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日期: 2012-09-04 阅读次数:227034次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博士研究生!一、报名考试(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1、采取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3年3月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350名,包括学术性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地方硕士研究生入学及分配不参军。
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人员。
6、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7、符合当年国家和军队的其它招生政策及规定。
三、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
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初试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和专业课;公共管理的初试科目为2门,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目录招生简章(7月最新版)
西南政法大学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说明(暂无指定书目) 一、我校201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86-1890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
委托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
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13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简章解读请见西南政法大学唯一考研论坛:“西政阳光公社”。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思想政治理论111,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德语244、法语245,其余
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5名。
各招生专业接
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接受推免生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
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
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3年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本校2013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40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第一临床学院和药学院以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2.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和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另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3.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临床学科(第一临床学院)原则上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的,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6.我校在复试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7.政治、外语、中医综合、西医综合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药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根据国家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写的考试大纲或(或考试指导性意见)进行命题,满分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简明马克思主义史3门,各占50分,满分150分;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各占75分,满分150分。
中国政法大学 2013年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初试及复试命题范围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2008年9月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
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自成立以来,本院已招收2008、2009、2010、2011、2012五个年级、共计414名中国硕士研究生和57名外国留学生。
2012-2013学年,本院在校硕士生309人,其中:中国学生297名;国际学生12名。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本院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5%,详见下表:专业计划人数推免生民商法学238经济法学228刑法学104诉讼法学104宪法与行政法学104比较法学104法律硕士(非法学)2525合计11057【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 2二、培养方案1.培养目标本院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旨在培养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胜任多种法律职业之法学通才。
(1)透过中国政经体制和法律互动的大背景,学生能理解法律原理,通晓法律规则,驾驭法律解释,看到现有法律的合理性和局限性,进而预见法律变化。
(2)出色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包括:准确、优雅的写作风格,说理透彻的书面和口头表达。
(3)能围绕某一法律问题而检索中、英文法律文献,包括:制定法、司法判决、学术著述;掌握文献征引和标示文献来源的规则。
2.学制:两年3.课程设置和特色课程开设时间(学期)学分课程性质宪法与行政法12必修法律职业伦理12必修中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12必修民法原理(总论)12选修、民商法专业必修合同法12必修财产法12必修刑法13必修婚姻法12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法社会学12选修侵权法22必修刑事诉讼法22选修、刑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民事诉讼法22选修、民商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必修选修行政诉讼法22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必修选修公司法23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必修劳动法22选修、法律硕士专业必修知识产权法22选修法律方法22选修西方法律研究和法律英文写作31必修破产法32选修、经济法学专业必修中西方法律比较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比较合同法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欧洲知识产权法32选修比较公司法32选修、比较法学专业必修欧盟法简介32选修选修欧盟市场管制32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国际私法32选修国际公法32选修国际货物买卖32选修法律实务(谈判、法律诊所、模拟32选修法庭、参观法院)(每学期课程可能会有调整,以开学前发布的课程表为准。
2013年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体育学院简介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北端,毗邻天河体育中心,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
2008年6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留学生。
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2004年开始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现有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是国家体育总局若干运动项目的高、中、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单位,具有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
学院分别与美国、澳大利亚、芬兰、英国、葡萄牙、韩国、法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1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聘请了5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项目研究中心”等11个国家及省级科研训练基地(中心);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精品课程和重点实验室;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是省级名牌专业。
学院一向重视运动竞赛,新中国第一位世界冠军容国团就是我院首届校友;戚烈云、陈肖霞、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傅海峰等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均是我院毕业生;学院健美操队和体育舞蹈队多次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上,我院连续多届获得金牌、奖牌、团体总分三个第一。
学院主办的《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
学院的教学、训练、科研条件及生活服务设施先进、配套齐全。
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科研楼、实验中心、室内田径训练馆、体育馆、网球馆、恒温游泳池等教学训练场馆,图书馆文讯资源44 万余册。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体育学院,为创办体育大学和争取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3年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3年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经济学(经济管理)、法学理论。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学制3年(2013年9月——2016年7月)。
学习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一)招生对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域内或本行业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招生方式:采取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通过统一考试,由中央党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考生所在的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中央党校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按照招生条件对被推荐者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真正符合招生条件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止,在当地设有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点的单位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表”)两份(到报名点领取,A4纸);2、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3、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第五十七研究所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解放军总参第五⼗七研究所2013年硕⼠研究⽣招⽣简章 ⼀、单位简介 我所为专业门类⽐较齐全、技术⼒量较为雄厚的⼤型综合性研究所,历史光荣,成果丰硕。
具备雄厚的科研⼒量,先进的科研⼿段和完善的配套设施。
我所研究⽣培养⼯作起步于1984年,⽬前具有“通信与信息系统”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个博⼠学位授予权点,“信息与通信⼯程”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个硕⼠学位授予权点,招收全⽇制学术型研究⽣;拥有以三位院⼠领衔、多位国内、军内知名专家组成的导师队伍。
⼆、招⽣对象 (⼀)“211”⼯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
仅限“211”⼯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不含独⽴学院、专升本),毕业时取得学历学位,本科专业与我所招⽣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到2013年9⽉1⽇)。
地⽅考⽣被我所录取后即参军⼊伍,享受军队⼲部待遇。
(⼆)地⽅⾼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的军队在职⼲部。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为军队和国防建设勤奋学习、努⼒攀登科学⾼峰的志向。
(⼆)⾝体健康,符合《中国⼈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其中主要指标如下: 1)⾝⾼:男不低于1.62⽶,⼥不低于1.60⽶。
