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解读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解读为依法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科学精准治理,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 号),为全省VOCs排放企业推进VOCs排放综合治理,提升VOCs治理水平提供了技术支撑。
一、实施背景“十三五”期间,国家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
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制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一系列行业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泄漏、敞开液面排放等5类无组织排放环节的VOCs管控要求;发布了印刷、石油炼制等行业VOCs治理技术指南/规范,为重点行业治理明确了可采用的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市场监督管理总结发布了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类产品VOCs含量限值要求。
上述VOCs 标准规范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对各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加全面的VOCs治理要求。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加强VOCs 排放综合整治,到2025年,VOCs综合总量下降10%以上。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重点行业VOCs治理要求,统一行业VOCs治理要求和评判标准,强化VOCs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编制了涉我省12个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VOCs行业治理指引,指导企业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二、总体思路《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治理指引”)采用分行业“菜单式”治理任务对照模式,实现重点行业“一行一表”,便于企业对标对表“照单施治”,逐条分类落实VOCs综合治理要求;治理指引聚焦我省12个VOCs排放重点行业,按照“要求”和“推荐”提出差异化的管控要求;治理指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出涵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特别控制要求、末端治理及环境管理等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要求。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使用热固型油墨的平版印刷企业、使用醇溶性油墨的柔版印刷企业、凹版印刷企业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孔版印刷企业,其他印刷企业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
印刷行业VOCs防治技术1、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指采用无VOCs或低VOCs的原辅材料、先进的生产工艺,或者完善的废气收集及治理系统等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减少VOCs污染。
1.1 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旨在推行使用低VOCs或无VOCs的环保油墨、胶粘剂以及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从工艺的开端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达到VOCs减排目的。
目前环保型原辅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辐射固化油墨,如UV固化油墨和EB油墨。
此类油墨有机溶剂含量极低,使用过程几乎不排放VOCs。
UV固化油墨可用于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凹版印刷、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的各个领域,适用的承印物有纸张、塑胶、电路板、铝箔等。
②水性油墨:指以水为主要溶剂的油墨,主要应用于柔版印刷与凹版印刷。
目前我国出版领域凹版印刷基本采用水性油墨,但软包装领域仍然大量使用溶剂型油墨。
③植物基油墨:以植物油代替石油系溶剂型油墨中的矿物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大豆油墨,广泛用于平版印刷。
④水性胶粘剂:以水为主要溶剂的胶粘剂,可用于除蒸煮袋之外的食品、烟、酒及药品包装的复合工艺,目前已在国内少数企业得到应用。
此外,采用适用于高速轮转平版印刷机的无醇或低醇润版液、专用油墨清洗剂(W/O 乳液型)也可降低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
1.2 密封原料供应系统采用密闭容器和管道调配、输送原料,减少原料贮存、配制及供应过程VOCs逸散。
1.3 建立VOCs废气收集系统建立印刷、烘干和复合工序废气收集系统,增加VOCs废气的捕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单张印刷企业应将车间密封,轮转印刷企业、金属印刷企业和凹印印刷企业应在所有VOCs排放点设立废气收集装置,保证VOCs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5%。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环 境 保 护 技 术 文 件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11-12发布 2013-11-15实施目次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设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治理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
本指南可作为印刷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提供各地市环保部门、治理企业以及印刷企业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指南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总则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使用热固型油墨的平版印刷企业、使用醇溶性油墨的柔版印刷企业、凹版印刷企业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孔版印刷企业,其他印刷企业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
编制依据本指南以印刷行业VOCs排放特征为基础,充分考虑现有治理技术的发展水平、适用范围和实际应用情况,结合我国现有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和地方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指导文件编制。
