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
民法学民事权利名词解释
民法学民事权利名词解释
1. 民法学: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民法的理论和实践,包括民事权利的起源、内容、保护等方面。
2.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指个人、法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法律
规定的权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3.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是对特定名词进行定义和解释的过程,以明确
名词所代表的概念、范畴、要素等,以便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概念。
4. 中文:中文是汉字和汉语的总称,是中国主要的语言文字系统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之一。
5. 出现:出现指某事物在时间、空间中显现或出现于某种状况或状况中,与本文中的禁止内容相关。
6. 网址:网址是用于指示互联网上特定资源的字符序列,包含协议、
域名、路径等信息,用于访问和定位网站或网络资源。
7. 超链接:超链接是在网页或电子文档中设置的可点击的文字、图标
或图像,通过点击可以跳转到其他网页、文档或资源。
8. 电话:电话是一种通过有线或无线系统实现语音通信的工具,用于
远距离即时交流和声音传递的设备。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中山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根据民事权利橡培神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梁亏利。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1)人身权: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
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人身所固有并为法律所承认。
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生命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健康权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人身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依法享有的使用、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法律赋予自然人有姓名权,法人等有名称权,一方面是确认他们能够保持自己独有的权利主体名义,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者。
肖像权。
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制作和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人的肖像。
名誉权。
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说毁他人的名誉,否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中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主要包括:荣誉权、署名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以及公民在家庭中的身份权。
是民事权利?它有什么特点?
是民事权利?它有什么特点?答:民事权利,就是民法上的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我国民法所享有权利,具有如下特点:1、民事权利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通过享有这一基本权利,民事主体才得以在社会上自下而上并延续。
2、民事权利具有广泛性。
它比任何其他法律中的权利更为广泛。
不论是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享受民事权利。
3、民事权利在民法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
它有别于其他权利在其他法律部门的地位。
民事法律规范无一不与民事权利有关。
从一定意义上说,民事法律规范就是关于权利人所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问:我国民事权利的分类包括哪些?答:我国民法保障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人身权;另一类是财产权。
1、人身权。
(1)人格权:它是指在法律上享有民事主体资格所具有的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身体健康权、自由权、肖像权等。
(2)身份权:它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分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如: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和监护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既含有人身权,也含有财产权。
2、财产权。
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
包括:(1)所有权;(3)经营权;(3)承包权;(4)使用权;(5)财产担保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6)债权;(7)知识产权;(8)继承权。
问:我国民法保障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特点?答:1、人身权的特点。
(1)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切不可分离,离开权利主体的人身就没这种权利(2)人身权不能转让、继承。
(3)人身权没有财产内容,不能用金钱评价其价值。
(4)对人身权的侵犯可以引起财产关系的发生,可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2、财产权的特点。
(1)财产权一般可以计算其金钱价值。
(2)除个别的权利(如继承权、使用权)确实不能由权利人自行转让外,一般均无人身特性,可以自由转让。
(3)对于侵犯财产权的民事制裁的方法,主要是财产制裁。
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体系包含多种权利类型,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因为人格
权是直接与权利者(权利主体)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的。
对人格权的侵害就是对权利者自身的侵害。
人格权是以权利者的人格的利益为客体(保护对象)的民事权利。
2.亲属权:亲属权是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自然的亲属关系与拟制
的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享有的权利。
亲属权是以由亲属关系而得享有的利益为内容,以具有亲属关系的人为客体的。
3.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
事权利。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则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4.支配权: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
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5.请求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6.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
7.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
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此外,民事权利还可以根据其效力范围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
的权利,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如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
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无处不在的。
从购买一件商品到签订一份合同,从邻里之间的相处到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行为,都涉及到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范畴。
那么,什么是民事权利与义务呢?它们又有怎样的重要性和特点呢?民事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利益。
这些利益涵盖了方方面面,比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等。
财产权让我们能够合法地拥有和支配自己的财产,无论是房产、车辆还是存款;人身权保障了我们的生命、健康、姓名、肖像等不受侵犯;知识产权则保护了我们的创作成果,如著作、专利和商标。
民事义务,则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他人的权利而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比如说,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义务按照约定交付商品,而买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价款。
这种义务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交易的正常秩序。
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例如,我们享有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这是一种权利,但同时我们也有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他人安全。
再比如,我们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不造谣、不传谣,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在现代社会中,了解和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与义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于个人而言,清楚自己的民事权利,可以让我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比如,如果遭遇消费欺诈,我们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同时,明确自己的民事义务,能够让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无知而违法,从而保持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社会来说,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和规范,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当每个人都能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社会的交易成本会降低,经济活动会更加顺畅,社会关系也会更加和谐稳定。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认识不足,很多人可能会陷入一些误区或面临一些问题。
民事权利的概念
第一节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财产权: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支配权:指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请求权: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形成权:指以权利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抗辩权:指对抗相对人的请求的权利。
3、绝对权与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指权利效力所及为不特定人的权利。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指权利效力所及为特定人的权利。
4、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必须以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
