伪纸张,设置全国统一的防伪标识,套印全国统一样式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规格式样如下:1.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210mm,纵长127 mm,误差不超过0.1 mm 。
2.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滚筒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100mm,纵长203.2 mm,误差不超过0.1 mm 。
3.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手工)规格大小为:横宽200mm,纵长101.6 mm,误差不超过0.1 mm 。
4.辽宁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规格大小为:横宽210mm,纵长101.6 mm,误差不超过0.1 mm 。
5.辽宁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手工)规格大小为:横宽200mm,纵长101.6mm,误差不超过0.1 mm 。
辽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三批补充文件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三批补充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辽价发[2007]15号•【施行日期】200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三批补充文件的通知(辽价发[2007]15号)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卫生局,省管各医疗机构:为了进一步完善《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省物价局、卫生厅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第三批补充文件(具体见附表),并就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实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医疗服务价格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市物价、卫生部门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和管理。
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价案件;同时做好医疗服务成本的调研工作,对成本有较大变化的医疗服务项目要及时上报省物价局、卫生厅。
二、采取措施,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内部管理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和贯彻省物价局、卫生厅制定的《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和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自觉纠正违价行为,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和住院一日清单、结算清单和门诊清单制度,免费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二是健全贵重药品和单独收费的贵重医用材料的医患双方确认制度。
三是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收费监管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设立专职价格管理机构或价格管理人员,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价格管理,健全病历记录和护理记录制度,并对患者费用清单实行复核。
没有病历记录或护理记录的服务项目,一律不得向患者收费。
辽宁省医疗收费
辽宁省医疗收费高职院校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探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思政"作为一种创新的教育理念,旨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中,对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高职院校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为研究对象,探究其必要性和实施策略。
一、高职院校专业“课程思政”的必要性1、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高职院校的专业教育旨在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但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更重要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课程思政"的教学方式,可以有效地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课程相结合,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2、适应行业需求和社会发展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与行业需求和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在专业课程中融入思政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行业规范、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更好地适应行业需求,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3、提升教师的育人能力在"课程思政"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课程内容相互融合,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
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有效地提升教师的育人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二、高职院校专业“课程思政”的实施策略1、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是实施"课程思政"的关键。
在教学计划中,应该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课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同时,教学计划还应该注重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确保教学的有效性。
2、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在实施"课程思政"的过程中,需要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并将其融入到教学过程中。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部分补充和修订项目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部分补充和修订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元)说明120100011吸痰护理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一次性吸痰管及连接管次 2120100013a 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护理无菌透明敷贴次1512044.注射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留置针(无菌透明敷贴、肝素帽)、密封输液接头、采血器、注射器、药物、血液和血制品120400001肌肉注射包括皮下、皮内注射次 2 末稍采血每次按1元收取120400002b静脉推注化疗药包括动脉推注化疗药次10120400012动脉穿刺置管术PIU导管次70120700001雾化吸入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雾化及蒸气雾化吸入一次性雾化器次 3使用空气压缩雾化泵加收3元2102 2.磁共振扫描(MRI)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增强扫描用注射器耗材造影剂、麻醉及其药物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眼眶、垂体、中耳、颈部、胸部、心脏、上腹部、颈椎、胸椎、腰椎、双髋关节、膝关节、颞颌关节、其他;2.计价场强:以场强0.5-1T为基价,超过和不足时分别上下浮动60%,场强3.0T及以上上浮100%;3.使用心电或呼吸门控设备加收50元;4、二手磁共振扫描收费100元(含增强)210200001磁共振平扫每部位450 同时增强扫描免收平扫费用210300001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每个部位120 同时增强扫描免收平扫费用210500003计算机断层扫描激光乳腺成像单侧180单位(元)220201007浅表组织器官B超检查每个部位25计价部位分为:1.双眼及附属器;2.