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容器制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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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容器制造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塔式容器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的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裙座自支承钢制塔式容器;

2 总则

本公司塔式容器的制造、检验和验收除符合本指导书的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及本公司其它相应规程的规定,并符合图样和专用工艺文件的要求;

3塔式容器结构

塔式容器结构和零部件名称见图3-1;

4材料

4.1 用于制造塔式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和确认标记,且应符合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1~GB150.4《压力容器》中的有关规定;

4.2塔式容器的壳体、封头、设备法兰、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栓及公称直径≥250mm 的接管和管法兰等主要受压元件和一般受压元件需按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150.4-2011《压力容器》、图样规定及用户要求进行复验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图样的要求;

4.3 焊接材料应符合NB/T47018.1~47018.7《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

5制造、检验与验收

5.1 塔式容器制造检验的主要流程见图5-1;

5.2 下料及坡口加工

5.2.1下料前应根据容器结构及尺寸和材料情况编制容器主体(筒体、封头)及裙座筒体下料排版图;应使塔盘支持圈(或填料栅板支持圈)等内构件与塔壁焊接位置避开塔体的B类接头焊缝,使各人孔、接管等位置尽量避开塔体的A、B类接头焊缝;

5.2.2封头为热压成型时,与封头连接的筒节其展开料应根据封头实测周长来决定;与设备法兰连接的筒节及与旋压封头连接的筒节其展开料可按中径尺寸展开;

5.2.3 塔体料总长,排料时应考虑焊缝收缩量的影响;一般碳钢筒节按每段增加1~1.5mm、不锈钢筒节按每段增加2~3mm考虑;

5.2.4 下料可采用机械加工、氧乙炔焰和等离子等方法进行切割,如采用氧乙炔焰和等离子

等方法进行切割,应将切割面熔渣和氧化皮清理干净,并用砂轮打磨呈金属光泽;

5.2.5对接接头坡口一般应采用机械加工,如采用氧乙炔焰和等离子等方法切割坡口,应将切割面熔渣和氧化皮清理干净,并用砂轮打磨呈金属光泽;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5.2.6 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540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经火焰气割的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当无法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时,应有专用切割工艺保证坡口质量; 5.2.7 筒体料刨边后,长度、宽度允差为±1㎜,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2㎜;

5.2.8 塔内件的下料尺寸应根据其是否预留机械加工余量来决定,对不进行机械加工的内件,其未注尺寸公差的尺寸按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的c级精度,下料后去净零件边缘上的棱角、毛刺、割瘤、熔渣等;

5.3 塔体筒节按《筒体制造通用工艺规程》进行制造和验收;塔体各筒节制成后,各筒节两端面不平度不大于1㎜;并按排版图标注各筒节编号;

图3-1 塔式容器结构示意图

5.4 封头按《封头制造通用工艺规程》进行制造和验收;

5.5 裙座的制造应符合NB/T47041《塔式容器》中的相关要求,裙座的总长尺寸及展开长度应参考下封头实际成型尺寸确定;

5.6 塔体组装

5.6.1 塔式容器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图5-2和表5-1的规定;

5.6.2 筒体应按排版图规定进行组装;

5.6.3 组装时应在两端用φ0.5㎜细钢丝拉线检查筒体直线度,合格后方可将各筒节间B类焊接接头按专用焊接工艺进行点焊;

5.6.4分段交货的塔体,应进行预组装,预组装后塔体直线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各段塔体分段处端口距分段端面50~100㎜处划出圆周基准线,并划出纵向组对方位,且打上样冲眼,用油漆标识(不锈钢用中性笔标识),供组装校正用;并在分段口处内侧加支撑,防止吊运过程中塔体产生变形;

5.6.5对于用法兰连接的塔节,组对时应先检查塔体直线度和塔节与法兰的垂直度合格后,才能将塔节与法兰进行点焊;

5.6.6 裙座与塔壳的组装

5.6.6.1将裙座置于平台上,将塔体下封头与裙座立式组装,检查封头端面至平台的距离四周均相等,即可将封头与裙壳点焊;下封头由多块板拼接制成时,拼接焊缝处裙座应按图纸要求开缺口;

5.6.6.2 在裙座壳上划距封头端面为a的圆周基准线,在塔体筒节上划距离端面为b的圆周

基准线,见图5-3所示;组装时,应使塔体筒节与裙座同轴,检测两条基准线之间的距离(即a+b+间隙)保持四周相等进行点焊;

5.7 塔体划线

5.7.1将塔体水平卧置于滚胎上,按排版图确定的中心线方位,将其转至侧面,在一端侧面铅垂吊线,找出准确的相切点A,然后在另一端吊线,找出切点A',转至顶部后划出中心线AA',A点的位置可参照多条纵缝与AA'的平行度情况来校对和适当调整,最后确定出准确的一条中心线AA',按两端部筒体的实测外周长等分,分别划出B、C、D和B'、C'、D'各点,则AA'、BB'、CC'、DD'为塔体的四条方位直线;如图5-4示;

5.7.2根据总图及管口方位图要求在塔体上划人孔、接管开口中心位置线,打样冲眼,用油漆标识(不锈钢设备用中性笔标识);

图5-2 塔式容器外形尺寸偏差图

图5-3

5.7.35.7.4 ,5.7.5以塔体或各塔体段下端部位的基准圆周线为基准,用长钢卷尺一次丈量标注,划出各层塔盘支持圈或填料栅板支持圈的高度位置点,过各支持圈位置点划与基准圆周线平行的环向组装线,在各层塔内件安装的中心位置及起止位置点均打上样冲眼,并用油漆标识(不锈钢设备用中性笔标识);要求相邻两层支持圈位置线的间距允差不得超过±1.5㎜,任意两层支持圈位置线的间距允差在20层内不得超过±5㎜; 5.8 塔内件的制造及安装 5.8.1 塔内件的制造

5.8.1.1 塔内件(塔盘板、降液板、

受液盘等)下料后须校平,对允许成叠机械加工的塔内件,要求作基准的一边齐平,其余三边留有3㎜~4㎜余量,对齐压紧,点焊固定,划出外形尺寸线;

5.8.1.2塔内件在压力机上压形和折弯后应符合图纸尺寸要求,其未注尺寸公差按GB/T1804-2000的c 级精度,降液板折弯部位与塔壁连接处形状应准确放样制成; 5.8.1.3 塔盘各零部件内外边缘毛刺应去净;

5.8.1.4 塔盘板的局部不平度在300㎜长度内均不得超过2㎜,整个板面内的弯曲度按表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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