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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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17 年9 月24 日电,简称《意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简称《意见》),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学校事业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导
向,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充满活力、协同创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专业设置机制。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加强专
业建设信息服务,完善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及岗位比例,学校自主组织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根据办
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改善进人用人环境。学校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承接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
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
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健全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绩效工资制度体系,加强绩
效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合理调节学校各岗位收入差距,除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外,收入差
距要保持在合理范围。
(六)完善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校内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完善内部治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制度体
系和治理结构。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详见附件1:《学校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任务清单》)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高校需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学校拟按以下步骤推进本项工作。
(一)学习自查阶段(10月31日前)
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和,对照学校章程、改革事项任务清
单及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围绕专业设置、编制和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管理使用和资产处置等
重点内容,全面了解政府下放了哪些权、改变了哪些管理方式、提供了何种服务,研究扩大了高校哪些“权”、怎样管好“权”、怎样向二级学院、团队和科研人员下放“权”等问题,明确改革
的目标、方向与思路,确定改革的路径、措施、需制订或修改的配套制度,填写《学校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分析表》(详见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制订方案阶段(11月30日前)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学校承接“放管服” 改革事项分析表》,初步形成学校“放管服”改革目标、思路、措施,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议审定。(11月11日前)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改革目标和思路,认真做好方案(制度)起草修订工作。方案或制度起草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以真抓实改为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方案(制度)的制订工作。(11月
30日前)
(三)征求意见阶段(12月以后)
方案(制度)第一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
方案(制度)第二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征求各部门、单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意见,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3方案(制度)第三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专门的
座谈会征求意见。方案(制度)应根据工作需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四)审定颁布阶段(2018年以后)
方案(制度)第四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发文实施、上报。人事分配、职称评审等方案及配套制度需提交教代会通过,再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颁布实施、上报备案。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
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是中央和广东省的明确
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放管服”改革涉及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事项,事关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及单位要全面理解、把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实质、目标任务,把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特色鲜明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目标相结合,落实责任,及时对接,主动争取,利用政策的红利,切实解决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学校办学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放管服”改革事项承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