双涎腺及颈部淋巴结;3.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4.乳腺(不分单、双侧)及其引流区淋巴结;5.四肢软组织;6.阴囊、双侧睾丸、附睾;7.小儿颅腔;8. 膝关节;9.体表肿物220301002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每个部位90计价部位分为:1.双眼及附属器;2.双涎腺及颈部淋巴结;3.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4.乳腺(不分单、双侧)及其引流区淋巴结;5.上肢或下肢软组织;6.阴囊、双侧睾丸、附睾;7.颅腔;8.体表包块; 9.关节; 10.其他2206心脏超声检查图象记录、造影剂床旁彩超加收30元220800008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含计算机图文处理、储存及彩色图文报告次 5三维彩超、内镜及病理图文报告可按此标准收费250101008红细胞沉降率测定(ESR)项2 手工法10 仪器法250102006尿蛋白定量项3 比色法20 干化学法250103001粪便常规含外观、镜检次2 手工法12 仪器法250103002隐血试验包括粪便、呕吐物、痰液、分泌物、脑脊液、胸腹水等体液项1 化学法5 干化学法8 免疫法55 定量检测250103005粪苏丹III染色检查项 2*250103006粪便转铁蛋白检测次30*250103007粪便钙卫蛋白检测项130250104005精液酸性磷酸酶测定项180 定量法250104006精液果糖测定项130 定量法250202033血红蛋白S溶解度试验项80 细胞分离法单位(元)250203020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项5 手工法12 仪器法90电化学发光法250301009可溶性转铁蛋白受体检测次40散射比浊法*250305026异柠檬酸脱氢酶测定(ICDH)次18*250305027谷氨酸脱氢酶测定次7250306002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项15 干化学法、速率法20金标法250306003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质量测定项70250306009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项70 干化学法,金标法80 酶免法100 化学发光法、荧光定量法250308008血清骨钙素测定项30 放免法60 酶免法90 电化学发光法250310001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项20 放免法、酶免法50 发光法70 电化学发光法,增强发光法250310010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项10 放免法20 酶免法40 发光法50 电化学发光法,增强发光法250310011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项10 放免法20 酶免法40 发光法50 电化学发光法,增强发光法250310017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项30 各种免疫学方法100 发光法单位(元)250310038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项30 各种免疫学方法(定量)50 化学发光法70 电化学发光法,增强发光法250310050心钠素测定项30 各种免疫学方法240 发光法250310054降钙素原检测项50定性100定量280发光法*250310062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IGFBP-1)测定次80250311005I型胶原羧基端前肽(PICP)测定包括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PINP)测定项180发光法250401031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每个抗原80250403感染免疫学检测滴度按实际测试收费。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2.16•【字号】辽价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7]19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行政部门管理职能的调整,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为了规范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重新发布,并将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一、国家管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附件一)中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外国人就业证》每证10元;(2)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劳动争议仲裁费,详见《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1992]价费字268号附件)。
2、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证工本费,每证10元。
详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证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812号)。
3、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证4元。
详见《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批复》(计价格[1999]406号)。
二、省级管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详见《辽宁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实施办法》(附件二)。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1、收费单位: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收费对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
3、收费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分为理论考试收费和实践操作考核部分收费。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
片数
18
感蓝片
26
感绿片
214
210102007
14×17吋
片数
20
感蓝片
30
感绿片
225
210102015
数字化摄影(DR)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象显示
胶片
曝光次数
50
226
210102016
计算机X线摄影(Computed Radiography, CR)
含图象增强、数据采集、存贮、图象显示
双人间(C医院)
日
25
41
110900001d
普通间(A医院)
日
20
42
110900001e
普通间(B医院)
日
15
43
110900001f
普通间(C医院)
日
10
90
1204
4.注射
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
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留置针(无菌透明敷贴、肝素帽)、密封输液接头、胰岛素专用注射装置、胰岛素专用针头、采血器、注射器、药物、血液和血制品
次
1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挂号费。初诊建病历(含病历手册)收取1元。
4
1102
2.诊查费
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营养诊查费由取得资格证书的营养医师按相应营养医师职称收取
5
110200001
91
120400001
肌肉注射
包括皮下、皮内注射
次
2
末稍采血每次按1元收取
92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性质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性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10.30•【字号】辽财非[2007]744号•【施行日期】200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性质的通知(辽财非〔2007〕74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治理、改善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提高执法部门运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免收部分证照类收费项目,所需工本费支出,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调整部分收费项目,将不再体现政府职能和行为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列45个收费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已经调整(或停止),予以取消(一)发展和改革部门1.招、投标法培训费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费(二)公安部门3.