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优质2024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优质2024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第十个年头的方案写作,仿佛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今天,我将用我的经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写下这份方案。
我们要明确目标。
放管服改革,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我们要通过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负担1.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我们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我们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3.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二、放管结合,维护市场秩序1.加强监管执法。
我们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我们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对守信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3.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优化服务,提高企业获得感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我们要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企业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2.推进政策落地。
我们要加强对政策的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企业真正受益。
3.加强企业培训。
我们要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具体措施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我们要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2.制定实施方案。
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督查考核。
我们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4.加强宣传引导。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提高企业的参与度。
五、时间节点1.2024年1月-2024年3月,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九府厅字〔2017〕127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7〕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30日九江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为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7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为做好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的范围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与因上述改革而修改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有关规定。
市政府职能部门在清理过程中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有关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以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要求,提出具体清理意见、条文修改和废止的理由。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宁政办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25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我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逐项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
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以及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整改。
(市政务办牵头,各区、各部门负责)主要措施:(1)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权力清单中带有审批性质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清理,重点对市设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论证,提出处理意见。
(市政务办牵头,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间:2019年9月底前)(2)围绕创新名城建设,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宁政发〔2018〕6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赋予高新园区全链审批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宁政发〔2018〕68号),2019年底前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涉企审批更加高效。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4.2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0年第25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规范已有矿业权审批和砂石土资源管理,我部研究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0年5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自然资源部2020年4月27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规范已有矿业权审批和砂石土资源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一)精简探矿权申请材料。
申请人不再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的批准文件,煤炭矿业权许可证、煤层气与煤炭范围关系图(煤炭增列煤层气)。
(二)精简采矿权申请材料。
申请人不再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或无需汇交地质资料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的批准文件,煤炭矿业权许可证、煤层气与煤炭范围关系图(煤炭增列煤层气)。
(三)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
取消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勘查实施方案在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核查。
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获取。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03•【字号】九府办字〔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3日九江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文件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对标一流,以便民利民惠民的更好政务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质提效,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厘清事项进驻目录,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以国家、省级目录为标准,统一编码、统一名称、统一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梳理、审定并发布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以公布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综合评价事项办理频率、月办件量等因素,明确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部门和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对办件量显著低、季节性办件的实行综合进驻,对完全“零办件”的实行网上入驻。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二)统一操作规程,强化公开监督。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2•【字号】渭政办发〔2017〕156号•【施行日期】2017.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渭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2日渭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7〕2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追赶超越,现就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全面落实“五新”战略、建设“三地一中心”为契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快对外开发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建设西部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市水平。
二、基本原则1.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国际化的企业生态环境,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
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
16 EPEM 2019.12政策动向Policies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现就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一)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6MW (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电量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和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相关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项目运营主体”)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项目运营主体在与电网企业办理并网运营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上述项目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由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进行公示注销,公示期不少于30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注销手续。
派出机构要通过电网企业、调度机构等多种渠道积极联系有关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简化部分发电企业许可申请要求除按本通知可以豁免许可的情况外,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1.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2.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优化电力 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具体简化内容如下。
主要负责人方面。
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三项职务。
财务资料方面。
不再要求提供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最新人民政府对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人民政府对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x]〕57 号)、《x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x[x]32 号)、《x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x〔x〕34 号)精神,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经x 年第3 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就加快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导向、发展导向和题目导向,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
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题目,再取消一批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
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治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事项。
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加强指导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好。
加强清单标准化治理,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清单同一标准。
规范和完善政府部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网上发布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
积极推进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有关部分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永政办函〔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打造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暂行)》(永政发〔2018〕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统筹推进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对标省内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环境、项目建设环境、区域融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
2018年,以“产业项目建设年”和“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进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年底前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力争达到全省最少,市、县区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能下放的全部下放,行政审批归口管理改革全面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篇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放管服改革是指通过放宽市场准入、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公共服务等多项举措,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市场活力释放和经济发展。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放管服改革的落地实施。
二、总体目标1.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3.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需求。
三、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1.放宽市场准入a.修订现有市场准入限制,允许更多市场主体进入。
b.加强公平竞争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c.建立市场准入信息公示制度,方便市场主体了解准入规则。
2.简化行政审批程序a.全面清理和归并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重复审批环节。