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如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具体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8]《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9]《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10]《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1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1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14]《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标准规范》(HJ 2026-2013)[15]《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标准规范》(HJ 2027-2013)[1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 386-2007)[1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2007)[1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J/T 388-2007)[1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2007)[2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1]《》(HJ/T 1-92)[2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T371-2007)[2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HJ/T370-2007)术语和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101325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有机溶剂转移、墨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VOCs排放。
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附件2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编制说明一、编制的必要性近年来,我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但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代表的二次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维持在高位水平,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
以珠三角地区为例,2013年珠三角城市O3-8h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3~191微克/立方米,其中6个城市超过二级标准限值,PM2.5年均值为38~55微克/立方米,区域平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全部城市超过二级标准限值。
VOCs作为臭氧和其它细粒子形成的共同前体物,如何有效控制区域VOCs排放总量,是解决光化学污染、城市灰霾等复合大气污染问题、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所在。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明确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的要求。
环境保护部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环发〔2014〕107号)中明确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列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要求各地区“2014年制定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VOCs污染控制的各项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我省重点行业VOCs的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具体指导和推动今后三年全省VOCs污染控制的各项工作,有必要制定并实施《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过程2014年7月,成立《实施方案》编制组,广泛开展资料搜集和文献调研,整理分析各行业排放特征及污染控制相关资料,确定重点行业范围。
印刷企业VOCs排放管控
1. VOCs定义
VOCs: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
有机化合物。——(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1201—2015) ➢ 在101325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印
2、去除率法。 核算期某工段VOCs去除量(千克)=[核算期该工段油墨中VOCs的量(千 克)+核算期该工段胶黏剂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该工段其他有机溶 剂使用量(千克)]×30%
3.3 VOCs回收量计算方法。 VOCs回收量为核算期企业回收的各种废有机溶剂量之和,以企业委托的 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出具发票、企业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 目相关报告等为核算依据。
注:本标准实施之日后,国家再行发布的适用的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也应执行。
印刷工艺过程排放废气中常见的VOCs物种
工艺
常见有机污染物
制版、印刷、涂布、印后加工、清洁 乙酸、苯、甲苯、二甲苯、甲乙酮、异丙 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3.4 各地区VOCs收费标准 1、北京:10、20、40元/kg
企业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不高于北京市排放限值 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10元/kg;
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 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40元/kg;其他情况的收费标准为20元/kg。
无法获得VOCs含量数据的(企业不能提供供应商质检报告),可按以下系 数取值:
