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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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制定《00000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00000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推动“十一五”时期0000妇女儿童事业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积极配合省妇儿委的工作,加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力度,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高妇女儿童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及地位,制定如下方案:
一、具体目标
1、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使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以上。
3、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措施有效率达到90%以上。
4、到2010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初步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两非”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5、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以转变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宣传“男女平等”的新观念和女儿成才、女儿养老等典型事例,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坚决禁止“两非”行为。抓好优质服务。及时指导育龄夫妇避孕和孕情检查,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准确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提供孕前监测、
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全程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妇女发展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政府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建立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制,保障妇女劳动权益。做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利用多种渠道收集资料,确保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做出正确判断,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2、在农村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在城市实施“和谐社区、幸福家庭”计划。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农村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倡导婚育新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新农村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实施“和谐社区、幸福家庭”计划,广泛宣传在婚、育、性方面的道德规范,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社区等评选活动,弘扬新的道德风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做到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关爱女孩、尊敬老人、夫妻恩爱、善教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友善、勤劳致富。
3、全面实行农村部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困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制度。
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到奖扶金。将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规范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进一步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大奖扶力度和覆盖面。
4、普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知识,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基层开展促进生殖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生殖健康讲座。大众传媒开设生殖健康专栏,积极传播相关的科学知识。利用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开展全民性的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5、开展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国策宣传,协助配合教育部门在各类学校开设性别意识教育课程。
以宣传男女平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配合教育部门在各类学校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在校学生接受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生殖健康讲座。
6、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1)普及婚前保健,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减少高危妊娠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2)加强围孕期-孕产期保健管理,将孕产妇营养指导纳入围孕期-孕产期保健,并指导合理添加营养素。(3)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的科普知识,开展优生咨询和指导服务,倡导并开展孕前、孕中期优生筛查。(4)加强妇女孕期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远离污染的环境。(5)加强孕期指导,帮助控制孕期用药,教育新婚或准备生育的夫妇禁烟戒酒,合理营养,健康生活,远离毒品。(6)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体检,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听力障碍等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断和治疗。
三、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区人口计生委将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放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管及责任人要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强化落实。按照规划要求,仔细研究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
3、加强协同合作,建立性别比统计监测体系。认真研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分性别统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检查和督查活动,建立有效的出生性别比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本地区分性别出生、引产、死产和分性别婴儿死亡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卫生、统计、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协同合作,为准确评价出生性别比水平提供依据,收集真实的数据资料,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找出问题,改进工作,形成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统一精干的指标体系,实现规划目标的分性别统计工作目标,促进性别公正,推进社会文明进步。