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一、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整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整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建筑工程全国工期定额(最新)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 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 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 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 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 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 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 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 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 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承 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 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十、有关规定: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序号类别定额编号层数或名称建筑面积或规格结构类型(装修标准)1类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491500以内砖混结构70 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011000以内砖混结构80 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111000以外砖混结构95 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22500 以内砖混结构90 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321000以内砖混结构100 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422000以内砖混结构110 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522000以外砖混结构125 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631000以内砖混结构120 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732000以内砖混结构130 1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833000以内砖混结构140 1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5933000以外砖混结构155 1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042000以内砖混结构150 1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143000以内砖混结构160 1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245000以内砖混结构175 1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345000以外砖混结构190 1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453000以内砖混结构180 1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555000以内砖混结构195 1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655000以外砖混结构210 1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763000以内砖混结构200 2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865000以内砖混结构215 2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6967000以内砖混结构235 2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067000以外砖混结构255 2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173000以内砖混结构225 2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275000以内砖混结构240 2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377000以内砖混结构260 2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477000以外砖混结构285 2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58以下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30 2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68以下7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45 2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78以下1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65 3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88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85 3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798以下15000以外全现浇结构305 3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010以下7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75 3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110以下1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295 3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210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10 3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310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35 3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410以下20000以外全现浇结构360 3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512以下1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20 3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612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40 3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712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65 4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812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85 4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8912以下25000以外全现浇结构410 4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014以下1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50 4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114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70 4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214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90 4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314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154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516以下1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80 4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616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395 4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716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20 5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816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45 5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69916以下25000以外全现浇结构470 5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018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25 5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118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50 5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218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75 5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318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95 5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418以下30000以外全现浇结构520 5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520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60 5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620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80 5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720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05 6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820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30 6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0920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55 6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022以下1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490 6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122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15 6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222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40 6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322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65 6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422以下30000以外全现浇结构585 6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524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50 6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624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75 6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724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95 7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824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620 7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1926以下2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585 7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026以下25000以内全现浇结构610 7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126以下30000以内全现浇结构635 7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226以下30000以外全现浇结构665 7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36以下3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45 7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46以下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60 7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56以下7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275 7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66以下7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295 7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78以下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25 8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88以下7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40 8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298以下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60 8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08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85 8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18以下15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410 8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210以下7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70 8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310以下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385 8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410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10 8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510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35 8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610以下20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465 8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712以下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20 9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812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45 9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3912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70 9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012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959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214以下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55 9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314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75 9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414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00 9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514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30 9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614以下25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565 9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716以下1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495 10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816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20 10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4916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45 10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016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75 10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116以下25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595 10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218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60 10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318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580 10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418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10 10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518以下3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45 10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618以下30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680 10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720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00 11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820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25 11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5920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55 11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020以下3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85 11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122以下30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720 11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222以下1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45 11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322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70 11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422以下2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695 11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522以下3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730 