养犬登记费4.养犬年度注册费5.违章非机动车保管费6.分合式自行车牌证工本费7.公共娱乐场所安全许可证工本费8.《计算机机房安全合格证》工本费9.液化气储存、灌装许可证工本费10.液化气安全运输使用证费11.液化气槽车消防安全检测费12.经济警察训练费13.公安装备器材管理费14.机动车驾驶员年审费15.机动车交通违章电子监控工本费(三)教育部门16.高级中学自费生学费(四)水利部门17.四荒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五)卫生部门18.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19.大型医用设备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费20.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费21.《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工本费22.医院分级管理评审费23.《出生医学记录》工本费(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4.外来人员就业证工本费25.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26.个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登记卡工本费27.就业前培训费(七)质监部门28.肉罐制品、调味品生产许可证费(八)动物卫生监督部门29.新兽药审批费30.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九)旅游部门31.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费(十)人事及编制部门32.增领或补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本费33.事业单位登记培训费34.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认定费(十一)工商部门35.工商管理 Ic卡工本费36.市场设施租赁费(十二)人口计生部门37.生育二胎社会负担费38.《生育服务证》工本费39.特批生育技术鉴定费40.计划生育手术费(十三)省直机关工委41. OA办公自动化培训费42. OA办公自动化培训管理费(十四)统计部门43.不参加培训人员《统计上岗证》工本费44.助理统计师岗位培训费45.统计专业大学自学考试助学收费二、下列12项省级批准的证照类工本费,予以免收,对其所需的工本费支出,改由同级财政给予安排(一)商业部门1.酒类商品批发和零售许可证费(二)教育部门2.高中毕业证工本费(三)文化部门3.图书馆借书证费4.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警示标志牌工本费(四)新闻出版部门5.《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五)卫生部门6.孕产妇保健册工本费7.儿童保健手册工本费(六)公安部门8.计算机清除病毒软件软盘工本费(七)劳动保障部门9.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八)法制部门10.辽宁省行政执法证工本费(九)旅游部门11.涉外经营单位定点标志牌工本费(十)政府采购部门12.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三、下列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所涉及的业务不再体现政府职能和行为,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公安部门1.驾驶员体检费2.机动车场地使用费3.船只看管费4.计算机解毒软盘拷贝费5.办理《犬免疫牌》免疫费(二)农业部门6.种子有偿转让服务费(三)卫生部门7.婚前检查费8.新生儿疾病筛查费(四)红十字会9.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费四、有关工作要求(一)严格执行,确保政策落实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和实行免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及省政府规定履行行政审批及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這予以保障,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审批事务及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开支。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次
2.50
8 加压输液泵输液
次
1.00
(二)外伤缝合
指皮肤、脂肪层、肌肉
1 四至六针
次
20.00
2 七针以上
次
35.00
(三) 一般封闭
1 三叉神经封闭
次
20.00
2 其他各种封闭
次
15.00
(四)各种穿刺
次
20.00
含穿刺包费用
(五)导尿
次
5.00
一次性导尿袋另外收费
(六)留置导尿
次
5.00
A医院
每床日
13.00
B医院
每床日
10.00
C医院
每床日
7.00
(二) 观察病房
观察病床
每床日
在普通病房相应级别医院基础上减收3元。
(三) 爱婴病房
爱婴病床
每床日
20.00
(四) 干部病房
按省物价局辽价发(1998)71号文件执行。
干部病床每床日(五) 家庭来自房1 建床费每床
3.00
建床时一次收取。
5.00
(十七)蒸气吸入
次
2.00
(十八)雾化吸入
次
3.00
药、氧另收费
(十九)冰敷
次
2.00
(二十)三腔管止胃出血
次
8.00
三腔管按实际进价收费
(二十一)吸痰
次
1.00
(二十二)小脓包引流
次
5.00
(二十三)皮肤湿敷
次
1.00
(二十四)电灼
次
1.00
(二十五)胸腔闭合引流
次
8.00
(二十六)拆线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服务价格(试行)》第四批补充文件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服务价格(试行)》第四批补充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8.07.24
•【字号】辽价发[2008]78号
•【施行日期】2008.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服务价格(试行)》第四批补充文件的通知
(辽价发[2008]78号)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卫生局,省管各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省物价局、卫生厅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第四批补充文件(具体项目价格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各市物价、卫生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的各项价格政策,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省物价局、卫生厅沟通。
附:《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四批补充和修订项目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四批补充和修订项目。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去年7月份我市开始执行《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规定,此次是对此规定的补充。
按补充通知规定,住院诊察费收费和护理费的计算没有明确规定,此次予以确定为以天计算,计入不计出;体检费每次12元,不另收挂号费及诊查费;气管切开护理每日20元,所管插管护理按每日10元收取;成人叩背吸谈每次15元;造瘘护理每次2元;氧气吸入每小时3元;过去静脉输液每组3元,现在规定连续输液第2瓶起每瓶按1元收取,使之趋于合理,降低了原收费标准。
静脉输注化疗药每瓶加收5元;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每小时收取1元;门诊输液使用观察床每次收取5元,使用观察椅每次收取3元。
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每组6元,连续输液第2瓶起每瓶按1元收取;大清创缝合每次80元,原规定为7针以上,现在按7针至15针80元,15针以上每增加5针加收20元;鼻饲管置管每次4元,注食、注药、十二指肠灌注每次收取2元,使用微量泵每小时按1元收取。
十二指肠引流每次60元;更换引流装置每次20元;清洁灌肠每次20元;脊髓(椎管)造影每次80元;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每次400元,使用DSA按1100元收取。
胎儿生物物理评分每次50元;尿三氯化铁试验每项3元,定量试验按20元收取;粪便隐血试验(OB)每项用化学法收取1元,用干化学法收取5元、用免疫法收取8元;阴道分泌物检查每次5元,细菌代谢产物检测每次60元;血清药物浓度测定每种药物用免种免疫学方法收取30元,用化学发光法收取50元,用电化学发光法、增强发光法收取70元,用荧光偏振法收取100元。
用环孢素A测定收取240元、用他克莫司测定收取300元。
过去没有明确的收费项目,此次予以确定。
胸腔穿刺术每次80元,放胸水治疗加收20元;经皮穿刺肺活检术每处200元;先天性巨结肠清洁洗肠术每次300元,结肠途经治疗收取150元;腹腔穿刺术一次40元,放腹水治疗加收20元,腹膜穿刺术收130元。