➢ 油墨:单张纸印刷油墨5%(塑料里印油墨白色65%,白色以外的色墨 70%,塑料表印油墨60%,纸质凹版印刷油墨60%,柔版印刷油墨60%, 丝网印刷油墨45%,金属印刷油墨45%,商业轮转印刷油墨3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9.19•【字号】粤环函〔2016〕1054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19日以粤环函〔2016〕1054号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提升固定源VOCs排放综合整治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对象及目标工作对象:列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16〕525号)的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企业都要按照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后续各地市要根据污染源普查及各地市固定污染源企业VOCs排放调查等结果对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实施动态更新;各地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或完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逐步纳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参照本工作指引要求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各地市启动省级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制;2017年12月底前各地市省级重点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2018年12月底前各地市省级重点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100%.2019年6月底前各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完成综合整治方案编制;2020年底前各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一)制定整治方案按照“一企一方案”的原则,企业要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梳理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和运行状况等信息,制定本企业具有针对性VOCs综合整治方案,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写大纲详见附件1。
广东省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计划
东莞***印刷有限公司VOCs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计划一、源头治理1、低挥发性原料调整方案方案内容:使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
印刷过程使用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UV油墨)、辐射固化油墨(EB油墨)、醇性油墨、植物基油墨(例如大豆油墨)等低VOCs、低毒的原辅材料;复合、包装过程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
完成时间:公司目前印刷所用油墨约71%(4.5t/a)为水性油墨,29%(1.8t/a)为油性油墨,企业使用环保油墨完全替代油性油墨、水性粘胶剂完全替代溶剂型胶粘剂,计划于2017年11月底完成2、低挥发性原料储存、调配方案方案内容: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贮藏和调配过程设置在密闭房间内。
完成时间:计划2017年10月底完成。
二、末端治理1、车间废气收集方案(1)上光、固化工序目前有废气收集管道,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但未进行密闭管理,没有有效的收集装置。
为进一步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新峻艺公司将对上光、固化工序收集系统进行改进。
a)在产生有机废气工序位置增设集气罩装置,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b)将现有收集管道连接至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与印刷废气一起处理。
(2)裱纸、上胶、糊盒工序,胶装、皮壳成型工序目前无废气收集装置,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
为满足环保要求,公司应在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加装集气罩及收集管道,管道连接至现有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与印刷废气一起处理。
完成时间:计划于2017年11月底完成。
2、废气治理设施完善方案方案内容:公司现有活性炭装置使用时间长、管理不足、活性炭更换时间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低,且不稳定。
为保证公司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完善方案如下:a)及时更换活性炭。
当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活性炭表面吸附质的浓集,使其吸附能力下降而不能满足吸附净化的要求,此时应更换活性炭。
b)饱和后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完整word版)印刷行业废气治理
印刷行业:污染物主要成分: 硫化氢、氨气、VOC等恶臭废气成分1、核心技术:2、UV光解净化本产品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 裂解恶臭气体如: 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 硫化物H2S、VOC 类, 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键, 使呈游离状态的污染物分子与臭氧氧化结合成小分子无害或低害的化合物, 如CO2.H2O等。
a) 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 即活性氧, 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 进而产生臭氧。
b) UV+O2→O-+O*(活性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 对恶臭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极强的清除效果。
恶臭气体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 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恶臭气体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 使恶臭气体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 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恶臭气体中细菌的分子键, 破坏细菌的核酸(DNA), 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 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3、两级喷淋+等离子体油烟净化二级喷淋, 利用两段喷淋的方式使废气中的颗粒物以及油脂等通过喷淋的方式去除。
等离子油烟净化器, 采用脉冲高压高频等离子体电源和齿板放电装置, 使其产生高强度、高浓度、高电能的活性自由基, 在毫秒级的时间内, 瞬间对有害废气分子进行氧化还原反应, 将废气中的大部分污染物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及易处理的物质。