11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622以下30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760 11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724以下2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710 12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824以下25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740 12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6924以下30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770 12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024以下35000以内现浇框架结构805 12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124以下35000以外现浇框架结构840 12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26以下3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225 12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36以下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240 12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46以下7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255 12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56以下7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275 12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68以下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05 12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78以下7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20 13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88以下1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40 13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798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65 13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08以下15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390 13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110以下7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50 13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210以下1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70 13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310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390 13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410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15 13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510以下20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445 13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612以下1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00 13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712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2514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812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50 14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8912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75 14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012以下25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505 14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114以下1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35 14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214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60 14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314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85 14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414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10 14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514以下25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540 14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616以下1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475 14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716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00 15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816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25 15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79916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50 15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016以下25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575 15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118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35 15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218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60 15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318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85 15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418以下3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20 15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518以下30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655 15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620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575 15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720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00 16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820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30 16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0920以下3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65 16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020以下30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695 16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122以下1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20 16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222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45 16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322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70 16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422以下3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705 16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522以下30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740 16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624以下2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685 16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724以下2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715 17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824以下30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750 17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1924以下35000以内预制框架结构780 17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024以下35000以外预制框架结构815 17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18以下5000以内滑模结构205 17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28以下7000以内滑模结构220 17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38以下10000以内滑模结构240 17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48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260 17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58以下15000以外滑模结构285 17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610以下7000以内滑模结构250 17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710以下10000以内滑模结构270 18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810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290 18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2910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310 18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010以下20000以外滑模结构335 18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112以下10000以内滑模结构295 18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212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315 18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312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340 18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412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36518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512以下25000以外滑模结构385 18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614以下10000以内滑模结构325 18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714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345 19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814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370 19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3914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390 19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014以下25000以外滑模结构415 19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116以下10000以内滑模结构355 19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216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375 19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316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390 19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416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420 19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516以下25000以外滑模结构445 19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618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400 19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718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425 20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818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450 20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4918以下30000以内滑模结构475 20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018以下30000以外滑模结构495 20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120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435 20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220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460 20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320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480 20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420以下30000以内滑模结构505 20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520以下30000以外滑模结构530 20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622以下15000以内滑模结构470 20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722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490 21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822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515 21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5922以下30000以内滑模结构540 21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022以下30000以外滑模结构565 21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124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525 21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224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550 21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324以下30000以内滑模结构570 21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424以下30000以外滑模结构595 21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526以下20000以内滑模结构565 21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626以下25000以内滑模结构585 21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726以下30000以内滑模结构610 22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826以下30000以外滑模结构640 22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6942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35 22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043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40 22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145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45 22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2450000以外内浇外砌结构155 22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353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60 22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455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70 22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5550000以外内浇外砌结构185 22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663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185 22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7650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200 23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867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210 23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7967000以外内浇外砌结构230 23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073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210 23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175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22523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277000以内内浇外砌结构240 23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377000以外内浇外砌结构260 23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453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140 23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55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150 23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655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165 23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763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165 