辽宁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生化)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血浆丙酮酸,50万元以上设备 次 血浆丙酮酸,50万元以下设备 次 (含50万元) 丙酮酸激酶,50万元以上设备 次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丙酮酸激酶,50万元以下设备 次 (含50万元) 乳酸,50万元以上设备 次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5 (1995)103 号 辽价发 4 (1995)103 号 辽价发 4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价发 5 (1995)103 号 辽价发 4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省物价局
次
省物价局
次
省物价局
尿素氮,50万元以下设备(含 次 50万元) 糖耐量试验,50万元以上设备 每管 糖耐量试验,50万元以下设备 每管 (含50万元)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
血糖(含其他液体),50万元 次 以上设备
省物价局
血糖(含其他液体),50万元 次 以下设备(含50万元)
辽价发 2.5 (1995)103 号 辽价发 14 (1995)103 号 辽价发 12 (1995)103 号 辽价发 6 (1995)103 号 辽价发 5 (1995)103 号 辽价发 4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3 (1995)103 号 辽价发 2 (1995)103 号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3.03.05•【字号】辽价发[2003]36号•【施行日期】200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3]36号)各市物价局、卫生局,省管各医疗机构:现将《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略)二○○三年三月五日附件一: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按照国家计委、卫生部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省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均按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是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计委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中尚未列入,但经论证有治疗和诊断价值,拟在我省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
下列情况也按照新增医疗项目管理:1、《规范》中已设立的检验、检测项目,增加了不同的检验检测方法;2、新增确需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诊疗仪器等。
第四条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由省价格、卫生部门审批,并上报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省管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向省价格、卫生部门申报;市及市以下管理的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向当地市价格、卫生部门申报,经审核后报省价格、卫生部门审批。
第五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项目服务价格由省价格、卫生部门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第六条各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需填写《辽宁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请表》(表式附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
日
90.00
日
60.00
日
9.00
日
6.00
日
3.00
指气性坏疽 、破伤风、 艾滋病等特 特殊疾病护 殊传染病的 120100006 理 护理;含严 格消毒隔离 及一级护理 内容 含新生儿洗 浴、脐部残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端处理、口 腔、皮肤及 会阴护理 包括新生儿 干预、抚触 新生儿特殊 、肛管排气 120100008 护理 、呼吸道清 理、药浴、 油浴等 120100009 精神病护理 含药物滴入 、定时消毒 气管切开护 、更换套管 120100010 理 及纱布;包 括气管插管 护理 含叩背、吸 120100011 吸痰护理 痰;不含雾 化吸入 小儿叩背吸 120100011a 痰 成人叩背吸 指机器叩背 120100011b 痰 深部吸痰 120100012 造瘘护理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 护理
由各市物价、卫生部门制定,省 管医院按当地价格执行 1.母婴同室加倍收取;2.精神、 烧伤、传染病房加收2元;3.新 生儿床位费减收5元;4.特需病 房床位数不得超过医院床位总 数的30%,特需病房及包间床位 费具体价格省级医院报同级物 价、卫生部门批准,市及市以 下医院报当地市物价、卫生部 门批准;5.干部病房床位费按辽 价发【1998】71号文件执行;6. 住院床费以天计算,计入不计
次
次 次
110200002c 名专家
次
4.00 6.00 15.00 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 30.00 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员及经 50.0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全国 老中医药专家
指医护人员 提供的24小 110200003 急诊诊查费 时急救、急 症的诊疗服 务 门急诊留观 含诊查、护 110200004 诊查费 理等 指医务人员 110200005 住院诊查费 技术劳务性 服务 110200005a A医院 110200005b B医院 110200005c C医院 3、急诊监 1103 护费 含监护、床 110300001 急诊监护费 位、诊查、 监护仪器 护理 110300001a A医院 110300001b B医院 110300001c C医院 4、院前急 1104 救费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常识简介
18民心百姓关注点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我省医疗保险的3种类型当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3种类型。
城镇职工医保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1999年4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1999〕14号),并于1999年10月在全省开始陆续实施。
建立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新农合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发〔2003〕3号),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2004年5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35号)在我省桓仁、阜新和大洼3个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
2006年,全省全面启动新农合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07年10月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辽政发〔2007〕39号),在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字号】辽价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试行)》的通知(辽价发[2009]47号)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卫生局,省管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193号)精神,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物价局、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项目及价格(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包括的新增和修订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的补充和完善。
国家新增项目如与我省现行项目编码有重复的,将我省现行项目编码依次后移。
国家修订项目涉及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如与我省现行规定内容没有冲突,应保留我省现行内容,并依据本通知进行增补;如与我省现行规定有冲突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凡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与我省现行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照本通知进行更正。