等离子体净化技术是指利用脉冲电晕放电产生的高能电子, 电子、离子、自由基和中性粒子以每秒钟300万次至3000万次的速度反复轰击发生异味的分子, 去激活、电离、裂解工业废气中的各组分, 使之发生氧化等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存在于等离子体内的(OH-、、O-2 H+、O3)直接打开有机气体分子间的分子键, 使有害气体分解, 最终排放CO2、H2O等无害物质, 同时产生的大量负离子可以清新空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粤环〔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坚持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带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VOCs达标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
到2017年底,全省VOCs 重点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比2013年明显下降,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
二、重点行业整治要点(一)炼油与石化行业。
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行业代码及类别名称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行业。
全省石化行业综合治理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77号)执行。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印刷业VOC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技术与管理
印刷业VOC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技术与管理内容●VOC 污染的问题与影响●VOC 治理技术简介●VOC 治理的注意事项VOC 污染的问题与影响VOC sVOCs的定义☐“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 O3)和细颗粒物( 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指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气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
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8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大气中臭氧和微粒的形成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阳光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与主要来自汽车、发电厂及工业活动的氮氧化物产生化学作用,形成臭氧,继而引致微粒形成。
臭氧、微粒和其他污染物的积聚会形成烟雾,令能见度下降。
随着珠三角地区经济增长,有关污染物形成的情况亦日益严重,更加剧了地区的烟雾问题。
当大气处于静止状态,如台风迫近或秋天普遍吹北风的时候,烟雾的问题尤为严重。
烟雾如何影响我们?烟雾会刺激我们的眼睛、鼻子和喉咙,甚至或令患有心脏或呼吸疾病(如哮喘) 的人士病情恶化。
心肺病患者,长者及呼吸系统尚未发展成熟的儿童,均最易受到影响。
任何年龄的健康成年人,如在户外进行剧烈运动或粗重工作,都会比较少进行户外活动的人士更易受空气污染所影响,因他们较多曝露于污染空气中。
长时间身处严重的烟雾环境中,可能会对人体的肺部组织造成永久伤害,并损及免疫系统。
再者,烟雾令能见度下降,不利旅游业发展。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文 件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11-12发布 2013-11-15实施 附件目次前言 (I)1 总则 (1)1.1 适用范围 (1)1.2 编制依据 (1)1.3 术语和定义 (1)2 生产工艺及VOCs排放 (2)2.1 平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2 凸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3 凹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4 孔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5 复合工艺及VOCs排放 (4)3 印刷行业VOCs防治技术 (4)3.1 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 (4)3.2 VOCs废气治理技术概述 (5)3.3 印刷行业VOCs治理技术推荐 (8)4 治理设施建设与监管要求 (10)4.1 总体要求 (10)4.2 废气收集设施建设要求 (11)4.3 废气采样口建设要求 (11)4.4 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要求 (11)4.5 管理要求 (13)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设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治理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
本指南可作为印刷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提供各地市环保部门、治理企业以及印刷企业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指南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使用热固型油墨的平版印刷企业、使用醇溶性油墨的柔版印刷企业、凹版印刷企业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孔版印刷企业,其他印刷企业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
1.2 编制依据本指南以印刷行业VOCs排放特征为基础,充分考虑现有治理技术的发展水平、适用范围和实际应用情况,结合我国现有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和地方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指导文件编制。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策建议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策建议摘要:伴随着印刷技术的持续进步与发展,在内部,印刷产业已经变成了促进我国文化传播和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外部,它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第二大的印刷市场。
印刷工业中所用的油墨,粘合剂,清洗剂和其它原料;在调配、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
有调查显示:2018年,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为138.5×104t,约占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总量的10.7%,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43.9×104t。
