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工程资料表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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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说明

一、概要

“市政工程资料统一表式”(简称95表式)自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1995年11月发布至今,已有十余年了。该套表式在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保证施工质量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规范标准重新修订、施工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和施工工艺技术不断进步,现行的95表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修订、重编。为此,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下达了重新修订95表式的任务,由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次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对95表式作了比较大的变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的规范不同。本次修订所依据的规范主要是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7-2005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以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表格的形式不同。95表式中虽然有一些专用表式,但在实际使用中,大量使用的是通用表式,特别是工序评定表和隐蔽工程验收单。本次修订则全部采用专用表,即每个检验批都有专用表式。另外,由于监理对每个检验批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因此不再设隐蔽验收表式。

3、验收的方式不同。根据相关规范,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不再划分工序和部位。验收中不再进行评分,也不分优良与合格。另外,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验收。

4、增加了监理表式。原95表式中不包括监理表式。本次修订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表式为主,增加了部分本市市政行业常用的监理表式,并统一编号(《监理规范》表式原有编号保留)

5、统一了表式编号。95表式中编号不统一、不严谨。本次修订制定了编号的统一原则,今后所有市政表式都将用统一的格式编号。除本次发布的桥梁、道路、监理三部分表式外,今后推出的地下工程、机电设备、施工用表、检测用表等也将统一进行编号。

由于各种原因,本次修订未全部覆盖原95表式的全部内容。目前已完成的修订工作主要包括:(1)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3)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常用表式。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燃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各类工程的施工用表及试验检测用表等,拟于明年组织修订编制。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待相关规范修订发布之后进行。

二、表式编号方法说明

1、编号规则

大部分表式的编号由两个汉字加6位数字组成。

第一个汉字表示工作的类型,如“验”表示质量验收,“施”表示施工控制,“检”表示试验检测,“监”表示监理工作等。

第二个汉字(加括号)表示工程类型,如(桥)表示桥梁,(路)表示道路等。

6位数字中前两位表示分部工程,中间两位表示分项工程,后两位表示流水号。

监理表式编号由一个汉字加4位数字组成。

所有编号位于表式右上角。

2.监理表式编号

编号方法为:监-XX(表式固定编号)+□□(流水号)。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表式,其左上角原有编码保持不变。

2.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

(1)桥梁工程:

验(桥)

(2)道路工程:

验(道)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编号

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表式编号沿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附录A~E的编号,前面加“路”字。

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表式编号沿用《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附录A~E的编号,前面加“桥”字。

4.部分常用检验批验收记录表编号:

因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工程检验批在桥梁施工中的各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会重复出现,所以在本次编制中未给出其固定编号,其后面的六位数字编号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桥梁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序号参照表现场填写。

三、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的确定原则

1. 中小梁式混凝土桥

(1)地基基础、下部结构。每个墩台(基坑)为一个检验批。

(2)上部结构。

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一次浇注长度为一个检验批;

2)混凝土预制梁架设,每架设一跨为一个检验批。

(3)桥面系与附属工程

1)桥面铺装、人行道及防撞墙,一次铺装长度为一个检验批;

2)伸缩装置,每一条变形缝为一个检验批;

3)声屏障、防眩装置,两道伸缩缝之间作为一个检验批;

4)排水管道,每十个排水孔作为一个检验批;

5)后台搭板,每一个搭板作为一个检验批;

6)结构涂装,每一个工作台班作为一个检验批;

7)栏杆,每一跨作为一个检验批。

2.大桥、特大桥

检验批可参照中、小桥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道路工程

检验批按照施工段来确定,每个检验批的长度不宜小于50米。

四、表式填写说明

1.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项目中,定性指标应填写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符合”为完全满足规范要求,无缺陷和不足;“基本符合”为满足要求但有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不符合”为有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缺陷。

2.桥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E.0.1-1,其中第四项“荷载试验结果”,该荷载试验是否需要在竣工验收时做,根据设计要求、规范规定确定。

3.桥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E.0.1-4,检查意见“好”、“中”、“差”的判定标准,可根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7-2005第17章的规定执行。

4.道路、桥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量测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三表中的“检查人”,在单位工程验收时,由总监指派。

5. 道路、桥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检查人应两人以上,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有人参加。

6.城市景观桥的装饰工程比较重要,因此其装饰工程应作为一个分部进行验收,验收技术要求可参照GB50210执行。

7.桥梁关键工序验收汇总记录表 D.0.2-2,“总监汇总意见”一栏,应填写关键工序验收记录是否齐全、遗漏的意见。

8.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表A,由施工单位定期填写,一般不应超过半年,总监核查后填写结论。

9.涉及需要第三方提供检测报告作为检验批某些检查项目验收依据的,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中该项可不填写原始数据记录,但要说明检测报告结论,及检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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