5、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指原有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
救济权:指基于原权利而派生的权利,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受到侵害的危险时而产生的权利。
6、既得权与期待权
既得权: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的权利。
期待权:将来可能取得的权利。
第四章民事权利体系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4.自助行为
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在情事紧迫而又不能及时 请求国家机关给予求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 拘束或者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自助行为的条件非常严格,一般认为有:
第一,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
⑶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 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案例二: 1990年5月5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 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迎面驶来,眼看 一场惨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手快,急忙转动方向盘, 往右一拐,驶入人行道,车祸是避免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 某撞伤。郭某经过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 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公交公司 则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李某。而李 某则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通法规及《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来处理,对郭某的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 至法院。 [问题]1.什么是紧急避险?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2.本案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可概括为:“我改变”。 (4)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如时效届满,义务人可主张抗辩权。 抗辩权根据其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分为延迟性抗辩权和排除性抗辩权。 前者如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后者如消灭时效抗辩权。 可概括为:“你主张,我拒绝”。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三、请求权的竞合 数个权利的产生源于同一个法律事实,成为权利的竞合。 发生请求权权利的竞合一般的作法是当事人择一而行使,其余请求
什么是民事权利
什么是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指的是个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力。
它是在民事法律制度中对于个人的一种保护和赋予,可以理解为个人的自由和利益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法律规定和制约,民事权利是个体在法律保护下行使的自由和权益。
民事权利的特点民事权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私人性:民事权利是个别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具备的权益和权力。
每个人的民事权利都是独立且不可侵犯的。
2.法定性:民事权利是由法律予以保护的。
个人的权利只有在法律的规定和制度下才能得到保障,法律规定了个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3.平等性:民事权利是平等的,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
无论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等都不应该影响个人的权利。
民事权利的种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个人拥有多种不同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个人尊严、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
它保护了个人的人格尊严和个人形象的完整,禁止他人侵犯个人的尊严和名誉权。
2.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拥有、使用、处置财产的权利。
包括个人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个人享有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置。
3.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指个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力。
它保护了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合同内容的约束力和合同违约的权益。
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个人在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中的创造性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个人拥有了这些知识产权后可以享有对其创造物的独占权和经济利益。
民事权利的保护为了保护个人的民事权利,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保护民事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制度:各国制定和修订法律,明确个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将其纳入法律框架中。
通过法律来保护和维护个人的民事权益,为个人提供法律保障。
论民事权利体系
论民事权利体系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民事权利是个人获取和行使社会、法律所赋予的权益的基础。
民事权利体系是指在民事领域内涵盖各种权益和义务的有机结构。
它不仅包括个人的权利,还包括各种组织、团体的权利。
民事权利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大类。
财产权包括个人和组织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方面的权益。
而非财产权则涵盖了人身权利、人格权利、名誉权等。
在民事权利体系中,这些权利相互交错,相互联系,并形成一定的层次和有机结构。
三、民事权利的保障机制1. 法律保障法律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基石。
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各类法律法规则在其基础之上,进一步保障民事权利的实施。
例如《侵权责任法》保护了个人和组织的人身、财产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2. 司法保障司法是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手段。
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对于侵害民事权利的主体进行裁判、调解和执行等。
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民事权利的平等、公正和合法。
3.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民事权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例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确保人民基本权益的得到保障和满足。
四、民事权利的界限1. 法律界限民事权利的行使应在法律的范围和规定下进行。
法律对于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合理的限制和规范,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任何行使权利都不得超出法律的规定范畴,否则就将受到相应的追究和制裁。
2. 其他权益的界限在行使民事权利时,需要兼顾其他人的权益和利益。
个人的权利并不是绝对的,需要与社会的整体利益相匹配。
因此,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原则,兼顾其他人的利益。
五、民事权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1. 拓宽权益范围民事权利体系应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拓宽权益的范围,使更多的人受益。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摘要:一、民事权利概述二、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财产权2.人身权3.知识产权4.婚姻家庭权5.继承权正文:一、民事权利概述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等。
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财产权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财产利益的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等。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债权是指权利人依法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
2.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身权是人格权的一部分,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尊严和名誉。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促进科技和文化发展。
4.婚姻家庭权婚姻家庭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
婚姻家庭权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监护权、抚养权、赡养权等。
婚姻家庭权的保护旨在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爱。
5.继承权继承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继承权的保护旨在实现财产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等。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一、民事权利有哪些一、民事权利有哪些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民事责任都有哪些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停止侵害、履行扶养义务。
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
上述民事责任,根据侵权的性质。
程度,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三、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
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
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
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谓之权能;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的意思作用范围,谓之权限。
权能、权限是与民事权利相邻近的概念。