造纸企业是国家VOCs的主要排放者,其VOCs污染是国家及相关产业部门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对策1印刷行业VOCs深度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1行业发展方面“十二五”时期,全国3247个主要印刷厂,其总产量约为54.1%,但存在着生产资源分配不合理、中、低端生产能力过度、产品结构单一等突出问题。
我国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少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等。
所以,在《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我们要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的印刷工业,提升印刷行业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
通过5年来的不懈努力,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印务产业转型成效显著,目前,在全国主要印务企业中,印务收入已达60%。
在《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明确了“进一步提升印刷行业质量”的目标,其中,“加快推进印刷行业的发展,确保全国主要印刷行业的产值占全国总量的65%”。
1.2印刷技术与治理技术应用在印刷技术的运用上,最近几年,我国的凸版印刷技术一直在进步,目前,我国的凸版印刷机已经可以和进口的机器抗衡了,但是,在一些高级的平版、凹版和孔版方面,还需要依靠进口。
当前,我国印刷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很大的距离,大多数印刷技术的开发仍停留在仿造阶段,印刷设备落后,印刷速度慢。
相对于外国来说,我们在VOCs处理方面的投资相对比较少,而且我们的设备也没有跟上技术要求;而在国外,多层次的串联组合处理技术被广泛使用,比如吸附浓缩-冷凝回收、吸附浓缩-催化(储热催化)燃烧等。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柔性版油墨
225
225
用于不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
--
700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热固油墨除外)
300
300
凸版油墨
300
300
4.3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企业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按表 2 执行。 表 2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印刷方式
污染物
(mg/m3)
Ⅰ时段
Ⅱ时段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Ⅰ时段
Ⅱ时段
3
DB44/815-2010
印刷方式
污染物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 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 刷)、柔性版印刷
苯 甲苯与二 甲苯合计 总 VOCs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
苯
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 甲苯与二
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 甲苯合计
印刷)
4.2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 多少克 VOCs 计算)应执行表 1 的规定。
印刷油墨种类
表 1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VOCs 含量的最高限值/(g/L)
Ⅰ时段
Ⅱ时段
印刷行业废气处理报告
印刷行业废气处理报告1. 背景介绍印刷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然而其生产过程中也伴随着废气排放的问题。
废气中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因此,印刷行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理废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 废气成分分析在印刷过程中,废气主要由以下成分组成: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 酸性气体 - 颗粒物 - 其他有害气体3. 废气处理技术为了减少废气排放,印刷行业可以采用以下废气处理技术:3.1. VOCs处理技术VOCs是印刷行业废气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因此处理VOCs是最重要的环节。
常用的处理技术包括: - 吸附剂处理:利用吸附剂吸附VOCs,如活性炭等。
- 热氧化处理:通过将VOCs加热至高温进行氧化分解。
- 生物过滤处理:利用生物滤床将VOCs降解为无害物质。
3.2. 酸性气体处理技术酸性气体是印刷行业废气中常见的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呼吸系统有害。
处理酸性气体的方法包括: - 中和处理:利用碱性物质将酸性气体中和为中性物质。
- 干法洗涤:通过气体与洗涤剂的接触,将酸性气体吸附或溶解于洗涤液中,达到去除的效果。
3.3. 颗粒物处理技术印刷行业废气中的颗粒物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
处理颗粒物的方法包括: - 重力沉降:利用重力将颗粒物沉降到底部,然后进行处理和清除。
- 过滤处理:通过过滤器或电除尘器去除颗粒物。
3.4. 其他有害气体处理技术印刷行业废气中可能还存在其他有害气体,如氮氧化物、硫化物等。
处理这些有害气体的方法包括: - 吸收处理:利用吸收剂吸收有害气体。
- 化学反应处理:通过化学反应将有害气体转化为无害物质。
4. 废气处理装置选择在选择废气处理装置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废气成分和浓度 - 处理效率和能耗 - 维护成本和设备投资 - 空间需求和运行要求5. 废气处理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11-12发布2013-11-15实施附件目次前?言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总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适用范围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编制依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生产工艺及VOCs排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平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凸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3凹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有机溶剂转移、墨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VOCs排放。
中山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控制技术指引
