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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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行政公章): 年 月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单位:元 第 页共 页

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 填报日期:

说明:1.一式三份,中心两份、单位一份。

2.缴存基数(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职工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工资总额/12。缴存基数不能高于或低于中心当年公布的最高、最

低缴存基数标准。

3.月缴存额逢角分进元。月缴存额不能高于或低于中心当年公布的最高、最低月缴存额标准。

4.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除人才代理机构外,同一单位职

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5.表中逻辑关系:(1)×(2)=(3),(4)=(3),(3)+(4)=(5)。“xx”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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