其中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是指个人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权益和利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法律上的权益和利益。
它是法律赋予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安全的保护,是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的体现。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对象,它以个人权益为基础,与人们的法定人格和法定财产有关,是人们在平等交往中所享有的许多权益。
二、民事权利的种类1.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权力,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个人对其中一财产物品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可以自由支配、占有、使用和收益物品。
使用权是指个人对他人的财产物品在法律上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个人享有他人财产所产生利益的权利。
处分权是指个人可以决定自己财产如何处置的权利,包括出售、赠与、抵押、租赁等。
2.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享有的对自身身体和精神自由、权益的保护和支配权。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生命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生存的权利,包括生命不受侵犯权、生存权、生活权等。
健康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权利,包括对生命、身体和健康的保护权。
身体自由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身体自由的权利,包括人身不受侵犯权、人身保护权、人身安全权等。
姓名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姓名的自主选择、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自主选择、使用和保护的权利。
3.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个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人格需要和认知权益而享有的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荣誉权、知识权等。
人格尊严权是指个人对自身人格尊严的保护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重等。
名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名誉和社会声誉的保护权,包括荣誉、信誉、声望等。
荣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荣誉和光荣感的保护权,包括成就、荣耀、尊重等。
知识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民事权利与义务ppt课件
目录
• 民事权利概述 • 民事义务概述 •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民事权利的保护与限制 • 民事义务的履行与违反后果 •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实际应用案例
01
民事权利概述
民事权利的定义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 活动中所享有的具体权利,表现 为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利
。
自我保护
公民自身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 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例如签订 合同、保留证据、及时采取措施
防止损害扩大等。
民事权利的限制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公民 才能享有。任何违反法律保留原
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公序良俗原则
公民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违反社 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违反 了这一原则,其行为可能会被认定 为无效。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各方当事人 在民事活动中得到平等对待,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权利损 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民事义务的履行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强人与人之间 的信任和合作,减少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财产权利
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与民 事主体的财产相关,表现为对财产的 支配和保护。
民事权利的重要性
保障个人自由
民事权利为个人自由提供了法 律保障,使个人能够自主地行 使自己的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
维护社会秩序
民事权利的明确界定和保护有 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因权 利冲突而产生的纠纷和冲突。
促进经济发展
协作履行
民事义务的履行需要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即义务人在履行义务时 应当与权利人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义务的履行。
公共基础知识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一、物权(一)物(二)物权1.概念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属于绝对权。
知识拓展交付的类型交付通常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
观念交付是与现实交付相对应的交付形态。
观念交付也称替代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成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知识拓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关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录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奉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居住权一、居住权的分类居住权分为意定居住权和法定居住权两种。
(一)意定居住权意定居住权是指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而设定的居住权,设立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其他人不得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之上设定居住权。
1.依据遣嘱继承的方式设定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遗嘱中对其死后房屋作为遗产的使用问题作出安排,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设定居住权,但须留出适当房屋由其配偶终身居住。
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
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无处不在。
从购买商品到签订合同,从邻里纠纷到财产继承,民事权利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然而,我们在行使民事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明确其法律边界,以避免权利的滥用和冲突。
民事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继承权等。
然而,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其一定的限制和边界。
首先,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会对民事权利的行使作出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合同法中,虽然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权利,但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非法交易、欺诈等,那么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其次,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例如,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行使自己的物权时,不得影响相邻方的正常通行、采光、通风等权利。
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再者,民事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保持善意,诚实守信。
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以常见的物权为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如果所有权人的行使方式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种行使就可能会受到限制。
比如,某人拥有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但如果他想在这块土地上建设一个严重污染环境的工厂,就会因为违反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损害周边居民的健康权益而被禁止。
再看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但如果债权人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采用了非法的手段,如暴力催收、侵犯债务人的隐私等,那么债权人的行为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一般认为,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民事权利由民法所确认;2.民事权利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心;3.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4.民事权利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5.民事权利具有平等性(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以权利保护的利益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特定的债权人一方请求债务人一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非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以人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
(3)综合性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①知识产权:以对于人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的独占排他的利用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②社员权:在某个团体中的成员依据法律规定和团体的章程而对团体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③继承权: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2.绝对权与相对权(以权利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绝对权也叫对世权,是指权利人的权利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以实现,并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