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15%;⼥⽣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15%。
标准体重(千克)=⾝⾼(厘⽶)-110 2)两眼*视均在4.5(0.3)以上,矫正视⼒在4.9(0.8)以上,⽆⾊盲、⾊弱。
3)⼼脏、肝功能正常,⽆任何传染病。
(三)年龄:应届本科毕业⽣报考我所硕⼠⽣,⼊学时年龄不超过24周岁。
四、报考⽅式 报考我所硕⼠⽣的⽅式有两种:1)推荐免试;2)全国统考。
以上两种报考⽅式均需要参加全国硕⼠⽣招⽣考试上报名及现场照相、确认,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西安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政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安政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安政治学院是直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一所系统任职教育院校,担负着全军政治军官中级培训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
学院拥有军队政治工作学、法学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政治经济学、应用心理学等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军事硕士、法律硕士授予权。
其中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专业是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2013年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104名,其中招收地方考生13名(男生10名、女生3名)。
军队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地方生(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限报考应用心理学、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且报考专业须与本科主修专业(高考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
军队政治工作(专业学位)和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招收具有3年以上部队实际工作经历,并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的正连职男性现役军官(含武警部队),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本科专业为非法学的部队在职干部,其他专业可招收部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国防生。
部队在职干部报考,考评结果等次须在称职以上,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经所在军级单位政治部批准,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军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经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同意,非指挥类国防生须经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可以报考与本科主修专业(高考录取专业)相近的专业,不受地方入伍名额限制。
部队干部考生录取后,晋职晋衔由原单位负责办理。
地方考生录取后不注销户籍,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参军手续,享受部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全军分配工作。
秉道教育--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保研-考研-考博高端辅导第一品牌中央音乐学院2013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预计招收约110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指挥系共16名;音乐学系20名;音乐教育系10名;声歌系7名;钢琴系12名;管弦系18名(器乐伴奏艺术方向限招2名);民乐系18名;音乐科技部9名。
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学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二〇一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〇一二年九月报考须知一、培养目标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一)政治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考警务专业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截至2013年9月1日)。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
理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
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中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指导帮助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作用,科学、规范、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招生计划安排在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时,各招生单位暂按2012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安排,并按《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做好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招生学科、专业要求(一)学术学位1.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各单位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除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外,其他学科均须严格使用《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1)中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3.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代码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4.交叉学科代码编制规则: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一个或多个)代码,第五位为“J”,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专业名称使用交叉学科名称。
(二)专业学位1.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均可安排招生。
2.招生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3.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1)执行。
三、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学术学位1.科目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试题选用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使用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
清华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录取
1.联考考生复试及格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2.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清华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须签订相应的自筹培养经费协议书。
3. 我校在2013年计划招生200人(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80人),第一年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二、三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
3. 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8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学位授予
三年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
培养费总额为6.5万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培养费。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2.0万元,第三学年交纳2.5万元。培养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06 冠心病发病机制
07血脂与冠心病
08恶性肿瘤综合治疗
09耐药结核病的治疗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病毒性肝炎
11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的机制研究及临床介入治疗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6西医综合
? 1.内科学 1.诊断学
2.病理生理学 ? 12肾小管损伤修复再生机制及治疗
???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 六、体检
???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 七、录取
???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 十、相关优惠政策说明
??? 1.我校公费研究生比例为95%以上。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录取后,一律享受公费待遇。
??? 2.凡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均享受普通奖学金550元/月;
??? 3.学校每年拿出专项资金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 2.初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 (二)复试
???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 4. 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硕士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这类考生通过初试后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且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或者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截至报名前,已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与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学科与领域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所列招生人数含部分校内外推免生,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略有调整,各学科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
招生学科目录中有括号标记为“专业学位”或“工程硕士”的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做标记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日期: 2012-08-30 阅读次数:414806次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我校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一、推荐免试2013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
含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硕博连读生以及“直博生”(拟录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招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1、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2、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3、北京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7、写好申请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3个;8、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本系研究生须提交如上1、2、6三项各一份,外校同学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同学须向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三)、申请办法1、提交申请材料(1)有意者请访问北大研究生院网页(/zsxx/sszs/tjms/)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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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现场确认程序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08月28日 08:30 来源:教育部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