b.推行“一次办好”制度,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c.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3.优化公共服务a.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培训。
b.建立全天候、多渠道的公共服务平台,方便市民办事。
c.完善公共服务评价制度,鼓励政府部门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责部门的任务和工作具体安排。
2.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3.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改革工作进行评估。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认知和参与度。
五、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六、预算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经费。
七、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初步框架,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紧密配合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落地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怒政发〔2017〕92号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怒政发〔2017〕9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现审批事项更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目标,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任务分解意见。
一、理清职能职责,最大限度放权市场(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9号)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制定并发布州、县(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变相审批,除法定行政许可外,不得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进行事前审批。
研究探索行政许可事项分类管理审批,实现行政许可最大化提速增效。
(州编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二)加大对《怒江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宣传实施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适时开展行政职权动态调整。
待省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后,结合怒江实际,参照出台我州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权力调整机制。
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最终版
X X X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xxx发展环境,现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整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先行先试,使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探索建立“一张执照管登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流程管项目、一套网络管信用、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把xxx 打造成为全省“放管服”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坚持系统设计、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综合施策。
xxx、xxx和街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在推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形成引领示范。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
推进放管服改革要与落实代管托管、推进开发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同步推进,对各项改革事项分别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制定改革路线图和工作清单,倒排时序,分步、分类加快推进。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xxx牵头抓总,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xxx、街镇切实抓好落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个环境”为目标,建立“六个一”式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推行权责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清单、产业优惠政策清单、“减证便民”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七张清单制度,探索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社会应急管理一体化响应处置机制和综合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双创环境。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4•【字号】济政字〔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67项,其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承接66项、县(市、区)承接1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承接落实工作承接省级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站位,确保承接落实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市县两级承接部门(实施部门)要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于1月18日前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具体权限、承接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
按照权限和程序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二号章”和相应电子印章、事项办理及数据查询所需的信息系统等交接工作,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明确承接事项设定依据、审批要点、办理标准,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结合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出台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管得住、管得稳。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3•【字号】平政办发〔2022〕51号•【施行日期】202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平凉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3日平凉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3659”发展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创设良好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深化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4日电,简称《意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简称《意见》),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事业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充满活力、协同创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专业设置机制。
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加强专— 1 —业建设信息服务,完善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
(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及岗位比例,学校自主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改善进人用人环境。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承接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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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17 年9 月24 日电,简称《意见》)、《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简称《意见》),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事业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导
向,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完善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充满活力、协同创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专业设置机制。
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加强专
业建设信息服务,完善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及岗位比例,学校自主组织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根据办
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改善进人用人环境。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做好人员聘后管理。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承接教师职称评审权,制定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
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
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健全薪酬分配制度。
建立绩效工资制度体系,加强绩
效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
合理调节学校各岗位收入差距,除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外,收入差
距要保持在合理范围。
(六)完善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校内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完善内部治理。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制度体
系和治理结构。
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详见附件1:《学校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任务清单》)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高校需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学校拟按以下步骤推进本项工作。
(一)学习自查阶段(10月31日前)
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和,对照学校章程、改革事项任务清
单及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围绕专业设置、编制和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管理使用和资产处置等
重点内容,全面了解政府下放了哪些权、改变了哪些管理方式、提供了何种服务,研究扩大了高校哪些“权”、怎样管好“权”、怎样向二级学院、团队和科研人员下放“权”等问题,明确改革
的目标、方向与思路,确定改革的路径、措施、需制订或修改的配套制度,填写《学校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分析表》(详见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制订方案阶段(11月30日前)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学校承接“放管服” 改革事项分析表》,初步形成学校“放管服”改革目标、思路、措施,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议审定。
(11月11日前)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改革目标和思路,认真做好方案(制度)起草修订工作。
方案或制度起草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以真抓实改为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方案(制度)的制订工作。
(11月
30日前)
(三)征求意见阶段(12月以后)
方案(制度)第一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
方案(制度)第二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征求各部门、单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意见,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3方案(制度)第三稿经学校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专门的
座谈会征求意见。
方案(制度)应根据工作需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起草部门或人员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四)审定颁布阶段(2018年以后)
方案(制度)第四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发文实施、上报。
人事分配、职称评审等方案及配套制度需提交教代会通过,再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颁布实施、上报备案。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
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是中央和广东省的明确
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放管服”改革涉及专业设置、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经费、资产管理等事项,事关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及单位要全面理解、把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实质、目标任务,把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特色鲜明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目标相结合,落实责任,及时对接,主动争取,利用政策的红利,切实解决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学校办学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放管服”改革事项承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
调、督查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方案、制度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为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组员为两办、组宣部、监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具体事务;成员由两办、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设立人事、专业设置、科研、财务与资产等若干个专项工作
组,由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研究、起草文件等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
广东省本次改革拟对高职高专下放7个方面16事项权,需要制订、完善的制度17项,任务初步分工详见附件3。
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领导加强对业务部门的指导,及时为责任部门排忧
解难,加快工作进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协调处理工作出现的
问题,检查督查结果作为部门绩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推动改革各项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