中山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控制技术指引2021年4月13日发布 2021年4月13日实施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目次前言 -------------------------------------------------------------------------------------- 1 1.适用范围 -----------------------------------------------------------------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术语和定义 -------------------------------------------------------------- 3 4.控制技术要求 ----------------------------------------------------------- 55. 管理要求 ---------------------------------------------------------------- 19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保护技术体系,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中山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及管理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引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
本指引起草单位:中山大学。
本指引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13日批准。
本指引自2021年4月13日起实施。
本指引为首次发布,将依据环保要求的提高和环保技术的发展适时更新。
本指引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中山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控制技术指引1.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中山市内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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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环 境 保 护 技 术 文 件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11-12发布 2013-11-15实施附件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目次前言 (I)1 总则 (1)1.1 适用范围 (1)1.2 编制依据 (1)1.3 术语和定义 (1)2 生产工艺及VOCs排放 (2)2.1 平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2)2.2 凸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2)2.3 凹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4 孔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 (3)2.5 复合工艺及VOCs排放 (3)3 印刷行业VOCs防治技术 (3)3.1 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 (3)3.2 VOCs废气治理技术概述 (5)3.3 印刷行业VOCs治理技术推荐 (7)4 治理设施建设与监管要求 (9)4.1 总体要求 (9)4.2 废气收集设施建设要求 (9)4.3 废气采样口建设要求 (9)4.4 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要求 (10)4.5 管理要求 (11)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设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治理指南等技术指导文件。
本指南可作为印刷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提供各地市环保部门、治理企业以及印刷企业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本指南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使用热固型油墨的平版印刷企业、使用醇溶性油墨的柔版印刷企业、凹版印刷企业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孔版印刷企业,其他印刷企业可参照本指南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
1.2 编制依据本指南以印刷行业VOCs排放特征为基础,充分考虑现有治理技术的发展水平、适用范围和实际应用情况,结合我国现有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和地方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指导文件编制。
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如下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具体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8]《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9]《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10]《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1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1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14]《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标准规范》(HJ 2026-2013)[15]《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标准规范》(HJ 2027-2013)[1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 386-2007)[1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2007)[1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J/T 388-2007)[1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HJ/T 389-2007)[2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1]《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 1-92)[2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T371-2007)[2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HJ/T370-2007)1.3 术语和定义1.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101325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1.3.2 油墨由作为分散相的色料和作为连续相的连结料组成的一种稳定的粗分散体系,在印刷过程中被转移到承印物上着色的物质。