二、本通知中尚未制定价格的项目,如有医疗机构开展,应依据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有关规定,上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审批。
三、各地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卫生厅反映。
四、本通知自二OO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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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
次
1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
次
1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复合性国际诊断问卷(CIDI)
次
1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3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紧张性生活事件评定量表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老年认知功能量表(SECC)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强迫症状问卷
次
4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精神护理观察量表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再认能力测定感统量表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
次
3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智力成就责任问卷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艾森克人格测定(少年版)
次
7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简明智能测查(SM能力测查)
次
3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图片词汇测验
次
3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催眠感受性测定
次
9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阳性和阴性精神症状评定(PANSS)量表
次
4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慢性精神病标准化评定量表
次
6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辽宁省医疗服务价格
编辑:管理员来源:转载作者:鞍山市物价局日期:2010-5-19 10:04:41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说明
331501
精神科量表测查
33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宗(Zung)氏焦虑自评量表
次
2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十六种价格问卷
次
7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专家系统行为观察诊断量表
次
未定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808神经类型测验
次
8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瑞文智力测定
次
7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格式塔测验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本顿视觉保持测定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各种个别能力测验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3
次
未定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验
次
8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艾森克个性测验
次
7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卡特尔16项价格测验
次
7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康奈氏(Conners)儿童行为量表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阿成贝切(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注意广度测定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简明心理状况测验(MMSE)
次
5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瞬时记忆测验
次
50.00
测果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长谷川痴呆测验
次
80.00
测果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现状精神病症状检查(PSE)
次
6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3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症状自评量表
次
6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成人孤独症诊断量表(ADI)
次
8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成人韦氏记忆测验
次
8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临床记忆测验
次
6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韦氏智力测验
次
8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神经心理测验
次
100.00
测查时间60分钟以上
311501003
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
科赫(Kohs)立方体组合测验
认知方式测定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小学生推理能力测定
次
8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儿童内外控量表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儿童孤独行为检查量表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注意分配测定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短时记忆广度测定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瞬时记忆广度测定
次
6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检查空间位置记忆广度测定
次
60.00
次
25.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
次
3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标准化现状检查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311501002
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
布雷德(Bleied)痴呆评定量表
次
50.00
测查时间30-60分钟
临床总体印象量表(CGI)
次
2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药物副作用量表
次
2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不自主运动评定量表
次
30.00测查时ຫໍສະໝຸດ 30分钟以内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迟发运动障碍评定量表
次
3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丹佛小儿智能发育筛查表
次
8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比奈智力测定(10岁以下)
次
8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绘人智力测定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思维型、艺术型测定
次
70.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艾森贝格(Asberg)抗抑郁剂副反应量表
次
30.00
311501001
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
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
次
25.00
测查时间30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