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下属检举的银行高管——北京农商行前副行长司伟受贿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被下属检举的银行高管——北京农商行前

副行长司伟受贿案

文/裴晓兰

2021年1月l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前副行长司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经法院审理后查明,司伟在任职的6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金条、翡翠、手表、购物卡、现金等款物,共计600余万元。颇有意思的是,司伟的落网源于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前行长韩立锋的检举揭发。

被下属揭发检举

司伟,现年48岁,山东省蓬莱市人。2021年11月,他进入北京农商行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农商行总行营业部筹备组副职负责人、西单支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西单支行行长等职。

2021年4月,司伟获得北京市劳动模范称号。2021年4月,司伟荣获首都劳动奖章。2021年10月,司伟开始担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

光鲜的荣誉头衔却无法遮掩司伟的贪腐问题。司伟一案浮出水面,源于其下属的检举立功。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纪委)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证实:2021年8月,北京市纪委在调查韩立锋涉嫌受贿问题时,发现韩立锋和某家房地产商分别给予司伟款物的线索。由此,司伟进入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的视野。据法

院对韩立锋受贿案作出的判决显示,韩立锋被北京市纪委约谈时,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并向北京市纪委的工作人员揭发检举了司伟受贿10万美元的情况。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21年至2021年间,韩立锋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两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对方获取贷款、延缓还贷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两家公司负责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318万余元。

2021年2月18日,韩立锋在其43岁生日当天受审。2021年6月,韩立锋因有自首、立功情节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万元。

2021年11月12日,北京市纪委通知司伟配合组织接受调查。次日上午,司伟自行来到北京市纪委,主动交代了收受韩立锋和某家房地产商款物的事实。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23日被“双规”期间,司伟主动交代了北京市纪委初核期间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2021年1月24日,司伟因涉嫌犯受贿罪被褥押。同年2月10日,司伟被逮捕。

受贿事实确凿

2021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司伟涉嫌受贿一案。

在庭审时,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证人证言中表示,2021年上半年,其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北京农商行总行营业部负责人司伟。

2021年前后,司伟称香港某公司的股票不错,想借钱人股这家公司,并把自己在香港的账号发给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的控制人通过其香港公司向司伟的账号汇款300万港币。他证明说:“因为我的企业在北京农商行有贷款,司伟掌握我们企业的命脉。我给他钱是为了跟他搞好关系,希望他能为我的企业申请贷款提供帮助。”

另一位证人李某的证言则称,2021年春节前,自己约司伟在北京金融街一家饭店吃饭。饭后,他把准备好的20万港币交给了司伟。李某还表示,2021年8月,自己从韩立锋处知道司伟在美国参加“首都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境外培训班”的学习,为期一个多月。正好那段时间李某也在美国,于是,他约司伟在美国纽约见面,给了司伟2万美元。

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吴某称,2021年10月,自己请司伟吃饭,送给司伟一块原装瑞士宝玑品牌腕表,市场价格为11.77万元。2021年八九月间,她让公司财务去北京市菜市口百货商场购买金条,送给司伟一根100克重的金条。

2021年春节前,吴某来到司伟办公室,又送给他6张商通卡,每张面额5000元,一共价值3万元。2021年三四月间,韩立锋说司伟要出国学习,她遂请司伟吃饭。饭后,她把装有1万美元的信封放在了司伟所乘汽车的车后座上。

在这些证人证言中,有一个人的证言颇为特殊,那就是举报司伟的韩立锋。他在证言中称,2021年,司伟去美国前,一位开发商约自己和司伟吃饭。饭后,他看见该名开发商往司伟的车上塞进一个

装有美元的手提袋。

韩立锋说,2021年春节前,他送给司伟面值1万元的商通卡共3张。2021年春节前,他送给司伟1根价值5.2万元的金条。2021年春节前,他又送给司伟1根100克投资金条,购买价为3.5万余元,“因为司伟是总行的副行长,是平谷支行的领导,给他送购物卡和金条是希望他能在工作上多支持我们”。

在庭审中,证人陈某的证言称,2021年下半年,他和司伟等人一起吃饭。司伟提起上北京大学emba的事情,说能不能让他找关系给个免费名额或者打折。后来,他没有与办学方协调成功司伟的入学事宜。“司伟说他已经上第二个Emba了,有点儿吃不消,问我能不能帮忙处理一下。”陈某表示。后来,司伟直接开据了抬头为陈某所在公司的学费发票。陈某跟领导请示汇报后,用公司的钱为司伟报销了学费,共计32.8万元。当时,陈某的领导称,公司出钱为司伟报销学费,是感谢司伟支持他们公司的工作。

另一名证人张某的证言则称,2021年,他女儿大学毕业后报考北京农商行职位,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该行的公司部总经理谷某并请对方帮忙。谷某说他们行的领导司伟帮忙办理这件事。随后,张某把价值22万元的翡翠吊坠送给了司伟,以示感谢。同时,据北京农商行负责2021年大学毕业生招录工作的人员称,自己收到司伟的一条短信,内容是让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一名张姓女生。随后,该工作人员跟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打了招呼,那名女生被北京农商行录用。

构成受贿罪被判刑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2021年至2021年间,司伟利用担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行长韩立锋(已判刑)等人及相关单位的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对方给予的款物,共计600余万元。司伟的家属在案发后退赃287万元,在案另扣押赃款271.01万元、港币20万元、100克金条1根、翡翠吊坠1个、宝玑牌手表1只。

司伟在受审时表示认罪,辩称自己有自首情节。

2021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司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对于司伟提出自己有自首情节的辩解,法院认为,司伟虽是自行前往纪检机关,但是在纪检机关已掌握其受贿犯罪相关线索并通知其到纪检机关配合组织调查的情况下所为。司伟当庭也供称其当时认为组织是找其了解别人的情况,并无主动投案的真实意愿,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依法不构成自首。

鉴于司伟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犯罪,可认定其有坦白情节。同时,司伟在庭审过程中真诚悔罪,受贿所得已全部退还,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司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在案扣押的相关款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摘编自《京华时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