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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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响应上海市政府的号召、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社会、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员工。
4.内容
4.1垃圾的分类依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大类。
4.1.1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4.1.2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4.1.3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4.1.4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烟蒂的处理,请在指定吸烟区吸烟,并确保烟头完全熄灭后,丢弃至指定区域,由保洁员统一处理
4.1.5危废垃圾,即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例如公司使用的废弃胶水、油墨等。
4.3.1各部门办公区域废弃垃圾需统一分类放置到对应的垃圾桶里。
4.3.2保洁员在每天下午4:00准时收集整理各区域垃圾,送至厂区大垃圾桶内对应类别摆放整齐。
4.3.3危险垃圾(危废)由人力资源部门定期联络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专业处理。
4.3.4危害垃圾统一放置在门卫室外的红色垃圾桶。(垃圾送至门卫室由保安代替丢至红色垃圾桶内)
4.4违规处罚
4.4.1公司所有产生的垃圾需丢弃至相对应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乱扔、随地乱扔。
4.4.2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各区域垃圾桶情况,如发现未按照垃圾分类进行投放垃圾,将根据员工手册第32.1.11条,给予口头警告;屡次不改、情节严重者将提报政府,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4.5各区域垃圾桶存放图见附件:(颜色表示出的区域为对应垃圾桶的摆放位置)
5.本制度依据: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
AECS-720-20-0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附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