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测系统招投标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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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监测系统投标技术方案
需求分析
1.1项目建设目标
畜牧业统计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目标是:针对畜牧生产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主要畜产品价格周报、畜禽生产观察点信息月报、重点饲料、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监测等报表(参见附录:《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统筹规划,采取统一采集软件、统一指标管理的办法,建立科学、统一、准确、快捷的数据信息采集、传输、汇总、查询、分析的软件硬件平台,为系统内各部门提供个性化的信息采集服务,实现对报表数据及相关畜牧行业数据的采集、传输、汇总、查询、分析、预警的网络化管理,达到数据传递汇总快捷准确,分析预警科学,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决策提供可靠参考和依据。
1.2项目任务分解
项目任务包括:
●畜牧信息统计监测业务规划
●畜牧业统计数据采集系统设计
●畜牧业统计数据查询及分析处理系统的开发
●提供系统运行硬件环境及其他配套硬件
1.3业务需求分析
1.3.1总体目标
增强监测的时效性,提高监测效率,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完善全国畜牧业生产和市场供应动态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在强化现行省级畜牧和饲料生产年报、季报监测的基础上,对生猪主产区实施重点监测;充实和完善现有的部属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实行“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对畜牧养殖、加工重点企业和饲料生产重点企业、畜禽生产样本村和样本户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及
时获取全国畜牧业生产变化情况。
1.3.2主要监测范围和内容
采取“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固定监测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从省、县、村、农户等不同层次开展监测。在监测周期上兼顾年度、季度、月度、旬度等不同时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1.3.
2.1省级畜禽、饲料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系统完整地反映全国畜牧、饲料生产的动态变化。省级年报和季报通过层层上报,由省级畜牧(饲料)部门审核后上报农业部,同时完成年度和季度形势分析报告。
1.3.
2.2生猪主产区重点监测
加强生猪主产区生产和市场的重点监测,对每月汇总生猪生产的关键数据和指标,通过网络上报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1.3.
2.3畜产品和饲料价格监测点
采集470个固定价格监测县生猪、家禽、牛羊、饲料等产品价格的集贸市场价格,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3采集一次信息,直接上报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1.3.
2.4“百场(厂)千村万户”畜禽生产月度监测
1.3.
2.4.1380个重点跟踪企业监测点
依托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建立270个饲料生产重点企业和110个畜牧养殖、加工重点企业跟踪监测制度,每月
采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畜禽产品生产及市场流通等方面的关键指标数据,汇总后上报农业部。
主要监测指标:饲料产量情况、饲料原料采购情况、饲料销售情况、饲料进出口情况;基础母猪存栏情况、生猪销售量、商品仔猪销售量;祖代和父母代蛋鸡种鸡存栏情况、种蛋产量、雏鸡产量和销售量、蛋鸡产品销售价格;原料奶收购情况、巴氏杀菌乳、超高温灭菌乳、酸牛乳、奶粉、干酪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等。
1.3.
2.4.23250个畜禽生产村级监测点
在200个生猪生产重点监测县、100个鸡蛋生产重点监测县、50个牛奶生产重点监测县、50个肉鸡生产重点监测县和50个肉牛重点监测县中,选取3250个行政村作为直报式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由村级防疫员每月按期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由县级主管部门通过网络上报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主要监测指标:生猪存栏和出栏、生猪养殖规模情况、蛋鸡存栏、鸡蛋产量、蛋鸡养殖规模情况、奶牛存栏、牛奶产量、奶牛养殖规模情况、当月购入和出售奶牛数、肉牛存栏和出栏、肉牛养殖规模情况、肉鸡存栏和出栏、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等。
1.3.
2.4.39750个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
拟在3250个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975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防疫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由县级主管部门通过网络上报农业部中央数据库。
主要监测指标:生猪存栏结构、肥猪销售收入、出栏猪养殖成本、单位鸡蛋饲养成本、单位鸡蛋销售价格、不同单产水平奶牛存栏结构、奶牛饲养成本情况、出栏肉牛销售收入、出栏肉牛养殖成本情况、出栏肉鸡销售收入、出栏肉鸡养殖成本情况等。
1.3.3监测点的选择方案
1.3.3.1县级畜产品价格周报监测点
在470个部属畜产品价格监测点所在县(区)选择本县交易量较大或交易交集中的1个农贸市场作为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点。
1.3.3.2饲料生产和畜禽养殖、加工企业监测点
270个饲料生产重点跟踪企业由各省根据本省饲料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企业产品类别、品种结构和生产规模等因素推荐产生,反映全国饲料生产的总体情况。110个畜禽生产重点监测企业包括40个生猪、15个蛋鸡种鸡、25个肉鸡、15个奶牛养殖企业以及15个乳品加工企业。其中40个生猪养殖企业的种猪存栏量占全国总量的22%;15个鸡蛋生产企业祖代鸡存栏占全国总存栏的80%,父母代存栏占全国总数的23%;25个肉鸡生产企业祖代种鸡存栏占全国存栏总数的96%,父母代存栏占全国总数的43%,肉鸡出栏占全国总数的38%;15个乳品加工企业市场占有量在60%以上。
1.3.3.3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
将全国所有县划分为主产县和非主产县两个层次。主产县生产情况通过251个生猪重点县生产情况反映,非主产县情况通过选点方式反映。在251个生猪重点县中,按照对称等距抽样方式选取100个县纳入监测范围,以此反映全国生猪主产县生产情况。在251个生猪重点县外的所有县中按照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选取100个县作为样本县,由此反映非主产县生猪生产的总体情况。从100个生猪主产县和100个非主产样本县的监测数据,可大致反映全国生猪生产变化情况。
固定监测村选择方式:将每个县所有行政村按2006年末生猪出栏量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10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200个县共2000个定点监测村。
固定监测户选择方式:每个省(区、市)按自身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