24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86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175 24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8967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190 24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067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205 24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18以下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05 24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28以下7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20 24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38以下1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35 24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48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50 24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58以下15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270 24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610以下7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45 24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710以下1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60 25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810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75 25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89910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85 25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010以下20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305 25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112以下1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285 25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212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05 25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312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25 25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412以下2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45 25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512以下25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370 25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614以下1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15 25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714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35 26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814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55 26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0914以下2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75 26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014以下25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395 26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116以下1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45 26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216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365 26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316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680 26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416以下2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00 26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516以下25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425 26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618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690 26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718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10 27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818以下2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30 27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1918以下3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50 27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018以下30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475 27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120以下1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20 27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220以下2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40 27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320以下25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60 27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420以下30000以内内浇外挂结构475 27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520以下30000以外内浇外挂结构500 27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64以下2000以内升板结构170 27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74以下3000以内升板结构180 28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84以下5000以内升板结构19528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294以下5000以外升板结构210 28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06以下3000以内升板结构240 28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16以下5000以内升板结构255 28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26以下7000以内升板结构270 28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36以下7000以外升板结构290 28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48以下5000以内升板结构315 28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58以下7000以内升板结构330 28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68以下10000以内升板结构350 28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78以下15000以内升板结构375 29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88以下15000以外升板结构400 291+-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3910以下7000以内升板结构360 292+-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010以下10000以内升板结构380 293+-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110以下15000以内升板结构400 294+-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210以下20000以内升板结构425 295+-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310以下20000以外升板结构455 296+-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412以下10000以内升板结构410 297+-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512以下15000以内升板结构435 298+-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612以下20000以内升板结构460 299+-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712以下25000以内升板结构485 300+-0.00以上综合楼工程1-94812以下25000以外升板结构5152类3类75908510010011595110105120115130130150125145135155145165160180155175165185180200195215185205200230220250210240225255245275265295235265250280270300295325240275255290275310295330320355285320305340325360350390375415335375355395380420405445430470365405385425410450435475460510 395435 415455 440490 465515 490540 445495 470520 495545 520570 545595 480530 505555 530580 555605 580640 515565 540590 565615 590650 615675 575635 600660 625685 650710 615675 640700 665725 695755 255285 270300 285315 305335 340370 355385 375405 400430 430470 385425 405445 430470 455495 485525 440480 465505 490530 520560550590 475515 500540 525565 555595 585635 515555 540580 565615 595645 625675 585635 610660 640690 675735 710770 630680 655715 685745 720780 755815 676735 700760 730790 765825 800870 745805 775845 810880 845915 880950 235265 250280 265295 285315 320350 335365 355385 380420 410450 365405 385425 410450 435475 465505 420460 445485470510 500540 530570 455495 480520 505545 535575 565605 495535 520560 545585 575615 605655 560600 585635 615665 650700 685735 605655 630685 660710 695745 730780 650700 675725 705755 740800 775835 720770 750810 785845 820880 855915 215245 230260 250280 270300 295325 260290 280310 300330 325355 350380 310340 330360 355385 380420405445 340370 360400 385425 410450 435475 370410 390430 415455 440480 465505 420460 445485 470510 495545 520570 455505 480530 505555 530580 555605 490540 515565 540590 565615 590640 550600 575625 600650 625685 590640 615675 640700 670730 140160 145165 150170 160190 165185 175195 190215 1902215 205230 220245 240265 220245 235260250275 270295 145170 155180 170195 170195 180205 165220 215245 215245 230260 245275 260290 280310 255285 270300 285315 300340 320360 300340 320360 340380 360400 385425 330370 350390 370410 390430 415465 360400 380420 400450 420470 445495 410460 430480 450500 470520 495545 440490 460510 480530 5500560 525585 175205 185215 200230220250 250280 265305 280320 300340 330370 345385 365405 390445 420470 375425 395445 420470 445495 475525 430480 455505 480530 510560 540590。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版)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国家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整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整理)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ill、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I、U、川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U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川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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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 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I、u、川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U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川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
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
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十、有关规定:1. 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 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 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 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 个以上(含2 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 系数;加 2 个乘0.2 系数;加 3 个乘0.15 系数;4 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 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 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天数,但最多不超过50 天。
7. 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 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 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2以上,在1000m2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 在5000m2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十^一、本定额凡注明“X以内(下)”者,均包括“XX本身,注明“X以外(上)”者,M不包括“XX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首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2.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首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在 2.2m 以上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在2.2m 以上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 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 1.5m 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 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Omm 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 层高2.2m 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 建筑物内宽度在300mm 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1. 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一、二条规定计算。
2. 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部分民用建筑工程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0.00以下工程、±0.00以上工程、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二、±0.00以下工程按土质分类,划分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
无地下室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
三、±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全部工程内容四、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按结构类型、檐高及建筑面积划分,其工期不分± 0.00以上、以下,均包括基础、结构、装修全部工程内容。
五、综合楼适用于购物中心、贸易中心、商场(店)、科研楼、业务楼、写字楼、培训楼、幼儿园、食堂等公共建筑。
六、高级住宅是指装修做法为:1. 内墙面贴墙纸、软包、高级涂料、木墙裙;2. 木地板、块料面层、铺地毯;3. 高级装修抹灰、吊顶;4. 硬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5. 厨房、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地面块料面层。
七、高级住宅、别墅、公寓工程的工期按相应住宅总工期乘以 1.2 系数计算。
八、有关规定:1. ±0.00以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 ± O.OC以上工期:按土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 总工期为:±0.00以下工期与±0.00以上工期之和(不包括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4. 单项工程±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 单项工程± 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
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6. 单项工程± 0.00以上由2 种或2 种以上结构组成。
无变形缝时,先按全部面积查出不同结构的相应工期,再按不同结构各自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结构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7. 单项工程± 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8. 单项工程中土0.00以上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时,先按各自的面积和层数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4个以上独立部分不再另增加工期。
如果土0.0(以上有整体部分,将其并入到最大部分工期中计算。
第一章单项工程一、±0.00以下工程1.无地下室工程第一章单项工程二、±0.00以上工程1.住宅工程编号层 数结构类型:内浇外挂结构 建筑面积(mJ结构类型:全现浇结构结构类型:现浇框架结构结构类型:砌块结构结构类型:预制框架结构结构类型:滑模结构结构类型:砖混结构结构类型:全现浇结构结构类型:现浇框架结构结构类型:预制框架结构建筑面积(mJ编号结构类型:滑模结构(已核,1-499至1-519无资料)层 数结构类型:内浇外挂结构结构类型:砖混结构结构类型:现浇框架结构结构类型:预制框架结构结构类型:内浇外砌结构结构类型:内浇外挂结构结构类型:升板结构结构类型:砖混结构结构类型:全现浇结构结构类型:现浇框架结构结构类型:预制框架结构结构类型:滑模结构结构类型:内浇外砌结构结构类型:内浇外挂结构结构类型:现浇框架结构结构类型:预制框架结构结构类型:全现浇结构结构类型:升板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