如财产所有权、人格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权利人的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只能对抗特定的义务人。
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
债权就是一种相对权。
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支配权:是指直接支配客体,并享有一定利益的权利。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权利义务责任的综合运用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综合运用是必要的。例如,在侵权法律 关系中,被侵权人享有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同时侵权人也负有赔偿 被侵权人损失的义务。如果侵权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运用权利、义务和责任可以有效地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 的稳定。在民事诉讼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综合运用也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 依据。
公共利益限制
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可以对某些民事权利进行限制或禁止。
02
民事义务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依法承担的作为或 不作为的义务。
分类
民事义务主要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依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产 生的义务,约定义务则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义务。
民事义务的履行与违反后果
履行
民事义务的履行是指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权 利人的利益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
违反后果
如果民事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则可能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民事义务的变更与终止
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民事义务的内容或范 围可能会发生变化,如通过协商或法 院判决的方式对原义务进行修改或补 充。
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例三:民事责任承担的案例
总结词
民事责任承担
案例分析
该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 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详细描述
某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导致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 失。
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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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百科名片编辑本段民事权利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民事权利包含以下含义:民事权利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是权利主体请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编辑本段分类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分类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
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
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编辑本段内容一、财产所有权(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与其他物权相比,财产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所有权为自物权。
(2)所有权为独占权。
(3)所有权为原始物权。
(4)所有权为完全物权。
(5)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三)财产共有权二、债权(一)债的概念和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能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1.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2.债的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3.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4.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二)债的发生根据债发生的根据,即产生债的法律事实。
引起债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之债。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之债。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非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利或知识产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
5.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种单方法律行为能在与该行为有关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债的关系。
(三)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
(四)债的消灭债因下列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消灭:(1)因履行而消灭;(2)因双方协议而消灭;(3)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4)因抵消而消灭;(5)因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6)因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而消灭;(7)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而消灭。
三、人身权1.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种类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内容。
(1)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姓名权;②荣誉权;③名誉权;④生命权;⑤身体健康权;⑥自由权;⑦肖像权。
(2)身份权,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①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②监护权;③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即亲权;④继承权。
(3)人身权的保护方法,《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了适用保护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四、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其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五、财产继承权(一)财产继承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1.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2.财产继承权的法律特征为(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3.继承的方式中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三)遗产处理编辑本段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又称“民事权义能力”、“权利能力”。
法律确认民事民事权利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它是公民和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不同。
(1)前者是由法律直接赋予,而不由任何人决定。
法律不仅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规定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后者则由个人决定,只有参与具体的法律关系才能享有,其权利的范围不仅决定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法律规定,而且决定于个人的财产状况。
(2)前者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和可能性,不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实际利益。
民事权利则以一定实际利益为内容。
(3)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前提,作为主体资格的具体条件,既不能转让,也不得放弃,本人也不得自行处分。
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自行处分。
民事权利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分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编辑本段本质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
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
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编辑本段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
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
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第一,自由行使原则。
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编辑本段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
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编辑本段相关规定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
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
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
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
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
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
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
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
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
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
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
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
但不能因此而放弃这种分类,因为实在找不出一个更好的办法。
现在只好仍用这种分类而把各种民事权利最大限度地网罗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