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
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图定点医院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流程根据《指南》和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规诊断、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
(一)肺结核患者发现1.检查对象(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此外,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和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
(2)密切接触者对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成员、同学、同事和邻居等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检查。
2.问诊对初诊患者应详细询问:是否有咳嗽、咳痰或咯血、低热、胸痛、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既往史(结核病史、结核病用药史、肝肾病史等),是否已在其他地区登记和治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容。
已诊断为肺结核患者时,应询问患者是否在疾控中心(结防所或防疫站、CDC、定点医院等)治疗过,是否服用过板式药品或其他抗结核药品,治疗是否超过1个月,治疗效果如何等。
对推荐或转诊来的患者要询问诊疗经过、诊断结果和治疗情况,并保存其推荐信或转诊单。
门诊医生对接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胸部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并按照我省结核病患者诊疗减免政策给予补偿。
3.填写初诊患者登记本凡初次就诊的患者都要在《初诊患者登记本》上登记。
《初诊患者登记本》由门诊接诊人员填写。
(二)肺结核患者诊断1.肺结核诊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指南》和原卫生部发布的3个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要求进行诊断。
2.肺结核诊断流程(1)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①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②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③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①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1(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9860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 小时内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乡镇公卫结核工作流程
▪ 吸烟 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 “**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
共四十三页
▪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白酒1 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huángjiǔ)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 (一)在农村地区,主要由村医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服 务。
▪ (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医务人员需接受上级专业(zhuānyè)机构的 培训和技术指导。
▪ (三)患者服药后,督导人员按上级专业机构的要求,在患者服
完药后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中记录服药情况。患者完成疗程后,要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 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交上级专业机构留存。
▪ 吸烟会加重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大量咯血可危及生命。 另抗结核药物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并且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 害,饮酒会加重对肝脏的损害,降低药物疗效,因此在治疗期 间应严格戒烟、禁酒。要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活动,加强营 养,多吃奶类、蛋类、瘦肉等高蛋白食物,还应多吃绿叶蔬菜、 水果以及杂粮等富含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品,避免吃过于刺激 的食物。
▪ (四)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
录表”,每月记入1次,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上 级专业机构共享。 ▪ (五)管理期间如发现患者从本辖区居住地迁出,要及时向上 级专业机构报告。
共四十三页
五、考核 指标 (kǎohé)
▪ (一)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 /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结核病规范管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
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 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 基础上,填写“双向转。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 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 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 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 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 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 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 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 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 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者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者发热、盗汗、胸痛或者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催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 )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 3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 4 )告诉患者浮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 72 小时内 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 1 )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 2 )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 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者注射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者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
( 1 )评估是否存在危(wei)险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 不良反应),问询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肺结核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表” (6)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
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接到上级 机构管理 肺结核患
者通知
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若为 家属需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 时间,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 写方法,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知患者及 家属做好防护,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4.告知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 5.填写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6.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将结 果向专业机构报告
置带盖痰盂
• 有条件时,患者家中应定期用消毒液拖地
面及擦拭家具表面。
是否包括5岁以下的孩 子和65岁以上的老人 共同居住
• 中有<5岁的儿童和老人时。
• 必须进行接触时,患者需佩戴外科口罩。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4)告知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
原则上应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耐多药患者 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如果患者居住地距离督导服药点超过1.5 km ,
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 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
家庭成员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年龄在15岁以上 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经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导管理患者服药、 提醒复查等职责 志愿者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年龄在18岁以上 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生活方式评估: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 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 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 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 量“**支/天”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一、服务对象辖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进行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访视患者,具体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 小时内2 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 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
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1. 督导服药(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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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流程图
接到上级专业机构
管理肺结核患者通
知·72小时内访视患者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须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服药人员服药记录卡的填写方法、取药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评估并存的临床症
状及用药xx
·评估并记录最近一
次各项检查结果
·评估患者生活方
式,包括吸烟、
饮酒
·评估患者服药情
况根据
评估
结果
进行
பைடு நூலகம்分类
干预好转出现不良反应、并
发症或合并症;或
因不良反应引起的
未按医嘱服药立即通知上级机构并转诊,2周内随访·告诉所有接受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按时取药、服药、复诊·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填写随访服务记录表其他原因引起的患
结核病服务流程图
图1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
·推介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如发现以下症状或体征:
辖区内前来
·填写“双向转诊单”
1.慢性咳嗽、咳痰≥2xx;
就诊的居民
2.咯血、血痰;·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或患者
3.其他:
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2xx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异常时及时就诊。
5.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专业机构报告。
图3肺结核患者督导服药与随访管理流程图
1.检查有无危急情况
·患者是否有意识改
变?
·是否有呼吸困难?
者未按医嘱服药
有上述情况之一紧急处理后转
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
·是否有紫绀?
·是否咯血?
·心悸气急吗?
·胸痛胸闷吗?
·刺激性的干咳吗?
·出现少尿无尿吗?
·是否有严重的皮疹?
·是否视物模糊?
·是否皮肤瘙痒、皮疹
2.其他不能处理的危险
疾病
3.检查有无其它疾病
有,按其它疾病诊疗规
xx处理无药物不良反应、
无并发症或原有并
发症无加重继续督导服药·评估上次随访到此
次随访期间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