1.3.3 热固型油墨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印刷油墨:(1)用于配有烘干箱或者烤箱的连续式卷筒轮转印刷机;(2)其油份受热挥发后变干或定形,再以冷凝卷筒使油墨凝结。
1.3.4 醇溶性油墨以醇溶性合成树脂、溶剂及颜料组成的油墨。
1.3.5 溶剂型油墨以有机溶剂作为主要溶剂的油墨。
1.3.6 UV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能在紫外线照射作用下瞬间固化的油墨。
1.3.7 EB固化油墨电子束固化油墨,能在电子束照射作用下瞬间固化的油墨。
1.3.8 复合指使用胶粘剂,将不同的基材通过压贴粘合形成二种或多种材料的组合的一种印后加工方式。
1.3.9 治理效率指治理设施捕获污染物的量与处理前污染物的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计算公式如下:式中:η——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C1、C2——治理设施进口、出口污染物的浓度,mg/m3;Q sn1、Q sn2——治理设施进口、出口标准状态下干气体流量,m3/h。
2 生产工艺及VOCs排放印刷是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原稿上的图文信息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工艺技术,按分类主要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物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按承载物分为纸及纸板印刷、金属印刷、塑料印刷等。
印刷工艺主要有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如柔版印刷)、凹版印刷和孔版印刷。
不同印刷工艺的VOCs 来源和排放方式基本相同:VOCs来源于所使用的油墨及稀释剂(印刷不透气承印物需添加稀释剂,如金属印刷、塑料印刷)、复合用胶粘剂(仅限于部分存在复合工艺的印刷企业)及设备清洗剂,可能的排放途径有:油墨调配过程溶剂挥发、印刷过程油墨溶剂挥发、烘干阶段、复合过程及设备清洗过程等。
印刷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VOCs产生环节如图1所示:图1 印刷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VOCs产生环节2.1 平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平版印刷(平印)又称为胶版印刷(胶印),其特征是印版的图文着墨部分和空白部分几乎在同一平面上。
平版印刷企业所使用的油墨包括溶剂型油墨、植物大豆油墨,UV固化油墨和水性油墨,其中溶剂型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较高,是平版印刷企业主要的VOCs排放源。
此外,平版印刷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型洗车水及润版液等也是VOCs排放源之一。
2.2 凸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凸版印刷(凸印)的图文部分处于一个平面,明显高于空白部分,印版着墨时,油墨附着在印版的凸起部分,并在压力作用下转移到承印物上。
传统的凸版印刷采用铜锌版,目前逐渐被柔版印刷(柔印)代替,采用软质的树脂印版。
柔版印刷通常用于产品包装印刷,对于色彩要求不高的瓦楞纸包装箱产品一般使用水性油墨,几乎不存在VOCs排放;而对于色彩鲜艳的薄膜制品则一般使用醇溶性油墨,印刷过程产生VOCs污染。
2.3 凹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凹版印刷(凹印)的印版滚筒上空白部分高于印刷图文部分,并且高低悬殊,空白部分处于同一平面或同一曲面上。
印版上凹陷的图文部分形成网穴容纳油墨,通过滚筒压印,使印版滚筒上的图文印迹转移到承印物表面。
凹版印刷广泛应用于包装和特殊产品印刷领域,适用于薄膜、复合材料及纸张等介质,通常使用低粘度,高VOCs含量的油墨,印制过程产生大量的VOCs,且成分复杂。
2.4 孔版印刷工艺及VOCs排放孔版印刷(也称丝网印刷、丝印)是将真丝、尼龙或金属丝编织成网,将其紧绷于网框上,采用手工刻膜或光化学制版的方法制成网版,网版上非图文部分被涂布的感光涂层封住,只留下图文部分的网孔可以透过油墨。
印刷时,先在网版上涂墨,再用橡皮刮板在网版上轻刮,油墨透过网版,转移到放置在网版下的承印材料上。
孔版印刷VOCs主要来源于油墨及清洗剂,使用溶剂型油墨时VOCs排放浓度相对较高。
2.5 复合工艺及VOCs排放复合工艺是指使用胶粘剂将不同的基材通过压贴粘合形成二种或多种材料的组合的一种印后加工方式。
包含干式复合、湿式复合、挤出复合、热熔复合等工艺,其中干式复合工艺需要使用大量的胶粘剂和稀释剂,VOCs排放量较大,且成分单一。
印刷工艺与含VOCs原辅材料及VOCs排放特征见表1。
表1 印刷工艺与VOCs排放特征3 印刷行业VOCs防治技术3.1 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工艺过程VOCs防治技术指采用无VOCs或低VOCs的原辅材料、先进的生产工艺,或者完善的废气收集及治理系统等方法在生产过程中减少VOCs污染。
3.1.1 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控制原辅材料VOCs含量旨在推行使用低VOCs或无VOCs的环保油墨、胶粘剂以及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从工艺的开端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达到VOCs减排目的。
目前环保型原辅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辐射固化油墨,如UV固化油墨和EB油墨。
此类油墨有机溶剂含量极低,使用过程几乎不排放VOCs。
UV固化油墨可用于平版印刷、凸版印刷、凹版印刷、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的各个领域,适用的承印物有纸张、塑胶、电路板、铝箔等。
②水性油墨:指以水为主要溶剂的油墨,主要应用于柔版印刷与凹版印刷。
目前我国出版领域凹版印刷基本采用水性油墨,但软包装领域仍然大量使用溶剂型油墨。
③植物基油墨:以植物油代替石油系溶剂型油墨中的矿物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大豆油墨,广泛用于平版印刷。
④水性胶粘剂:以水为主要溶剂的胶粘剂,可用于除蒸煮袋之外的食品、烟、酒及药品包装的复合工艺,目前已在国内少数企业得到应用。
此外,采用适用于高速轮转平版印刷机的无醇或低醇润版液、专用油墨清洗剂(W/O乳液型)也可降低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
根据以上各类原辅材料的应用特点,我省印刷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工况,按照表2列出的措施,从生产过程控制VOCs排放。
表2 广东省印刷行业VOCs废气源头控制措施3.1.2 密封原料供应系统采用密闭容器和管道调配、输送原料,减少原料贮存、配制及供应过程VOCs逸散。
3.1.3 建立VOCs废气收集系统建立印刷、烘干和复合工序废气收集系统,增加VOCs废气的捕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单张印刷企业应将车间密封,轮转印刷企业、金属印刷企业和凹印印刷企业应在所有VOCs排放点设立废气收集装置,保证VOCs废气捕集率不低于95%。
3.2 VOCs废气治理技术概述工业固定污染源VOCs废气治理技术可分为回收和销毁两种方式。
回收是通过物理的方法,改变温度、压力或采用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富集分离有机气相污染物,主要有吸附、吸收、冷凝及膜分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